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为法院院长,退休后成为开发商,现自杀
搜狐新闻引西部网消息,鄂尔多斯一房产商陷民间借贷自杀,原为法院院长(详情见链接:http://news.sohu.com/20111014/n322125951.shtml)。
本文的标题基本是对消息内容的描述,没有添加佐料。据前引消息,自杀的原法院院长后来的开发商是公司的一名股东,拥有30%的股份,另一名股东拥有70%的股份,已经外逃。有自杀的,有外逃的,活脱脱一副温州模式的缩影。当然鄂尔多斯也有自己的特色,对于外逃的企业主,等待他们的不是几百亿甚至上千亿的大餐,也没有禁止暴力讨债的承诺以及对不良贷款容忍度提高等诸多优惠,而是当地公安机关的追捕。
对于鄂尔多斯,大家可能还是有些印象。斥资50多亿打造豪华新城,面积32平方公里,原本打算容纳100万人居住,建成后据说仅有2万多人入住,一到晚间,就变鬼城。这个消息去年就被披露过。原法院院长,后为开发商,最后自杀的这位人士,其人生一世的辉煌,恰恰都是在鄂尔多斯这个神奇的地方完成的。网友们说得没错:出来混,总是要还的。
本着人性化的原则,我们似乎不应该再对死者的有些事情做进一步的猜测。然而,我们发现,自从人性化这个词儿风靡之后,却出现了越来越多的没有人性。就最近刚刚出现的关于学校方面的没有人性的新闻就有三件:红十字变身黑十字掏中小学生腰包、正副两校长猥亵小学女生、小学给学生吃捡来的烂菜。如果你还有心有肺,即使这些都不是你的孩子,你也肯定能感觉到有人拿刀在戳你的心肺。原来,所谓的人性化,是有选择的,对待富人,要人必化,比如温州的赌徒们赌输了还有人救,而对待穷人,则是完全丧失人性。所谓的人性化,其目的不过是把山羊变成绵羊,把有角的羊变成光头的羊,以便更安全的实施宰杀。去你的人性化吧。
鉴于以上原因,我还是本着对国家、对民族负责的精神,对死者的有些事情做一些追问。一是死者的开发商之路是否真是在退休之后开始的?二是死者的股份是怎样得来的?用省吃俭用节省下来的工资吗?三是这位不知是否该死的原法院院长真地是自杀吗?
我没有答案,我也没有权力或权利寻找答案。不过我相信,有人有权力有责任给出那几个问题的答案。我不过是一个P民,按法律,我享有监督权。按法律原理,任何权力或权利都有限制。然而关于我的监督权的限制又有些什么呢?监督对象仅限于权威媒体已经公开的内容,否则就可能遭跨省;监督途径仅限于一张嘴或一个键盘;监督言论的程度不能太过敏感,否则管理员会阉掉我的监督权。限于此,我也只能违背化所谓人性化来提出前面的那几个问题了,即使我已经本着对国家对民族负责的精神了,我也得遵守解释权并不在于我的法律不是?请不要责怪我没人性,我是被逼的,我本善良。
正在救温州的态度还是欲说还休的时候,鄂尔多斯也需要来拯救了,或许不久之后,需要拯救的对象还会大批量地迅速浮地出水面。据说救温州的目的就是拯救全国的房地产,如果不救温州,温州炒家们肯定在全国抛盘,这种分析太有道理了。不过,救活了温州,也仅仅是救活了温州的赌徒模式,鄂尔多斯的赌徒模式还能不能救,全国各地的赌徒模式还有没有能力救?
看来有关方面真伟大,似乎什么都救得了,除了自己。但在经济这个东西上,不适用舍己救人这种高尚原则的,要救别人,先得考虑能不能救得了自己,否则就会癞蛤蟆过门槛——蹲腚栽脸儿。
对于有关方面来说,选择项或许只剩下两个了:长痛还是短痛?想不痛,已经过了那个村,没这个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