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窝囊”纠结“更有尊严”
在掷地有声的“更加幸福更有尊严”的话语落地一年半之后,中国大陆产生了一位全世界最窝囊的男人。
民众所需要的不是烦劳别人来给他们画一张“幸福和尊严”的饼,然后再去为这张画的饼去欢呼去振奋去感恩。如果这样,他们自己画就好了,何必烦劳别人的大驾?其实他们需要得到是实在的可以充饥的货真价实的饼。然而画的饼无效,一年多来,人们不仅没有得到任何的“更加幸福更有尊严”,反而收获了更多的耻辱、愤慨与不幸乃至绝望。社会也没有收获更多的“更加幸福更有尊严”的男人和女人,反而产生了一位全世界最窝囊的男人。
很纠结,岂止是很纠结,简直是要纠结死了。
有人告诉我们,当我们对法律像对待上帝一样虔诚的时候,社会就会变得更美好。那个最窝囊的男人恰恰有着这样的虔诚,他连正当防卫都不敢实施,一方面因为侵害人是“警察的哥们儿”,另一方面,或许他还担忧,正当防卫之后,他未必能顺利通过精神病司法鉴定而得到一个有益于他的结果。毕竟“警察的哥们儿”差不多就是“司法的哥们儿”,这很重要。那个男人甚至连骂一声也不敢,毕竟还有人一直在言辞凿凿地说,无论在什么情况下,都要有话好好说,骂人是不对的。在法治论的语境里,这足算是一个遵纪守法的模范丈夫了。所以他们告诉我们的真相实际上是,当我们对法律像对待上帝一样虔诚的时候,他们就会变得更美好。
既最窝囊又最模范之丈夫的出现,向各位处于弱势地位的公民摆明了一个铁的逻辑。当民众正当的权利与权力被剥夺的时候,法律必定沦落为恶人欺压良民的罪恶工具,法治理论必定堕落为强势阶级欺蒙弱势阶级的精神毒药。在一起又一起的强拆自焚、被自杀、被精神病、强奸、性侵事件之后,法律与法治理论家们几时站到过弱势人群一方?在民意的汹涌面前,至多不过是“下不为例”、“点到为止”罢了。
法治不是好东西么?非也,关键看司法权掌握在谁的手里。在民众无权,司法权旁落于权贵手中的时候,法治就必然不是好东西。真正良好的法治,必然赋予民众以反抗权和组织权。没有反抗权,民众必然变成任人宰割的羔羊;而没有组织权,民众一盘散沙,即使拥有反抗权,也难以形成反抗能力。连骂的权利也被剥夺,当然就没有反抗权。没有真正农民自己组织的农会,没有真正工人自己组织的工会,当然就没有组织权。反抗权与组织权可能造成混乱,但是是以小乱求大治也,因为民众那里不会积累过多的愤怒,随时有发泄的渠道。如果加之组织得力,引领有方,则万不致乱。凡以乱为由头反对民众掌权的,仅是使民众散乱且丧失反抗意志,从而维护自己对民众的残害、盘剥与压制而已。况且,一年一万多起群体性事件的事实说明,他们的理论与实践,既是乱的原因,又是乱的结果。有人常宣扬暴民的可怕与残暴,他们是不懂得作用力与反作用力大小相等的物理定律,或者是面对对暴民曾经经受到过的残暴患上了选择性失明症。
“更加幸福更有尊严”的饼可以由他人画,但这做饼的工作必须由民众自己来完成。剩下的就只是毛泽东提出的问题:是站在前面领导他们,还是站在背后对他们指手划脚,或是站在对面反对他们?
天若有情天亦老,人间正道是沧桑。该来的都会来。对有些人来说,区别仅在于,你想让它怎样来?
爱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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