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曼德尔《权力与货币》摘录

火烧 2008-07-05 00:00:00 读书交流 1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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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ndel 权力与货币 摘录一


官僚集团以其特有的方式和野蛮的手段,既没有建立一个社会主义的无阶级社会,也没有复辟资本主义。而是维护和发展它自身的权力与特权。虽然它并不具备一个统治阶级所具备的社会经济基础,也不行使其经济职能,但是它确实是一个具有相对独立性的集团,因而能够在不受革命群众运动直接挑战的情况下维护其自身的存在。其权力的真正历史基础则是独立群众活动的衰落与消失。只要这一条件仍然存在,官僚集团的相对独立性就能够保持。
从历史的角度看,苏联官僚集团实际上是资本主义对苏联所施加的压力的传送带,但这并不等于说,在整个的过渡时期里,官僚集团在每一次面临严重危机的时候,都是按照国际资产阶级的直接利益行事的。
官僚集团在历史的各个时期(在它削弱了苏联和苏联无产阶级的力量以后)对于资产阶级和亲资产阶级势力所进行的打击,从来都是伴随着对于工人和农民的更加沉重的打击。可怕的、完全不必要的损失和牺牲,从长远来说,削弱了群众的力量,也削弱了国家,从而使一切建设无阶级社会所需的新生因素都无从产生。从整体上看,官僚集团在世界历史中所起的反革命的作用是不容否认的。
苏联社会是一个后资本主义社会。一方面由于被切断了与发达工业国家的联系,另一方面又由于官僚主义专政对社会生活各个方面所造成的消极影响,所以苏联社会滞留在从资本主义向社会主义过渡的阶段。它既有可能退回到资本主义,也有可能前进到社会主义——如果官僚集团的权力在政治革命中被推翻的话。
苏联社会的统治集团是一个凌驾于社会之上的官僚集团。
官僚集团内部的凝聚程度既反映了社会是处于相对稳定的状态抑或是相对不稳定的状态,又与后者相互作用。官僚集团内部矛盾的增长和尖锐化加速了苏联社会和苏联国家的解体。
斯大林主义和官僚主义专政对工人阶级的一般觉悟所造成的长期的、灾难性的影响。这些国家绝大多数的劳动者从他们的生活经验中认识到,官僚主义专政不能满足他们对于消费水平和自由的愿望。几十年来,斯大林主义者一直灌输说,这些官僚主义政权就是社会主义政权。资产阶级的意识形态宣传也随声附和。因而斯大林主义的破产,在这些劳动者看来,似乎就是共产主义、马克思主义以及一切形式的社会主义的破产。在他们中间,出现了一个巨大的意识形态的和思想上的真空。而社会就像自然界一样是讨厌真空的。各种反对社会主义的思想潮流,从亲资本主义的社会民主主义、资产阶级自由主义,到宗教原教旨主义、种族沙文主义和公开的法西斯主义,于是都乘机渗入这些社会并得以大举扩张。要重新具备夺取和直接运用国家权力所必须的思想觉悟和政治领导能力,也就是说,能够领导一次胜利的政治革命,苏联和东欧的工人阶级就必须经历一系列的群众性的斗争,从中学习实际的经验。宣传和教育是必要的,但是没有任何宣传和教育能够代替这种经验。这是群众的集体觉悟的真正源泉。任何要绕过这一长期的和痛苦的过程、寻求某种捷径的企图(例如,企图搞新的包办替代主义),都只能招致新的灾难。
官僚集团是一头多面怪兽,它既有经济根源,又有制度根源。它的发展过程是一系列政治、战略抉择的结果,又在意识形态的自我调整和蜕化的过程中得到反映。它窃取权力的过程是以干部的逆向选择机制为媒介的。
在苏联及其同类的国家里,工人官僚的两面性和矛盾性最清楚地表现在行政权力和货币财富的关系中。官僚集团的非资本主义性质体现于这样一个事实,那就是它的统治主要不是通过掌握货币财富,而是通过对政治权力的垄断;另一方面,它的非社会主义性质则体现于它无法使自己摆脱货币和货币财富的影响。而这个集团不能够成为一个新的统治阶级,则是体现于如下的事实,即它无法将自己从权力垄断和货币权力相交杂的状态中解脱出来,无法建立起全新的统治机制。
在任何地方,资产阶级的官僚机构都不曾破坏货币财富的统治地位。正相反,在资本主义社会中,政治权力归根结底是货币财富的体现。而在后资本主义社会中,货币财富归根结底是附属于政治权力的。在一定条件下,资产阶级的官僚机构可能会具备超乎寻常的相对独立性。这种情况不是为一些私人货币财富的原始积累提供便利,就是成为某些人进入资产阶级上层的手段。
