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金华:民族复兴 共同富裕 反腐败
民族复兴共同富裕反腐败
刘金华 2021年11月7日星期日
习近平第一次当选中共中央总书记发表“就职宣言”,为自己 提出要担当三个“责任”:民族复兴,共同富裕,反腐败。誓言“责任重于泰山,事业任重道远。我们一定要始终与人民心心相印、与人民同甘共苦、与人民团结奋斗,夙夜在公,勤勉工作,努力向历史、向人民交一份合格的答卷。”
我在2012年12月4日的《18大报告与习近平就职宣言》文中说:“这三个问题的解决,都将是十分激烈的斗争,……必然要遇到既得利益者的顽强反抗,斗争是避免不了的。而要赢得民族复兴,共同富裕,反腐败三个斗争的重大胜利,只有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必须走社会主义道路。”
习近平两任总书记,始终抓这三件事,几乎天天讲,很尽力尽责。现在,两任总书记的任期将满,三件事在进行中。
关于民族复兴,中国现在是全球第一制造大国,GDP仅次于美国;现在,一是生产上大力发展高科技,生产链和流通链国内循环为主,国际循环为辅,要摆脱核心技术和市场受制于国外。二是在国家主权上,战胜霸权主义,不受美国“霸凌”,使台湾回归,实现国家统一。习近平1月2日在《告台湾同胞书》发表40周年纪念会上的讲话:“台湾问题因民族弱乱而产生,必将随着民族复兴而终结!”为“民族复兴”树立了标杆:国家统一,不受制于他国。我们期待明年二十大开幕时,在这两个问题上,能够取得历史性成就。
关于共同富裕,去年全国“脱贫”,党中央做出规划,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百年时,实现共同富裕。我们期待着这个伟大的、历史性成就。民众真正摆脱贫困,达到共同富裕,如国际歌高唱的:“从来就没有什幺救世主,也不靠神仙皇帝!要创造人类的幸福,全靠我们自己!我们要夺回劳动果实,让思想冲破牢笼!”让民众依靠自己的力量摆脱贫困,还有深层次的问题要解决,不会是田园诗式的,将是一场根本性的激烈斗争。
关于反腐败,这些年,打了一批“老虎”,拍了一群“苍蝇,现在还是“进行时”,“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尚待建立。2009年“有关部门部署……要起草、修订出台16件反腐法规”。然法是死的,人是活的,“道高一尺魔高一丈”。依法反腐,试看这些年腐败数额,由几千、几万、几十万、几百万、几千万、几亿、超十亿,腐败的价码越来越高。这个问题须要思考。现在反腐是靠纪检部门明察暗访,“发现一个,处理一个”。人力有限,法如何能“疏而不漏”?官官相护,须层层设防,防不胜防。
最近,山西省吕梁市人民政府原副市长张中生受贿超10亿,法院判死刑、立即执行后改判为死缓,受到质疑,法院解释是他上诉时举报了上级领导的严重犯罪,有重大的立功。改判对不对,可以探讨,重要的是要想一想,如果不是判张中生死,他能揭发上级犯罪行为?由此可以追问,过去已判刑不至死的,他们都彻底交待了罪行、同伙?如果张中生不揭发,这些在“上级”机关的腐败分子,能自首?靠有司明查暗访,且不说官官相护,何时才能查到?有受贿人,必有行贿人,都是经济社会的破坏者。受贿人腐败,是犯罪,行贿人不仅是腐败的温床,而且其行贿必有更大的非法所得,罪行更大。在这些年法庭审判的案件中,至今只是审判受贿的官员,还没有看到追究行贿者。只“三反”,不“五反”,公开地网开一面,我们看到,受贿千万的,普遍;上亿的,越来越多,源头在,能根除腐败?
所有这些问题,须要决策者思考。
老子《道德经》曰:“失道而后德,失德而后仁,失仁而后义,失义而后礼。夫礼者,忠信之薄而乱之首。”我加一句:“失礼而后法,道德沦丧,礼崩乐坏矣;舍弃人治而法治,治标不治本,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难;法不周,更难。”
我在2013能2月6日发表《总书记是班长,掌舵人》文中提出:“应当了解建国之初的‘三反’‘五反’运动的经验。”当时反腐败不是先立法,依法反腐,是基于“道”与“德”,即从共产党的初心使命和权力是为人民服务的而进行“三反”,不是首先依靠执法部门,而是党领导人民进行揭发批判“三反”的群众运动,最后才根据运动揭发出来的问题,制定法律,把必须惩处的贪污分子,交由司法部门依法处理,而对大多数,则重在教育。
“只有让人民来监督政府,政府才不敢松懈。只有人人起来负责,才不会人亡政息。”现在反对运动,不知道“三反”运动以及所有群众运动,是社会主义治国之道,是人民民主的社会方式。
人民起来了,民族复兴,共同富裕,反腐败,必成。
附言:几天后,十九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将公布。这是非常重要的历史文献,必须集中精力,学习一段时间。还有,上网15年了,我快86岁,也需要反思自己的过去,所写的文章,总结提高。
爱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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