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火灾三大奇
央视火灾三大奇
新华网北京2月14日电 据《新京报》报道,北京市副市长黄卫介绍,公安部门除夕前曾三次到央视新址工地,告诉他们不能燃放烟火,而且央视新址还贴着工地禁止燃放烟火的条幅。
北京市消防局副局长骆原之前通报央视大火时表示,业主单位组织燃放时,现场曾有治安民警去劝阻,但是没有起到作用,业主单位坚持燃放,最终导致火灾发生。
据了解,事发当晚民警和交警也曾告诫该工地停止燃放,但对方分别以“单位内部事务”和“电打火停不下来”为由拒绝。
看了这则报道,好生感慨。
一是感慨于特权阶层之肆无忌惮。
诸君,你们什么时候见过违规方公然以“单位内部事务”为由,粗暴地拒绝民警的劝告?可人家央视就做出来了。我的天,看了这几个字我真服了他们了,好一个“单位内部事务”,那个盛气凌人,那个不可一世,那个唯我独尊,真是狂妄霸道蛮横无赖到了极点,就差说“你公安部门算个鸟,敢来干涉老子的内政?趁早一边凉快去”之类的话了。呜呼,央视特权之害,给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带来如此巨大损失,可到现在为止,肇事者却只有那么几句轻描淡写的“真诚道歉”,真是欺人太甚!吾不知全国上下,还有多少这样的特权单位和个人?有多少特权蘶蘶然凌驾于法律之上,令执法者避之犹恐不及?特权,你这腐败和灾难的滋生地啊,如不早日根除,国无宁日!
二是感慨于执法人员之暗弱无能。
有关部门现在提所谓“三番劝阻”的事,当然是为了免责,那意思不是我没管,是他们不听。只是这么说,是不是也暴露了警察太窝囊了?对央视如此公然蔑视警方,置公共安全于不顾的可耻行为,不说理直气壮地制止,反而还低声下气地“劝阻”,平时在小老百姓面前吆五喝六的威风哪儿去了?三番五次,苦口婆心,劝阻不成,反被人家一句“单位内部事务”噎得无话可说,无计可施只好灰溜溜走开,任由人家恣意妄为,最终导致惨剧发生,人民警察的脸算让你们丢尽了。不过,我这么说,可能也不太符合实际,估计当时你们也不见得是死气百赖地劝,不过是点到为止,真要恪尽职守,照章办事,劝告不成,就警告,警告不成,就应采取强制措施,执行不下去,可以唤同事来,必要时还可以请示上级,就不信正压不了邪!你公安部门是干啥地?对违法行为只一个“劝”字了得?那不是渎职吗?
三是感慨于规章制度之形同虚设。
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央视新址在失火前,还一直贴着工地禁止燃放烟火的条幅。这可真是说归说做归做,明晃晃的标语,自己家门口挂着,你们都可以视而不见,自己说的自己都做不到,你说你们宣传的东西,以后还怎么能让人信服?由此想到我们政府部门机关单位那么多规章制度,有多少是挂着给人看的,又究竟有多少人真把它当回事?记得笔者刚参加工作时,单位有“两要十不准”制度,好是国家局制定的,全系统都一样,忽忽岁月几十年,规章制度与时俱进,花样翻新,到现在不知升级了几代,好象成了什么“十要十不要”了,什么不得接受事主宴请啦,中午不得喝酒啦,不得到娱乐场所啦等等等等,煞有介事的,唉,有哪条真的落实了呢?
明令禁止的东西,偏偏明知故犯,不是麻木不仁,是习以为常了,并不觉得有什么不妥。只要不出事,大摇大摆,我行我素,旁若无人,怎么作哄也没人管。就说这烟花,去年,前年央视不也都放过么?查一查,是不是也都是A类烟花?谁管了?一朝出了事,上层雷霆震怒,头儿们气急败坏,底下乱作一团,之后展开严打,扬铃打鼓,眉毛胡子一把抓,整饬一番,抓几个倒霉蛋,不过舍卒保车,好给老百姓一个交代而已,过后一沟死水,波心依旧……
细想,我们好多事都是这样,暗流涌动时,官老爷们看不见,浮出地面时,任其发展,即便泛滥成灾,只要没流到自己脚下,依然视而不见,直到恶浪排空,洪水滔天,自身难保时,一个个才惊惶失措,大呼小叫,生怕殃及自己。追究责任时,互相推诿,王八脖子比谁缩得都快。这一点,“安全生产”体现得很明显,“食品安全”更突出。个别地方个别监管部门和人员,不是老夫瞧不起他们,一个个脑满肠肥的,不学无术,尸位素餐,实在令真正有才华有能力有社会责任感的人耻于与他们为伍。
爱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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