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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看土地改革的历史意义

火烧 2010-03-23 00:00:00 历史视野 1025
文章探讨土地改革在中国历史中的关键作用,分析其对政治经济的影响,并反思改革开放后土地政策的变化,结合历史数据与现实问题,强调土地问题在当代的重要性。

  

   

虽然这个系列贴缘起是津巴布韦,但是我与河友作为中国人,关心世界的出发点当然仍然是为了联系自己。所以后面更多是于此引发的关于中国历史与现实的一些感想了。如果不适合观点时事,麻烦转青史小阁吧。
     先从土共的“土”说起吧。春节回去和朋友聊起来,说到中央“一号文件”,发现一个有趣的关联,凡是中共中央发布了以“三农”为主题的一号文件的年头( 1982年至1986年;2004年至2010年)国家政治经济相对就比较顺利,就是国际有危机也能逢凶化吉。而其他年份通常就有灾难。87到89年的政治风波与价格改革失败,90年代初的经济从停滞到大起大落…从马亲王发表讨论各朝代德性的文章以来,河里基本公认本朝是火德。但是由此看来,本朝土德也有很大分量。毕竟国旗中除了满地红,核心仍然是黄五星呀。更不用提本朝生日:十一,按传统竖读,可不就是“土”吗?呵呵,有闲心时大家应该好好从君臣佐使,五行流动等不同角度探讨探讨。不过认真的说,土地问题确实是20世纪中国政治经济中重要主导因子,除了八年抗战民族矛盾优先,其他时间从国共分裂到三年内战,土改问题决定了基本的政治方向。特别是土共从苏区到抗日根据地而至建国,土改历程就是TG统治发育的历史。大多数土共干部就是在土改中真正学会如何与基层民众结合,进而组织动员农民的巨大力量的。如果说是枪杆子里出政权,那么加一句土改中出政府应该不为过吧?可是自改革开放以来,土改这个土共的招牌成就就不断遭到质疑与反思。在农村土地流转与集约化大势所趋的今天,重新谈谈土改的经济与社会乃至政治意义很有必要了。最近河里无证据的人身公鸡比较多,为客观并避免“五毛”嫌疑,引用资料基本是建国前特别是民国政府自己的统计资料。当然,从如今的统计数据之弹性多变就知道,严肃认真的用公开数据骗人是政府的日常工作之一;在良青历史学家不断发现真相的今天,更不敢保证里面没有提前潜伏的共匪恶意编造统计数据误导常凯申公以及后世天真网民的可能。但是国民政府自己的报告,多少要比杨奎松先生从苏联秘密档案考证出的800飞机600坦克要靠谱些。姑且先用着,期待知道家乡历史的各位河友把第一手真实数据发布出来,方便大家参详吧。
   先说反对土改的两大潮流方法。其一是用许多地主勤劳发家然后家破人亡的感人故事来煽情。如果这些故事是多年来被不公正对待的黑五类后代所发,我完全理解其感情。吾家祖上如果不是出了嗜好阿芙蓉的长辈,建国后也没好下场。但是面对历史大局面,只能引用河里名人名言解释:世界从来不简单,历史何尝会温柔。黄仁宇1989年5月19日至中国人民大学清史研究所高王凌教授信对此做了很完整充分的回答。  

当初我们不同意你们如此的做法,可是以后在海外平心静气地把所有的资料全般展开,我已经在你们的行动之中看出“历史长期的合理性”。历史之运转,通常利用群众运动中最庞大的力量,完成他们命运最紧要之安排。只是各人眼光有限,虽当事人不能切实明了他们所制造的事情之真意义,必待到经过一段时间,有了历史之纵深,使我们承前接后地看来,才能在因果关系中判断这些事情之意义。如此的存积资本不可能因平时状态由合法的秩序主持之,而只能以战时状态全面征集人力物资以高速的方式完成。所以我认为:
     1.上述行动有它历史上之长期合理性。这结论如果要有系统的追根溯源,必写成专书;即是简短的介绍,最短亦须搬出百余年的史迹,长则千年。
     2.这样的存积资本不可能再继续,也无法重来。前所谓战时社会组织与战时群众心理至“文化大革命”已推进至极端,现在早已被否定。
     3.过去的行动必曾包含着无数对各人不公平之事迹。例如昔日将地主打死,今日有承包到户的生产。我们只能以最沉痛的心情,对无辜受害者以及抗战内战以来的阵亡将士各烈士及“文革”中受害者同样地纪念着;没有他们的牺牲,中国即无法完成其革命。正如法国“老虎总理”克里孟梭所说:“革命总是一个大整块。”其行动必带集体性,更无遑计及各个人间之公平。  

