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国父孙中山到领袖毛泽东
文章探讨孙中山平均地权思想对土地制度的影响,结合农民问题与土地改革,分析其历史背景与现实意义,揭示三民主义思想与毛泽东思想的传承与发展。
从国父孙中山到领袖毛泽东
历史和现状均证明了毛泽东从中国农村的国情出发,认为社会变革是技术变革和农村发展的前提。早在1943年他就认为,在中国的农村中,“几千年来都是个体经济,一家一户就是一个生产单位,这种分散的个体生产,就是封建统治的经济基础,而使农民自己陷入永远的痛苦。克服这一状况的唯一办法,就是逐渐集体化,而达到集体化的唯一道路,依据列宁所说,就是经过合作社。”由此可见:毛泽东领导下的共产党当年组织的打土豪分田地在取得政权前后取得政权后所进行的土改与后来引导农民的互助组、初级社、高级社乃至人民公社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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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问题是农民问题,而农民问题的核心是土地问题---改革30年耒的现实至如今使我长期以来思考的结果.今天企图将这一思考变成文字得感谢三农论坛的网友杨柳拂晓女士。简短的交流使我不得不从物质决定意识,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这一规律反思国父孙中山先生的"平均地权,节制资本"的原因。
有人在题为《平均地权思想对后世土地制度的影响》(见附1)认为:众所周知,孙中山先生的三民主义“是集中古今中外的学说,适应历史的潮流,在政治上取得的一个结晶品”。民生主义,不外二者,即平均地权和节制资本。所以说平均地权思想是三民主义中民生主义的重要内容。平均地权理论是他从中国现实的土地状况出发,结合历代思想家的思想材料,借鉴西方资产阶级经济学说进行理论创新的成果。从中可以体现出中国传统经济思想的丰富内容。
清朝末年,即孙中山所处的时代,正是资本主义从自由竞争阶段发展到最高峰进入到帝国主义的时代。经济先进国家的生产力,发展十分迅速。新兴工业逐步兴起,生产和资本逐渐集中。垄断资产阶级在世界范围内展开了疯狂的争夺。而满清落后的政治经济体制对整个中华民族的毒害是越来越深。尤其是土地兼并几乎达到了惊人的地步。据相关史料记载[1],在清朝统治的顺治十八年到咸丰元年的一百九十年间,耕地的净增数仅一百万顷,可是人口的净增数却达到四亿口还要多。这样,人们活动的舞台变得极为狭窄了,“土地恐慌”达到了极点,同历朝历代一样,清朝中后期的土地兼并达到了惊人的地步。这也直接导致了清朝中后期以来农民起义运动风起云涌。最著名的是嘉庆年间的白莲教大起义和咸丰年间的太平天国运动。而土地问题在太平天国运动中得到了突出的体现。太平军宣称:“土地为上帝所有”“凡天下田,天下人同耕。”“有饭同吃,有衣同穿,有钱同用,无处不均匀,无处不饱暖”。这一方面体现了隐蔽在封建土地关系下的农民与地主贵族之间的矛盾日益激化,另一方面也代表了广大群众迫切要求打破不平等的封建土地制度的呼声。而对于民主革命的先行者孙中山来说,身处中国由封建社会向资本主义转化的急剧过程中,而且又经历了城市地价猛涨、土地日益集中、农村日趋破产、土地经营破碎以及地租不合理等问题和现象时,也机敏的把他们加入到了自己对社会变革的伟大范畴中。在上书李鸿章失败后,孙中山转而投身革命,同时在土地这一事关国民经济命脉的问题上针对上述的种种问题,并且利用自己长期旅居海外参考借鉴了欧美一些资产阶级民主思想,构建了中国资产阶级革命的土地纲领。
