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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裤官员”咋这么多?

火烧 2011-05-12 00:00:00 网友时评 1025
文章揭露官场中大量‘内裤官员’腐败现象,涉及多名落马官员,分析其背后原因及制度失效问题,引发对官场乱象的深刻反思。

“内裤官员”咋这么多?  

   

   

以前,曾有许多“内裤官员”落马,如“内裤科长”、“内裤队长”、“内裤县长”、“内裤区长”、“内裤书记”、“内裤处长”、“内裤厅长”、“内裤市长”、“内裤州长”、“内裤省长”、“内裤局长”、“ 内裤部长”、“内裤委员长”、“内裤中央政治局委员”,几乎涉及所有级别的官员。  

今年好了,还没过半年,又有一大批“内裤官员”进入人们的眼帘。  

原铁道部部长刘志军,在中纪委的通报中,他的情妇多达18个;广东茂名前市委书记罗荫国,媒体曝光其与百女有染,包括他的秘书、下属,办公室查出女性内裤58条;杭州市原副市长许迈永的情妇也达两位数;甘肃宕昌县原县委书记王先民,因八个女人拎着内裤越级举报,才把他扳倒;最近云南楚雄官场发生空前“地震”,州长杨红卫、副州长吕琳麟、住建局长王斌几乎同时落马,而王斌据传有“艳照门”……  

在官场上,大凡媒体曝光的贪官,没有几个不与女性内裤有关。我实在想不明白,“内裤官员”咋就这么多?难道官场专门盛产“内裤官员”?  

因为本人也是公务员,虽然是个不带品,也大小是个带了长字号的,说这话的时候,我的脸都觉得隐隐发烧。不知道我的上级、上级的上级、上级的上级的上级,上级的上级的上级的上级,是否也会有我这样的感觉?  

看看这些年,看看这些“内裤官员”,他们做正事不行,做好事不行,做有利于科学发展的事不行,可做歪事、坏事、恶事,就很拿手,就很在行;特别是做脱女人内裤的事,什么歪主意没想过?什么歪把戏没耍过?什么歪招式没用过?他们的脑子里,成天就想着那些怎么样玩女人、怎么样搞女人的花花事;在他们的生活中,成天就图着那花花事的刺激和快感。上午围着车子转、中午围着盘子转,下午围着梭子转,晚上围着裙子转。他们还是人吗?他们连畜牲都不如!  

可就是这些连畜牲都不如的官员,往往能得到领导的青睐和重用。吉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前长春市委书记米凤君,好嫖;福建省委常委、省委秘书长、省机关工党委书记陈少勇,好色。关于他俩的绯闻,并不是在抓之后才有;在任职期间,民间种种花边传闻不断,种种上访举报不断,种种奚落谴责不断,却还是止不住他们升官的步伐。  

这是为什么呢?  

要说是制度不健全,恐怕不好说。党内法规、国家法律多如牛毛,甚至还有专门的52条。可管用吗?我敢说,没一个管用的!毛主席时代,就凭“三大纪律八项注意”,硬是将干部、将官员管得老老实实,管得规规矩矩,管得服服帖帖,没几个敢违背的。而现在有这么多的条文,贴在墙上,写在文件上,印在汇编上,甚至于还天天喊在口上,也还是不管用!“内裤官员”一天比一天多,一个比一个色。管官的官咋就不做深入的思考和深刻的反省呢?  

要依我说,“内裤官员”之所以层出不穷,关键是与管官的官本身不廉、不洁紧密相关。  

为了说明这一点,我不妨举一个曾经发生在我身边的例子。  

那还是在上个世纪90年代初期,我工作的单位也有一位与保德“官霸”一样的官员。他也抢过单位的公章,他也逼走了三名局长,他也有贪污、侵吞公款的嫌疑,在当地有着很大的民愤。但由于他掌握了当时主要负责人屁股不干净的证据,他可以在机关大院呼风唤雨,可以坐在主要负责的办公桌上耀武扬威。为了息事宁人,他从一般科员提拔到副局长的位置上。由于他劣迹斑斑,我于92年在党的十四大开幕之际,向上级实名举报了他。为了防止不测,我还将实名举报材料给他本人也送了一份。由于当地那个主要负责人已经调走了,保护伞没有了,此人的政治寿命也很快结束了。  

我举这个例子,没有其他意思,我想说的是,如果管官的官是清廉的,是正派的,腐败分子还能得到提拔吗?所以我说,腐败分子的提拔者,本身就是腐败分子。靠腐败分子惩治腐败,无异于异想天开!  

现在,人民为什么越来越怀念毛主席?为什么越来越呼唤毛主席?看来不是没有道理的。因为毛主席反腐,从来都是事半功倍,从来都是游刃有余,从来都是一以贯之!而不象现在,口号喊得震天价响,高压线布得遍地都是,可就是只通36V电,能管啥用呢?特别是那么多涉贪金额上千万,上亿元、数十亿元的“内裤官员”,没几个死的;即使是判了刑的,他们坐牢就象度假,过着普通人无法企及的优越生活;更有甚者,有些“内裤官员”没坐多少日子的牢,就被保释出狱,送到名胜风景区去静养。特别令人不解的是,法律也对“内裤官员”网开一面,没有一个“内裤官员”因为脱女人的内裤而受到法律的惩罚。这对“内裤官员”是不是一种暗示?一种抚慰?一种纵容?还有啥震慑力、惩戒力可言?  

该咋办呢?我国的改革开放不是讲究与外国接轨吗?那么好啦,是不是可以考虑学习、吸收、效仿韩国、丹麦、德国、英国、瑞士、瑞典等国家的“化学阉割”法呢?  

“化学阉割”不像古时那样,先阉割男人的命根,再让其进入后宫。这个办法太不厚道,太不人道。按时尚说法,是侵犯和危害人权。“化学阉割法”是一种药物控制法,通过注射或服用荷尔蒙,使男性性犯罪者降低睾丸激素分泌,抑制性冲动,但不会使人丧失性功能。  

基于这一点,我借博客平台大声呼吁,这种方法应该尽快应用于我国官场,率先对将被提拔的官员以及握有实权的官员,强制性实施化学阉割,以后逐步延伸到新进的公务员。这样,就可以大量减少乃至杜绝“内裤官员”的出现。这对于净化官场,提振民众反腐信心,都是十分有利的。何乐而不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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