官僚化过程的背后,包括工人阶级群众组织的官僚化、工人国家的官僚化、资产阶级国家的官僚化和私人大公司的官僚化,都有着两个共同的社会根源:即在“自由竞争”资本主义衰落以后,日益增长的社会和经济生活复杂性;以及随着世界无产阶级的力量在客观上的增长,随着现存权力结构被破坏、被推翻的可能性的增长,一切统治阶级和统治集团都迫切要求加强对工人和一切被统治人民的统治。各种各样的官僚机构,都是以上两种社会现象的产物。
因此,不是由于工人阶级的弱小,而恰恰是由于工人阶级的相对增强和局部的胜利,才造成了官僚机构得以发展的条件,只要这些胜利还停留在局部的水平上,只要这些胜利还不可避免地伴随着局部的失败。
要在争取社会主义的斗争中实现新的重大突破,资本主义国家、斯大林主义国家和前斯大林主义国家的群众运动必须要在很大程度上摆脱他们内部的官僚制的影响。
归根结底,一切马克思主义者都要坚持马克思本人的信念,即社会主义的前途只能是取决于现实存在的工人阶级的斗争,取决于这个阶级根据它自身直接认识到的利益所进行的斗争。马克思主义者还要坚持马克思的另一个信念,即正是资本主义矛盾的发展才使社会主义成为可能,在最发达的资本主义社会里,已经为新社会的构成要素准备了雏形。社会主义革命必不可少地意味着释放这些构成要素。
官僚化的过程是以工人阶级丧失对它自己的组织和对工人国家的控制为前提的。同样的,官僚政治的消亡也要以团结在一起的蓝领的和白领的劳动者的自主活动和自治组织的极大增长为前提,以劳动者有能力在物质财富比较丰裕的条件下将社会的再组织掌握在自己手中为前提。这不是凭空臆测的问题,而是必须根据实际历史发展所提供的经验证据来加以回答的问题。我们可以对以往的经验作出如下的总结:确实,到目前为止,劳动者还不能够长时间地防止他们自身群众组织的官僚化。
工人斗争的兴起(比如1989年和1990年的矿工斗争),极大地动摇了共产党统治的合法性,但是这些斗争尚不具备充分的普遍性,不具备明确的斗争目的和政治纲领,因而还不能够成为一支与官僚集团和亲资本主义势力(其中很多人本来就是旧官僚集团的一部分)相抗衡的独立的政治力量。政治主动权因而落到了官僚集团和亲资本主义势力的手中。
国家的极大膨胀是苏联和其他类似社会的主要特征。几乎所有的人都把苏联的经济制度称之为“命令经济”。在近60年的官僚主义专政之下,国家控制着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这是一个历史事实。
对于物质匮乏、劳动的社会分工、一定的社会职能为某一特殊集团(官僚)所据有,以及国家的起源和存在之间的一般关系,马克思和恩格斯是这样分析的:
“当人的劳动生产率还非常低,除了必要生活资料只能提供很少的剩余的时候,生产力的提高、交往的扩大、国家和法的发展、艺术和科学的创立,都只有通过更大的分工才有可能,这种分工的基础是从事单纯体力劳动的群众同管理劳动、经营商业和管理国事以及后来从事艺术和科学的少数特权分子之间的大分工。”[1]
“[国家和旧的氏族组织的]第二个不同点,是公共权力的设立,这种公共权力已经不再直接就是自己组织为武装力量的居民了。这个特殊的公共权力之所以需要,是因为自从社会分裂为阶级以后,居民的自动的武装组织已经成为不可能了。[……]这种公共权力在每一个国家里都存在。构成这种权力的,不仅有武装的人,而且还有物质的附属物,如监狱和各种强制设施,这些东西都是以前的氏族社会所没有的。”[2]
国家和阶级的消亡——在马克思和恩格斯看来二者的消亡是一个同步的过程——是以生产力的发展达到一定水平、物质匮乏不复存在和个人的全面发展为前提的。在有了这些条件以后,个人就不必再为社会分工所奴役。或者,借用恩格斯的话说,“社会的公共事务”从此可以由一切人来管理,而不必再交给一个特殊的机关。
恩格斯明确地说明,这些“社会的公共事务”包括所有那些在阶级社会里由国家行使的各种职能。国家的消亡,因而也就是重新由社会本身,不经过任何特殊机关或者官僚机构,来行使这些职能。
在《德意志意识形态》(1845—1846)中马克思和恩格斯已经认识到,共产主义的前提是“生产力的普遍发展”和“巨大增长”,因为“如果没有这种发展,那就只会有贫穷的普遍化;而在极端贫困的情况下,就必须重新开始争取必需品的斗争,也就是说,全部陈腐的东西又要死灰复燃。”根据这一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原理,在苏联和其他类似社会里没有能够建成社会主义是由于以下三个物质条件方面的原因:
(1)生产力尚未达到充分发展的水平;