孙中山的土地制度思想最开始主要受米尔和亨利·乔治体系的思想影响。米尔认为土地私有不正当,地主独占地租是与社会的正义不符,主张把将来发生的地租没收归公;亨利·乔治的学说认为“土地是住所,是人类在其上取得全部需要的仓库。” “人人都有使用土地的平等权利,正如人人都有呼吸空气的平等权利一样。”[2] 孙中山认为二者的思想结合起来就是土地归于公有和资本归于公有。中期时主要受德国人马熙克的影响。晚期则是向苏联学习。我个人认为,这种学习对象的改变实质反映出了孙中山先生在革命实践中吸取经验教训,调整政策尤其是土地这一事关国计民生的资源的政策和态度。尽管最终的目的都是为了资产阶级民主革命而服务的,但平均地权和节制资本的三民主义顺应历史发展规律无可厚非。而蒋介石抛弃了孙中山先生“联俄联共扶助工农”的新三民主义,强调一党专政,一个领袖,一个主义,一个国家,一个命运。把中国推向了内战的边缘。在这个意义上,可以说,孙中山先生和毛泽东同志创造了谁也不能根本逆转的中国人民历史,站起来的中国人民也把孙中山和毛泽东永远带入了共和国成长和发展的历史长河之中。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the Second Chinese Revolutionary Civil War)又称“十年内战”或“土地革命战争”, 系指1927至1937年中国人民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进行的国内革命战争。其战争背景:
“四·一二”反革命政变后,蒋介石在南京建立了国民政府。不久,国民政府举行“北伐”,占领北京,奉系军阀张作霖退到关外。张学良“东北易帜”,服从国民政府。这样,国民政府形式上统一了全国。但国民党新军阀间连年混战给人民带来极大灾难。在国民政府统治下,四大家族凭借国家政权,迅速聚敛巨额财富,成为中国官僚买办资产阶级的代表。
从孙中山的平均地权和节制资本作为三民主义思想“联俄联共扶助工农”重要内容的新三民主义与蒋介石统治下,四大家族凭借国家政权,迅速聚敛巨额财富,成为中国官僚买办资产阶级的代表,形成了明显的对立两极,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讲,我们说“四·一二”是反革命政变。这是因为:衡量顺应历史还是逆历史潮流而动即革命与反革命的标准---民众的利益与生存权!
历史和现状均证明了毛泽东从中国农村的国情出发,认为社会变革是技术变革和农村发展的前提。早在1943年他就认为,在中国的农村中,“几千年来都是个体经济,一家一户就是一个生产单位,这种分散的个体生产,就是封建统治的经济基础,而使农民自己陷入永远的痛苦。克服这一状况的唯一办法,就是逐渐集体化,而达到集体化的唯一道路,依据列宁所说,就是经过合作社。”由此可见:毛泽东领导下的共产党当年组织的打土豪分田地在取得政权前后取得政权后所进行的土改与后来引导农民的互助组、初级社、高级社乃至人民公社表明:
土地改革之后,在工业还无法向农村大量提供农用机械的情况下,互助组能不能前进一步,成立农业生产合作社呢?毛泽东研究了世界现代化大生产发展的历史经验和中国农村的实际需要,指出:既然西方资本主义在其发展过程中有一个工场手工业阶段,即未采用蒸汽动力机械、而依靠工场分工以形成生产力的阶段,则中国的合作社,依靠统一经营形成新生产力,去动摇私有基础,也是可行的。他讲的道理得到了中共中央其他领导人的赞同。这便是被右派诬蔑的毛泽东共产党领了一帮穷鬼,夺了人家的土地分了的史实。
从1953年开始,在毛泽东的倡议下,国家按照自愿互利和示范的原则,把农民组织起来,走上合作化道路。
这就是说,取得政权的中国共产党的人民政权仍处于"一家一户"的自然经济基础之上,毛泽东努力在使农民摆脱"陷入永远的痛苦"通过"逐渐集体化"走列宁指出路子的同时,则更注重对男耕女织一家一户为生产单位"三十亩地一头牛老婆娃娃热坑头"农民社会主义理想的小农意识从量变到社会主义意识的质变。毛泽东继承了马列主义的物质决定意识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的科学发展观意在防止复古倒退回封建统治。这是我们所看到的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即毛泽东所说的"洋为中用"从这个意义上讲,毛泽东承继了孙中山"平均地权"的思想!
