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色的浪花探源
黑色的浪花探源
我这个距进入火葬场只差一步之遥的山野老叟,曾经平均每天都要将十多个小时,花在这被某些人认为不可信,而对于我来说,却是往往极难进入的互联网上,难道你会认为我这样做是为着自己的升官发财么?然而,我却终於因此而住进了医院。
非常值得庆幸的是:在一个多星期的病床上,我有缘拜读了珠海出版社出版、贺振扬所著《第八道禁令下达以后》一书。更值得一提的是,该书中的杂文随笔部分,凡42篇的主要内容,虽说基本来自于近些年来报刊杂志的摘录,但在我看来,这里面难以计数的一段段真实的“摘录”,实在胜似对我们这个社会所存在的一股股浊流所飞溅出来的千百朵黑色浪花的刻画。现节录部分于下。
黑色浪花之一
众所周知,2003年10月24日,共和国总理温家宝在重庆农村考查时,帮助云阳县农妇熊德明的丈夫追讨了被老板拖欠了一年多的2000多元的工钱,以及在此同时所发出的“欠农民的钱一定要还”的强烈呼吁。然而,奇怪的是,此后老板们随意拖欠农民工工钱的恶流非但没有丝毫收敛,反倒乘扩大之势。请看:《民工维权何以声泪俱下》(见 2003年11月6日 《安徽工人报》);《海口包头赖账雇凶施暴,七民工被打伤》(见 2003年11月23日 新华社电);《寒风中,讨不回血汗钱的农民工在流泪》(见 2003年11月25日 《新华每日电讯》);《讨工钱遭遇生死劫》(见 2003年12月8日 《长沙晚报》)……这算不算是浊流里飞溅出来的朵朵黑色浪花?假如我们只将这些事实看作是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这股浊流中的朵朵黑色的浪花,那么,接下来的两件事,便是名副其实的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浊流了:①北方某大都市建委在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宣布:对“恶意讨薪”行为,今后“将由公安、劳动部门联合打击”(见2005年元月初的《时代潮》)。② 2007年8月20日 ,南方某首府城市的建委、公安局、劳动保障局联合下发的《关于严禁建设领域恶意讨薪行为的通知》中,竟然出现了这样的话语:“杜绝建设领域的追讨行为,保障公民和法人合法权益”。
人们不禁要问:何谓恶意讨薪?没有恶意拖欠,何来“恶意”讨薪?该治裁的究竟应该是谁?在共产党的领导下,为什么会出现这种连在资本主义社会也不该出现的事情?难道这就是某些人所谓的与时俱进、理论创新么?
黑色浪花之二
据某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一位知情人士说:“如果真按违犯劳动法就公示的话,珠三角大部分制造企业都要关门”、“血汗工厂流的几乎都是农民工的血汗,准确地说是一张农民工的血汗榜”(见 2006年1月16日 《经济观察报》)。然而,奇怪的是,几十年来的事实却是:并没有一家血汗工厂因为压迫与剥削农民工而被关闭。如果我们只将这些血汗工厂看作是恶意压迫与剥削农民工这股浊流中的朵朵黑色的浪花,那么,接下来的两件事,便是名副其实的恶意压迫与剥削农民工的浊流了:①允许这些血汗工厂的老板们配备私人保安队伍(这是世人有目共睹的)。②2006年9月,某大城市公安机关出台的“十条服务经济发展措施”中,明确规定,为着给128名知名企业家提供“专门服务”,专门成立了一个“保护知名企业家联络办公室”,为他们“协调各级公安机关和警种”。(见 2006年9月25日 《京华时报》)
百姓们嘴巴无处诉说,但心里都很明白:正是老板们这个庞大的保安队伍与某些公安机关这种“专门服务”,促成了资本的血汗工厂!这不仅不是社会主义,而且是实实在在地对社会主义的背叛!
黑色浪花还有很多很多,暂且打住吧!
太多的朵朵黑色浪花,必然伴随着那滚滚黑色浊流,而这些滚滚黑色浊流即便是汇成了臭气冲天的江,也必定存在着它那发出臭气的源,而这个源,早已为当今中国真正的马列主义者所探明:这就是私有制泛滥的必然结果!而根除私有制泛滥的唯一方法,只有大力贯彻执行毛泽东思想!
(仅以此文作为我病愈后向各位网友的见面礼)
秦川牛
2009.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