(2)与先进的工业国家的隔离;
(3)不得不重新开始争取满足物质需要的斗争,因而必然导致“全部陈腐的东西又要死灰复燃”。
托洛茨基在《被叛卖的革命》一书中最清楚地说明了这一点:
“如果国家不是趋于消亡而是越来越专制,如果工人阶级的公仆们成了官僚分子,官僚机构凌驾于社会之上,这并不是由于什么偶然的原因,如旧社会遗留下来的思想意识等,而是由于,只要还不可能保证真正的平等,一个由少数人组成的特权集团的产生和存在就是不可避免的。……官僚统治的基础是社会消费对象的匮乏,因而导致一切人反对一切人的斗争。如果商店中有充足的货物,顾客随便什么时候来都可以;如果货物不多,顾客就得排队购物。如果队排得很长,就有必要任命一个警察来维持秩序。苏维埃的官僚机构就是这样开始出现的。官僚机构‘懂得’谁应该领到货物,谁必须在后面等待。”
国家总是起着两个方面的作用:一方面,它要保障统治阶级对被剥削阶级的统治;另一方面,它要维护统治阶级的一般利益,而不是统治阶级成员的私利。在一切稳定的阶级社会里,国家的作用都是如此。
第一次世界大战加剧了帝国主义和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内部的矛盾。以此为起点,连续发生了一系列革命。所有这些革命都受到了俄国革命和新生的苏维埃国家的巨大鼓舞,它们构成了一个真正的世界性进程,在先进的工业国家,如德国、奥地利、意大利和芬兰也出现了革命胜利的前景。在这个时期,在世界范围内实现社会主义的可能性是不断增长的,尽管靠俄国革命本身还不能够建成社会主义。从历史的观点看,十月革命是完全合理的。
马克思指出,只有在产品是彼此相互独立的私人劳动生产出来的时候,产品才成为商品。从劳动失去其私人性质的那一刻起,劳动立即成为直接的社会劳动,它在不同部门之间的分割便不再由个人、生产单位或企业的自发决策所决定,而是取决于社会整体的事前决定。
从马克思主义的观点看,在苏联及其类似社会中,商品生产的部分存在以及官僚主义国家机器的过度膨胀,决定性地证明了在这些社会中不存在社会主义经济或社会主义社会,不存在生产资料的完全社会化,以及生产过程和劳动过程的完全社会化。
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对劳动量实行有意识、按比例的配置基本上决定着经济计划,这一观点决不意味着商品生产和价值规律仍然普遍存在。这是因为,商品和价值是劳动量“在生产者背后”以盲目的、无政府的方式进行配置时所采取的特殊形式。商品和价值的概念本身,就已经排除了生产者决定他们自己的需要,控制他们自己的劳动条件和生活条件的可能性。
斯大林主义官僚集团的辩护士们,在西方资产阶级和小资产阶级思想家们面带微笑的鼓励下,企图用两个办法来推翻上述论证。他们一方面宣称,实践证明,社会主义的“现实发展”和“强大的国家机器”与商品生产的存在不是互不相容,在这方面,马克思和恩格斯犯了错误;另一方面,他们又说,两位导师曾经反复说过,共产主义不是一个现成的目标,而是为了消灭“现存状况”即私有财产而进行的现实运动。这些断章取义的立场,来自对《德意志意识形态》中的一段论述所作的公然歪曲的解释:
“但随着基础、即随着私有制的消灭,随着对生产实行共产主义的调节以及这种调节所带来的人们对于自己产品的异己关系的消灭,供求关系的威力也将消失,人们将使交换、生产以及相互关系的方式重新受自己支配。共产主义对我们来说不是应当确立的状况,不是现实应当与之相适应的理想。我们所称为共产主义的是那种消灭现存状况的现实的运动。这个运动的条件是由现有的前提产生的。”[8]
马克思和恩格斯清楚的说明了,消灭“现存状况”决不是仅仅限于消灭生产资料私有制,而是至少还应该包括下列方面:㈠ 消灭商品生产以及货币的逐步消亡(“供求关系的统治也将消失”);㈡ 至少在公社范围内,取消消费品的交换;㈢ 由自由联合的生产者对他们自己的劳动产品、劳动条件,包括消费品的分配,实行控制;㈣ 人们使他们之间的“相互关系的方式”受自己的支配,这就排除了与社会相分离的压迫机关的存在。由此可以得出结论,在苏联和其他地方,还不存在一个已经消灭了“现存状况”的现实的运动。社会主义社会在任何地方都还不存在。
官僚集团的辩护士们还指责革命马克思主义者和其他“左倾批评家”故意拔高社会主义的标准,以表明苏联和其他地方的现实达不到理想的要求。他们认为,这是用“历史唯心主义”、“规范主义的乌托邦”和“道德主义”来代替历史唯物主义的范畴。
