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倡崇高是导致突破底线的根本原因?——与易中天先生商榷
提倡崇高是导致突破底线的根本原因?
——与易中天先生商榷
易中天是一位有名的学者,本人一直对他尊敬有加,对他的大作常常拜读,最近拜读了他的一篇题为《缺少底线的中国人,很可怕!》对他文章的正文部分非常赞赏,拍案叫好,但是对于文章结尾的结论却令我困惑,特提出来向易中天先生请教。现在将其全文摘录如下:
缺少底线的中国人,很可怕!
你问当下中国缺什么?我看最缺底线。这很可怕。一个人,没了底线,就什么都敢干;一个社会,没了底线,就什么都会发生。比方说,腐败变质的食品,也敢卖;还没咽气的病人,也敢埋;自己喝得五迷三道,那车也敢开;明明里面住着人,那房也敢拆。还有“共和国脊梁”这样的桂冠,也敢戴,全不管那奖多么野鸡,多么山寨。
于是冲突迭起,于是舆论哗然。不是“当惊世界殊”,是“世界当惊殊”——怎么会有这种事?怎么会这样?
奇怪并不奇怪,不奇怪才怪,因为突破的都是底线,比如“恻隐之心”,比如“敬畏之心”,比如“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比如“杀人偿命,借债还钱”这些原本都是常识,却被丢到九霄云外。被严令禁止的“毒奶粉”,自然会重现江湖。
可见,底线是最重要的。没有了底线,企业就会弄虚作假,学者就会指鹿为马,裁判就会大吹黑哨,官员就会贪赃枉法,警察就会刑讯逼供,法院就会草菅人命。从这个角度说,底线就是生命线。
人类为什么要有底线?为了生存。人,是社会的存在物。任何人,都不能一个人活在这世界上。所以,只有让别人生存,自己才能生存;让别人活得好,自己才活得好。希望所有的人都活得好,甚至为了别人的生存放弃自己的利益,这是“境界”。至少不妨碍别人的生存,不侵犯别人的利益,不破坏社会的环境,这是“底线”。其中,通过立法程序明文规定下来的,是“法律底线”;在社会生活中约定俗成,大家都共同遵守的,是“道德底线”;各行各业必须坚守的原则,比如商家不卖假货,会计不做假账,医生不开假药,是“行业底线”和“职业底线”。境界不一定人人都有或要有,底线却不能旦夕缺失。因为底线是基础,是根本,是不能再退的最后一道防线。基础不牢,地动山摇;防线失守,全盘崩溃。
中国人从来就有底线。做生意,明码实价,童叟无欺;做学问,言之有据,持之有故;做官,不夺民财,不伤无辜;做人,不卖朋友,不丧天良。正是靠着底线的坚守,中华民族虽历尽苦难,中华文明却得以延续。
要想守住底线,必须不唱高调。因为那些“道德高标”比如“毫不利己,专门利人”,并非所有人都能做到,甚至是大多数人做不到的。做不到,又必须做,就只好做假。道德做假一开头,其他的造假就挡不住。假烟、假酒、假合同、假学历,就都来了。当下中国缺底线,这是重要原因。或者说,重要原因之一。
所以,我对未来中国的希望,就是八个字——守住底线,不唱高调。
对于正文部分的观点,我一百个赞成,但是对于“要想守住底线,必须不唱高调。因为那些‘道德高标’比如‘毫不利己,专门利人’,并非所有人都能做到,甚至是大多数人做不到的。做不到,又必须做,就只好做假。道德做假一开头,其他的造假就挡不住。假烟、假酒、假合同、假学历,就都来了。当下中国缺底线,这是重要原因。或者说,重要原因之一。”这段话,本人就不敢苟同了。
按照他的意思,提倡崇高就是导致突破底线的根本原因。
是这样吗?
首先要厘清几个概念以及它们之间的逻辑关系:
第一,什么叫“唱高调”?易先生給出的定义是“那些‘道德高标’比如‘毫不利己,专门利人’,并非所有人都能做到,甚至是大多数人做不到的。”
第二,什么叫“守底线”,用易先生的话说就是“中国人从来就有底线。做生意,明码实价,童叟无欺;做学问,言之有据,持之有故;做官,不夺民财,不伤无辜;做人,不卖朋友,不丧天良。”
第三,“唱高调”和“守底线”之间是一种什么逻辑关系呢?易先生说:“要想守住底线,必须不唱高调。”换句话说,就是当且仅当不唱高调,才能守住底线。从逻辑学上理解,就是说“不唱高调”是“守住底线”的充分条件,易先生在这里采用的是“充分条件假言推理”,其公式是:
只有P(“不唱高调”),才Q(“守住底线”)
非P(没有“不唱高调”)
所以,非Q(没有守住底线”)
按照“充分条件假言判断”的逻辑规则,没有前件就没有后件,那么,是否没有所谓“唱高调”,就能够“守住底线”;一“唱高调”,就不能“守住底线”呢?
