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狗与奸合众国》一文及其他
如今,重庆这鬼天气,实在让人不知该如何去诅咒,要么像是别人欠了它几千大洋至今未还似的板着脸一语不发,要么像个娘们似的哭哭啼啼纵使殷勤的风儿再怎么去抚慰也难以停息,真正能够见其露出笑脸的时候可确乎是少之又少啊!思绪零乱的我,就在这样的日子里蜷缩于宿舍或者图书馆,酣睡、上网抑或啃书。
先前我已对老师的《西游续记:我写的不全是历史》作了两次评论,不过每次评论完毕后总是间隔很长一段时间才作第二次评论,这似乎已成惯例,不免让人觉得这家伙也太懒散了吧。其实懒散(不仅仅表现在评论文章一事上),的确是我的一大陋习,我曾试图去改正,而且不止一次试图去改正,可终究还是回到了原点,我知道自己终有一天会因这懒散而付出沉重的代价。然而懒散就像吸毒、贪污、嫖娼一般,从中所获之快感,总是让我欲罢不能。(这副无可救药的懒骨头将自己心里的小九九书写出来除了说明其犯贱之外,还能用什么别的词儿对其加以描述呢?)
废话少说,还是回归正题。对老师《狗与奸合众国》一文,我想写一点自己力所能及的评论,或许这根本就不叫评论,最多只能算是乱吠,那我就乱吠一番吧!
谈到狗,我们常常会说出这样一些与狗有关的骂人话:狗日的、狗杂种、狗东西、狗仗人势、狗眼看人低……。在这里,狗成了攻击辱骂他人的标枪,只要某人对我不敬,令我不悦,我便可以骂他一句“狗XX”,以解我心头之气。这虽是在骂人,但对于狗来说,的确太不公平了。不过还算好,它尚未伤及狗类之肌肤,国内某些地方风行一时的杀狗令,才是让狗类闻之色变、倍感头疼的事情。人家狗类如何招惹你人类了,竟要遭如此罪孽?在以人类为中心的世界里,可悲的狗类只能算作配角,只能充当奴隶和工具,而在《狗与奸合众国》一文中作者给读者们所呈现出的则是另一番景象。
在这个叫做狗与奸合众国的国家里,国民被分为三等,狗民作为贵族阶级处于最高等,而人民则沦落为卑贱阶级处于最低等,居于中间等级的则是由人民转化而来的狗头人身的奸民。商考团游至该国,首先看到的是狗头人身、狗语人腔的奸民,即文中所说的家伙先生,文章对家伙先生的描写无论是语言,还是神态均值得称赞,我尤其欣赏这一段:“各队的领队,皆为家伙先生,仍然是人身狗头,统一地挺人胸,收人腹,夹人臀;统一地狗眼上翻,狗脸紧绷,狗毛在风中飘逸不定;然有狗耳朵不好收拾,有的上翘,有的下垂,有的要翘不翘要垂不垂,虽有大盖帽,也难遮其参差不齐之状,实在不好统一,一幅幅庄严而又滑稽的样子。”(注:引文中不当标点已作修改)如此这般节奏紧促、巧用排比的描述,将家伙先生写得活灵活现,不由让我赞叹连连。商考团接着看到的是贵族阶级——狗胜人,文章虽对其着墨不多,但描写亦很到位、精彩。在狗胜人的带领下,商考团进入了狗国大门,一路观光游览。这期间,作为狗国的底层阶级——人民终于悄然闪现,但因其不是主角,故仅数语飘过。
接下来,文中真正的男一号——狗王先生终于闪亮登场。“正中央坐着一条高大狼狗,西装革履,打扮入时,颇有些人模狗样,然眉宇间,却露出一股逼人的野气和霸气,吓得人不寒而栗,简直连呼气吸气都有点困难,此乃狗国王也。”短短几句,构勒出了狗王的王者神态。接着,文章以极重的笔墨来描写狗王与唐僧的对话。唐僧所问甚为简略,然狗王所答却极为详细,它详述了狗国国民三等之分以及狗国使者缘何称作“狗胜人”,其所讲内容所显露出的说话者的那股霸气与得意之色同狗王这一身份很是相符。本来一切都进展得很是顺利,却因悟空那一句“狗日的,简直是岂有此理!”让剧情出现了急剧地转变。一场恶战从此拉开序幕。在这里作者对各色人物在打斗与言语方面的处理非常得当,让读者读来不至于产生时空错乱或是审美疲劳。商考团众本以为悟空胜利在望,哪晓得狗王那利齿却将悟空金箍棒咬个正着,从其嘴里传出的“呜呲呜呲”声发出万道金光,犹十万伏高压电直传悟空身体,致使悟空栽到在地,法力顿减,爱莫能助。