在1934年1月,毛泽东在第二次全国工农兵代表大会的报告中就明确提出:“我们对于私人经济,只要不出于政府法律范围之外,不但不加阻止,而且加以提倡和奖励。因为目前私人经济的发展,是国家的利益和人民的利益所需要的。”1940年,毛泽东在《新民主主义论》中明确提出:新民主主义社会“不没收其他资本主义的私有财产,并不禁止‘不能操纵国计民生’的资本主义发展,这是因为中国经济还十分落后的缘故”。1945年,毛泽东在党的七大上所作的《论联合政府》,更加深刻地指出:“有些人不了解共产党人为什么不但不怕资本主义,反而在一定的条件下提倡它的发展。我们的回答是这样简单:拿资本主义的某种发展去代替外国帝国主义和本国封建主义的压迫,不但是一个进步,而且是一个不可避免的过程。它不但有利于资产阶级,同时也有利于无产阶级,或者说,更有利于无产阶级。现在的中国是多了一个外国的帝国主义和一个本国的封建主义,而不是多了一个本国的资本主义,相反地,我们的资本主义是太少了。说也奇怪,有些中国资产阶级代言人不敢正面地提出发展资本主义的主张,而要转变抹角地来说这个问题。另外有些人,则甚至一口否认中国应该让资本主义有一个必要的发展,而说什么一下就可以到达社会主义社会,什么要将三民主义和社会主义‘毕其功于一役’。很显然,这类现象,有些是反映着中国民族资产阶级的软弱性,有些则是大地主大资产阶级对于民众的欺骗手段。我们共产党人根据自己对于马克思主义的社会发展规律的认识,明确地知道,在中国的条件下,在新民主主义的国家制度下,除了国家自己的经济、劳动人民的个体经济和合作社经济之外,一定要让私人资本主义经济在不能操纵国计民生的范围内获得发展的便利,才能有益于社会的向前发展。”毛泽东认为:“只有经过民主主义,才能到达社会主义,这是马克思主义的天经地义。而在中国,为新民主主义奋斗的时间还是长期的。没有一个新民主主义的联合统一的国家,没有新民主主义的国家经济的发展,没有私人资本主义经济和合作社经济的发展,没有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文化即新民主主义文化的发展,没有几万万人民的个性的解放和个性的发展,一句话,没有一个由共产党领导的新式的资产阶级性质的彻底的民主革命,要想在殖民地半殖民地半封建的废墟上建立起社会主义社会来,那只是完全的空想。”
列宁和毛泽东从落后国家的实际出发,都明确指出在小生产者占人口大多数的国家中,在很长的历史阶段,不仅不能消灭资本主义,直接实现向社会主义的过渡,反而应当大力发展资本主义。毛泽东认为:“我们这样肯定要广泛地发展资本主义,是只有好处,没有坏处的。对于这个问题,在我们党内有些人相当长的时间里搞不清楚,存在一种民粹派的思想。”“这种思想,在农民出身的党员占多数的党内是会长期存在的。所谓民粹主义,就是要直接由封建经济发展到社会主义经济,中间不经过发展资本主义的阶段。俄国的民粹派就是这样。”“他们‘左’的要命,要更快地搞社会主义,不发展资本主义。结果呢,他们变成了反革命。布尔什维克就不是这样。"不仅不能消灭资本主义,直接实现向社会主义的过渡,反而应当大力发展资本主义"也正是在遵循孙中山"节制资本"思想下的马克思主义中国化!
