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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不合理现象适应还是抗争

火烧 2010-01-24 00:00:00 网友杂谈 1032
文章探讨面对社会不合理现象时,是选择适应还是抗争。通过广播电台热线案例,反映民众对腐败等现象的批评与适应观点的冲突,强调公民发声的重要性。

对不合理现象适应还是抗争  

这是一篇写于近13年前的旧文,写完后邮给电台,当然是没有音信。此文今天读来,仍具有强烈的现实意义,故借网络之便发表。

社会上存在很多不合理的事情,生活在社会中的人们,当你面对邪恶适应还是抗争,迄今为止,缺少权威的,明晰的说法,这在人们的认识上,甚至媒介的传播上,已经造成了一定程度内混乱状态。  

一、从北京广播电台传出的不同的声音  

北京广播电台有一条“新闻热线”,这条热线的特点在于所播出的新闻是由广大市民提供的,市民们可以把自己认为具有新闻价值的所见所闻告诉这条热线,自这条热线开通以来,首都市民表现很高的参与热情,每月热线都接到一千多个市民打来的电话,热线每天在固定的时刻选择一、二位听众的电话,每月对所打来的热线电话作一综合评述并评出一、二、三等奖,奖金从100元至300元不等。  

1996年12月份的一等奖得主是在某基层单位工作的一位同志(职务不祥)。他所反映的问题是:他所在单位的上级领导一行人去他们单位检查工作,但真正用于“检查工作”的时间并不多,也就是惯常的走马观花而已,却把大部分时间用来大吃大喝,酒足饭饱之后,又卡拉ok,然后尽兴而归,对此种行为,他提出了自己的批评意见。  

通过这件事情,我们可以明确的得到一种信息,新闻热线对这位勇于向上级展开批评的同志支持十分肯定的态度。因为他们不但播出了他的电话录音,而且给予了这位同志他们所能给予的最高的奖励,一等奖。我们由此是否可以得出这样一种认识,对于腐败行为或社会上存在的不合理的事情,人民群众可以表示反对的态度,并且从我作起。  

但是,时间没有超过一个月,还是在同一个广播频率,我们很快又听到另一种说法,97.1.25日“晓晏温馨俱乐部”节目邀请了一位事业有成的经理先生,他发表了这样的谈话:“社会上不合理的事情很多,作为你个人是改变不了的,你生气也没有用,你能够改变的只能是你自己。你只能适应这个社会,保持心理平衡。”  

在这里,所谓“你只能适应这个社会”如果把这句话做一个合理的延伸并且说得完全那么应该是这样一句话:“你只能适应这个社会不合理的事情”请注意:这是一个由几句话所组成很短的自然段。按照一般的语文常识,在同一个自然段里,不可能同时表达两个不同的概念。为了更清楚的说明这个问题,我想举一个著名的例句:“一个共产主义的幽灵,在欧洲徘徊,旧欧洲的一切势力,教皇和沙皇,梅特涅和基佐,法国的激进党人和德国的警察,都为驱逐这个幽灵而结成了神圣的同盟。  

在这段话里,最后一句的“幽灵”显然指的是前面所说过的“共产主义的幽灵”在文章中为了避免过多的重复,这种合理的省略随处可见,它绝不致使读者发生某种误解。我正是按照这种通常的理解方法去解读这位先生的话,这大概算不上牵强附会吧!为了不冤枉这位先生,下面我们对他所讲的话作逐一分析:第一句:“社会上不合理的事情很多”;第二句:“作为你个人是改变不了的”;第三句:“你生气也没有用”;显然指的是“不合理的事情”,因为只有对不合理的事情,人才会感到生气。第四句:“你能够改变的只能是你自己”既然个人改变不了不合理的事情本身,那么只有改变自身了,怎样改变呢?第五句:“你只能适应这个社会”;第六句:“保持心理平衡”;你只有对这个社会的不合理的事情感到适应了,心理也平衡了。  

我觉得,这位经理先生的话颇有一厢情愿的味道,要是人民不愿意表示“适应”呢?某位西方大哲说过:“一切皆流,一切皆变”。当然,这种变总是有规律可循的,即不管历史的发展怎样曲折漫长,最终还是按照绝大多数人民的意愿发生改变。我们可以想想1000年前中国的状况,可以说从总体上讲,离现在愈久远愈少一点人道,愈多一些野蛮,也可以说不合理的事情愈多。但随着历史的进步、文明的发展,不合理的现象是愈来愈少了,是人民改变了它的结果,难道历史发展到今天,不是去倡导人民积极起来改变不合理的事情,与之作坚决的抗争,而是让人们改变自身,去“适应”不合理的现状?再说如果要变,为什么不是不合理的东西变一变,去适应人民大众?  

