啥是“黄荣娼盛”主因?
啥是“黄荣娼盛”主因?
众所周知,自1949年新中国成立后,到80年代之前,卖淫嫖娼这种社会丑恶现象,已经完全绝迹了。但到了80年代之后,随着人们思想的大解放,以及社会环境的大宽松,卖淫现象死灰复燃。人们一方面看到了经济发展的“繁荣昌盛”,一方面也同时看到了小姐卖淫的“黄荣娼盛”。
在中国,到底有多少女性从事卖淫业呢?有媒体曾作过这样的总结,称“据保守统计,截止2006年底,我国从事色情业的女性为5000万人,相当于意大利的全国人口总和”。2006年,就有5000万女性从事卖淫业;那到2010年,又该有多少卖淫女性呢?如果只按每年增长10%的速率计算,卖淫女性至少有7320万人之巨!
如此之多的女性卖淫,一年下来,又该为GDP贡献多少呢?我姑且引用两个已经陈旧的数据来说明这一点。第一个数据是,福建省莆田市邮局1997年的统计表明,汇款人地址是当地娱乐场所的“公关小姐”们每天汇往外地的款项是50万,税务局长表示,如向她们征收个人所得税,一年可为当地财政贡献3000万。这还只是一个小城市的数据,如果是在北京、上海、广州这样的大城市,会出现啥样的盛况呢?第二个数据是,1999年,时任广东省委书记的李长春亲自到深圳监督扫黄。由于政府动了真格,吓得小姐们提款北飞。几天内小姐提走现金就超过亿元,几乎影响到当地的金融安全。由此可见,由小姐卖淫所创造的GDP,应该是一个天文数据。
在我国,小姐卖淫是法律所不容的;但各地涉及色情服务的娱乐场所如歌舞厅、桑拿浴、发廊、夜总会、休闲会所等,仍然招摇于市,查而不封,封而不止。就拿去年被查封的北京“花都”夜总会来说吧,于本月14日重新开业后,再度搞起小姐的“有偿陪侍”,再度上演“不堪入目”的“脱衣舞”,却不见警方有什么反应,个中语境耐人寻味。
每当夜色降临的时候,各地城市林林总总的浴场、酒店、夜总会、美容厅,都开始闪烁迷离的灯光。即便是在背街小巷里,也有太多亮着粉色红晕的灯光向世界传递着某种众所周知的“意趣”。那些被称为“失足”的小姐们,粉墨登场,开始了彻夜的狂欢表演。即便再多的讳言与粉饰,也掩蔽不了这样客观存在的现实。人们不禁要问,到底啥是导致“黄荣娼盛”的主因呢?
从表面上看,是数千万“失足”妇女迫于生计,而演绎了时代中国的“黄荣娼盛”;但如果深究下去,人们发现,正是众多所谓“为人民服务”的官员的大力推动和亲身参与,才是“黄荣娼盛”的真正主因。
证据之一:2005年国家环保模范城市万里行东线代表团来到革命老区——山东省临沂市,下塌时蒙大酒店。晚上10点钟过后,中央新闻媒体随团采访记者、国家环保总局的官员和随团司机的房间,就不断接到来自酒店美容美发中心服务小姐的骚扰电话。接到记者的投诉后,酒店保安负责人还辩解说:我们老区在改革开放以后,经济刚刚发展,有点阴暗面的事是再正常不过的事了……当记者一再坚持要报警的时候,他提出以5000元私了,当记者严词拒绝时,他就威胁说:“如果你们敢报警,你们还想离开临沂吗?”革命老区尚且如此,其他地方能不“黄荣娼盛”?
证据之二:2008年12月1日,广州防艾“干预队”队员在该市某酒店开展艾滋病防治干预活动,带着近40位“小姐”向社会公开宣誓:“健康是人的第一财富,健康是幸福的根本保证,为了自己的健康和幸福,也为了他人的健康和幸福,从今天开始,我们一定要用安全套,每次都用,坚决使用!”“小姐”“每次都用,坚决使用”安全套的“宣誓”声,表明卖淫业在“改革开放要杀开一条血路”的广东,由此披上了合法的外衣,能不“黄荣娼盛”?