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观点之一正在于,所有科学范畴(以及“理想”)都是现实的社会关系的产物,而不是来自“错误思维”或者邪恶的“反共主义”。在苏联以及类似社会,商品、价值和货币等范畴能够继续存在,是有其物质基础的,这就是生产社会化尚未充分发展;劳动在本质上还不是直接的社会劳动;生产者还没有相互自由联合,还不能够直接支配生产资料和消费品。因此,私人劳动和私人财产还没有完全被消灭。
不是因为苏联的社会状况不符合马克思主义的“理想”,所以才认为这些社会是“坏的”和非社会主义的。这样一种观点确实是唯心主义的和“规范主义”的,这不是我们的观点。这些社会不是社会主义社会,是因为它们仍然是剥削性的、是极端压迫性的和造成异化的社会,因为它们不符合社会主义的真正标准。由马克思以及其他人所定义的社会主义的真正标准,既不是唯心主义的臆测,也不是乌托邦的猜想,而是一个没有剥削、没有压迫的无阶级社会的诞生所必不可少客观条件。在苏联和其他地方,“现实存在的社会主义”都还没有现实地存在过。
列宁是怎样毫不含糊地说明了什么是一般所说的社会主义:
“马克思把这样的共产主义社会就是这个刚刚从资本主义脱胎出来的、在各方面还带着旧社会痕迹的共产主义社会,马克思称之为共产主义社会的第一阶段或低级阶段。生产资料已经不是个人的私有财产。它们已归全社会所有。社会的每个成员一定份额的社会必要劳动,就从社会领得一张凭证,证明他完成了多少劳动量。”
在苏联所存在的恰恰不是马克思在使用“资产阶级权利”一词时所说的在消费品分配方面的形式上的平等,而是巨大的、不断增长的形式上的不平等。如果说,一个非熟练的体力劳动者用8小时劳动能够交换到的消费品数量是X,那么一个高级官僚在同样工作8小时之后,则不仅得到他的薪金,而且还能得到以实物形式提供的特殊的奢侈品和服务,相当于10X或者20X。这种资产阶级权利早已超出了马克思在谈论作为共产主义第一阶段的社会主义时所设想的范围。用斯大林主义的辩护术语来说,这是“按照劳动的数量和质量分配”,是社会主义的“分配标准”,以与共产主义的“按需分配”的“分配标准”相区别。这本身就已经公然违背了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中所提出的公式,在马克思的公式中根本没有提及“劳动的质量”或者任何类似概念,也违背了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中所提出的对这一问题的看法[10]。至于斯大林主义对所谓的“小资产阶级平均主义”所进行的政治讨伐,则背离了一切社会主义传统,也背离了列宁公开表明过的立场[11]。
由于在苏联存在着这样的分配体制,由于商品生产和价值继续存在,这就决定了在苏联社会仍然普遍存在着“为了生存而进行的斗争”,为了升官发财而相互争斗,为了“个人利益”而进行的冷酷计算以及自私自利、贪图名利和腐败等现象,虽然这些现象不像在资本主义社会中那样严重。这些社会现象的存在,主要不是由于“资产阶级思想的残余”或者“西方的影响”,而主要是苏联现存的社会经济结构的产物。
这就使我们能够消除另外一个误解。革命马克思主义者认为,在苏联和其他类似国家里市场关系还继续存在着,这就证明社会主义社会还不存在,这并不是说,我们要求“党”和工人阶级立即废除商品生产和货币,或者实行其他荒谬的“左倾”政策;商品生产和货币只能逐渐消亡。商品生产和货币关系现在在中国继续繁荣和发展,而不是趋于消亡,这是一个在用科学的、马克思主义的方法客观地分析中国以及类似社会时所要面对的基本事实,但是这不能成为提出不负责任的和非理性的政策主张的根据。在既定的内部和外部条件下,企图在一夜之间“废除”商品生产和货币流通只会加速现有生产关系的解体,不利于社会主义,而有利于资本主义复辟。
无论是在1922年和1933年反对派所提出的苏联经济和社会改革纲领中,还是在后来苏联的革命马克思主义者所提出的政治革命纲领中,都没有主张立即废除商品生产。正相反,他们主张在社会化生产和计划制度的范围内,允许商品生产存在,甚至鼓励其发展,以便一方面实现生产力的长期最优化发展,一方面建设真正的社会主义生产关系。这两个目的是不可分割的。
如果不能够在另外一套尊重人和自然的技术体系的基础上来发展生产力,就不会有社会主义;但是如果没有真正的社会主义生产关系,那么建设社会主义也同样是不可能的。我们的目的,不是要先生产出来多少钢、水泥、小汽车和建好多少住房,然后等到将来的某一天,生产者们突然(由于什么奇迹?)成为他们自身劳动条件和生活条件的主人。我们的目的,是要在生产和劳动生产率方面,在促进社会平等以及在经济和国家管理中实现工人自治和社会主义民主方面,通过两者的相互作用,实现两者的同步发展。否则的话,生产力发展的各个源泉就会逐步地、一个接着一个地枯竭干涸。