“双方见此阵势,皆骇得噤若寒蝉、不敢出声,连绣花针掉在地上的声音都能听见,端的安静致极。惟有狗王牙齿里不停地发出的“呜呲呜呲”声传入耳际,听起来像在念“无耻无耻”的咒语一般。”我认为,此段之描写,大有“山穷水尽疑无路”(原句本来是“山重水复疑无路”,语出南宋诗人陆游的《游山西村》一诗,但因后人讹传,遂成“山穷水尽疑无路”,久而久之,竟成习惯用法,故此处从之。)之感,如果读者能充分融入文章剧情之中,其必也噤若寒蝉、不敢出声吧?而那“呜呲呜呲”之声听起来像是在念“无耻无耻”的咒语,由此能及彼,我真佩服作者的想象力!这一段实际上起着一个承上启下的作用。
就在这千钧一发之际,聪明的作者搬出了赖悟耻这个救兵。在谈及后面剧情时我们不妨先回顾一下悟耻在该文前面段落中的露面情况。文章前面段落对悟耻的着墨共有两处:一处是在开头部分,商考团在狗与奸合众国国门外遭家伙先生鲁莽喝斥时,悟耻勇敢出列,义正严词地回应家伙先生之所问并递予其金名片,致使家伙先生态度转和,进而使商考团顺入狗国国门。他可谓是功臣啊!另一处是在狗王回答唐僧问话期间,悟耻插了几句奉承话,并掏出金片子意欲递给狗王。然狗王却因陶醉于悟耻那吹棒之话当中并无心思去接悟耻那金片子,致使悟耻煞是难看,呆立一旁。话题转回悟那千钧一发之际。此时作者十分巧妙地让悟耻这个角色再度登场。此次悟耻肩负着扭转危局之重任,所以文章对其之描写甚是用力。作者用了四个自然段(原文是五个自然段,但我认为应改为四个,下文有我的修改意见)对其进行了从表情,到动作,到心理,再到言语等多方位地描写,细心读者方可详而品之。悟耻万万没有想到自己那金片子竟是个如意法宝,除了能让收受者心跳加速,大脑缺氧,利令智昏之外,还能当独门暗器御敌伤敌之用,真是法力无边啊!妙哉妙哉!悟耻在看到狗王一脸恐惧之色时,遂大胆上前,连抽狗王几记耳光。(注意这“连抽”二字前面还有四个字——“抡圆胳膊”,这可不是轻轻地打几下啊!)并且,悟耻在抽打狗王耳光同时还说出了这样一番话:“无耻之徒,舍我其谁?打死你这狗东西!”(注:引文不当标点已作修改)这种经典的话儿从悟耻的嘴里说出来,的确再恰当不过了!
自打悟耻降服狗王之后,悟空、唐僧、悟聊悉数发话。悟空坚持要打死狗王,唐僧则坚持先要问清狗王的来头,而悟聊则在审问狗王时为证实狗王所言之真伪通过手机电询天庭,从三人所说之话中足可窥觅出悟空勇过于谋,太一根筋;唐僧精于世故,遇事谨慎;悟聊聪敏机灵,易于接受和利用新事物。在经证实狗王确是天庭二郎神殿下的哮天犬后,悟耻不去断下结论而是先征询师父唐僧的意见,可见其是多么地细心啊!在唐僧回答说且饶他一命后,悟空依旧坚持要将狗王打死。唐僧随即训斥悟空并给其上了一堂严肃的思想政治课。随后唐僧又转头对着狗王道貌岸然地说了这么一番耐人寻味的话儿:“尔既然是天庭来狗,吾等自然不得加害于你,相信天庭自有妥善处置。善哉善哉!阿弥陀佛。”好一个大唐高僧三藏法师哟,悟空这泼猴的确应该好好地向你学习学习了!!!!!