然而市场经济改革幌子下,我们看到的正是与毛泽东承继孙中山先生"平均地权,节制资本相反的现实如:<<石家庄八名官员以地生财落马侵吞6000多万>>(见附2)一处1000多亩无法耕种的土地,被虚报为可复垦6000多亩耕地,以换取建设用地指标。指标被买卖,最终有6000多万元被侵吞。发生在河北的这起土地腐败案,已致8人落马。
再看1949年10月至1953年,以办互助组为主,同时试办初级形式的农业合作社(见附3)。1951年9月,中共中央召开了第一次互助合作会议,讨论通过了《关于农业生产互助合作的决议》,并以草案的形式发给各地党委试行(当时受到了刘少奇的反对说成是错误的、危险的,空想的农业社会主义思想---见毛泽东选集第五卷59页)。此后,各地党委加强了领导,使农业互助合作运动取得了较大的发展。到1952年底,全国农业互助合作组织发展到830余万个,参加的农户达到全国总农户的40%,其中,各地还个别试办了农业生产合作社(初级社)3600余个。
请注意:把以生产资料私有制为基础的个体农业经济,改造为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基础的农业合作经济的过程。即表明当时的农民是将自己私有的土地合作化后获得了对集体土地的使用权。那么声色俱厉和声嘶力竭高喊土地私有化的人们不觉得以所谓"使用权流转"即,可以买卖是在掩饰原农民的土地私有再次进行一次私有的自己买卖给自己的悖理吗?这种悖理必有悖论的表现在于,使人们贪图一时的小利,在自以为土地仍为私有的错觉中却不知不觉忘掉"使用权流转"后的占有权和实际支配权,并且这种所有权与支配权的分离而被实际占有的事实无异于掠夺,从而使所有权成为虚有!正如MBO国企改革管理层收购和严介和一类的零收购,工人下岗该轮到下岗的农民了。其共性在于生产资料所有权形式上的"流转"掩盖着事实上的被掠夺!
看看<<山西稷山县:农民在“圈地运动”中哭泣>>吧,为何农民为自己的土地在当地政府与公安部B级通缉要犯贾金昆联姻下被掠夺维权不成蒙冤入狱和无奈的泪水长流,再看<<山西:稷山农民哭声犹在又发方山“以租代征”案件>>既明白"使用权流转"美妙词语后的强势使法律成为一纸空文。
我们注意到,方山县是“以租代征”严重违规,而稷山县非法圈地是以自上而下的强迫村委会与农民签订所谓“承包协议”再由清河镇政府与村委会签订协议进而构成了“朝阳工业园区”的一部分,圈占约200亩水浇地。进而将土地给予了被公安部B级通缉要犯贾金昆。
解放前,半殖民地半封建的旧中国,仍维持封建土地制度,占农村人口不到百分之十的地主、富农,占有百分之七十至八十的土地。他们凭借占有的土地,残酷剥削和压迫农民而占农村人口百分之九十的贫农、雇农和中农,却只占有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土地。他们终年辛勤劳动,受尽剥削,生活不得温饱。这种封建土地制度严重阻碍农村经济和中国社会的发展。新中国成立后,占全国三亿多人口的新解放区还没有进行土地改革,广大农民迫切要求进行土地改革,获得土地。而历史给定条件使毛泽东面对"三十亩地一头牛老婆娃热坑头"的一家一户为生产单位自然经济决定下的小农分散意识,运用马列主义的世界观方法论,使分得土地的农民走合作之路经历了由土地改革至大跃进以前为“农业合作社”(即初级农业社);人民公社时期为“生产队”的不同阶段。毛泽东以物质决定意识,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的规律意在:改变旧中国,建设新中国自立于世界之林,但始终受到党内根深缔固小资产阶级意识者的顽强抵制,从而使毛泽东为避免历史改朝换代"周期律"处处受阻!
