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是:首页 > 网友时评

谁该为“双汇毒肉”负总责?

火烧 2011-03-21 00:00:00 网友时评 1027
双汇毒肉事件引发对食品安全的担忧,瘦肉精再次成为潜规则,暴露监管漏洞与责任推诿,揭示食品安全问题反复出现的根源。

谁该为“双汇毒肉”负总责?  

   

自央视“3.15”晚会曝光了“双汇毒肉”后,全国民众激起了新一轮对中国食品安全的担忧。“三鹿毒奶”的影响尚未完全消弭,“双汇毒肉”又接踵而至,人们不得不问,中国的食品,咋就这样容易染毒呢?谁该为“双汇毒肉”负总责?  

在该事件中,我们十分不情愿地看到,尽管“瘦肉精”早已为法律明令禁止,但其使用仍象当初的“三鹿毒奶”事件中的“三聚氰胺”那样,成了生猪行业中的潜规则。“瘦肉精”实际上就是转世的“三聚氰胺”!  

官场上有说不完的“潜规则”,市场上也有数不清的“潜规则”。为什么 “潜规则”总能在中国畅通无阻呢?  

我们不妨看看在该事件背后某些部门的的表现和作为吧!  

在河南双汇使用“瘦肉精”曝光中,媒体报道称“瘦肉精尿检”、生猪检疫等如同走过场,有的“尿检”甚至用人尿冒充,每头猪花2元钱就能买到三大证明,再花上100元打点河南省省界的检查站,便可一路绿灯送到南京一些定点屠宰场。  

人们有太多太多的理由质问,这些部门到底在干了些什么?他们的执政良知究竟有多少?  

表面上看,其中有检测人员和企业相互勾结的行为,是监管部门的失职和渎职所致,而实际上,却是我国食品监管体制本身存在的重大缺陷和漏洞所导致的。难道不是吗?  

早在2002年,农业部、卫生部、国家药监局联合发布公告,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添加盐酸克仑特罗和莱克多巴胺等七种“瘦肉精”。2008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规定新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对使用“瘦肉精”养殖生猪,以及宰杀、销售此类猪肉的,将追究刑事责任。  

 2010年10月20日 ,中央编办专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瘦肉精”监管工作的意见》。多个部门各有分工,除规定农业部负责“生猪养殖、收购、贩运、定点屠宰检验、认定和查处”环节外,卫生部门、工商总局等也各司其职。多头管理的局面有所改善,但实际情况的错综复杂,往往给了监管者互相推诿的借口。一位农业厅官员就这样对财新《新世纪》记者表示,“‘瘦肉精’是人用药,兽药和饲料是严格禁止使用‘瘦肉精’的,因此不是畜牧部门的责任。”  

从这里我们不难看出,中国食品安全监管体制的特点,可以用这么一句话来概括,谁都有享受光环的荣耀,谁都没有承担重大食品安全事件的责任!此前的“三鹿毒奶”事件,人们也看到过这个魔影!  

难怪昨有“三聚氰胺”,今有“瘦肉精”。那明天,又会有什么危害人民生命安全的元素出现在食品中呢?  

在这里,我不得不郑重指出,如果我国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得不到根本地更新,如果我国的食品安全监管现状得不到完全地改变,如果我国的食品安全监管指导思想得不到彻底地校正,中国的食品只会越来越成为中华民族的生命杀手!  

难道不是吗?有迹象表明,在一方面杜绝外国人和自己食用转基因食品的同时,另一方面却大力渲染转基因食品无毒无害而诱导中国民众食用转基因食品的国家农业部,正在以更大的决心、更大的力度,加大商业化种植和推广疑为殃及中华民族未来生存的重大危险的转基因农作物。  

在转基因问题上,国家农业部都是这样的作为,人们咋还能期待其他部门在“双汇毒肉”事件中有什么“道德”的作为?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三鹿毒奶”事件后,曾这样语重心长地告戒中国的企业家:“你们身上应流淌道德的血液”。现在看来,如果中国食品安全监管者的身上缺少道德血液,又怎么要求中国企业家身上流淌道德血液?上行下效,就是这个道理。况且“道德血液”需要“道德骨髓”。没有“道德骨髓”,“道德血液”就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而这里的“道德骨髓”,实际上就是“官德”!中国的一切乱象,包括此次出现的“双汇毒肉”事件的根本原因,全在于“官德” 的丧失!  

   

或许您对下列文章有兴趣:  

毛泽东,一部永远读不完的书  

毛泽东的心与雷锋是相通的

毛泽东时代的“五大精神”  

看看卡扎菲就想感谢毛主席   

百姓抢购“谣盐”是谁的失职?

制造“盐辐射”发的什么财?  

“薄熙来热”在中国发出重大信号!  

立了“95至尊”,倒了“99伟人”!  

啥是中国安全的最大隐患?  

中国应该有什么样的国际形象?   

永远跟党走
  • 如果你觉得本站很棒,可以通过扫码支付打赏哦!

    • 微信收款码
    • 支付宝收款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