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疑警察在暴力拆迁事件中到底扮演了什么样的角色?
质疑警察在暴力拆迁事件中到底扮演了什么样的角色?
警察作为法律的执行者应该成为集体和公民合法权益的保护者,特别是应该成为弱势群体和弱势个体生命、财产安全的“主心骨”。然从近一时期发生的一连串暴力拆迁事件中看,在某些地区和个别警察身上,人民警察的这种职能和义务非但没有得到充分的展现,相反,他们却在暴力拆迁事件中似乎扮演了一种不太光彩的角色。看看四川“唐福珍自焚”、武汉“活埋人”、“江苏启东人民桥血案”以及“延吉朝阳川强征土地事件”这些令人发指的事件中,我们就不能不质疑,警察在其中到底干了些什么?起到了一种什么样的作用?
本人曾经亲眼目睹过几个集体诉访事件,发现当事件初露端倪的时候人群中总有“便衣”现身,当事件有升级的迹象时便有大批着装的警察甚至武警开赴现场。当然,维护社会治安,制止突发事件是警察的天职本无可厚非。不过本人深有疑问的是,警察介入集体事件,在心理上首先震慑的是谁?又是谁因为有了警察的撑腰而更加是肆无忌惮?还有谁因为有了警察的“合法”保护竟然敢于在光天化日之下“强打强拆”、草芥人民?众所皆知,今日本人直言绝非信口开河、危言耸听,前有四川唐福珍、武汉活埋人,后有“江苏启动人民桥血案”和“延吉朝阳川强征土地事件”难道不是有力的佐证?唐福珍究竟是不是非法占地,无需本人论证;强制拆迁是不是合法,也无需本人言辩。但是当唐福珍将全身浇满了汽油,对强拆迁人员大声疾呼:“你们别上了,我们可不可以坐下来谈一谈?”时,工作的人员到底想了什么?又做了什么?现场有没有警察?如果有为什么不履行你们的责任?矛盾激化到了非要置人于死地的地步,现场的警察有没有责任?再说武汉活埋人事件,竟然还有两名警察在维护“秩序”!当老人活生生的被活埋时他们无动于衷,还要让肇事者“快走、快走。。。”真是令人匪夷所思啊!本人且不问那两个人还是不是警察,因为你们已经不配再穿那身警装了。倒要问一问,你们还是不是人?还是不是父母所生的血肉之躯?你们与畜生还有异乎?再看看“江苏启东人民桥血案”和“延吉朝阳川强征土地事件”已经到了骇人听闻,目不忍睹的地步了,开发商竟然能够号令警察为其助纣为虐,竟然可以对弱势群体大打出手,使人不得不问:这还是不是共产党的天下?警察还是不是人民警察?这样近似法西斯的暴徒行径在改革开放的今天屡发不止,甚至连国务院禁止暴力拆迁的文件也置若罔闻!那么,我们就不能不由此表示疑虑,面对一件件、一桩桩暴力拆迁引起的血案,中央是不是也无动于衷?其实,解决和禁止暴力拆迁并不难,只要中央集中并亲自抓几个案例,严肃惩治一批相关责任人,并在全国进行通报,暴力拆迁事件也不会如此频发吧?我看,还是想不想、做不做的问题。想了、做了就是人民的政府;不想、不做是谁的政府就很难说了。不是么?
本人要说,警察队伍绝大多数是好的。但是“害群之马”频频迭出也不能不引起人们的警觉,警察介入暴力拆迁事件必须谨言慎行。警察介入此类事件,还是应该保持中立。某些集团的利益受到侵犯,有警察出面撑腰。那么,弱势群体和弱势个体的利益受到侵犯,找谁撑腰?也许有人会说,可以找法院么!那么请问:面对当前切实存在的司法腐败,面对频频出现的警察参与暴力拆迁的奇怪现象,还有谁又会指望法律能够作为自己最后的救命的“稻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