二、个人改变不了不合理的事情吗?  

我认为,这位先生的言论有些片面和过于武断,由于各种原因,社会上确实存在着相当多的不合理现象,作为个人,尤其是普通老百姓,确实力量微小,但绝不是完全的无所作为,只要有勇气从自身作起,就会或多或少的改变一些现状,现实生活中存在着这样的事例:譬如给新闻热线打电话的那位同志,由于他的反映给某些人的错误曝了光,这对他周围的同事;上级全是一种震撼。可以设想一下,以后某些人还敢公然这么干吗?能不有所收敛吗?因为这里有一位敢于行使监督权力的公民。诸如公款吃喝玩乐之类,看似一种顽症,其实只要有一个人敢于站出来认真的加以反对,并不是多么的难以纠正。难的是真正有人真管!  

再如青岛市的李高岭同志,有感于社会风气不正,但他不抱怨、不泄气,端正社会风气从我作起,他给自己所开的出租车车身上喷上雷锋的头像,车顶灯上写着:“学雷锋车”不仅仅对乘客热情服务,严格按标准收费,树立出租车司机的良好形象,还救死扶伤,解人危困,为残疾人免费服务,并且见义勇为、勇斗持刀歹徒、见小偷就抓,他的事迹在青岛市产生了极大的影响,青岛人民交口赞誉李高岭。  

还有北京的王璄老先生,退休后领取一份微薄的退休金,但他走街串巷的去捡破烂靠卖废品攒钱,然后全部捐给希望工程,当记者采访他时问起他这样作的动机,老人出语惊人:“我是为了反腐败”这是一位耄耋之年的老人发自心底的声音。当然老人如此反腐败是根本触及不了任何腐败现象的,那些热衷于搞腐败的人绝不会因此而良心发现有所收敛。但是“能作事作事,能出声出声”(鲁迅)老人发出呼唤的价值正在于此。  

南方某省有一个法律工作者邱建东,他因为电话局不按规定收长途话费,仅仅因为多收了五元钱而三次诉诸法庭,他说:“社会风气可以造就和营造”。  

这些全是见诸于公开报道的事例,全可以说是很“个人化”的行为,但无一不产生良好的社会影响,如:新闻热线1997年1月份所来的电话,对不良社会风气提出批评的明显增多。在青岛市,在李高岭的影响和带动下,青岛市有了一支学雷锋车队,学习雷锋重新开始蔚然成风。至于王璄老人的呼唤,对社会上所有有良知的人全是一种深深地激励,老人风烛残年、来日不多,却吃尽千辛万苦,所为何求?我们自身条件不会比老人更差,但我们又作了些什么?邱建东追求法治的精神更是为国人上了积极的一课。有时不尽合理的事情长期存在,并非其自身坚不可摧,而是由我们的习以为常、司空见惯,我们的不认真,我们的“难得糊涂”我们的“宽容善良”,我们的不敢为天下先,我们的自私与懦弱造成的,相信通过邱建东诉讼一案,会使全国所有的电话局,再也不会擅自多收用户一分钱。  

鲁迅先生说过:“由历史所指示,凡有改革,总是觉悟的智识者的任务,但这些智识者却必须有研究、能思索、有决断,而且有毅力”我的理解是:“所有的事情都是由某一个具体的人首先做起的,而对特定的,具体的一个人的否定,就是对全体人民本身的否定,人民是所有个体  集合的结果。那位先生所说的“个人”,并不是指生活中的张三或李四,一个特定的“个人”。而是社会中与组织相对而言,所有的人都是个“人”,是一个极为宽泛的面的概念。  

个人能否改变一些不合理的事情,生活已经告诉了我们,今后将会更多的告诉我们,这简直无需笔者再饶舌了。  

三、一味“适应”绝非良策  

对事物存有偏差的认识只能推断出一个错误的结论。这一点对于任何人都是如此,那位经理先生自然也难以例外。他认为个人是改变不了任何不合理现状的。既然如此,那么个人的努力只能是徒劳无益的,在这种情况下,何必再作无用功,这时需要改变的就是对这种状况生气的人们,他们只有改变态度去适应不合理的现象本身,也就是达到心理平衡了。  