第二种相对有学术气息些。主要就是借近年来学界关于民国农村土地在各阶层占有比例的讨论,以此为依据质疑土改政策的合理性。应该说,土共当年高估了全国范围土地集中程度,这几乎是历史共识了。过去通常土共说法是户口数8%的地主、富农占有70—80%土地。如今基本承认到了50年土改前,地主和富农全国平均占有土地的不到50%。对此深入研究,乃至对土改中许多错误提出历史教训是很有需要的,但是如果仅仅根据数据上的相对变化就引出地主没有控制农村进而土改没有必要的结论,那就值得商榷了。今天发现不把对方观点列出来讨论就有点空泛,所以放出比较有代表性的秦晖的历史与现实中的农民土地问题链接出处
   我总结其主要论点就是:
土改前地主占地没有70%,而是30%(其实原来说的都是地主加富农70%);
    用基尼系数衡量,民国中国土地分配不均状态并不严重;
    印度拉美等过去土地集中是殖民者暴力夺取结果,土地自由买卖不会产生兼并;
    中国传统的民变主要是官逼民反,地主与佃户矛盾不是主要矛盾。
  我的意见是
首先,这忽视了地域差别与历史发展变化的影响。作为土改指导的许多重要经验是毛泽东等早年在湖南农民运动与江西苏区工作时产生的,比如《怎样分析农村阶级》和《关于土地斗争中一些问题的决定》1933年就颁布, 47年12月又重新发布指导基层土改。这更多反映了20、30年代中国南方地区的土地占有情况。而大量被引用证明土改高估地主控制土地的资料都来源于北方,特别是大规模土改前。大家一想就知道,从地域上,北方不象南方特别是长珠江三角洲地区那样,受商品经济与帝国主义势力强烈冲击,而且宗族组织保持较多,这都限制了华北地区的土地集中。从时间上,经过8年抗战与三年内战,从经济上大量地方大户破产或离乡,而且稍微知道政治风向的地主都知道需要分散土地以避祸了。我估计不少人都听说过有地主在49年前开族会分配田产大得人心,或者贱卖土地,结果土改逃过大难的例子。可见50年大规模土改时土地情况与30年代已经大不相同了。让我们看看国民政府行政院农村复兴委员会的统计结果吧。1933年对陕西、河南、江苏、浙江、广东、广西等6省作的土地调查结果为:

