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是:首页 > 网友杂谈

“干这事都是违法的,你有本事告去吧”,临沂村官咋这牛?!

火烧 2010-06-02 00:00:00 网友杂谈 1047
临沂村官未经审批违法推平村民麦地建楼,村民权益受损,村委称旧村改造合法,引发争议。文章指出旧村改造需实事求是,不能违法,必须保障农民利益。

  

   

  笔者在山东电视台“齐鲁夜新闻”中看到, 5月8号,临沂市河东区芝麻墩镇毛墩屯村村200多亩种着小麦、桃树等作物的土地,突然被村干部带人用铲车全部推平了。村民马金成说,他手里的土地承包使用权证上写着这片地30年的承包期至2029年才截止。而村委在没有任何通知的情况下就把地推平,使他辛苦耕作大半年已抽穗的小麦毁于一旦。他当天找到村支书说这种行为违法时,村支书竟然说:“干这些事都是违法的,你有本事去告去吧。”  

   

  村委的解释是,推平麦地就是为了给村民建楼房。当地镇政府一工作人员对村民说:“你们是真不懂还是假不懂,你想咱旧村改造这么多村了,都是这样弄的。到你们这里还换个样吗。”当记者到临沂市国土资源局询问这200亩地是否经过审批时,监察大队牛大队长说:“现在手续还没办完,正在办,还没批。”“我跟你说实话,大队里没有权利,这个事是党委操作,大队是具体执行这个事,咱现在整个管委办事处想对这一片搞一个旧村改造,旧村改造出发点是好的。”    

   

  临沂的官员可真牛,好像为了给村民建楼房推平麦地就合法了。但他们忘记了他们的权利是谁给的!他们忘记了,好的出发点也不能成为违法借口。且不说土地违法,只是其简单粗暴的工作方法,就注定了不但好事做不好,还会激化干群矛盾。  

   

  众所周知,旧村改造是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一项重要措施,必然途径,不但可以改变农民“脏乱差”的居住条件,也符合各级政府要求。但不能搞一刀切,应因地制宜,有条件的上,没有条件的待条件成熟以后再搞。  

   

  如果只凭借干部热情,为了政绩和体现能力或其他原因强力在没有条件的村庄推进,让农民用现有住房、宅基地、毕生积蓄或借债住上楼房的话,虽然村干部的“能力”得到了淋漓尽致的体现,但后果将不堪设想。旧村改造可以腾出大量土地,弥补建设用地不足的问题,但水、电、暖、气、卫、修等有关费用对于无土地、无工作、无收入的“三无”农民来说,将是一个根本无法支付的数字。那么,将来的新农村将是一个什么模样,可想而知!  

   

  由此想知,旧村改造必须实事求是,必须从农民的根本利益出发量力而行。要鼓励有条件的上,防止无条件的瞎折腾。在旧村改造中,可以借鉴有些“城中村”改造中拆一还一、拆一还二、甚至拆一还三的做法,探索以宅基地换住房的置换办法。让农民的利益不仅不受损,而且还会得到实惠。  

   

  总之,旧村改造的主体是农民,直接关系到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采取什么方式改造是关键,也是打开旧村改造这座大门的钥匙,只有找准钥匙,才能顺利打开旧村改造的大门。为此,“改造空心村、撤并自然村、建设新农村”,应坚持以人为本、农民自愿、维护农民利益的原则。一切要从农民的根本利益出发,不能损坏农民的既得利益,更不能利用农民的幼稚和短视,透支他们的生存和继续生存能力,让他们将来无以为继。  

   

  山东省阳信县国土资源局 邱海昌  

永远跟党走
  • 如果你觉得本站很棒,可以通过扫码支付打赏哦!

    • 微信收款码
    • 支付宝收款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