倡导人本主义的中国特色经济伦理
——金融危机下的宗教哲学反思
张志刚
《绿叶》杂志 第2期
摘要:无论“韦伯的问题”还是“韦伯的结论”,都是不宜照抄照搬的;韦伯的主要学术贡献在于,提出了“现代文化与文化传统”这个至今仍值得不断思考的重大课题。我们应当立足于国情来发掘阐释传统思想资源,通过此次金融危机来深思“如何重建信任、重建经济伦理”这个迫切的重要问题。
一、韦伯的学术启发何在
马克斯·韦伯在其名著《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里,探讨了现代西方文化的起源问题。他回溯以基督教为主要源流的欧洲文化传统,得出了如下发人深省的结论:现代西方文化的根基主要在于,以新教禁欲主义的“天职观”为特征的资本主义精神;因为这种“天职观”在欧洲现代化进程中对经济活动产生过一系列重大影响,诸如,合法地追逐财富,合理地限制消费,有力地推动资本积累,哺育了现代经济人等。
近些年来,国内有些学者认为,韦伯的上述结论对于我们搞市场经济是有启发的,要搞市场经济,就要倡导新教伦理。我认为,这不是一种严谨的学术观点。韦伯作为一个西方学者,是带着他所关注的欧洲现代化问题来阐发西方文化传统及其思想资源的。这种以文化寻根为立意的“宗教-文化研究”,无疑是非常深刻的,是很有学术启发的。但我们需要深思的是,即使韦伯当年所得出的基本结论是言之有据的,此种结论是否在当今西方文化背景下还完全成立呢?是否符合中国文化和思想背景,特别是适用于当今中国国情呢?
关于国内的韦伯研究,我还想举一个值得推敲的例子。受韦伯的启发,有些专家学者力图带着“韦伯式的问题”来考察“宗教伦理与中国市场经济的关系问题”。他们用实证研究方法,抽取样本,访谈了各类有宗教信仰背景的经济界成功人士,像“佛教徒老板”、“道教徒老板”、“穆斯林老板”、“基督徒老板”等。结果发现,就大多数调研对象来说,他们所信奉的宗教伦理的确对他们的经济行为具有十分明显的积极影响,譬如,他们都负有使命感,很勤奋,很节俭,讲道德,讲诚信,关爱员工,遵纪守法,热衷慈善,不惟利是图等。这似乎不仅印证了“韦伯的结论”,而且有所补充或发挥。
在目前构建和谐社会、积极倡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包括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形势下,上述研究课题无疑是有理论价值,也有现实意义的。但我感到,此类研究的现有结论明显存在这样一点不足:“调研对象不同”而“研究结论却雷同”,即那些作为调研对象的经济界成功人士,无论信仰哪种宗教(这显然是不可忽视的差异,因为信仰可看作一个人的立命之本),他们的经济行为并没有形成“鲜明的个性”,而是一概遵循类似的经济伦理。这就出现了一系列有待推敲的问题:虽然这样的结论可以表明宗教伦理在中国市场经济活动中是能发挥正面的或积极的作用的,但这样的结论是否具有独特的重要意义呢?譬如,就诸种不同的宗教传统而言,能否证明只有信仰哪一种传统才能更好地遵循经济伦理呢?又如,在大多数中国人不信教的情况下,能否证明只有信教、甚至皈依某种特定的宗教传统才能具备市场经济所需要的伦理素质呢?再如,所谓的“信徒老板”在中国商界毕竟只占极少数,如果说他们与绝大多数“素质优良的世俗老板”所遵循的经济伦理并没有多少差别,甚至几乎一模一样,那么,到底是他们所信奉的宗教伦理在起作用,还是他们只不过遵守了市场经济所客观要求的一般道德原则呢?
在我看来,无论“韦伯的问题”还是“韦伯的结论”,都是在欧洲特定的历史阶段和文化背景下提出来的,都不宜“照抄照搬”;韦伯在学术史上留下的思想财富和理论启发主要在于,他通过深究现代文化的形成过程而提出的那个广受国际学术界关注、至今仍值得不断思考的重大课题:现代文化与文化传统的关系问题,或用国际人文学界的常用提法,“modernity and tradition”。这个问题之所以重要,就是因为:当各个民族、国家或文化走向现代化时,不能不思考这个重大问题;当现代化进程出现难题或遇到挑战时,也不能不思考这个重大问题;当步入所谓的“后现代化”时,仍不能不思考这个重大问题。这个问题之所以值得不断思考,就是因为:不同的文化传统所维系的是各个民族、国家或文明的“精神源流”、“认同标准”和“情感归属”等这样一些根基性的东西。
二、立足国情与发掘传统
关于如何把握中华民族的文化传统,我认为,冯友兰先生的一句名言至今仍对我们不失理论导向意义:“哲学在中国文明里所占据的地位,一向可跟宗教在其他文明里的地位相比。”这句名言见于冯先生的名著《中国哲学简史》(英文版,1948年)的开篇,而这本书是根据他在美国讲学的讲稿整理而成的。这种成书背景表明,冯先生当年是以中西文化比较的眼光来说出这句话,来阐发中国文化传统所特长的那种哲学精神及其深远影响的。我们可以这样理解,正因为在长达数千年的中国文化和思想史上从未出现过某种宗教及其神学“一统天下”或“登峰造极”的局面,而以人文理性为特征的中国哲学传统又在整个社会和文化活动中占有不可取代的重要地位,“哲学思维方式”才会成为中国学者认识世界上的其他文化和宗教传统,并与它们进行比较与对话的一条“深层渠道”或“根本途径”;反之亦然,外来的文化或宗教要与中国文化传统进行交流与对话,也必须深入到哲学层面,佛教、基督教和伊斯兰教等传入中国的历史都可以印证这一点。
