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满足”与“物质满足”的辩证关系
一直以来,认得需求分为“物质需求”与“精神需求”,但究竟是谁者优先,二者又是什么关系了?一般认为,人民最基本的,最原始的事生存的物质需求,然后随着社会的发展,物质需求与精神需求达到一个动态平衡,我们的讨论有一个前提:在满足人民最基本生存物质需求的情况下。这种观点我也认同,但我们没有探讨如果一个个体的精神需求与 物质需求不平衡的时候会对这个个体产生阿门影响,以及这种个体大量存在以致成为社会的主要现象的时候,会对社会产生何种影响了。我们设想个人的精神满足与物质满足有一个比值,这个比值不随社会的发展的而变化,是恒定的,是个常数。当某个个体的这个比值大于这个常数时,越大越好,以至于无限大,当整个社会整体如此的时候将是一个精神文明高度发达,社会和谐的现象;当某个个体比值小于这个常数时,我们认为社会就会出现问题,越小越糟糕,如果社会整体如此,就会出现物欲横流,道德沦丧的现象。
举个例子,一直以来一只不解老子清心寡欲,一贫如洗,但从他的《道德经》里面还是能感受到他的大气,快乐;庄子一身云游四海,衣衫褴褛,却总是可以悟得大道,一生《逍遥游》;陶渊明“晨兴理荒秽,带月荷锄归”,“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还能“误闯”人世间的仙境’桃花源”,不论是什么原因隐居农家,但有一点是可肯定的就是他的怡然自得,心满意足。像上述这样清心寡欲,无欲无求,而依然自然的圣人或是哲人至少是文人在中国历史上数不胜数,就不一一列举了。他们对物质几乎没有诉求,他们追求的心灵的解脱和释放,寻找“天人合一”的大道。他们的精神得到了极大的满足,对物质的渴望已经变得随心所欲。但在他们所处的时代只有极少数像他们这样,因此整个社会的比值明显小于常数,社会整体风貌不进如人意。
由远及近,反观我们周边的人,我们现代社会,物质得到了极大地丰富,但我们的精神满足了,一只精神满足与物质满足的这个比值了。先举几个例子,苏丹红事件,毒奶粉事件,三聚氰胺事件,地沟油事件,这些事情都再拷问我们企业的良心,其本质是物质社会物质极大满足情况下,精神满足的极大匮乏,其比值远远小于常数。很多有钱人就知道花天酒地,购买好车,购置别墅,而忘了他们的社会责任,投资实业,为更多的社会大众创造财富。现在社会爱情,亲情价值化,要给爱情与亲情开个价。老子死后,儿女们为了遗产闹上法庭,亲情沦丧,家不家。官员们手握人民赋予的权利,不知为民请命,放到与人民背道而驰,为了满足他们的欲望,贪污腐败。
我们要改变这种状况,从数学的角度来看,要使分数的值变大,有两个办法,第一,增大分子,即增大精神需求的满足;第二,减小分母,即是较小自己对权力与物质的需求。第二种似乎不大现实,要我们的物质文明倒退那事不可能的事情。因此为了加大精神文明建设力度,增加社会的精神满足度,增大精神文明满足度与物质满足度的比值,让其接近甚至超过常数,是我们唯一的出路。
我们说,在人民能满足最基本的生存需求后,就应该把精神的需要摆在首位,人的精神与物质的满足始终要保持一个比值,当这个比值大时,没关系,精神的过度满足会促使物质的丰富;但当精神的满足严重缺失后,就会致使人成为物质的奴隶,社会道德缺失,物欲横流。老子由于有极大精神满足感,因此,每吨吃稀饭馒头,也很满足;一个没有信仰与追求的爆发富,他就会把钱花在吃喝玩乐上,只顾自己,完全没有想到社会的弱势群体,这是社会的最大悲哀。
因此,人民精神的补给是现在的当务之急,切不可在再使精神满足与物质满足的比值再变小了。
爱学记

微信收款码
支付宝收款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