咱们用事实说话。
毛首次提出“毫不利己,专门利人”是在1939年12月21日写的《纪念白求恩》一文,与之差不多同时提出的“为人民服务”的口号是在1944年9月8日为了纪念张思德同志而写的《为人民服务》一文。
那么就在执政党内部而言,毛“唱高调”——提出“毫不利己,专门利人”以后,导致没能“守住底线”了吗?
先别说人们非常熟悉的张思德同志和白求恩同志的事迹了,“毫不利己,专门利人”的最高境界就是舍生取义、舍己为人,那么从1939年毛提出“毫不利己,专门利人”到建国以后多年,舍生取义、舍己为人的英雄人物层出不穷,建国60周年表彰的两个100英模人物就是明证,难道这说明了没有“守住底线”?易先生能够列举一些这段时期的历史事实证明“唱高调”——提出“毫不利己,专门利人”导致没能“守住底线”吗?
其次,改开以后,很少提出“毫不利己,专门利人”的口号了,因为这正如易先生所说的,“那些‘道德高标’比如‘毫不利己,专门利人’,并非所有人都能做到,甚至是大多数人做不到的。”而偏偏易先生正文部分所批评的没有能够“守住底线”的现象绝大部分出于这段时期。
按照易先生提出的逻辑判断“要想守住底线,必须不唱高调。”那么应该出现的符合易先生的逻辑判断的社会现象是,在毛提倡“毫不利己,专门利人”的时期,人们没有能“守住底线”;在没有提倡或者不强调“毫不利己,专门利人”的改开时期,人们应该“守住底线”才对,但是事实大相径庭,不知道易先生对此作何解释?
易先生从理论上对此作出的解释是“做不到,又必须做,就只好做假。”对此,本人非常困惑,像易先生在正文部分批评的“企业就会弄虚作假,学者就会指鹿为马,裁判就会大吹黑哨,官员就会贪赃枉法,警察就会刑讯逼供,法院就会草菅人命”的这些没有“守住底线”的行为是因为执政党或者政府“唱”出了哪些“做不到,又必须做”的“高调”造成的呢?
在这个问题上,易先生最起码犯了两个错误,第一,张三患病,李四吃药;第二,混淆了对一些理念的提倡、允许、限制、反对、禁止之间的差别。
有人把人分为圣人、贤人、好人、小人、坏人五种人。
无论是执政党对作为工人阶级先锋队的成员的道德要求也好,一般民众对所谓“十全十美”的“圣人”、“贤人”、“完人”的道德要求也好,总是会提出一些“并非所有人都能做到,甚至是大多数人做不到的”的道德标准,而这种提出属于“提倡”的范畴,而提倡的这些东西恰恰是因为“并非所有人都能做到,甚至是大多数人做不到的”才更加显得可贵,这种提倡是在引领一种社会风尚,但是从来就不强迫所有人这样做,即使是在改革开放以前,也不存在“做不到,又必须做”的情况?只是提倡一种精神;倒是在出现易先生所批评的那些现象的历史时期,对那些所谓“唱高调”的东西不仅不提倡,而且根本谈不上“做不到,又必须做”,最起码我没有发现,不知道易先生能否明确告诉人们,哪些东西属于你所说的“做不到,又必须做”并且导致了社会乱象的东西吗?
至于所谓“底线”,人们有目共睹的事实是,在易先生心目中的“唱高调”时期,不但道德标准定得高,就连底线也定得高,并且对“守底线”或多或少有强制性的要求,以至于很多现在允许的东西在当时也受到限制甚至反对和禁止,比如贩点货物就是“投机倒把”,不知道易先生认为当时的“唱高调”造成了哪些“守不住底线”?
而改开以后,曾经一度,对于众人来说,“有钱就是草头王”,于是假冒伪劣,坑蒙拐骗层出无穷;对于官员来说,“领导也是人”,于是腐败现象到处蔓延,一些官员的道德水平甚至不如普通百姓,“调”低得不能再低了,却出现了易先生所批评的种种社会乱象,怎么“唱低调”了,却从官到民都在“底线”上大幅度失守呢?
我不知道在一直来逻辑严谨的易先生身上为什么会出现这种“因果乱系”的情况,是一时糊涂呢还是另有其他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