不断革命的理论以及帝国主义不平衡发展的理论,决不认为工业落后国家的人民不应当努力争取他们自身的解放,而是一味等待工业先进国家无产阶级的胜利为他们准备好成功建设社会主义所需要的条件。正相反,托洛茨基认为,在落后国家,社会主义革命是把这些国家从野蛮的历史遗产的沉重包袱下解放出来的唯一办法。
将商品生产的作用仅仅限于资本主义时代的范围,是违背历史唯物主义基本原理的。交换、交换价值和商品生产,因而价值规律的作用,早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之前,就已经存在了许多个世纪了。使资本主义生产与各种小商品生产区别开来的,是商品和价值生产的普遍化;只是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中,生产资料和劳动力才普遍地成为商品。尽管资本、资本主义及其矛盾的萌芽在小商品生产中已经存在了,但是它们毕竟不过是萌芽。要使这些萌芽完全成长起来,还必须创造出整整一系列进一步的经济和社会条件。
要完成这一过程,必须克服一些巨大的障碍。我们在这里只指出其中一个障碍,那就是使农民失去对土地——他们基本的生产资料和生存条件——的直接支配,并使他们沦为雇用劳动者。这要求在农村进行巨大的财产关系方面的变革——消灭农民在其中拥有事实上的土地使用权的原始农村共同体(无论是“亚细亚生产方式”的形式,还是“纯粹封建主义”的形式),以及废除奴隶制种植园和土地的国家所有制。[14]
这还要求在乡村和城镇进行经济、社会和政治方面的其他变革。即使在先进的西欧地区,由于这一进程发展缓慢,所以小商品生产以及基本上是非资本主义的生产关系也曾经在很长一段时间里与逐步形成中的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共同存在。[15]在这一从封建主义向资本主义过渡的阶段,商品生产与单纯的使用价值生产曾经杂交共存。价值规律以这一过渡社会所特有的形式在商品生产领域起作用,但是在各个村庄内部,在很长一段时间里,价值规律很少起作用或根本不起作用。
不妨说,像这样的混合型社会,其特点便是,价值规律起作用,但又不占统治地位。社会现有生产资源在各个部门之间的配置,主要是由习惯和传统、农民的需要和消费习惯、生产技术、相互交往的组织形式,以及国家强制实行的征调等所决定的。马克思关于这种社会状况的分析是众所这种混合型的生产关系并不必然导致生产力和社会发展的停滞。过渡经济与商品生产之间的矛盾是逐步发展的,其中一个因素便是高利贷资本和商业资本(以及后来的制造业资本)的发展。在一个很长的时期,这一发展有可能会产生出最终导致价值规律和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占统治地位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趋势,但是我们这里说的是一个逐步的历史过程,是必须对之加以具体研究并用经验材料来说明的,而不是仅仅根据如此这般的抽象逻辑——商品生产的出现=价值规律必然占统治地位=资本主义=资产阶级的统治——演绎一番便可以得出结论的。
苏联和其他类似社会的经济和社会结构与上述的混合型社会有着惊人的相似。正如在前资本主义社会中一样,在从资本主义向社会主义过渡的阶段中商品生产仍然存在,但是在这两种情况下,都只有非普遍化的、局部存在的商品生产。在农业合作社和国有企业之间相交换的消费品和生产资料是商品,与对外贸易有关的产品也是商品,但是大部分大规模使用的生产资料不是商品,大部分劳动力也不是商品:对于它们来说不存在本来意义上的市场[16]。因此,把这些社会说成是“资本主义”社会是不合乎道理的,因为在这些社会中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基本运动规律不起作用。
机器和劳动力没有从“利润率”较低的部门转移到“利润率”较高的部门。价格和“利润”(仅仅有会计上的意义,因为价格是根据行政命令确定的)也不是指引投资分布和转移的信号。不是价值规律,而是国家(也就是官僚集团)最终决定社会产品中有多少用于投资、多少用于消费,以及决定整个经济的发展方向,因此,苏联式经济不是普遍化的市场经济,而是由中央配置资源的经济,即中央计划经济。
