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不公开审判卡扎菲?
为什么不公开审判卡扎菲?
梁 新
卡扎菲之死,在利比亚意味着一个时代的结束,历史将从这里发生转折。对于这个结论,相信无论是持任何观点立场态度的人,也无论从哪个角度理解,对此都不怀疑。说起来,就是冲他制造针对平民的“洛克比空难”这一严重恐怖事件,也够枪毙他几次的。现在,无论有多少人认为他该死,也有多少人认为他不该死,他都已经死了。但是这一草草收场的结局让我心生疑惑,西方国家为什么不公开审判卡扎菲呢?
这些年来,以美国为首的北约,打着或者不打着联合国的旗号,向一些国家发动战争,最后俘获或者猎杀这些国家的领导人,这一点已经成为了惯例,所以从利比亚战争一开始,就意味着卡扎菲个人的命运悲剧只是或迟或早发生的事,这一点根本没有人会怀疑。但是出乎人们意料的竟然是这么一个草草收场的结局。
即使是在西方国家的心目中,卡扎菲也与应该拉登不同,卡扎菲已经成为了丧家之犬,而拉登即使死了也会是“百足之虫死而不僵”,何况活着,所以当场击毙是完全可以理解的。而根据媒体提供的信息,卡扎菲当时已经成为了瓮中之鳖,手下全部死亡或者溜掉,他的武器也被缴获,有一种说法是,他是被俘获以后再打死的,这就不能不令人生疑了。
随着人类文明的进步,即使是像美国和西方的这些从军事上能够独步天下的国家,军事上占了便宜以后仍然不忘占领道德上的制高点,以证明自己发动战争的合法性。因此,按照通常的惯例,俘获了某些国家的领导人以后,首先要做的事情就是对这些人进行公开审判,所以,很多人都以为卡扎菲会像米洛舍维奇和萨达姆那样,或者弄到海牙国际法庭,或者在其国内组织特别法庭进行公开审判,如果我是美国人,我肯定会这样干,因为这样做好处多多。
首先南联盟战争和伊拉克战争都是没有得到联合国授权,而利比亚战争却或多或少约等于得到了联合国授权;从军事上说,南联盟战争是多国对一个主权国家的空中打击,伊拉克战争是美英两国对一个主权国家在一个“怀疑拥有大规模杀伤性武器”的莫须有的罪名下发动的海陆空的立体战,而利比亚战争则基本上是利比亚人自己解决自己国家的问题(虽然北约出动战机偏拉一把),也和不干涉别国内政沾点边,应该说在道义上比前两场战争有利得多,无论是以“反人类罪”、“种族灭绝罪”、“发动恐怖袭击罪”、“强奸多人罪”、“独裁罪”、“贪污腐败罪”“反民主罪”等等,无论哪一个罪名都足以将卡扎菲五马分尸的,可以让美国和西方尽占道德上的制高点,可是为什么那么急急忙忙就把他干掉了呢?也许有人会说,那时因为卡扎菲民愤太大,所以会这样,而且杀他的那士兵才20岁,考虑问题不全面。如果这样说,恐怕连奥巴马本人自己也不相信。说实在的,如果美国真的要审判卡扎菲的话,恐怕连整个利比亚“过渡委员会”的所有人包括那头头都不敢动卡扎菲一根毫毛,只能完好无损地将卡扎菲交给“海牙国际法庭”,这一“潜规则”相信谁也不会怀疑。然而,在抓获以后马上干掉了,而且还有一种说法说是在缴了枪以后在押解的过程中杀死的,那么他的死因就更加令人费解了。
由于卡扎菲做的事情太出格,即使是不喜欢美国人的人也不会很同情他。但是喜欢美国人的人包括我们国家的某些“精英”也许会大叫可惜,认为不抓住公开审判卡扎菲这个机会宣传美国和西方的所谓“民主”、“人权”、“法治”等等理念太可惜了,就算这样的机会不会少,也还得等些时间了。这完全是“皇帝不急太监急”,下面的人考虑问题就是浅薄、不全面。他们不知道,假如把卡扎菲弄法庭上,你知道到时候他会说些什么,万一他“爆”些什么“料“出来,那岂不是会给当前已经出现点麻烦的西方世界火上加油?所以,马上灭口才是最佳选择,而且是让20岁的士兵执行。
难言之隐,一杀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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