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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阿Q和儒家中庸之“软弱”“忍”的区别

火烧 2008-12-29 00:00:00 中华文化 1025
本文探讨阿Q与儒家中庸思想中‘软弱’‘忍’的本质区别,结合经典文献与现代案例,分析两者在国家与个人层面的差异,揭示其背后的文化与价值观冲突。

杂谈阿Q和儒家中庸之“软弱”“忍”的区别  

   

一、国家层面  

《曲礼》:【在丑夷不争。】【子夏问于孔子曰:「居父母之仇如之何?」夫子曰:「寝苫枕干,不仕,弗与共天下也;遇诸市朝,不反兵而斗。」曰:「请问居昆弟之仇如之何?」曰:「仕弗与共国;衔君命而使,虽遇之不斗。」】  

《左传·昭公十四年》:【晋邢侯与雍子争赂田,久而无成。士景伯如楚,叔鱼摄理,韩宣子命断旧狱,罪在雍子。雍子纳其女于叔鱼,叔鱼蔽罪邢侯。邢侯怒,杀叔鱼与雍子于朝。宣子问其罪于叔向。叔向曰:“三人同罪,施生戮死可也。雍子自知其罪而赂以买直,鲋也鬻狱,刑侯专杀,其罪一也。己恶而掠美为昏,贪以败官为墨,杀人不忌为贼。《夏书》曰:‘昏、墨、贼,杀。’皋陶之刑也。请従之。”乃施邢侯而尸雍子与叔鱼于市。】【仲尼曰:“叔向,古之遗直也。治国制刑,不隐于亲,三数叔鱼之恶,不为末减。曰义也夫,可谓直矣。平丘之会,数其贿也,以宽卫国,晋不为暴。归鲁季孙,称其诈也,以宽鲁国,晋不为虐。邢侯之狱,言其贪也,以正刑书,晋不为颇。三言而除三恶,加三利,杀亲益荣,犹义也夫!”】  

“争”还是“不争”,孔夫子的矛盾教导确实足够他死了后【儒分为八】的,不分裂倒是没了道理。特别是这个孔子坚持的【父之雠,弗与共戴天】和他同时赞扬的【杀人不忌为贼】,在本本主义的门徒看来是完全矛盾的。  

今日的胡文海、邱兴华、王斌余、马加爵、杨佳、付成励等,都是属于【杀人不忌为贼】,按夏朝的法律《夏书》是应该判死刑的。然而回过头来,法制出了问题,儒家不是骂“士大夫之耻”,就是骂君主昏庸残暴,应该被清算,就是孟子说的纣王被杀,无非是杀了个独夫,武王没有因此犯故意杀人罪。后继者要学习文武周公,公正严明,告状都能得到天子尽心的审查。——“民”和“官”两方面各自的责任义务,是一个硬币的两面。  

唐朝诗人戎昱说【汉家青史上,计拙是和亲。社稷依明主,安危托妇人。岂能将玉貌,便拟静胡尘。地下千年骨,谁为辅佐臣。】另一个诗人苏郁:【关月明悬青冢镜,塞云秋薄汉宫罗,君王莫信和亲策,生得胡雏虏更多。】——这个周孝王用【不废申侯之女子为骆适者,以和西戎。】开创的“和亲政策”,在不同的时代有不同的结果,总之细微的区别,跟“卧薪尝胆”和“韬光养晦”这样“微言大义”中的区别一致。  

   

