弹劾制,政治改革的突破口
有人说我反对改革,部分对,不全对。
商鞅变法我很支持,王安石变法,有一半儿支持。巧取豪夺的变法么,就不支持了。
为什么支持商鞅?商鞅变法的结果是富国强兵,统一六国,为后来汉武帝光大中华奠定了制度基础。
商鞅变法常思常新。商鞅变法的主要内容是什么?剥夺贵族特权,奖励耕织,奖励军功,利国利民,贵族们想方设法地从国家和人民身上捞好处。而商鞅呢?反其道而行之,削弱贵族,让利于农民和军人,大家争先恐后地做贡献,比贡献,国家富了,军队强了。
商鞅变法也有毛病,对民众严苛了一点。如果稍微宽一点会更好。
商鞅变法不仅仅是一次简单的变法,更是一场革命,这一点史学家还没有正式提出来。史学家只是讲商鞅变法,却没有看到商鞅变法比其他变法更高明的地方。一般的变法仅仅调整各方利益关系,而商鞅变法则有潮流在里面。商鞅变法是封建诸侯制走向官僚郡县制的必要途径。
贵族是什么?就是诸侯,就是血统。官僚呢?源于军功、耕织、学术,智力上高于贵族血统。更加灵活,更加高效。官僚制自然也有毛病,但比起诸侯封建制有巨大的进步。商鞅变法最终改变了社会制度,而不仅仅是国家,这是商鞅变法的伟大之处。
王安石变法则差一些,有得有失,王安石在封建社会系统内部变法,似乎要抑制豪强,目的也是利国。问题是,王安石变法缺少事实上的利民,结果呢?各方都不满意。王安石的“天变不足畏 祖宗不足法 人言不足恤”是十足的二百五。人言要一分为二,保守势力的既得利益不好,民众的声音却要倾听,不能说百姓的人言也不足恤。利国利民,不可偏废,否则所谓的利国,必然是利皇帝、利新贵族、利统治者,与人民利益关系不大了,有时还有害。
而至于历朝历代都有的变法,恶劣者居多,所谓变法,未必变成好法,进步的法,利民的法。相反,变成恶法者居多。
道理呢?案例呢?都不需要,逻辑证明足够了。历朝历代的开国者,英明神武廉洁奉公者居多,其法度多是好的。后世继承者呢?有锦上添花的,好上加好。有革除积弊,再次中兴。但客观上,更多的是利己主义,所谓变法,往往是把好的法律换掉了,换成了利己主义,利皇帝、利官僚、利地主。这些变革也都是变法,只是往坏的方面变罢了。朝代所以衰亡,一般是不能廉洁奉公利国利民的缘故。对于变革也不必神话。变法之好坏,除了看利谁,还要分法的性质。
原则是利国利民,而不是变化。变化这个词本身有变坏的一面。
有变坏的一面就不变了?也不是,还是要变,往更好的方向变,变坏为好,变好为更好。利国利民是方向。
对于好的改革,我向来不反对,反倒极力主张。国家的经济改革已经进行很多年了。政治改革呢?滞后一些。一些人要改,往资本的方向上改。资本主义是什么?资本,也就是钱本,谁有钱谁做主。我不同意那个方向,我赞同人本。以人为本,社会为本。社会上的人民大众是重点,利国利人民。
不要抽象地反对政治改革,而要具体的支持和反对。赞同人本,赞同往利于社会的方向上改。
既然人本,便不是资本。既然改,必须往人人平等的方向上改。人本,除了资本的对立面,还有其他对立面,比如官本。官僚为本,也不行。利国是必须的,利官却不必。必须利民,人民富裕了才算好,结果证明初衷,税收的一部分,在国家层面上搞建设,国家就强大了。国家强大不等于官僚的富有。官僚有两类,利己的利资本家的官僚,利国利民的官僚。当然要选择后者。
目前的官僚状态如资本状态一样,都有很多问题,因此,政治改革是必须的。
怎么改呢?方向是利国利民,而不是利己、利资本家、利洋人,否则就要改革。具体措施便是问责制和弹劾制。弹劾的起点是人民代表大会,是舆论。凡是官员都要问责,凡是为资本、洋人、个人服务的官员都要批评,凡是给人民和国家造成巨大损失的官员,无论地位有多高,名气有多大,长的多漂亮,多么善于做秀,都应弹劾。把坏的,不称职的官员赶下岗位,选拔合格的称职的为人民和国家服务的干部管理事务。
问责制,特别是弹劾制应当是政治改革的内容和重点,也是出发点、突破口。
如果弹劾力度不够,清算是必须的,把某些强盗骗子类官员巧取豪夺的财富打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