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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责制”重在一个“问”字

火烧 2010-01-28 00:00:00 网友杂谈 1042
文章强调问责制关键在‘问’,若不问则成摆设。以瑞安市委书记事件为例,指出问责制度执行不力,监督机制失效,呼吁真正落实问责,防止利剑变锈剑。
“问责制”重在一个“问”字

2009年7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各地也陆续出台了相关的问责办法,这些规定成为加强反腐倡廉、完善领导干部行为规范的重要举措。在实施中也有一批批官员被问责下马,有评论说,“问责制”已成为常悬在官员头上的“利剑”。

大于认为,“问责制”要真正成为常悬在官员头上的“利剑”,必须重在一个“问”字。否则,“问责制”可能就会成为常挂在墙上的“锈剑”。不说大事,就从最近网上谈论的“瑞安市委书记二天在三个宾馆开房”的小事情来看,温州市的“问责制”在这个“问”字上就还有差距。

网上看到,针对近日瑞安市委书记蒋珍明两天内在杭州开了三个宾馆的贴文,根据温州市委领导意见,温州市组成调查组对有关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结果核来核去,市委书记清清白白,都是市委书记驾驶员李某某的问题,处理意见是驾驶员李某某行为违反有关财务规定,责令瑞安市委办公室按差旅费报销有关规定予以纠正,并进行通报批评。

如果真要就这个事情“问责”,就没有这么简单,要“问”的方面还是有不少的。如一个市委书记的驾驶员为什么能够以市委书记的名义报销,而且可以花多少报多少?这次是因为两天内开了三个宾馆出了问题,那么往常两天内开了两个宾馆是不是就没有问题了?这些领导的“驾驶员”可以违反有关财务规定,会不会也可以违反有关其它的规定办其它的事情呢?这样的问题,本来通过市委机关的内部监督就可以解决问题,为什么会由内部人捅上网络呢?它是不是说明市委机关的监督机制存在什么毛病?这个市委书记真的就那么清清白白,在这个问题上就没有责任?等等等等。

如果真的这样去“问”这个事情的“责”,那么“问责制”或许可以成为常悬在官员头上的“利剑”。而像现在这样的处理意见,就不像是“问责”而像是“推责”了。这个事情说是小事情,其实也不小。每年政府行政开支之所以这么大,干部容易腐败,与这方面漏洞太多,监督机制失效,“问责制”成为摆设是分不开的。所以说,“问责制”重在一个“问”字,不去“问”,不想去“问”,不敢“问”,不认真去“问”,都会让“问责制”的“利剑”成为“锈剑”,挂在墙上虽然好看,但没有什么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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