尽管由于时间和篇幅关系,只能长话短说,但我觉得,上述简要的历史考察和文化比较,还是足以支持如下基本判断的:中国的文化传统显然是不同于西方的,这就从根源上决定了中国的国情无论过去还是现在也是不同于西方的;因此,如果说建立和维护市场经济的合理秩序,除了完善法律法规之外,还需要关注经济伦理建设,并有必要从中外优秀的文化传统中发掘道德伦理思想资源,那么,我们无疑应该立足于中国的国情,主要致力于阐发中华民族所特有的道德伦理传统,这就是冯先生等诸多前辈学者所潜心梳理的那种以人本主义的哲学理性为精神的道德伦理传统。套用韦伯的说法,与我们的国情真有“亲和性”的还是我们本民族的人本主义哲学的道德传统,而不会是西方文化传统里的那种以“信仰上帝”为前提的宗教伦理。
需要补充解释的是,上述基本判断旨在强调,立足于中国的国情来着力发掘我们本民族悠久且丰厚的道德伦理思想资源;但这并不意味着在思想观念上封闭保守,拒绝借鉴一切外来的优秀文化,包括有益于现代化建设和市场经济的宗教伦理思想。中国文化历来主张“和而不同、海纳百川”的博大境界。费孝通先生关于“中华民族多元一体形成过程”的人类学研究可论证这一点,以往的中外文化交流史也能证实这一点。中华民族对于这种博大境界的追求,可以说是深深地植根于前述人本主义的哲学理性精神的。而比较宗教学的研究成果则表明,那些以一神论为特征的宗教传统往往具有强烈的排他性。这提出了一个尚待研讨的问题,在市场经济体制业已全球化的背景下,我们倡导有中国特色的、基于人本主义哲学理性的经济伦理,是否要比单独主张某种来自一神论宗教传统的经济伦理更具有宽容性,即更能兼容并包中外文化传统中的那些有生命力的、有助于完善市场经济秩序的伦理道德因素呢?
三、金融危机与道德重建
这次由美国次贷危机所引发的全球性金融危机,并不仅仅是金融或经济危机,也不仅仅是金融或经济问题,而且可以说是一场“信任或道德危机”,即暴露了华尔街上长期潜伏的“信任或道德问题”。正因为如此,美国次贷危机一爆发,华尔街上的始作俑者们便遭到了劈头盖脸的道德谴责。有人责怪他们弄虚作假,有人批评他们缺乏职业道德,有人则干脆痛骂他们没有良心,见利忘义,完全掉到钱眼里去了。
我多次到过华尔街,有两种现象印象深刻。一是,“寸土丈金”(何止此价)的华尔街头居然还留有古老的教堂;二是,西装革履的金融精英们来去匆匆。我曾坐在华尔街冷清的教堂里疑惑,这座建筑是否作为“纽约的古迹”才得以保留下来的,或主要是对游人开放的,因为很难想象华尔街的主人们能挤出做礼拜的时间。这当然只是观感。不过,此次金融危机爆发后,据我对美国的有限了解,我倒宁愿相信华尔街的金融精英们还不至于坏到谩骂者所痛责的那种地步。但我们却有理由怀疑:这些金融界精英们是否太忙碌了,根本就无暇顾及什么经济伦理问题,更无暇思考什么良心问题呢?
说到良心问题,也许有人觉得很空洞或扯远了。其实,“良心”所涉及的就是道德问题,而“道德”则关乎“人之为人”、“人类社会之为人类社会”、“人类行为之为人类行为”等这样一些哲学史、宗教史、思想史、文化史或文明史所探究的根本性问题。这也就是说,“有没有良心或道德”就是“有没有人性、干不干人事”。所以,从根本上思考良心或道德问题,才有经济伦理可言。在我看来,经济伦理不仅是指一个个经济行为主体(个人、单位和行业等)应当信守的道德原则,而且包含“负有社会责任感的价值观念取向”。这种理解之所以首先提到经济伦理应当是“负有社会责任感的”,就是强调作为一种人类社会活动的经济行为绝不能沦落为“非人性的、只满足于物质欲望的、甚至拜金主义的异化行为”;而据此定性的“价值观念取向”除了其直接意义,即各类经济行为主体理应具有“符合大众利益、推动社会进步的价值观念”,还有一种更高的道德要求,这就是应当正确引导社会性的经济行为,特别是投资和消费观念。后一点要求,对于经济界的精英人士、领头行业、商业巨头或金融中心等尤为必要。
如果上述理解还有些道理,有点新意的话,那么,我们便可以把“专对金融危机始作俑者们的道德谴责”引向“如何重建信任、重建经济伦理”这个更重要也更迫切的话题了。
(责任编辑:胡明峰*)
● 张志刚,北京大学哲学系、宗教学系教授。研究领域:宗教学、宗教哲学、基督教神哲学、中西哲学与宗教比较研究等。代表著作:《宗教文化学导论》、《宗教学是什么》、《宗教哲学研究》、《宗教研究指要》。
* 本文据胡明峰的访谈录音整理而成,已经作者审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