  阶层 户数% 占有土地%

  地主   3.57   45.8

  富农   6.40   18.0

  中农   19.60  17.3

  贫农   70.50  18.4


请注意,这里面包括了国民政府统治核心区的江苏与浙江,以及国民革命发源地的两广,应该算首善之区了,可是合10%的地主与富民占有了约65%的土地。已经与毛泽东提出8%的地主与富民占有了70-80%土地很接近了。如果学习各学术论文的取样方法,取更小范围的偏好数据来用,那么1937年7月抗战前地主所有土地已经达80%,自耕农占有不到20%了。(李若虚,《江苏省地政局实习日记》)
  其次,用所谓基尼指数评价土地这忽略了土地质量的不同以及土地收益权与名义所有权不同的重大影响。先引用一个津巴布韦的数据。到1980年独立的时候,大约5700个白人商品农场主占有1600万公顷土地,,而非洲人公社地区土地也是1600万公顷。如果不考虑户数比例,农场主占有土地也是50%左右。可是依降雨量的多少,津巴布韦全国土地分成五类地区:第一、二类为降雨量多、适于集约化农业的地区;第三类降雨量不足,适于半集约化农业及畜牧;第津巴布韦四类地区常年雨量稀少,只能用于粗放农业;第五类地区仅适于放牧。欧洲白人占有第一、二类地区的70%,非洲人土地大多位于第四、五类地区。很明白,穷人与富人财富与收入数量不同,可是大家每块钱价值都是一样的,用基尼指数衡量当然没有问题。可是,地主与贫农拥有的土地质量可是天差地别,地主手里的贫瘠地与贫农手里有水浇地都是偶然现象。这我想都不用拿具体数据说了。在土地上假设所有土地价值都一样,秦晖犯如此低级的错误,实在是...
   另外,从“房奴”的说法大家都能想到,名义所有与实际收益区别很大的。大量研究表明,除了地租,高利贷是农民被剥削的又一重要途径。由于20世纪农村总体破产状态的加剧,许多贫农中农名义拥有土地,其实每年生产所得不够利息。利滚利的厉害看《白毛女》都知道了。如今许多真相党力图证明高利贷不是普遍现象。那我们再看看农村复兴委员会的资料吧。浙江崇德县“农户负债者在80%强,但是调查时农民不愿意告诉,因此因借贷抵押的田数无从知道”(农村复兴委员会,《浙江省农村调查》,商务印书馆,1934年);总体情况如何呢?1934年江苏、浙江两省抵押土地农户比例为38,47%,1935年上升为41,60%。(近两年来农村经济状况之变动,《农情报告》第5卷第7期,1937年7月15日“这就是“黄金十年”的部分真相呀!)  

著名经济学家何廉、方显廷1934年对浙江农村经济状况进行调查后认为,自耕农因负债丧失土地是普遍的事实。“特别在浙东一带,原来之小自耕农,因受苛捐杂税之压迫,与大利债主之剥削,已多卖其田而成佃农焉。结果此处土地日益集中于少数人之手,且此少数人非土著。吾人应注意一种田地抵押制度,盛行于浙省,有使承抵押者与抵押者之关系等同于地主与佃农关系之趋势。在此制度之下,抵押田地之主权,归抵押者,抵押者耕种承抵押人田地,并给农产一部分与承抵押者,作为抵押利息,自表面上观之,抵押者是一自耕业主,但在实际上,已成为佃农表面的土地所有权,与实际利益流向不一样,这可不是地主所有的土地30%所能表达的。想以此反对土改的,请多观察复杂的历史细节。  

