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安乐死”不是最坏的一种死
我是赞成安乐死的。虽然求生是人类的本能。除非万不得已,谁也不愿意放弃生命。但是,如果生命只剩下痛苦,并且累及亲人,累及社会,能够实行安乐死应该是一个人道而且相对合理的选择。我对安乐死的理解是:在求生已经无望的时候,能够无痛苦、有尊严地死去。所以我认为安乐死是大自然送给人类的一件温柔的礼物。
此论一出,有网友担心说:如果有人以安乐死为幌子,用“被安乐死”的办法排除异己、甚至杀人灭口,那不是非常可怕?
担心得有理。但是,排除异己和杀人灭口的事古今中外都是免不了的,即使没有立法通过的安乐死法律,同样可以排除异己和杀人灭口。岳飞是以“莫须有”罪名给处死了。就是明证。既然是谋杀,就不愁找不出理由,即使没有安乐死的法律,被谋杀的人也难逃一死。所以,担心安乐死合法化之后会给某些谋杀增加机会有点牵强。
退一万步说,在所有“被××死”中,“被安乐死”也不算是最坏的。因为它总比“被痛苦死”好一点,因为它毕竟还有“安乐”两字垫底。“被安乐死”总比“被折磨死”好一点,总比“被自焚死”好一点,总比“被错打死”和“被打对死”好一点,总比“被黑监狱死”好一点。不要以为“被××死”离百姓很远,某省政法委副主任的老婆在省委门口都被打了,虽然没有被打死,也只是程度的不同罢了。普通百姓“被××死”的机会还是蛮多的。所以不能掉以轻心。如果某人注定了要“被××死”,如果在所有“被××死”中可以选择的话,建议他还是选择“被安乐死”好一点。
还有一些“被××死”,比如“被地沟油死”、“被化学酱油死”、“被勾兑醋死”、“被温水煮青蛙死”,“被下岗死”,虽然比较缓慢,不那么激烈,但也是有痛苦的,都不如“被安乐死”好。
能够选择安乐死,是一种福气。即使不能选择安乐死,“被安乐死”也比其他的“被××死”强。所以,“被安乐死”不是最坏的一种死。所以,给百姓安乐死的权力,是一种文明,也是一种进步。安乐死的立法应该加快脚步才对。
爱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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