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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成本的经济学思考  合作成本的经济学思考

火烧 2008-10-27 00:00:00 思潮碰撞 1025
本文探讨合作成本概念,分析其在资源稀缺与产权私有下的经济学意义,强调合作成本对解决信息不对称及时间差异问题的价值。

 

合作成本的经济学思考  

   

摘要:交易成本概念的局限性随经济社会的发展日益明显,由此提出合作成本的概念。合作成本能很好地解释经济活动中因时间导致不同结果的现象,并能一定程度地解决由于信息不对称所产生的一些问题。  

关键词:交易成本、合作成本、信息、时间  

   

  对资源配置最优化问题的探讨源于资源的稀缺,并使得资源配置最优化成为经济学研究的核心所在。交易原本源于资源的稀缺,随着交易范围的扩大及其多样性和复杂性的增加才有了交易成本。资源如果人人有份就不会有与之相关的交易及交易成本,没有人因为呼吸空气而与他人交易。因此,交易成本存在(不为零)的第一个条件是资源的稀缺;交易成本存在的第二个条件是产权私有。正如科斯在1959年《关于联邦通讯委员会》论文中的总结“产权的界定是市场交易的必要前提”,资源稀缺但如产权公有或共有,同样不存在交易及交易成本的问题,如办公室里对打印纸的取用,打印纸是“稀缺”(非无限量供应)资源,其所有权为共有,凡该办公室工作人员均可各取所需,因此在这很小的公有权范围内,就不存在关于打印纸的交易和交易成本。  

   

  本文要说明的是在资源稀缺及产权私有这两个前提条件下,合作成本的概念的确定,即人们普遍认同的广义化的交易成本,在当代社会经济学领域中的广泛研究价值。  

   

  一、 “交易成本”概念的局限  

   

  在资源稀缺、产权私有并存时交易成本不为零,因此交易成本为零应该存在于公有制或资源丰富的社会。但在相关交易成本的研究论文里众多学者却就“交易费用为零”进行长篇的论述。这不免让人疑虑:论文研究都以私有制为前提,且经历的正是私有制社会,却频繁提到“交易成本为零”的理想状态下的假设性研究。虽然在经济学研究中经常采用理想状态下的分析模型有利于我们更好地看清事物的本质,但总有个前提条件相对不变才好进行平衡的比较。研究只有基于预期条件与过去条件的相同才具有可比性及参考价值。不同的社会制度经济行为模式也大相径庭,我们既不能以此时期的经济理论来研究彼时期的经济问题,也不能用此制度下的方法论去指导彼制度下的实践。这犹如通过研究冰点以下水的状态而试图推出熔点之上甚至沸点之上水的形状与特性一样让人费解。交易成本存在的条件之一是私有制,因此交易成本为零与私有制不会同时或同地在同社会中共存,为何还将它们相提并论?就是说以私有制为前提的经济社会中交易成本为零的研究无论是实证分析还是规范性研究都毫无意义。“虽然新制度经济学家们进行了长期的努力,”交易费用“却一直没有得到令人满意的严格界定,交易费用理论至今还远非完善,理论上的偏颇和漏洞还很多。”1交易成本提出后人们逐渐对交易形成了两种不同的概念:“契约性活动和自然性活动”2。自然性活动就是交易字面意义上的,而契约性活动是针对交易成本的提出以及日后研究所代表的那种复杂经济活动。在资源稀缺、私有制下交易成本为零也可以存在,即瞬间进行的简单交易,可我们探讨的交易成本是指有着复杂过程的交易。事实上,交易成本的概念从诞生之初就已经远离简单交易的情形。   

   

  交易成本的概念因其敏锐地洞察到了一种隐性行为背后所蕴含的经济学价值无疑极富创见。它对解释社会中的一些经济行为有着极为重要的参考价值。但随着时代的推进、经济活动复杂性的增加,“交易成本”所包含的概念意义越来越不能包容人们对其理解所牵涉的日益宽泛的内容,它同时代表的含义越来越广泛,不仅指公司内部为节约导致的交易成本。“该术语是在十分广泛和一般的意义上的使用:所有妨碍界定、监督或实施一项经济交易的费用都是交易成本。”3人们对它的理解及运用已完全超越它原本被提出时所涵盖的范围,显然这不利于我们更合理地使用这一具有划时代意义的概念。为避免复杂与混淆,关于交易成本的概念就需要一个精确的再定义。威廉姆森(1975年)声称“新制度经济学家认为,他们还在做的乃是对常规分析的补充,而不是对它的取代”。本文通过提出“合作成本”来代替“交易成本”,试图对交易成本所涵盖的宽泛内容进行更好的界定和概括。  