最关键的是,秦晖把官逼民反中地主的作用去掉,完全忽视了官府与地主的几乎浑然一体联系。秦晖所谓“传统时代中国的基本矛盾不是地主和佃户的矛盾,而是官府和平民的矛盾,或者说朝廷和平民的矛盾”这就是脱离实际的理论空话。
    说太多理论容易引起争辩。直接引用民国要人黄绍竑《五十回忆》(177页,岳麓书社,1999年出版)的看法。事情是北伐占领武汉后,国共分裂很明显了,有中共分子(小平同志?)秘密劝他在广西实行“耕者有其田”政策,成为中国之列宁。黄绍竑说了一番大实话:士兵们对于阶级斗争毫无认识,历史养成服从长官的命令。至于官长,十九是家里有几亩田的小地主子弟,其余没有土地的长官,当了官长也想置几亩田,做他下半世的生活基础,必不会盲目服从我的命令,甚至因为防我剥削他们的权利,而仇视我,反抗我,到时候我又怎么办呢?我本来也是个小地主,纵然我能超越阶级不顾成败去做,他们肯跟着这样做么?
   简单几句,把国共分裂以及国民党左派失败的关键都涉及了。其实,不仅仅军队如此,以往政权中,官府从上到下,哪里不是地主子弟以及未来的大地主占绝对优势?古语“陛下与士大夫治天下,而非与百姓治天下。”这可是实实在在的啊。特别是明朝规定吏不准参加科举以后,官府与地方联系更加纤弱。县以下几乎就是本乡士绅掌握的。保甲等掌握基层政权,宗法等掌握族权。太平天国以后,地主办团练更掌握了军事力量,所谓官和权贵其实不都是大地主吗?更极端点,皇帝不过是被推出来的代表,危难时候完全可以换马的,三国鲁肃对孙权说的话完全可以解释王朝覆灭时下面地主的部分心态。所以,理论上官府和皇帝当然不愿意过分剥削农民,可是下面掌握权力的“地主们”为了自家“潜规则”可毫不犹豫。所谓官逼民反,其实就是地主特别是权贵大地主对农民(包括部分中小地主)剥皮的表现而已。  
   费正清说过,1949年以前,上层各级政府除征税外,其职能一直没有渗透到村落社区中。所以完全掌握了乡村政治经济的地主必须承担农村经济破败的大部分责任。就拿秦晖说的明税加暗税和夹带来说吧。偷懒一下,同样就以黄绍竑《五十回忆》192页中说到的事:1927年为堵截叶挺南昌起义部队,他驻军汕头,结果当地士绅殷勤前来主动要求替部队筹饷。原来给军队十万,他们至少向下摊派二十万。因此官府得骂名,他们落好处。
这并不是个别现象。据美国农业经济学家,20年代金陵大学农业经济学教授卜凯《中国土地利用》记载:华北每公顷普通田地农民向县政府所纳之税额,1932年华北地区为4.15元,合每亩0.2767元。而以华北三省政府世纪田赋及附加税额征数计算,三省平均每亩实际赋役负担为0.1826元。多出部分,自然进了从村到县各级贪官污吏的腰包。这些贪官污吏,多数不是本乡就是外乡的地主啊。所以把官逼民反的责任放到地主身上,大方向是应该的。这样的官府与地主合一最典型的,就是清覆灭后各地军阀。  

