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慎失足与连推带搡
近日公安部一官员称可以将卖淫妇女改称为失足妇女,此论看似人性化十足,引来多人叫好连连。媒体趋之若鹜,却都是水过鸭背,泛泛而谈,不能留下点睛之笔,比如有一些媒体,认为人们做出了令社会令家庭所不齿的事情之后遮遮掩掩的权利十分重要,却压根不提人们要求正当工作以生存的基本权利,将一个大是大非的问题严重地本末倒置,令俺愤懑不已。
本人是不赞同这个官员此番言论的。卖淫的原因可以是“失足”,偷盗抢劫的原因是不是也可以归结为“失足”呢?杀人时是不是也可以借口“失足”呢?官员的腐败堕落是不是也是因为“失足”而起呢?如此一来,天下罪恶岂不都可以以“失足”一词以蔽之?!
通俗上都认为不慎失足是可以挽救的,按这种逻辑,不论有多凶残,有多冷血,就算再灭绝人伦,也会因为此论而成为温情脉脉的感人画面。
道德沦丧是伴随这三十来年经济高速发展的一个主题,一系列令人难堪的问题都是在此主题上的延伸。为什么会造成此种恶果,应当从国家的政策路线之端来寻找答案,所有一应政府官员没有人能推卸这其中的责任。
这些政府官员看似并非大奸大恶,看似大奸大恶的不都是羁押在大牢里的囚徒吗?这些大牢里的囚徒已经承担了所有的责任了,哪里还有责任可以追究呀?!可是,那些穿着笔挺制服在公检法里耸立的以及在部委厅局里照本宣科的家伙们就真的干干净净,没有一点儿责任?
真的不慎失足是令人扼腕痛惜的,可是造成这种不慎失足的原因是什么,打算失足或已经失足的兄弟姐妹们清清楚楚,是因为有一股黑暗的力量连推带搡地把他们推向深渊,有意使出这股连推带搡的力量的黑影才是道德的敌人,才是今日中国所有问题的症结所在,它最应该也必须为此付出最沉重的代价。
针对默认与赞同类似言论的那一些群体,本人究其深意,其实还是企图为中国这三十来年制造出的世所罕见的矛盾和问题作辩护,他们希望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直至无罪。
面对老百姓心里愈来愈热烈的毛主席情怀,面对薄熙来、王立军高高举起的毛泽东时代的政治主张,这些尸位素餐的人害怕了发抖了,他们不能在风雨飘摇的中华大地上再猖狂的大唱“后庭花”,他们需要绞尽脑汁的寻找退路,要为自己开脱,于是,“不慎失足”被他们抬了出来——将三十年来的一切症结与恶果,归结于一个轻描淡写的“不慎失足”。
他们抓住了老百姓心地善良的纯朴本质,因为这个本质会对“不慎失足”宽容的,他们希望这样,当然也有公权要求人们这样。
这就是他们的丑陋嘴脸。
事实上,人们并不会任由摆布,大家心里有一杆秤,谁应该承担什么样的责任,老白姓很清楚。
爱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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