   

  二、合作的本质及其成本的诞生  

   

  交易侧重于现有价值的交换,多为有形资源;合作侧重于未来价值的创造,既有有形的也有无形的资源。交易主要基于物品而合作则倾向于信息的交流与共享,是对一项经济活动潜在价值的挖掘与创造。合作会创造新的社会财富,而交易则不然。合作追求双赢,赢是效用最大化的一种形式。社会的发展使效用的最大化呈现出多样性,避开了稀缺资源的物质范畴。对此关键是要找到一个切入点,即一项经济活动的结果能实现合作双方的双赢。  

   

  威廉姆森曾提到“不诚实”的产生是源于利益最大化,此论有片面性。这在交易中普遍存在且有其必然性。交易是交换资源,资源的稀缺使交易双方的思维习惯无形中定格于这样一个事实——利润最大化的结果在交易的最后表现是非你即我,有“信息不对称”的需求,而交易时间的短暂又为此提供了契机。短暂的交易使信息不对称对交易结果产生重大影响,使交易成为一次纯粹的零和博弈,而长时间的合作过程必然有一些信息被共享,促成重复性博弈,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信息不对称的不良影响,如此逆向选择的程度也显著降低。因此合作比交易更能减少“不诚实”行为。可见,追求最大化并非一定产生“不诚实”,否则经济自由度越高“不诚实”的现象应该越普遍,但香港这个当今世界上经济自由度最高的地区却并非如此。  

   

  现代社会还有两个更为现实的理由促使人们合作,即信息的无限广泛与人类思维的无限活跃。在信息大爆炸的全球化经济时代,无论个体还是组织,单枪匹马已越来越不能适应追求收益和发展的需要。经济社会的复杂导致信息量的高产出,而信息量的无限丰富使任何个体或组织所拥有的信息只能占其总量的一部分,这增加了各项决策的不确定性。合作使信息共享,降低了因信息不对称导致的决策风险。此外由于社会分工的细化、知识的丰富导致人的思维无限活跃,个体或组织所能解决的问题都不尽相同,思考的领域也少有完全重合,而且有限的时间也制约了完全理性的决策能力,因此合作就显得十分必要。这也是欧盟及各种国际性合作组织诞生的主要原因。诸如“群策群力”、“学习型组织”、“民主”等等,无不都是追求合作的最佳收益。如今合同签订时双方举杯共祝“合作愉快”而非“交易愉快”,并非仅是一个外交辞令的变化而是社会的进步,说明现代人不仅追求经济利益,还注重除此以外的其他诸种如发展机遇、实现自我等属于精神领域的希望和愉悦。这恰好印证管理学中的“人不是一个简单的‘经济人’,而是一个复杂的‘社会人’”的假说。  

   

  人类社会的细化分工提高了劳动生产率,对经济价值的获取呈现多元。人类经济行为模式日益丰富,通过时间获得价值可供选择的方式也日益宽泛。交易的复杂突出了复杂交易所带来的另一种成本——时间,而时间却并不因科技与文明的进步而增多。对比实物获取的容易性时间因其相对价值越来越高而成为今天真正的稀缺资源。早期的人类社会缺乏时间概念,相对于物品的稀缺时间因其充裕而没有经济价值,交易没有成本,即使在物——物交换为寻找合适的交换对象而花费不少时间的这个短暂的人类历史时期而言,交易成本几乎忽略不计,当时社会劳动生产率极低,人们为寻找合适的交换物品的伙伴而愿意花费大量的时间。到了物——币交换时交易时间又大幅减少,货币的产生正是源于节约交易时间的动机。  

   

  现代社会交易达成的困难与费时提高了交易的复杂性。1937年科斯提出了有关“交易成本”概念的含义。“交易成本”术语的正式使用是埃罗1969年开始,针对完成一桩交易的过程所需要的成本,它的涵义已远非交易所产生的成本。严格意义上讲交易的成本仅限于交易瞬间双方所耗费的时间及签订合同的纸张笔墨。但科斯将交易成本广义化为包括寻找交易的成本、发现价格的成本、谈判和签订合同的成本、监督交易的成本、履约的成本等,这已远远超过简单意义上的交易的成本,在此把它称之为“合作成本”。在现代经济领域里,企业的并购、产权的转让、股票期权的分配、各种经济实体的强强联合、乃至国与国之间的贸易及各种非经济领域内的合作,均已脱离了原始意义上的交易,在此称之为“合作”。合作,因此定义为通过共同劳动使双方境况都比各自原先更好的一种创造的过程,是为追求双赢而花费时间付出劳动的社会经济行为。  