狗王不死,与众狗官以“汪汪”声为商考团送行。商考团踏着渐行渐远的狗叫声之节奏,离境而去。有诗为证:“人行大路旁狗吠庙堂上。西游多怪遇,世道变了样。”文章以一首诗作为结尾,结束全文,读来让人回味无穷!
凭心而论,从我目前的学识水平来看,我认为,老师的这篇文章的确已经写得相当好了,如果让我写,我实在写不到这般境地。当然,并不是说该文就没有瑕疵,学生试将自己认为是瑕疵的地方罗列出来,以便老师作一权衡和修改。具体如下:
一、《狗与奸合众国(1)》第四段开头说:“该家伙先生来到跟前,狗眼上翻……”,这里的“来到”后面缺宾语,故应在其后加上“商考团”三字。另外,该段最后一句“还不快快滚开!”其中的“!”应改成“?”
二、《狗与奸合众国(1)》第五段中有“届时大军压境、玉石俱焚,后果不堪设想也!”一句,在“大军压境”和“玉石俱焚”之间的顿号似应改成逗号。它们都是主谓结构短语,并列使用时应用逗号。在第六段中,家伙先生接了悟耻的金片子后,“立马心跳加速、大脑缺氧”,这里的“心跳加速”与“大脑缺氧”之间虽是并列关系,但不能用顿号,而应用逗号。在下面第三条中亦有类似情况。
三、《狗与奸合众国(2)》第一段(从天涯论坛原文来看是第二段,但实际上原文的第一段就是《狗与奸合众国(1)》的最后一段,故此处称第二段为第一段),① 该段在对家伙先生进行描写时文中出现了不少顿号,实际上皆应改成逗号。(同样的,在下面一段中的“礼服笔挺、领结鲜亮”一句之顿号亦应改成逗号。)无论是主谓结构短语,还是动宾结构短语,并列出现时都应用逗号,只有在特殊情况下才用顿号,即当这些短语并列出现,共同作为定语去修饰名词时才能用顿号。比如我们在描写家伙先生时可以说“统一地挺人胸、收人腹、夹人臀的家伙先生”,在这里“挺人胸”、“收人腹”、“夹人臀”这几个动宾结构短语都是作为定语共同修饰“家伙先生”一词的,此时应用顿号。② 该段中这样写道:“虽有大盖帽,也难遮其参差不齐之状,实在不好统一,一幅幅庄严而又滑稽的样子。”其中的“实在不好统一”之“不好”二字读来总似不顺,虽然我讲不出其中之原委。我认为将其改为“很不”或许效果会更好一些。
四、《狗与奸合众国(2)》第三段(即原文第四段,理由同上,以下再出现此类情况,不再列出理由,只写“即原文第X段”)中说:“这圣(聖)人的圣,明明是耳口王的‘聖’,他们为啥偏写成‘胜’。”这是一个问句,所以“胜”字后面的“。”应改成“?”
五、《狗与奸合众国(3)》第一段(即原文第二段)首句为“有哈叭狗焉,有贵宾狗焉;有看家狗焉,有猎狗焉;有土狗焉,有洋狗焉,还有黄眼狗、放屁狗焉,各色狗等,不一而足。”其中有两处标点符号用的是分号,让我甚为不解。我觉得将两处之分号改为逗号较妥。
六、《狗与奸合众国(3)》末段中有“嚶其鸣兮,求其友声’,俺算是碰到知音了也。”其中之“嚶”字应改为简体之“嘤”字,因为其余皆简,所以此处亦应从简。该句之“也”字似应删除。理由:我本不反对“也”字之使用,但如果太随意地便在一句话后面加上一个“也”字,可能会使一句很顺畅的话让人读来很是别扭,甚觉不伦不类。这种现象在文章中出现的次数并不在少数。
七、《狗与奸合众国(4)》第一段(即原文第二段)中狗王“自顾自的继续说道……”,该句之“的”字应改为“地”字。“在狗的世界这样,在人的世界也一样也”,其中的“也”字似应删除。
八、《狗与奸合众国(4)》第二段(即原文第三段)有这样一句:“君不闻《礼记》中说:‘临财母狗得,临难母狗免’(《礼记•曲礼上》:“临财毋苟得,临难毋苟免。”)乎?”这里需要改动的是括号中的内容,首先应将“《礼记•曲礼上》”改为“《礼记·曲礼上》”;其次应将“临财毋苟得,临难毋苟免”两旁的双引号改成单引号,因为原文是在引号之中再用引号。