在全国迅速形成了一个新的军阀官僚地主阶层。据史料记载, 北洋军阀的主要头领几乎都是大地主。如袁世凯在河南就拥有土地4 万亩左右, 仅他的老家彰德一地, 袁氏就占有全县耕地的三分之一。段祺瑞在东北拥有土地20 万顷。徐世昌在河南辉县占有土地5000 多亩。曹琨是天津静海一带有名的大地主, 并且垄断了那一带的水利机关。中央军阀如此, 一些割据一方的地方军阀也多是广占良田的大地主。云南总督刘楷堂在其家乡河南罗山拥有土地2 万余亩; 湖南督军张敬尧在其家乡安徽霍山拥有土地6万余亩; 安徽都督倪嗣冲在其家乡阜阳拥有土地7 万余亩。刘文彩的收租院与水牢等细节是有宣传作假,但是其盘剥本质没法抹去。否则,与日本右翼通过对人数的纠缠企图否定整个南京大屠杀相去不远了。
  反驳了对土改的否定,土改的历史意义基本也就清楚了。对于台湾等比较温和的有偿土改,主要是经济和部分政治意义。而中国等剧烈的土地革命,更有强烈社会与政治意义。
   经济意义就是在经济上解放了生产力,保证粮食供应与国家稳定;同时让国家代替地主掌握了农业产品,为工业化作资本与原料积累。中国土改过程中,在1950-1952年间,农业总产量以每年15%的速度递增,1952年增幅最高。超过了民国最高的1936年。同时土改后国家的税收约占农业总产量的30%左右,是1949年前的两倍,但是主要是由较富裕的农民来承担。有意思的是,根据温铁军估计,民国地主掌握的农产品比例,也差不多是30%。所以把寄生的地主去掉后,虽然国家掌握的农业税收提高了,农村总体负担其实是减轻了,经济环境反而好了。秦晖反复提起流民问题,认为是政府压迫的结果。其实如果土地所有这个根本要素不解决,就算政府扶植农业也是悲剧。记得在网上看过这个一个印度的事情:印度农业灌溉比例比较小,政府想提高投入,大地主引导政府通过对购买水泵等补助的方式进行而不是政府直接修筑水利工程。这样,大地主优先灌溉自己的土地后,还可以对其他搞不起水利投入的小地主和农民收高额灌溉费用。可见,不通过土改改变地主对农村与农业收益的控制权,国家与农民难免被间隔。莫里斯迈斯纳在“毛泽东的中国及其后”中说的好
  毫无疑问,随着国家政权延伸到村级,以及寄生的地主阶级的灭亡, (土改)其中最重要的结果是使政府能够大量调拨农业剩余产品。我们将看到,这是中国工业化的根本前提。
   在政治意义上,自耕农在农村政治作用可以类比于城市的中产阶级,一个个普遍分散的小农肯定比少数大地主在政治上安全得多。日本的一亿总中流,也少不了农民与得益于土改的家境改善的农民子弟啊。自民党的农村铁票也是源于土改的。而在中国,可以说是农民与政府相互成就了。按照杜润生的看法,对于政府,土改“重组了基层”。颠覆了传统乡村地主掌握政治经济权力的格局,让政府组织能真正管理到农村。这也就是黄仁宇说的毛泽东重构中国下层结构的意思。同样重要的是,许多城市知识分子经过参与土地改革的过程,锻炼培养成为优秀干部,从组织上保证了TG新生基层政权巩固。毛泽东说过,“政治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的因素。”这个潜移默化的思想改造过程,让青年知识分子真正与底层民众建立血肉联系,效果不比延安整风小。如今TG大搞西部计划和大学生村官,一方面是面对农村宗教与宗族等势力不断抬头的局面掺沙子,提高中央对一线掌握;另外肯定也有培养通基层民情的好苗子的意思。而对于农民,土地改革的重要成果是农民政治意识的普遍提高。如果说土地改革的目标是由上面决定的,那么土改的进程则是由下面的农民完成的。农民感到,正是他们自己改变了自己的生存条件,他们能够成为自己命运的主人。如此深度的政治参与与社会变革,绝对不是参加几次投票能相比的。这其实也就是土改的社会意义所在。记得印度时报一个女记者最惊讶的事情就是,在中国哪怕是打扫厕所的农村女青年,也充满了自信和平等意识。甚至敢主动和她握手,这是民主自由的印度所缺乏。其中原因就在于土改过程对越上层阶级打击越大,而越下层其经济与社会地位上升越多。也许这不符合帕累托最优,可是原先在社会底层挣扎的妇女,贱民等民众是冷暖自知的。需要指出的是,在津巴布韦这样仍然存在一夫多妻问题的国家,本来国家组织好了土改应该也是妇女解放的重大机会的。为什么津巴布韦土改如此失败,社会改造没有完成反而造成农业生产大倒退,一个重要原因是TG的土改是在革命的高潮期进行的,前有近20年苏区与抗日根据地农村工作经验与干部储备,政府的意志与执行力都是一流的;而且当时民心与国势都蓬勃向上,土改是顺势而为。而津巴布韦则是独立革命后20年,前面是内外妥协半途而废的土地分配过程,领导层从上到下基本腐化;当时则是下层冲突激烈,土改是匆忙急就。如此土改如何能成功?倒反应验了黄炎培对毛泽东说那句““其兴也勃焉,其亡也忽焉”。对此,下一部分会谈谈对革命到执政转变的看法。
  当然,土改大方向的正确,也不能否认其中有许多问题和无辜的牺牲。最大的问题就是合作化到集体化得进程过快,以至于后来又倒退回包产到户的政策。但是我仍然觉得,如今”二次土改“仍然应该以鼓励农村本地的合作化为上策。否则,农业集约化与农产品流通加工等大部分收益很可能流出农村,落到新型”不在地主“的手里。不过如此大事,我等酱油党也只能多看少说了。  

永远跟党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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