      

  三、合作成本的内容及其影响因素  

   

  交易按字面意思理解是一个时间点上的经济活动,而合作是一个时间段里的社会经济行为。一段时间里种子可以发芽、小树可以长大、一定数量的钱可以变多等等。“合作的成本”就是这种需要耗费一定量时间花费的成本。如果说交易成本是时间点的成本,那么合作成本就是时间段里的成本,显然合作成本包括交易成本。  

   

  合作成本包含诸多内容:合作意向产生之前所进行的对合作更有利于自己与否的可行性报告的研究费用、寻找合作方的信息费用、在多个候选的合作方中进行选择的费用、合作方不进行这项合作而是自力更生或转向其它种种可能的合作的机会成本、初次合作时双方对彼此合作诚意及履约能力的考察费用等等,这些都可以用时间来衡量。虽然合作成本的表象呈现出纷繁复杂的多样性,但它的本质就是时间成本。影响合作成本的因素主要有:  

   

  1、合作时间。它指合作双方自合作之初至合作结束所花费的所有用于合作的时间,合作时间的长短直接决定了合作成本的高低。相同的时间里也会因为双方各自时间利用率的不同而存在不同的合作成本。 

   

  2、合作信息。合作所必需的信息越多则合作成本越高,反则反之。合作信息又分为合作必要信息与合作非必要信息,两者之间还有一个灰色地带,而在这灰色地带中有时又有个别信息会因偶然情形而归类到必要或非必要信息中去。  

  3、合作的时效性。合作成本会因不同的合作时机而有明显差异。一次恰逢时机的合作也许成本不低却有极好的收益;而一次过时的合作也许表面上合作成本不高但却收效甚微,实则就是一次没有意义的合作。在社会劳动生产率极高的现代社会里,无所作为的时间花费就是浪费,如果因此错失另一个绝佳的合作机会则会导致更大的损失,这是合作的机会成本。

   

  4、合作双方的精诚度。合作成本中也含有人的“不诚实”这一极不稳定的因素。张五常认为“将‘不诚实’与交易成本连在一起是不必要的”,可事实上忽略了诚实与否几乎无法估量合作成本在二者之间的巨大差异。如果合作双方有很好的诚意,那么合作成本就会因之而骤然降低,有效缩短了合作时间,从而使合作成本再度降低。相对于上述三个因素合作双方的诚意更难于操控与把握,因而有时会成为决定合作成功与否的关键。  

   

  四.合作成本的两个方面  

   

  1、个体的合作成本  

   

  合作成本是一种时间花费。双方用于合作的时间量可能相同也可能不同。先简单地假设合作双方用于合作的时间量相同的情形,凭经验判断他们的时间效率是不同的。百万富翁的一天和市井草民的一天其经济价值有着天壤之别,因此双方的合作成本就不等。而当合作时间量不同时双方的合作成本就更不可能相等,即合作中A的合作成本一定不等于B的合作成本。那么假如A明明知道自己付出的合作成本要高于B所付出的合作成本时,他还会合作吗?答案是:会。如果是一场交易可能不会。交易双方付出与得到基本持平或各自感觉相等,很少有当感觉自己付出明显多于对方时还会心甘情愿地进行交易。  

   

  合作就另当别论,因为它不仅是物的交换还有意识领域里的“价值”追求,如当今有些中国大学生求职时要求的“零薪水”试用,这既不能物化也不能量化,因此当合作双方中有一方明显认为自己在与对方的合作中的合作成本远远高于对方的合作成本时他仍然会选择合作,原因在于他“另有所图”。这也是经济社会的复杂化以及人的欲望的多样化所产生的必然结果。这就可以解释了为什么在现代经济领域里公司的经济表现以及管理者的行为表现的结果时常不是利润最大化,因为公司的所有者与公司的管理者之间也是一种合作。合作的收益有时候的表现就是经验,而经验就完全属于意识领域,其价值会因时空不同而表现迥异。  

   

  2、社会的合作成本  

   

  合作使A与B都付出合作成本的同时也得到合作收益。A与B的合作作为一个很小的经济行为构成社会经济活动的一部分,正如亚当.斯密认为的:一只看不见的手总在无形中使A与B在有利于自己的同时也有利于社会。A与B的合作成本之和组成了整个经济社会合作成本的一部分的同时,A与B的收益也构成社会收益的一部分。对于社会合作收益不仅有高低还有正负值的问题,比如A、B合谋犯罪对个人是正收益但对社会而言就是负收益。  