但是,它又不是一个“纯粹的”中央计划经济,而是计划配置经济与商品经济的混合体,价值规律起作用,但是不占有主导地位。尽管如此,价值规律的作用范围为官僚专制主义最终设定了不可动摇的界限。这是像勃恩汉姆、沙赫特曼和卡斯脱里亚迪斯之类的“官僚集体主义”理论家们没有认识到的。
首先,官僚集团的专断行为受到客观内在的约束,即受整个经济在一定条件下可供配置的有限物质资源的制约。官僚集团当然可以要求,比方说在高技术领域,某些部门在稀缺资源分配方面享有特殊待遇。官僚集团也可以不断地要求使重工业、军事工业、航天工业、通向欧洲的天然气管道等部门得到优先发展,但是官僚集团不可能不服从扩大再生产的规律。[17]任何一次偏向某一部门的不合乎比例的资源分配,都会造成整个经济的更大比例失调,最终使优先发展部门本身的劳动生产率也受到影响。于是,比方说,苏联的一部分经济资源不得不用来进口食品,而不能用于发展机器和现代技术。不仅如此,而且即使是非市场部门,也到处渗透着商品货币关系,这是官僚集团用恐怖、压制和专制主义的手段也改变不了的;其次,官僚集团的专断行为还受到世界资本主义市场的竞争压力的制约,在世界资本主义市场中,有统一的价格体系,起支配作用的是价值规律。苏联集团的对外贸易(即使是经互会内部的贸易)归根结底是在世界市场价格的基础上进行的。
处于过渡中的苏联式社会的这种混合性质清楚地反映在其内部价格体系的二元结构上,一组价格是由价值规律决定的,而另一组价格却是由计划当局任意规定的,但是起支配作用的还是第二组“价格”,这就是为什么这种经济(尽管对外贸易为国家垄断)是中央配置资源的经济的原因。然而,国民总产品中与对外贸易相联系的部分越大,价值规律对于“计划价格”和国有部门资源配置的影响也就越大。计划经济的调节范围——即对重要物质资源实行中央配置的范围——因而明确受到限制。至于官僚集团内部的“政治官僚”和“技术官僚”之间的冲突,中央计划当局与企业经理之间的冲突,则归根结底是上述客观矛盾的反映。
由于同样的原因,每一个具备其苏联原型大多数特点的“民族的”官僚集团,又有诸多自身的具体特殊性。这些特殊性反映了这个官僚集团夺取权力的条件和方式,反映了这个国家及其工人运动的历史,反映了既有的社会经济结构和政治结构,反映了统治阶级和各中间阶层的政治传统,而最主要的,是反映了这个国家在世界市场中的特殊位置。1989—1990年的一系列事件明确地印证了这一论点。
虽然商品生产的继续存在和官僚集团的专制主义统治都可归因于工业较落后地区所发生的社会主义革命的孤立性,但是这一专制主义毕竟是与生产资料公有制、计划经济和对外贸易的国家垄断联系在一起的。从长期来看,如果不打破官僚集团的专制主义,就不能够实现商品生产和价值规律作用的普遍化。
这样,我们就了解了官僚集团不能够成为一个统治阶级的决定性的原因,它无法使自己演化为一种新型的统治阶级,而只能蜕变成为旧的资本家阶级。要产生一个“新的”、非资本主义的“官僚制”生产方式,苏联官僚集团就必须使它自己完全彻底地摆脱价值规律的影响,但是要做到这一点,就不仅要消灭苏联内部以交换为基础的分配关系,而且还必须使苏联从世界市场的束缚下完全解放出来,也就是在世界范围内,或者至少使在大多数主要的工业国家消灭资本主义。[18]而这又取决于世界范围内资本和劳动的斗争的最终结果,而世界社会主义革命的胜利当然就更不会允许斯大林主义的官僚集团变成一个新的统治阶级。
一个新的统治阶级存在的前提是存在着一个有其自身内在逻辑和运动规律的新的生产方式。直到现在,还没有谁能概括出“新的官僚制生产方式”有哪些运动规律,因为这些运动规律根本就不存在。另一方面,却可以知道斯大林主义经济有哪些特有的运动规律。在过去30年里,有丰富的经验材料证明这些规律的存在。
对革命马克思主义来说,苏维埃国家有着部分的积极意义,因为它毕竟是工人国家,尽管是极端官僚化的工人国家。至于其非无产阶级方面,一切与官僚集团作为一个社会阶层的片面利益和特殊性质相联系的方面——它对工人阶级的敌视、它对一部分剩余产品的占有、它在国际上的保守作用——则都是极端反动的[19]。
历史上,统治阶级只有在一定的财产制度的基础上才可能长期维持其统治。这一点,可以用亚细亚生产方式下的国家官吏的命运来说明。
在中国,在每个王朝的初期,官僚集团的客观作用都是保护国家和农民免受土地贵族的勒索,以便使扩大再生产(灌溉工程、剩余产品的集中、保障各个村庄的劳动生产率等)成为可能。这也使国家能够从集中起来的剩余产品中拿出一部分来,给予其官吏以极其慷慨的回报。尽管如此,一个官吏的命运还是要取决于体现为宫廷和皇帝的国家的随心所欲。他的地位从来就不安全[20]。他不能确保他的儿子能够与自己一样在官僚集团中占据一个好位置。
