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僚阶层的权力潜机制与中国命运
官僚阶层的权力潜机制与中国命运
田忠国
(作者按:权力机制是一个国家运行的心臟。这个心臓的质量如何,决定了这个国家的前途命运。本文试图探讨破除权力潜机制,构建新的、使国家意志畅通无阻的权力机制。但是,本人认为,国家权力机制,既是权力价值观念的载体,也是民主文化观念的表达,更是国家主权意志的体现,从这个角度上说,中国的权力机制只能由中国的政治文化、民主文化、精神文化及程序文化中提炼而出,其它国家的权力机制只能参考,当然,在不伤害政治文化、民主文化、精神文化及程序文化的前提下,有限吸收也是不错的选择。)
世界上所有权力运行机制,都由显机制和潜机制两部分构成。显机制显示的权力价值观,所谓权力价值观,就是人们平时所说的执政宗旨。而权力潜机制,则是与执政宗旨相背离的潜价值观,因为这种潜价值观与人们所熟悉的执政宗旨相背离,拿不到台面上,所以,为潜价值观的实现,就必须形成我称之为权力潜机制的权力运行机制,才能经过权力的机制运行,达到个人目的。因为,权力机制是一个程序链传递与承接的过和,在这个过程未完成之前,某件事是无法完成的。但中国权力的潜机制是什么呢?我以为,是由部门和地方立法立制形成的权力欲望,并由权力欲望催生的部门、地方专制,借以满足部门和地方或个人的利益欲望的潜在机制。这种潜在的权力机制,是执政宗旨或权力价值观念的最大的破坏力量。因此,破除了这种权力潜机制,中国就掌握了自己的命运。
由此可知:
一、权力是一个程序传递过程
二、某个过程的完结,是程序的一次闭环
三、如需要继续传递,就需要程序扩展,也可以叫程序开口
四、以程序开口为起点,权力又开始了下一个程序传递过程,直到闭环
五、由此可知,权力系统是由不同的权力程序闭环系统构成的整体。
但是,权力程序是如何形成的呢?我个人认为,执政宗旨,也既权力价值观念,形成了价值实现的价值逻辑,这个价值逻辑就形成了由执政宗旨决定的权力意志。所谓价值逻辑,说到底就是一个价值实现的过程,而这个过程,就是程序。
规范权力程序的东西,叫权力制度。
如果从这个角度上说,任何权力都不会出问题,但关键的问题是,一)、权力程序是不是闭环了?如果闭环,但下一个问题就是:二)、程序是不是规范了?如果规范了,接下来的问题是:三)、这个规范是不是规定了权力程序的扩展口,绝对不允许规范扩展之外口的接口产生。当然,如果我们规范的很好,接下来又出现了另一个问题:四)、如上所述,我们既有了程序和对程序的规范,也有了杜绝旁生程序接口的规定,但是,有没有对权力程序规范的监督体系呢?如果有,下面的问题又来了:五)、这个监督体系是不是独立的?如果独立,又是怎么独立的?还是被监督者是监督者的领导者?事实上,中国的权力运行结构,我个人认为,不是出在没有三权分立上,而是出在被监督者成为监督者的领导者上,至此,所有的监督功能一概失效。因此:六)、应该明确,监督者必须完全独立,但必须对中央负责,同时也必须对人民负责,也就是双向负责制。对中央负责的渠道,就是各部门、各省级纪委监察部门,只受中央领导,对中央负责,不受当地、本部门的任何约束。但其监督程序、制度以及监督事项、监督事件,除涉及国家战略机密和军事机密的,一律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七)、绝对不能给部门立法立制权,只有绝对执行权,因为部门拥有立法立制权,在利益的驱动下,部门就成了权力价值实现机制最大的破坏者,并且,为了个人或部门利益,它可以通过立法立制的方式绑架最高层,使体现国家意志的权力意志,被困死在部门的法、制网中。但接来的问题是,有没有破解中国的权力困局的办法呢?八)、我的回答是肯定的,有。中央可以委托或授权全国人大立法委立法立制,并经全国人大通过执行。在立法立制过程中,部门不得参与或讨论,因为,国家各部门只要执行国家意志的权力,没有拒绝执行国家意志的权力。对于拒不执行国家意志的,纪检部门一律拿下,但也要分清两个问题,一个是,不执行是不是程序不明晰,无法执行?如是不程序不明,执行部门没有责任,立法立制要负责任,同时,修改程序,使之明晰;但如果程序明晰,部门拒不执行的,没二话,一律拿下。只有这样,在权力执行过程中国家意志才能畅通无阻,提升执行力。
有人认为,由于中央集权形成了中国的庞大的官僚体制,因此,必须削弱中央权力,才能有效制约官僚体制的扩张与膨胀,如果按照这个思路建章立制,我认为,中国危矣!因为,中国的问题不在于中央权力的强大,而在于中央权力的削弱,造成这种状态的主要原因,是部门拥有立法立制权导致的权力欲望膨胀,形成了部门和地方专制潜机制,使体现国家意志的最高权力意志无法执行,部门和地方专制的原因,在中央和民众之间,形成了一道坚固无比的墙。这道墙不拆除,中国必然陷入难以自拔的危机之中。
从我国前三十的历史上看,毛泽东是靠他的个人意志与群众意志的融合,通过不断的群众运动才拆除这道墙的,但是,人们并没有认识到这道墙的危害性,并抑止这道墙的形成,相反,在毛泽东之后,还赋予了部门和地方更多的立法立制权,于是这道墙快速形成了。
现在看,这道墙已经危及到党和共和国的前途命运了。
回顾历史,是为了在总结经验教训的基础上,更好的朝前走,从这个意义上,我们发现,在前三十年中,毛泽东的个人意志与民众意志的融合,基本上拆除了这道墙,但是,由于缺乏长效的制度机制,随着人的认识转移,目标和方法随之转移。
有人认为,制度是不能解决一切问题的,因为,人是可以修改制度的。我则认为,造成制度失效或修改制度的重要原因,是我国尚未建立维护国家制度意志的民主机制,因此,我以为,中国应该一方面加快制定权力程序和权力规范,另一方面,同时建立维护国家制度意志的民主机制,有效防止随着国家领导人的变化,国家制度意志也随之变化。
国家制度的根本意志,就在于在政治经济上人人平等的参与权、管理权、创造权和分享权!而确保这一国家制度意志不被更改的,只有民主机制了。
我个人认为,这是破解官僚阶层权力潜机制,改变中国命运,使中国逐步走上民主化、法治化的唯一途径,因为,没有对官僚阶层权力潜机制彻底解构,就不可能形成新的良好权力机制,没有良好的权力程序运行机制,就不可能有民主与法治。
2008年7月30日 星期三
爱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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