二、个人层面  

《易经》:【潜龙,勿用。】  

《论语·述而》【子曰:“暴虎冯河,死而无悔者,吾不与也。必也临事而惧,好谋而成者也。”〗《礼器第十》〖孔子曰:「我战则克,祭则受福。」盖得其道矣。】  

《苏子瞻留侯论》:【“千金之子,不死于盗贼”,何者?其身之可爱,而盗贼不足以死也。】  

《韩德强:生活中的文明与野蛮--从政法大学“弑师”谈起》:【我再说一个小故事,可能会涉及到我们自己,是我刚刚上北航时候的一个小故事。在二十多年前,来到北京这样一个首善之区,我也是蛮高兴的,和诸位一样,然后我就真以为北京是一个文明的首善之区。有一次外出,乘坐公共汽车,公共汽车上有人就踩我一脚。这个按说也正常,因为文明社会也难免会有磕磕碰碰,主要是他下面的话说出来让我觉得莫名其妙。他说“唉,谁搁我脚了?”就是说不是他错了,而是我脚放错地方了,妨碍他脚落下来了。我当时一下子愣住了,这北京是这样的吗?我脑袋里就转了若干个方案出来:第一个方案就是我也踩他一脚,这回是你搁我脚了;第二个方案就是出门在外,要忍为上策,不要去理他。后来一想还有第三个方案,就是后来采用的方案,我一想,他踩我一脚还说我搁着他了,那么,这人是什么?我就下判断了,这人是流氓。他是流氓,我要是跟流氓去打的话,不是打的过、打不过的问题,主要就是把我自己贬低了。我好不容易培养十八年十九年,到北京一心想做一个航空工程师,要航空报国实业报国,这一打起来,一不小心就废了一条腿或是一条胳膊,没准把脑袋都废了,挺不值得的。所以就起了阿Q的念头,就是君子不与小人斗,就没跟他斗。死我倒是还真不怕,我多年来的体会,其实我是谁都敢得罪,越大的官我越敢得罪。但是,主要的问题是死要值得,跟一个流氓打架死,特别不值得,所以就没动手。】  

笔者读书的时候,邻居跟父亲的矛盾,有好几次是拳头解决,甚至是邻居几兄弟一起打他一个人的。除了坚持“正名”也就是自己有理之外,其它利益、“出口气”方面他都忍了,甚至名誉受损都如此——连保护自家正当利益的“狠”都没有,是相当“软弱”的,父亲的逻辑是“我要是出了气,人家屋头就有气,他找社会上的来整你,我划不着。”他认为笔者太有出息了,全村认识他的人都嫉妒他,要是让笔者读不成书,那太不值得了。等笔者大学毕业找到工作了,他是什么气也不忍了。别人骂他一代,他骂人家祖宗十八代;别人敢动手他决不含糊,跟以前判若两人;别人敢威胁他他也威胁别人……《曲礼》说的【很(狠),毋求胜。】再也不怎么管用。  

鲁迅先生塑造的阿Q形象,有一点缺憾是阿Q是光棍,跟多数国人有家庭生活,稍有不同——阿Q同志所有的行为一旦加进去是为家人生存的因素而作,那批判力度就得给瓦解了。阿Q同志想方设法在今日社会学所谓的“村庄共同体”中谋得一个基本的参与者地位,以获得一份村庄公共品,这个害怕被完全边缘化的参与精神,又确实人所共有,跟“身败名裂”的人居住在“村庄共同体”中完全失去参与的可能,有相当的不同,在这点上阿Q甚至是非常值得肯定的:因为追求成为一个合格的共同体参与者,“身不能至,心向往之”是值得鼓励的,远比真正的“无理由犯罪”报复社会,比如在公共水源投毒或直接杀更弱的弱者妇女儿童,要好得多。并且,【潜龙,勿用】【在丑夷不争】以及前面所列的文字,跟这个“阿Q精神”,是有相当的不同的,尽管火星人来研究这个“动物行为”,看不出有外观的不同。  

特别的,阿Q同志急切地想得到大家的关注,以为他还算一个“合格的人”,由此闹出的精神胜利法“阿Q精神”,据说又是“国民劣根性”,但看今日各国诸侯们的政治表演及各国文艺影视产品,似乎是“人类的劣根性”更合适一些。

也就是,儒家的那个中庸,似乎不是“打倒孔家店”的店面贩卖的那个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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