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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财之道

火烧 2011-12-24 00:00:00 网友杂谈 1025
文章探讨生财之道,强调利益趋求与规则约束的平衡,分析市场经济与计划经济的优劣,突出法律与道德在竞争中的重要性。

   

(dpfcgirl原创)  

   

对自身利益的不断趋求是人类的本能,这种自然属性决定了人性利己,但也正是在这种利己本能的驱使下,才有了人们通过从事各种社会活动谋利或生财的原始动力。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人类的一切社会活动皆为财而来、为富而往,通过在需求与资源之间的奔波往来谋利生财。  

人类发展的历史某种程度上既是人类之间、人类与大自然之间围绕彼此的需求与资源谋利生财的历史,也是在谋利生财过程中不断推动社会进步的历史,谋利或生财是人类社会发展的永恒主题。谋利或生财是指人类往来于需求和资源之间,利用资源服务于需求或需求服务于资源时谋求利益或者创造财富(财富的聚集是为了谋求更大的利益,因此也属于创造财富的范畴)的过程及其结果的总和。  

利益驱动和最大化追求虽然对人类文明的推动起着灵魂作用,但是这种单纯利益趋求也必然导致人类为了谋利生财的不择手段、以强凌弱、弱肉强食、你死我活的争斗,单纯原始的利益趋求某种程度也是制约社会发展的不利因素。因此,不任由原始利益驱动和最大化追求自行盲目的泛滥、对人类利益趋求等原始本能进行有效的规范与约束,才是人类有别于其它动物的、是利益真正意义上的可持续化和最终最大化的标志。为此,人类社会只有在不同的社会阶段或领域找到不同的行为规则,在规则范围内严格遵守而不逾越。唯有如此,人类谋利或生财的游戏才能得以在公正环境下正常运转,社会文明也才因为这种生财游戏的正常运转得以不断进步与完善。  

市场经济和计划经济作为两种谋利或生财的方式,是人类社会迄今为止所能找到的并已被实践充分证明在不同阶段、不同层次水平上最有效率和最具现实合理性的两种经济发展模式,然而从世界经济体制演变和经济发展的历史经验来看,这两种经济模式之所以成为目前最优越的生财模式,就是因为它们的发展都讲求竞争中竞争主体效率至上的原则。然而,竞争的自然属性其骨子里就注定了存在着直接或间接损人利已的致命缺陷和风险,所以这两种经济发展模式同样也离不开必要的社会规导和限制,这种规导和限制就是法律与道德。竞争的规范性和有序性要通过法律等强制性手段去维护,竞争的有效性和高效性则需要参与者(竞争主体与被竞争对象)精神的自律,即道德的力量。没有好的法律和道德环境,竞争的有效性、规范性和有序性都将缺乏根本的保证。所以,建立和不断完善适应不同经济发展需要的、不同层次发展阶段的法律与道德,是人类社会追求文明与进步的必然使命。  

法律和道德等基本准则都是用来约束人的行为,他们的不同点在于,法律通过暴力来实现,而道德通过非暴力来实现。在一个法治的社会中,法律是强制的道德,道德则是自觉的法律。道德的建设是高成本的但道德的约束是低成本的,而法律的建设是低成本的但法律的约束却是高成本。就执法而言,没有道德做基础,不但执法成本极其昂贵,而且一定会留下大量的执法真空。道德作为意识形态,直接受法律因素决定和制约,法律是道德之父、道德是法律之母。在道德不能调控的领域,让法律充分发挥作用;在无法用法律制度来协调时,运用道德的自律来发挥作用。法律与道德相互有别、各有侧重,但二者又相互交叉、相互渗透、相互支持、相互转化、相辅相成。  

道德和法律的基础都是利益,道德和法律的选择归根结底就是利益的选择。生财之道离不开经济发展模式、离不开法律、离不开道德,经济模式是生财之道的“家庭”,法律与道德是生财之道的“父母”。生财之道是人类在其经济模式的“家庭”里、遵循法律与道德“父母”的“家规”、谋求利益或创造财富过程及结果的统称。公民、国家、国际社会层次不同,其经济发展的模式也不完全相同,因此,在不同经济发展模式的“家庭”里,它们的生财之道亦各不相同,简称公民的生财之道、国家的生财之道、国际的生财之道。无论何种层次阶段、选择何种经济发展模式,生财之道都是人类社会文明发展的核心之道,对此作者将在今后另文分别给予阐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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