因此,在每个王朝兴衰周期的后半阶段,一般就会出现土地贵族(乡绅)与官僚集团融和的趋势。官僚们逐渐成为财产的所有者,先是占有货币和地产,继而是占有土地——这一过程是“非法的”,正如苏联的官僚们占有原材料和最终产品的储备一样。
随着官僚集团与乡绅的融合,剩余产品的集中也就被破坏了,国家权力被削弱,对农民的压榨趋于严重,农民收入减少,农业劳动生产率下降。农村流民与农民的暴动、匪患和骚乱逐渐蔓延,王朝失去了“天命”——即其合法性——并最终崩溃。于是产生一个新的、往往发源于农民的王朝来重建国家和官僚集团对于土地贵族的相对独立性。
埃梯安•巴拉茨的《天国的官僚主义》是关于传统中国社会的最好的著作之一。巴拉茨有时把士大夫称为一个阶级,但是这一称谓与他反复加以说明的各种具体情况并不相符,也不符合他对士大夫的社会行为及其地位的不稳定性所作的精辟的具体分析。
“[在周期所发生的]这个持久而痛苦的过程,其最显著的结果便是在贵族和平民之间出现了一个新的中间社会阶层。……
“这个新的、受过良好教育的、令人敬畏的和雄心勃勃的阶层,还不甚清楚它自己的作用和它未来的自主地位,一心想拯救整个社会,而首先是要把它自己从普遍的没有保障的状况中解救出来。……
“受过良好教育的官吏负责大一统的帝国的行政事务,这个大一统帝国是由‘始皇帝’秦始皇(公元前221—210)创立的,在汉朝得到了延续。一般来说官吏们也是财产所有者,但是,他们的权力的源泉不是财产,而是官位,他们的特权是以他们在官位上尽职尽责为前提的——这是了解古代中国的关键。一方面,由受过教育的官吏——有产者所组成的特权阶级,忠实地信奉家长制的儒家学说,强烈反对大地产和大地主的权力,因为贵族和大地主的胡作非为会破坏帝国的统一乃至存在;但是同时,这些官吏们又很自然地倾向于对土地和工商业的投资,尽管这些职业在理论上是与士大夫的地位不相容的。于是农业政策也就摇摆不定。”
这里我们可以看到在大地主、士大夫和农民之间所进行的三角斗争。如果把萌芽中的城市资产阶级也算进来的话便是四角斗争。这与苏联又有着惊人的相似,在苏联,是工人、官僚集团和萌芽中的城乡资产阶级之间的三角斗争——还有由劳动农民组成的第四角。相似不等于是相同。私有财产和个人发财致富对于古代中国的士大夫们要比对于斯大林主义和后斯大林主义的官僚们重要得多。但是,在这两种情况下,我们所讨论的都是一个混合型的社会阶层,这个阶层既通过货币途径,也通过非货币途径来获取社会剩余产品。这个阶层的混和性质——因而从根本上说是不稳定的——反映了社会生产关系本身(即社会结构整体)的混和的性质。
只要在苏联还存在着消费品的绝对短缺——大体上是从1928年到50年代初期——那么在满足他们自身直接需要的要求的驱使下,官僚们就会强迫工人以两三倍的强度劳动。但是一旦这些直接需要有所缓解,苏联社会就会面临一个一切前资本主义社会都会存在的问题。只要居于统治地位的阶级、阶层或等级的特权仅仅限于私人消费的范围,那么生产率的持续增长就不可能成为这个阶级、阶层或等级的客观的长期要求,所以,生产的发展,奢侈品消费的增长,总是伴随着浪费、挥霍和个人行为的堕落(酗酒、放荡和吸毒)。在这方面,罗马帝国的贵族、18世纪法国宫廷的贵族、19世纪的奥斯曼帝国和革命前夜的沙皇俄国实际上都是一样的。
这与苏联官僚集团的上层和垄断资本主义条件下寄生性的有产阶层有着明显的相似。只有资本主义的企业家阶层才在竞争(也就是普遍化的私有制和商品生产)的压力下有着根本不同的行为。如果竞争消退了,那么就会如马克思所指出的那样,资本主义去趋于停滞。竞争是(经济意义上的)私有制的产物,如果没有私有制,那么竞争就无从谈起。
在50年代,我们就认为苏联仍然是一个处于过渡中的社会。我们的批评者则坚持认为,在苏联占主导地位的是“为生产而生产”,因而其增产速度必须永远是相对比较高的。我们的分析则认为事实将会恰恰相反。现在历史已经作出了论断,随着苏联的经济增产速度越来越慢,官僚集团的一部分就越来越要求分散生产资料和社会剩余产品的控制权,理由是“客观上”要求企业经理享有更大的权利以及为了私人消费和私人利润合法地占有资源。这个“自由化”的过程逐渐削弱了中央计划,它使得价值规律所起得作用越来越大,并最终导致资本主义复辟。
与此同时,官僚集团的内部也有矛盾,特别是要面对工人阶级日益增长的反抗。工人在实践中认识到,如果私有制站住了脚,那么必然就要牺牲充分就业,必然就会带来更大的不平等,1988—1990年的群众性罢工就证明了工人们有为之而斗争的决心。有些人把这叫做“保守主义”。当然,不妨把资本主义国家的工人反对降低工资和裁员的斗争也说成是“保守主义”。[21]