解放前,半殖民地半封建的旧中国,仍维持封建土地制度,占农村人口不到百分之十的地主、富农,占有百分之七十至八十的土地。他们凭借占有的土地,残酷剥削和压迫农民而占农村人口百分之九十的贫农、雇农和中农,却只占有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土地。他们终年辛勤劳动,受尽剥削,生活不得温饱。这种封建土地制度严重阻碍农村经济和中国社会的发展。新中国成立后,占全国三亿多人口的新解放区还没有进行土地改革,广大农民迫切要求进行土地改革,获得土地。而历史给定条件使毛泽东面对"三十亩地一头牛老婆娃热坑头"的一家一户为生产单位自然经济决定下的小农分散意识,运用马列主义的世界观方法论,使分得土地的农民走合作之路经历了由土地改革至大跃进以前为“农业合作社”(即初级农业社);人民公社时期为“生产队”的不同阶段。毛泽东以物质决定意识,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的规律意在:改变旧中国,建设新中国自立于世界之林,但始终受到党内根深缔固小资产阶级意识者的顽强抵制,从而使毛泽东为避免历史改朝换代"周期律"处处受阻!
这可从被称之为"五四宪法"的新中国第一部宪法的出台,用右派精英的话说是由斯大林这位独裁者向毛泽东这位专制分子三次建议的结果。其中第一次是在新中国成立前夕,刘少奇秘密访问苏联时。在会谈中,斯大林建议中国现在可用《共同纲领》,但应准备宪法。他说:"敌人可用两种说法向工农群众进行宣传,反对你们。一是说你们没有进行选举,政府不是选举产生的;二是国家没有宪法。政协不是选举的,人家可以说你们是用武力控制了位子,是自封的;共同纲领不是全民代表通过的,而是由一党提出,其他党派予以同意的东西。你们应从敌人手中拿掉这个武器,把共同纲领变成国家的根本大法。"为此为此,毛泽东深入研究和比较了国内外各种类型的宪法,并在1954年1月15日的电文中,给中央政治局委员及在京中央委员开列了五种宪法文件,要求他们抽时间阅看,为讨论宪法草案做准备。这五种文件是:(一)1936年苏联宪法及斯大林报告;(二)1918年苏俄宪法;(三)罗马尼亚、波兰、德国、捷克等国宪法;(四)1913年天坛宪法草案,1923年曹锟宪法,1946年蒋介石宪法;(五)法国1946年宪法。由此我们可看到毛泽东是将政权的取得和新中国第一部宪法的亲自主持自始至终运用了"洋为中用"破天荒的成功范例的具体表现,正如斯大林强调要用立法手续保障权利平等、保证劳动权,保证言论、集会、出版自由。加列瓦认为,“所谓苏联公民的基本权利,就其内容来看,乃是这样最重要而种类繁多的权利,即这种权利整个行使时,能让公民积极参加本国的政治、经济、社会及文化的生活。苏维埃公民的这种权利,就是:劳动权;休息权;年老、患病及丧失劳动能力时的物质保证权;受教育权;不分性别、种族及民族的平等权;信仰、言论出版的自由;集会及结社、游行及示威的自由;参加各种社会团体权;身体不可侵犯;住宅不可侵犯;通信秘密。受毛泽东委托:
刘少奇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的报告》中指出:“在我们国家,人民的权利和义务是完全一致的。任何人不会只尽义务,不享受权利;任何人也不能只享受权利,不尽义务。”
在1954年7月6日《人民日报》的社论《我国公民的权利和义务》中也表达了和斯大林及苏联法学家同样的看法。社论指出:“我国的人民真正享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等自由,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任何违法失职行为,有向各级国家机关提出书面或口头控诉的权利,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社会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人身自由和住宅不受侵犯,等等。”“我们宪法草案所规定的公民的各种民主权利,都是全体人民能够享受的,不象资本主义国家那样只有剥削阶级才能实际享受他们所谓的民主权利。这里表现出我国公民权利的真正平等性、普遍性和真实性”。
很遗憾,由于历史的原因上述,人民真正享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等具有监督权属性的自由权己名不存实已亡,于是由毛泽东发动的文革30年改革的今天看来成为必然性。
当人们陶醉于"发展是硬道理","改革成果由人民共享"之际,却不无悲哀地面对新三座大山。于是人们面对自己民生存权发出成果为人民共享了吗的追问,从而使为工农民众为主体所有劳动者对发展才是硬道理的反思和质疑。这种反思必将撕下一切政治商品口号上的"免检标签"回归于毛泽东的继续革命理论。说到这里,有精英反感说不定会怒发冲冠,然而当我们看到贪官在看守所性爱日记里写到誓死保卫改革成果时,当贪官在法庭上忏悔时我也是农民的儿子时,难道继续革命理论的倡导者毛泽东发动文革上压官僚集团,面对他毕生革命旨在服务于人民大众,倡导人们斗私批修不正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毛泽东传承了孙中山先生新三民主义思想的光辉?然而吴稼祥身为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公共政策部高级研究员,则对以上种种现实转弯摸角地以民粹主义之说把矛头指向孙中山、毛泽东(见附4)。于是现实中对于孙中山节制资本处于尴尬状态下的现实,反上演了富士康工人"十三跳"的悲剧。悲就悲在富士康工人的"十三跳"不是发生在中国民族资本企业,正是"节制资本"尴尬的现实!
