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回乡体验“4+2”工作法
春节回乡体验“4+2”工作法
张新光
在2010年的中央“一号文件”中,原汁原味地写着这样一段文字:“总结各地实践经验,因地制宜推广本村重大事项由村党支部提议、支委会和村委会联席会议商议、全村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决议,以及决议公开、实施结果公开等做法。”圈内人一看就知道,“四议两公开”制度(也称“4+2”工作法)出自我的家乡——河南省邓州市。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办公室主任陈锡文在解释为何把这一做法写进2010年的中央“一号文件”时,说:“‘四议两公开’制度是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新探索。重大事项由村党支部提议、支委会和村委会联席会议商议、全村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决议,以及决议公开、实施结果公开等类似做法,很多地方都在搞,效果不错。这一制度的实质是怎么更好地发挥党员和群众两方面的积极性,正确处理好村支委和村民委员会两委的关系。过去我们要求建立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四议两公开’等做法就是实现这一机制的具体形式。”那么,“4+2”工作法在邓州市农村实施五六年来效果究竟怎样呢?今年寒假期间,我利用回乡过春节的机会,接触到当地的一些乡镇机关干部、村支部书记、离退职村干部、农民党员和众多乡亲,在与他们拉家常的闲聊中得到不少真实的情况。
据一些乡村干部反映:“4+2”工作法是市里领导搞的新名堂。一位乡民政所干部介绍说,早在五六年前,邓州市委、市政府正式下发了一个文件,要求村里的重大事项决策,先由村党支部提议,再交村“两委”商议,然后交村党员大会审议,最后由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大会作决议,这叫“四道会议”;最后形成决议后,还要求公开征求意见,公示实施结果,这叫“两次公示”。但在实际工作中,村里就是三五个干部问事,离退职村干部平时很少掺和村里的事情,无职农民党员基本不参加“两委”会议,有的党员甚至连续四五年也没有向党组织缴纳党费,至于普通老百姓现在几乎不与乡村干部打交道,所谓的“四道会议”和“两次公示”只能是停留在乡镇主要领导给上级汇报工作的口头上,真正落实起来很难做到。2009年一整年,随着中央领导同志到邓州市农村现场考察和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公开报道,这件事情似乎闹大了,市里给各个乡镇派来了工作督查组,并把所有的村支书集中起来搞培训,为了让乡村基层干部人人都记住“四议两公开”的主要内容,市里领导把简化为“4+2”工作法,当地电视台干脆还把它编成一段顺口溜:“支部提议好,体现党领导;‘两委’商议到,决策科学了;党员审议清,完善要补充;代表决议行,公正又透明;事事公布到,群众不会闹;‘四议两公开’,和谐真法宝!”几乎每天都要反复播诵好几次,现在全市的大人、小孩都能记住其中的几句话。特别是去年冬季农闲时,邓州市统一组织各个乡镇把公路沿线的建筑物墙壁上用油漆喷刷宣传标语,现在外地人进入邓州市境映入眼帘的一道独特风景线就是“4+2”工作法宣传口号,让人不相信是作假都难啊!
其实,邓州市“4+2”工作法的主要载体和落脚点是所谓的“一事一议”。据新闻媒体报道,河南省邓州市近两年通过“4+2”工作法,组织全市578个行政村修筑公路2300公里,总投资达到3.91亿元,其中群众自筹资金1.6亿元。此外,全市61%的自然村开展了修路架桥、治理坑塘、修建游园、架线通电等村庄整治活动,百姓自愿捐资投劳折合3亿元。目前,邓州市总人口156万人,除掉城镇居民人口40万人左右,农村人口大约在116万人,近两年群众自愿捐资投劳折合现金共计4.6亿元,平均每年一个农民大约承担200元左右,这样算下来比起农业税费改革前的农民负担程度也差不了多少。2009年冬季,邓州市不少乡镇还向每个农民摊派15元/人社会治安费,名义是让乡镇公安派出所添置设备和经费搞夜间巡逻,实际上并不起什么作用。我最担心的事情是,邓州市“4+2”工作法一旦在全国农村推广开来,将有可能使党中央、国务院已经废除的“两工”( 农民义务工和劳动积累工)制度重新恢复和盛行,进而出现农民负担反弹的现象。事实上,在中国延续了几千年的农民“两工”制度是一种附加在土地上和户籍上的“劳役地租”和“无酬劳动”,新世纪的“一事一议”办法实质是一种无限追加义务劳动和摊派农村劳力而最终坑害农民群众的“钓鱼工程”—— 即“坚持政府引导、分级负责、农民自愿、上限控制、财政补助的原则,探索建立新形势下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有效机制。”说白了,国家试图“通过一事一议、财政补助等办法,鼓励农民自愿投工投劳开展直接受益的小型水利设施建设”(祥见2010年中央“一号文件”第八条),以解决“我国农田水利设施最后一公里的问题”。根据有关权威专家的解读,党中央、国务院今年之所以要重提并有可能恢复“两工”制度,其用意主要在于“现在国家只管大江大河,而许多村庄周边的水利浇灌设施成了‘没娘的孩子’无人管,“两工”制度被取消后使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和维护成了无水之源。”而“一事一议”的国家财政补助办法是“干就补,不干就不补,干多干好多补,干少干坏少补或取消补助”,以此激励村“两委”干部逼迫农民群众筹款派工,势必将演化成一种加重农民负担的倒逼机制。
最后想说的是,建国60年来,做为中国第一农民人口大省、农业大省、粮食大省的河南省一向热衷于“搞政治、抓典型”——1958年由原信阳地区率先成立全国第一个嵖岈山人民公社,随之就出了一个震惊中外的“信阳事件”。上世纪60年代以来,全国闻名的县委书记、乡镇党委书记、村支部书记、村民组长先进典型几乎全部出自河南省——焦裕禄、吴金印、史来贺、刘志华。上世纪90年代中期,一个名不见经传的舞阳县创造了“以十万农户上项目,十万大军下江南(搞劳务输出)为主要内容,以激活干部、激活农户为主要手段,以发展农村商品经济,增加农民收入为主要目的的富民工程”,不经惊动了当时的中央总书记现场听取该县县委书记汇报宝贵经验,而且作为河南省、乃至全国各地学习推广仿效的样板,结果是弄得劳民伤财、得不偿失。时隔10年,我的家乡的市委书记又放出一颗“政治卫星”——“4+2”工作法,这是福是祸还待历史评说。
爱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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