究竟人们如何去适应社会上不合理的事情并心理平衡,可惜这位先生没有进一步的加以论述,使我们不得其祥,不过我认为有一点为达到此种境界必备之功夫,即麻木不仁,心如死灰。最好再略带点欣赏的心情,并有一种庆幸感“以天下之大,不合理的事情之多,比我看到的或遇到的更糟的情况多的是”得有点啊Q的精神胜利法,不但能保持住心里平衡,恐怕还能生出一种“幸福感”。  

我认为这是人性的扭曲,明明面对的是不合理,明明心里感到气愤,却不能自由自在的表达自己的意志,社会学家认为:这是一个人人格上存在严重的缺陷的表现,如果一个社会有很多社会成员都这样,则属于“社会缺陷”。但一个人与许多人具有共同的缺陷,他并不知道这是缺陷,他所失去的丰富性和真正幸福得到了一种安全感的补偿,那就是同周围的人一致。事实上,他的文化会把他的缺陷抬高为一种美德,因为使他产生一种膨胀的成功感。(美·埃利希.弗洛姆《健全的社会》第14页)  

现在我们遇到的恰恰是这种情况,这位先生仅受过初等教育,成年以后即忙于工作,虽然事业上有所成功,但在学习上是比较欠缺的,这就很容易造成这样一种状况。即对复杂的社会现象缺乏准确的、深刻的认识,往往会被大量的表面现象所吸引,并据此得出一种肤浅的结论,一遇到适当的机会,他就会好心的谈出自己的见解,并且认为会有益于社会。  

对于不合理的现状一味“适应”下去会产生好的结局吗?事实已经作了太多完全否定的回答。不久前《工人日报》报露了辽宁省朝阳市一些企业“穷庙富万丈”的劣迹。如果说土地是农民们赖以生存的命根子,那么对企业职工来讲,工厂对工人的意义应当不下于此,但方丈们所作的是竟把广大工人群众赖以生存的工厂设备卖掉,借此营私舞弊,他们住进了装修豪华的小楼,现代化的设备一应俱全、富甲一方。但工人们一年多未领到本来就很微薄的工资。之所以走到这一步,也是“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这是一个由小贪到大贪的过程,正是在这个过程中,人们表现了太多的迁就与容忍。但苦果是要自己吃的,当填肚子都大成问题的时候,不管你有多么优秀的“适应能力”怕也是难以适应下去了。于是联名上访,小小的一个朝阳市1996年竟发生96起集体上访。  

如果从一开始人们就不去适应,不但不去适应,反而反应激烈,那么可以肯定的是不但不会走到那相当悲惨的一幕,反而会有一个好的转机,这方面同样有利可循。  

如北京通县某村,因为干部们财务支出不清,多贪多占等问题,村民们屡屡去县里上访,有时一天多达十几人,这个村因此被人称作“上访村”。由于村民们反映强烈,引起上级领导重视,以后村里采取的措施是:定期公布所有往来的账目,由广大村民监督,从此上访村归于平静,生产得到发展,村民们的生活水平得到明显提高。  

与此同时,我们更多的听到和看到的是:全国乡村一级财务状况几年不向村民公布一次是相当普遍的情况,一些村干部们大吃大喝,化公为私,在不长的时间里就能把卖地所得的几百万不明不白的折腾精光。  

为什么同样的社会环境下会有如此截然不同的结果,一句话,正是由人们自身的态度所决定的,灾难或幸福正是源于我们自身。对于不合理的事情,一味的适应下去,绝非良策,它只会造成更大、更多的不合理,甚至引起社会震荡。  

人的身体生了毛病,再愚蠢的人也知道找点药吃,但是对于社会的毛病,人们往往采取极为消极的态度。唉,人哪,毕竟处在进化之中。有时把谬误当成真理说来也是难以避免的事情。“觉今是而昨非”对于昨天的错误人们往往看得清楚,其实今天照样再犯一些错误,不过你当时不但浑然不觉,还会觉得“今是”很多人谈起过去,都会说:“过去我们多傻呀!”难道你今天就变得很聪明了吗?恐怕是自以为聪明,过一段时光又会把说过的再说一遍,人类所有的教训,都是用极大地牺牲换来的——可怜的人类。  