九、《狗与奸合众国(4)》第三段(即原文第四段)有“在狗民而言,因其系由人民转化而来狗民队伍,视之为外奸;在人民而言,因其背叛了人而入于狗的行列,视其为内奸,故称之为奸民,便是您所说的‘家伙’。”其中的“在狗民而言”和“在人民而言”两语不合习惯用法,可以将它们分别改为“在狗民看来”、“在人民看来”或者改为“依狗民而言”、“依人民而言”。
十、《狗与奸合众国(5)》第一段中涉及“斗筲之辈”一词,文中所用为双引号,实则应改为单引号,因为这是在引号之中再用引号。
十一、《狗与奸合众国(5)》第二段中有“《周礼•秋官第五》”一语,如同前面将“《礼记•曲礼上》”改为“《礼记·曲礼上》”一样,这里亦应将其改为“《周礼·秋官第五》”。
十二、《狗与奸合众国(5)》第三段中狗王说道:“可恨那些个人民,竟无一人来看我、来说两句好话以安慰狗心、来送三五束鲜花以表忠心。”该句中有两处使用了顿号,不符合语法规则,应改为逗号。
十三、《狗与奸合众国(6)》第一段中唐僧说道:“哦,原来如此!敝人愚顿……”这其中的“愚顿”之“顿”字应改为“钝”字。
十四、《狗与奸合众国(6)》第八段中狗王勃然变色曰:“啥?老子们就是狗杂种,敢作敢当,又有何羞?……”这其中的“狗杂种”应改成“狗日的”,因为狗王之所以发怒是因为悟空骂了他一句“狗日的,简直是岂有此理!”。既然悟空骂狗王是“狗日的”,那么狗王在回应悟空时就应该是“啥?老子们就是狗日的。”
十五、《狗与奸合众国(7)》倒数第二段中说“没想到,只听“啊呀”一声,悟空一下子栽到在地,身体阵阵抽绌。却原来是那狗王的牙齿咬住金箍棒……”文中的“抽绌”应改为“抽搐”;“却原来是”应改为“原来是”。
十六、《狗与奸合众国(8)》第二段中写道:“众狗官见悟耻像死人子一般,也便不去咬他。”该句中应将“死人”后面的“子”字删掉,并应将“也便”改为“便也”。
十七、《狗与奸合众国(8)》第四段、第五段和第六段问题较多,且容我慢慢道来。
(一) 第四段和第五段皆在谈论悟耻,且话语相连,不可分割,故应合二为一。
(二) 第五段中最后一句“狗王被打得呜呜咽咽,哀曰:”应与第六段狗王所说之内容联系紧密,因此应将第五段最后一句下调至第六段。
(三) 悟耻暗自所言之语读来极不顺畅,需作更改。原文是这样表述的:“看来俺这金片子,也不是可多得的法宝耶!悟空有金箍棒、悟能有九齿筢、悟能有月牙铲,都不及我这金片子的法力。”这里悟耻说了两个句子。在第一个句子中的“不是”二字应改成“是不”,在第二个句子中应将“悟能有月牙铲”改为“悟净有月牙铲” ,因为悟能所用武器是九齿箍,而悟净所用武器才是月牙铲。
(四) 悟耻在抡圆胳膊连抽狗王数记耳光时所说之话是“无耻之徒,舍我其谁,打死你这狗东西。”这里的“舍我其谁”是一个反问句,故后面应用问号。“打死你这狗东西”一句后面的句号似应改为感叹号,以加强说话之气势。
十八、《狗与奸合众国(8)》最后的那首诗的标点标注有误,应将“狗吠庙堂上”后面的逗号改为句号。
对于《狗与奸合众国》一文,学生所能发现的瑕疵之处均已在上面一一列出,并分别对其作出了己所认为正确的修改,至此,挑错纠误之事终算暂时告一段落!但愿学生的这番乱吠之词能够对老师文章之完善有所帮助!
在这人海茫茫的城市里,拙于言辞的无聊之徒仰望着漆黑的苍穹,一语不发。他想将自己渐趋宁静的思绪再度回归零乱……
写于2011年11月20日
修改于2011年11月21日
本文首发于本人新浪博客:http://blog.sina.com.cn/s/blog_63e891e40100vgev.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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