问题的严重性还在于,既相依为命又互相矛盾的权贵资本早己盯上对农村集体土地的资本化整为零、以租代征与无征地批准手续非法"圈地运动"愈演愈烈。建国后历任民盟云南省委秘书长、副主任委员和中央委员,云南省第五、六届政协副主席,第六届全国人大代表退休副省官员带领村民上访的89岁杨维骏老先生(见附5)而有官员认为,他不应用政府配车为民上访。 杨维骏回应说,“我为什么不能以退休干部身份,为群众反映问题?”“你把农民的地和房子都拿走了,不去合理安置,让他们怎么生活?”89岁的老人扬起一份反映昆明西山区福海社区遭遇违规拆迁的举报材料称,他一定会将此事过问到底。
问题的严重性还在于,既相依为命又互相矛盾的权贵资本早己盯上对农村集体土地的资本化整为零、以租代征与无征地批准手续非法"圈地运动"愈演愈烈。建国后历任民盟云南省委秘书长、副主任委员和中央委员,云南省第五、六届政协副主席,第六届全国人大代表退休副省官员带领村民上访的89岁杨维骏老先生(见附5)而有官员认为,他不应用政府配车为民上访。 杨维骏回应说,“我为什么不能以退休干部身份,为群众反映问题?”“你把农民的地和房子都拿走了,不去合理安置,让他们怎么生活?”89岁的老人扬起一份反映昆明西山区福海社区遭遇违规拆迁的举报材料称,他一定会将此事过问到底。
89岁杨维骏老先生讲得好:“替老百姓说活,我问心无愧”!而有愧的则是那些将老百姓依法维权上访视为“不稳因素”予以打压者,而更为可耻的则是精英官、商、学精英“铁三角”力主的第二次"土地私有化"。他们所主张的私有化是资本原始积累一开始就带有血腥味的对农民土地掠夺的野蛮,极力反对孙中山的平均地权节制资本,进而否定毛泽东的共产党为承继国父孙中山先生的平均地权节制资本所领导土地革命战争、打土豪分田地、建国后的土改成果是他们的目的!(星期二 2010年12月21日下午 12: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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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附1.《平均地权思想对后世土地制度的影响》
附1.《平均地权思想对后世土地制度的影响》
http://blog.sina.com.cn/s/blog_4e4f7dac0100864u.html
附2.石家庄八名官员以地生财落马 侵吞6000多万(图)(2)
http://news.iqilu.com/china/gedi/2010/1214/378010_2.html
附3."土地私有化"的一个悖理:使用权流转
http://www.wyzxsx.com/Article/Class22/200810/53925.html
附4.《我的脸皮厚:别咳嗽,莫发烧》
http://www.wyzxsx.com/User/User_Article.asp?ChannelID=1&Action=Show&ArticleID=35659
附5.云南副省级退休官员用政府配车为上访村民开道
http://news.qq.com/a/20101221/000364.htm?pgv_ref=ai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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