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小改动、社会大动荡”现象探源
“宪法小改动、社会大动荡”现象探源
一点前言:近几年来,为着我国的宪法被严重破坏这个问题,作为平生从来就没有接触过宪法(近几年除外)的普通山野老汉,我虽然先后写过不下二十篇帖子,这自然不会引起人们的重视,但是,使我受鼓励的是:尽管支持我的观点的人数寥寥无几,却并没有任何人反对我的观点。
为此,我下定决心:即便是只有几个人在看我的帖子,我也要把宪法被严重破坏这个问题写下去,直到大多数人都在密切关注这个问题为止,或者直到我生命的最后一刻为止。
因为,仅凭常识,我认为:倘若社会是正常的,那么,这个社会的法律就绝对不会过分地伤害绝大多数人的利益的。仅凭常识,我似乎还感觉到:倘若一个社会使它的绝大多数人的利益受到了严重的伤害,那么,这个社会的根本大法就一定出了问题。
见过鸭子上架吗?我这就是!好在当今社会不仅提倡创新,并且还提倡包容异质思维,但愿大家能关注这鸭子上架式的“创新”( 或曰“异质思维”) 。
去年的“两会”期间,我还能从百度上搜索到我国历届宪法的全文,然而,近几天来,我却只能搜索到1954年及当今的宪法全文。作为普通百姓,我自然不明白这种现象在说明着什么,但是,这种现象却使我想起了长期以来一些主流媒体上这样的宣传大意:合作化运动之前(笔者注:也即逐步推行社会主义公有制之前)的毛泽东还算是正确的,合作化运动之后,毛泽东一直在犯着极左错误。
也许这些主流媒体的这种宣传能为这种现象提供某种解释吧。
好在我还记得1978年的宪法与当今宪法的有关相似部分,就将它们分别列举于下(笔者注:倘若我的记忆有误,请大家批评指正):
当今宪法的第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是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社会主义公有制消灭人剥削人的制度,实行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原则。
    国家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  
1978年宪法的相似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是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社会主义公有制消灭人剥削人的制度,实行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原则。】
请大家认真仔细地比较一下吧,并且请认真仔细地想想,当今的宪法只不过比1978年的宪法仅仅多出了【国家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这么一点点文字,但是,就是这么一点点文字,却究竟对我们当今的社会造成了什么样的改变呢?是不是造成了天翻地覆般的改变呢?这个改变究竟是改变的更公平、更合理了呢?还是十倍、百倍般的不如从前了呢?且不说当年被新中国推翻了的封建主义、帝国主义、官僚资本主义如今是不是重新复辟了?且不说如今的中国是不是变成了“中美国” ?只需看看这数以亿计的农民涌向城里之后,绝大多数的工人和农民工们每天的工作时间,却由世界工人阶级早就争得的八小时工作制,变成事实上的10个小时以上、甚至是14个小时以上,就自然会明白如今这大大小小的老板们的剥削和压迫有多么厉害了。难怪法国总统经济顾问雅克•阿塔利在其新书《国家的破产》中要这样说:【月收入不足1000欧元的中国人,却将省吃俭用的血汗钱供养着收入10倍于己的美国人】【中国人负责劳动,美国人负责享受。作为美国最大债权国,中国抱怨借给美国的血汗钱(美元债务)在随着美元贬值而不断地缩水蒸发。】
……
至此,也许有人会这样说:你这也有点夸大事实了吧!难道上述的这些问题仅仅只是因为当今宪法多出来的那么一点点文字所造成的吗?
问得好!当然不仅仅是因为那一点点文字使然,倘若当今宪法的基本精神能够名副其实,也许就不会发生如此巨大的改变了。
那么,当今宪法的基本精神又是什么呢?它如今是不是名副其实呢?倘若没有名副其实,其原因又何在呢?
基于我的理解,我觉得即便是当今的宪法,倘若仅从有关条款的字面来看,也仍然还是存在着以下几点最为基本的精神的:
①必须以工人阶级为领导。
②必须实行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为主体)。
③必须实行“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原则(为主体)。
④必须实行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
然而,非常遗憾,我们当今的社会现实却是以下列几点与之对应:
①工人阶级又重新沦为会说话的工具了。
②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几乎是名存实亡了。
③事实上的按官权大小、按资本多少进行分配早就取代了按劳分配的原则。
④早就让资本家入党作官了,并且,广东目前还正在加紧畴划把历来由某些人指定的政协成员“参政议政”的资格改为“参与决策” 。
至此,这当今宪法最为基本的精髓还表现在哪里?至此,这当今宪法第一条所规定的“以工人阶级为领导、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还在哪里呢?
或问,当今宪法怎么会变成名不副实的宪法了呢?对此,我想说的是:倘若某些重权在握的政要人物不仅要提出“不管黑猫白猫”“ 不问姓公姓私”“ 不问姓社姓资”“ 不争论”“ 救美国就是救中国” ,并且还总是毫无定语地提出“要不断解放思想”“要与时俱进” ,甚至提出“不换思想就换人” ,试想,在这种情况之下,他们下面的各级官员还会按照宪法的基本精神去办事么?在这种情况之下,各级官员们还会不把当今宪法所刻意增加的上述那一点点文字的内容争先恐后地进行无限放大么?什么样的路线,必然会有什么样的官员!此之谓也。
至此,为什么高举毛泽东思想伟大红旗、坚持自力更生、艰苦奋斗走共同致富的道路、并且早就取得了举世瞩目成绩的南街村总是得不到充分的宣传?而相反,为什么以“人不为己、天诛地灭”和“等、靠、要”精神称著的小岗村,几十年来却得到了包括中央在内的各级政府的大力扶持和不遗余力的宣传呢?这种现象难道是符合共和国宪法的么?它究竟在说明着什么呢?
还有,某位高级官员在一次民营企业家年会上这样讲:【民营经济作为改革开放以来迅猛发展的新的经济力量,是在与传统的经济体制、价值观念、社会规范、管理模式的撞击过程中成长的,与任何新生事物一样,创业初期的“不规范”既是其与生俱来的“胎记”,也正是其生机勃勃的活力所在。民营企业在创业和发展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出现这样那样的失误甚至失败。各级党委、政府一定要把民营经济的发展放在特定的历史背景下客观看待、正确对待,给予最大程度的宽容和理解,坚持先发展后规范,努力营造一种容忍失败、鼓励探索的宽松环境,保护创业激情,激发创造活力。】
请看,这段话的精神是不是已经成为当今中国的现实?这段话是不是把当今宪法所刻意增加的上述那一点点文字的内容无限放大了?这段话是不是违背了当今宪法的基本精神?
唉!我深知鸭子是上不了架的,更何况牛乎?但愿巩献田等熟悉宪法的同志们都能够看到此帖,并带头掀起保卫宪法的群众运动。
秦川牛
2011-9-12
 爱学记
                爱学记
                
 微信收款码
微信收款码 支付宝收款码
支付宝收款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