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将“养老族”变成“啃老族”
谁将“养老族”变成“啃老族”
据《杨子晚报》报道,近日《江苏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草案修改稿)》征求意见。其中有一条规定:“有独立生活能力的成年子女要求老年人经济资助的,老年人有权拒绝。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以物业或者其他理由,骗取、克扣或者强行索取老年人的财物”。这一消息引起了社会的沉思。人们在想:改革发展三十年,给老百性改出的是“啃老族”。同时,人们也在回忆三十年前的年轻人是怎么一种景象:美好的养老一族!当然,作为经济较发达的江苏出台地方立法,试图规范和保护老年人的权益而拒绝啃老族,固然有其必要,但的确令人啼笑皆非。
“啃老”现象在当今中国无疑是一个普遍的存在。据凤凰网的数据显示,我国有65%以上的家庭存在“老养小”的现象,有30%左右的成年人依靠父母为其支出部分甚至全部生活费。那么,三十年的改革开放,经济发展了,生活变好了。又是谁将美好的养老族变成可怕的啃老族呢?
中国有着几千年优秀的“敬老爱幼”传统,老爱幼、儿养老是一幅多么和谐的画面!江苏即将用法律支持老人拒绝爱幼,多么残忍、多么无赖!当然“爱幼”与“啃老”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但它们所反映的社会关系与亲情关系是一样的。市场经济和资本如此残忍地剥夺了人间的亲情,如何不叫人心痛,如何不叫人心酸!
不管是啃老还是爱幼,首先必须有个前提,那就是老人有财富,而子女没有或者不足。如果老人拥有财富或者富足,那给予子女一定的支持是必要的。父母不支持,政府和国家也不管,你叫这些刚走入社会的孩子如何生存?
人老了,需要人养着,这是规律。孩子小,需要人养着,这也是规律。中国传统家庭观念讲述着几千年的美丽的老幼故事!而这种美好却被短短三十年的市场变得如此苍白!在这之间,到底是什么东西缺位?是国家,一定是国家!国家是一个大家庭,公民是她的子女。当子女刚刚涉世时,家长怎么能拒绝担起对孩子的责任呢?封建时代不答应这样的逻辑,新中国更不能答应这样的逻辑!
爱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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