   

  也许A与C合作社会的总合作成本会更低,但这一点是社会也是A、B、C三方所无法控制的,可能偶然的机会下才会感知,这涉及到一个信息完全的问题。现代经济领域里的信息大爆炸根本不可能实现完全的信息,即便对现有信息能完全掌握,但信息的时效性给合作的这一段过程增加了很多不确定因素——旧信息作废新信息产生,所以社会的合作成本永远存在,且随着经济的发展而越来越高,主要源于社会的合作次数也在不断增加。但社会的总收益总会大于社会总合作成本。虽然合谋犯罪的收益于社会而言是负值,但由于人类社会全方位的发展包括法制方面的进步,这一部分经济行为永远只占很小一部分,所以财富不断增加,社会不断前进。除非发生战争否则社会的发展不会倒退,但社会发展的快慢就会由于政治、经济、文化的不同而存有差异。  

   

  合作成本还具有一个显著的优点——随着相类似合作的次数的增加合作成本会逐渐降低。人的“有限理性”对经历过的事物有评析、判断及总结的能力并以此推测未来。一次合作后无论A B任何一方还想进行类似的合作(不管是否重复合作对象),因经验的累积以及对当前形式下的推断而找到一桩“合适的买卖”,从而降低合作成本。随重复性合作次数的增加合作成本会一次次地降低直到一个极限,这一过程也降低了社会总合作成本。  

   

  如果社会中的每一个经济个体从事每一项合作都是前所未有的(即创新),那么社会的总合作成本将会非常高昂,甚至远远超过总收益,幸运的是这种假设是靠不住的。因为路径依赖导致社会行为的惯性,人类社会中个体经济人的特点——都愿从事自己熟悉的经济活动,在一段时期内人们所从事的经济行为大多数都是类似的,改革与创新在社会经济行为中仅占很小的一个比例,还有一部分人天生具有的惰性,因此社会总合作成本远低于社会的总收益,社会财富因不断积累促成社会进步。社会中的个体有极少数从事过许多非重复性的合作(即经济行为中的改革与创新),虽然其自身收益因合作成本过高而表现出负值,如多次经营失败而负债累累,但对社会而言其本身所具有的意识流已是收益的正值,会在恰当的时机体现出收益的有形价值。因此对合作成本的研究将有助于增加社会的财富并提升个体的满足度。  

   

  总之在现代经济学领域里合作成本无论对个体还是社会都是值得付出的。虽然任何一次合作不能即刻百分之百地得到正收益,但多次合作之后就一定会有正收益。合作打破了个体思维的局限性将决策风险控制在尽可能小的范围内;合作还使信息资源共享减少了信息不对称的影响降低了机会主义;它将个体最优的经济价值集结为群体最优经济价值的优良组合,从而创造出超越于合作成本之上的更多的经济价值以及更为富足的社会总价值。  

   

      注释  

1、  程恩富、胡乐明主编,新制度主义经济学[M],北京,经济日报出版社,2005,第77页

2、  迈克尔·迪屈奇,交易成本经济学[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0,第7页

3、  阿维纳什·K·迪克西特,经济政策的制定:交易成本政治学的视角[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第28页

参考文献  

1、  程恩富、胡乐明主编,新制度主义经济学[M],北京,经济日报出版社,2005年

2、  迈克尔·迪屈奇,交易成本经济学[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0年

3、  阿维纳什·K·迪克西特,经济政策的制定:交易成本政治学的视角[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

4、  R·科斯、A·阿尔钦、D·诺斯等,财产权利与制度变迁[M],上海,三联书店,上海人民出版社,1996年

5、  科斯、哈特、斯蒂格利茨等著,契约经济学[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0年

6、  K·F·齐默尔曼,经济学前沿问题[M],北京,中国发展出版社,2004年

7、  Y·巴泽尔,产权的经济分析[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4年

8、  埃里克·弗鲁博顿,鲁道夫·芮切特,新制度经济学[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6年

9、  杰克·J·弗罗门,经济演化[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3年

10、              柯武刚、史漫飞,制度经济学[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0年

11、              默里·L·韦登鲍姆,全球市场中的企业与政府[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2年

12、              斯韦托扎尔·平乔维奇,产权经济学[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4年

13、              科斯、诺思、威廉姆森等,制度、契约与组织[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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