证据之三,2010年2月4日,在对重庆黑社会保护伞文强的庭审中,公诉人当庭宣读了他的一份口供:“我自己吃穿抽烟喝酒都不用钱,烟酒有人送,最大的支出就是花在嫖娼上12万元。”文强作为一个执法的高级领导,在公安战线多年,但他却把“嫖娼”当成“家常便饭”,能不“黄荣娼盛”?
证据之四:2010年8月6日上午,广东省纪委副书记丘海受邀赴莞作报告时,点评了和广东官场有关的腐败人物,诸如陈绍基、王华元、黄松有等高官背后鲜为人知的故事,表示政治明星不洁身自好,乃至腐败堕落,让人痛惜。 “中纪委领导对陈绍基案、王华元案、黄松有等案的评价是,都犯了一个低级错误——嫖娼。”高官都喜欢犯“嫖娼”这样的“低级错误”,能不“黄荣娼盛”?
证据之五:安徽特警支队支队长白玉岭,从2001年担任亳州市(地级)公安局巡警(特警)支队支队长起,直至2008年12月11日案发前,不仅长期充当色情场所的干股东,还长期在数个色情场所免费“检阅小姐”。警察尚且成了卖淫业的保护伞,而且本身就是最“牛”气的嫖客,能不“黄荣娼盛”?
证据之六:“天上人间头牌花魁”梁海玲,2005年遇凶身亡,但时至今日,该案件一直未破。当时参与调查的警方人士在该“花魁”住所,除查获千万之巨的遗产外,还发现多个外省高官电话。而到目前为止,除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原副局长张敬礼因向“天上人间”“敬礼”而受到查处外,其他与“头牌花魁”梁海玲有染的外省高官均未见有查处的迹象。张敬礼如果不是因为指使其秘书在网上发布药监局高层“任人唯亲”的问题涉嫌“诽谤”,其是否还能受到查处,实在不好说。官场对向“天上人间”这样的色情场所“敬礼”的官员如此宽容,能不“黄荣娼盛”?
证据之七:米凤君被人们称为“嫖娼冠军”,他在面临“双规”前刻,为了一饱淫欲,疾速跑到当地一家有名的大酒店,和两个一丝不挂的妓女同时颠鸾倒凤,被中纪委官员抓了个现形。而在法律的审判中,米凤君的“嫖娼”行为却并未受到追究。法律对“嫖娼”高官如此优待,能不“黄荣娼盛”?
证据之八:在中国,嫖客最集中的地方在哪里?毫无疑问,是官场;换句话说,官场是产生嫖客最大的来源。大家不妨睁开眼睛看看,嫖娼者当中,有多大比例是用家庭正常合法收入去嫖娼?包括包养二奶、小三的,有几个人是用家庭正常合法收入去包养?真要是不贪污不受贿的本分公职人员,谁舍得花养家钱去嫖娼、包养情妇?真要是没机会贪污受贿的普通工薪人员,谁有那么多钱去嫖娼、包养情妇?北京的“天上人间”,就为此提供了最好的答案。这座坐落在北京东三环长城饭店一角的夜总会,里面的消费据说是以“百元钞票的厚度来计算的”。去天上人间的,是些什么人呢?是京城社会名流和权贵之士。这就告诉人们,正是由于许许多多的贪官,才成就了“黄荣娼盛”的特色!
类似的证据还需要继续举下去吗?应该不用了吧?这么多的证据证明了“黄荣娼盛”,值得人们深思和反省。它告诉人们,要扫尽社会之黄,必先除尽官场之腐,否则,一切都是白搭!一切都是空话!
而除官场之腐,又是何其艰难啊!据权威人士讲,扫黄反腐,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情,人们要有长期作战的思想准备。长期作战?有期限吗?20年?50年?100年?
咳!我实在无力继续说下去了。毛主席当年只费了半天的工夫,就使“妓女”成为“历史名词”;只用刘青山、张子善两颗人头,就保持官场20多年的清廉。毛主席咋那么容易实现呢?而现在,尽管扫黄反腐象以前抓阶级斗争那样,天天讲,月月讲,年年讲,黄还是不能尽扫,腐还是无法尽除,而且还不能给出一个确切的时间进程表,我们将怎样面对历史?面对社会?面对世界?面对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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