四、略析“适应论”产生的原因  

“适应论”的产生绝非偶然,既有深刻的历史渊源又有现实的社会原因。它也是一种文化作用的结果在现实生活中的凸现。  

首先从历史上看,中国经历了最为漫长的封建社会,这对人心理上的摧残是极为严重的。“专制制度唯一的原则就是轻视人类,使人不成其为人”(马克思《马恩全集》第一卷第411页)。封建社会的最高统治者是:“真龙天子”是“神”,官僚们是“星宿”剩下的则是“贱民”“草民”中国历史上有一种官名叫“x州牧”他管的不是人而是畜牲,只有畜牲才需要“牧”,经过这样的分配之后,我们根本找不到人的位置了。还有什么“存天理,灭人欲”“人欲”处于被灭的地位“强其筋骨,弱其心志”有一个强壮的体格可以,便于奴役,聪明的头脑大可不必了,不好统治。封建社会长期实行愚民政策,其影响不可低估,以至于鲁迅认为:“试将记五代,南宋、明末的事情和现今的状况一比较,就当惊心动魄于何其相似之甚------”《华盖集·包然想到 四》民族性格一旦形成,若将其有所改变将极其困难。我们今天的社会正是从封建社会脱胎而来,有文章认为,本世纪以来至现在,人们在思想意识方面改变并不大。最近常见于报端的一个一个词语叫“消费者意识的觉醒”人只有在购物时才成为消费者。这在一个人的社会生活中并非全部,仅限于经济流通领域。但他却也是沉睡着的,至于比这更高更重要的政治领域,可以想像他的“公民意识”“政治参与意识”该是如何地淡薄。正是这种普遍淡漠的态度为腐败现象的滋长提供了良好的土壤条件。我们总是说:“搞腐败的只是极少数”但在很多方面,腐败现象均呈发展的趋势,不合理的事情很多,以至造成人们普通的不满情绪。  

只有人们具有美好的道德,才能建立一个美好的社会,而这美好的道德,绝不仅仅是作好本职工作、遵纪守法,助人为乐作好事,为灾区捐款,见歹徒为非作歹敢于挺身而出就能全部包括的,即便这些全部作的极好,对社会上存在的不合理事情仍不能有丝毫触动,仍处于一种有“严重缺陷”的状态。多年以来,我们极少作这方面的宣传。为此我们也付出了高昂的代价“不合理的事情很多”。  

在此我们可以作一个这样的假设:不合理的事情不是很多,而是很少,情形会怎样,恐怕不会有人主张去适应,恐怕会得到与要之作坚决斗争的一致认识,但怎么多到一定程度有人就会提出一个荒谬的主张呢?这情景有点像墨子说过的:“今有人于此,少见墨曰黑,多见黑曰白,则此人不知白黑之辩矣”《非攻篇》。腐败现象的发展确有公开化、合法化的趋势,正是在这样的情形下,有人以黑为白,以白为黑,鼓吹“适应”。  

还有一点也应予充分注意,改革开放以来,随着人们收入差距日益拉大,现已形成不同的利益集团、经理、企业家属较富裕一类:“经济地位决定政治态度”一般来讲是适用的,如果你有机会和他们交谈此类问题。你会发现,他们的态度基本一致。但广大工农劳动群众,谈起此类问题心平气和的少,更没有谁表示过愿意“适应”下去,利益差别必然造成看法上的矛盾。  

还有一个极为现实的原因,反对不合理的事情往往是高成本、无收益,个人往往因此而大倒其霉,最后呼天不应,唤地不灵,无公道可言,比如辽宁朝阳的那些个腐败者,虽经全国性报刊揭露,照样神气的很,优哉游哉,什么事都没有。有的告状人青发变白发,也毫无结果,有的为声张正义而倾家荡产,这一切,确实令人望而生畏。在这样的情形下,绝大多数会取一种明哲保身的态度。从这个意义上说,让人去“适应”确也是带着好心的成分,私下说说纯属个人自由,但通过电台来讲,则有了宣扬的意味,是很不妥当的。  

北京锻压机厂   刘荣立     1997年3月8日
永远跟党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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