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东县委应该说话了
巴東县委应该说话了
5.10事件过去了11天了,邓玉娇作为杀人犯罪嫌疑人已经被控制,案件进入司法程序,接下来的事情就是等待处理。
但是,除了司法部门做他们按照程序应该做的以外,巴东县委是不是应该就事件本身在法律管辖以外的部分说点什么?
例如,邓贵大一行的吃喝玩乐是不是公款消费行为?这符合有关规定吗?如果不符合规定,就是违纪,县委应该就此表态。
邓贵大一行的所谓“休闲娱乐”的异性“特殊服务”是个什么性质的行为?如果不是强奸,也是嫖娼,那就是违法,县委应该就此表态。
邓贵大一行随便就可以拿出一沓人民币来进行“特殊服务”消费,这个钱是谁的?巴东县历来是怎样报销这样的支出的?如果是他自己的钱,他的工资够他这样开销吗?县委应该就此表态。
邓贵大一行的活动驾轻就熟,看样子是经常性的“休闲娱乐”,这样的违法违纪行为是否长期存在?县委应该就此表态。
邓贵大一行的活动是巴东县唯一存在的还是在县委镇委干部中普遍存在的违法违纪行为?县委应该就此表态。
以上几个问题不归法律管,也不需要等司法部门调查结束,作为县委现在就可以明确表态。我注意到,迄今为止,巴东县委仅仅有一个督办会议.也就是昨天(20日)巴东县委书记李洪敏主持召开县委常委会,专题督办“5.10”案件的侦办及相关处置工作的会议。会议只有督办案件的精神,对于邓贵大一行的行为没有提及一个字,是没有话可说还是有口难言?还是自己也硬不起来?
邓贵大被杀是个刑事案件,但是,邓贵大是个什么样的人不是刑事问题。他是巴东县的政府官员,是县委县政府一手提拔任命的,你们对他的情况应该了如指掌,对于他也应该实事求是做出评价。邓贵大以及他的同事们在被杀前是在做好事还是做坏事,这样常识性的东西难道还说不出来?如果真的是说不出来,那么巴东的县委县政府就是个完全没有是非判断力的组织,连起码的是非也不能判断的组织对于人民有什么用?
爱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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