十月革命以及由于革命的孤立状态所引起的官僚制统治,只能由下述两个方面的结合来解释,即一方面,是俄国“自身发展”的局限性(受到外部帝国主义强烈影响的、处于半封建国家统治下的“野蛮的”资本主义,却有一个相对比较强大、比较集中、比较有觉悟的工人阶级);另一方面,是世界资本主义和世界无产阶级在帝国主义时代的特殊发展。因此,只要资本主义的命运在国际上还没有以这样或那样的方式决定下来,苏联的官僚集团就不能成为一个新的统治阶级。革命胜利后在苏联又重新出现的“污泥浊水”,未能采取一个新的阶级社会的形式,而表现为处于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之间的过渡社会的官僚化。
在任何一个能够大体上维持扩大再生产的社会,社会产品都可以划分成三个(不是两个)基本部类:生产性消费基金(A),用以补偿在生产过程中消耗的劳动力和生产资料;积累基金(B),为满足以使用价值表现的扩大再生产的需要,为新追加的生产者提供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23];非生产性消费基金(C)——包括军火生产,对于在使用价值意义上的扩大再生产没有贡献。
官僚集团的经济理论,在无数西方理论家和各种各样的伪马克思主义者和半马克思主义者的支持下,认为只有压低生产性消费基金,才能实现高水平的积累,以促进经济增产,并长期地实现消费的“最优增产”。据说,这可以解释苏联经济的高积累率——平均每年占国民收入的25%,但是这个论点,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上都是错误的。
首先,它没有考虑到直接生产者的消费基金其实也是间接的生产资料基金。任何在满足直接生产者的基本消费预期方面的缺陷,都会导致劳动生产率的相对甚至绝对下降。通过相对或绝对降低生产者的消费而获得的额外投资能够带来的最终产出的增加率趋于递减。25%的积累率最初可以带来7%的经济增长,后来就只有5%、4%,甚至只有3%。西方经济学家把苏联的这种现象叫做“资本系数上升”。苏联的官方经济学家将同样的现象称之为“固定资金周转速度下降”。[24]
其次,这一理论没有考虑到如果生产者消费的数量和质量都不如他们预期的那样,如果生产者不满意他们的劳动条件和生活条件(包括缺少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那么生产者就会对劳动漠不关心,并蓄意怠工。如果生产者对生产不负责任,那么就只有强迫劳动。
在资本主义经济中,劳动市场、工资变动、工作无保障和周期性的大规模失业等,都是实施强迫劳动的手段,但是在苏联,这些机制很少起作用或者根本不起作用。正因为如此,苏联不是一个资本主义社会。强制的手段,不是市场规律,而是行政控制、压制和镇压——即官僚专制主义。正是这些条件,可以说明官僚主义和镇压机关的极大膨胀、从而非生产性消费(部类C)极大膨胀的原因。因而部类B的下降较部类A在以合理速度上升时要严重得多。非生产性开支的增长减少了或者抵消了原以为通过压低生产者消费可以得到的好处。表1表明了国民收入在三个部类之间的分配的大致演变情况。
表1 苏联社会产品的分配(%)
  A  B C
初始情况 55 15 30
官僚主义工业化开始时的情况 35 30 35
长期结果 35 20 45
这就是官僚制的政治和经济史的秘密,是其起初一度成功而后来却越来越明显地走向失败的根本原因。我们所看到的不是“为生产而生产”或是“系统地扩大资本积累的趋向”,而是部类C的巨大增长,以及对部类B的增长(更不必说最优化)的关注日益减少。由于其在管理和计划方面的内在矛盾,官僚集团日益成为生产力发展的障碍——要恢复生产力的发展就必须消除这个障碍。在经过“公开性”的揭露以后,再也不能否认这个基本的判断了。
在苏联,商品生产的发展以及官僚制的规模和范围,远远超出了客观的必要的限度。事实上,决定苏联现实发展的,是客观的必要性与官僚集团的实际政策(而这是官僚集团特殊利益的产物)之间的相互作用。这一相互作用的结果可以概括为:惊人的浪费。官僚集团的前领导人尤里•安德罗波夫,曾经估计每年劳动时间的三分之一被浪费掉了。戈尔巴乔夫后来确认了这一估计。没有比这更能说明官僚集团管理苏联经济的失败了。
至于说中央计划“本身”就滋长管理制度,以及“马克思主义的社会主义”就意味着官僚集团的普遍的和专制的权力(最早阐述这个论点的是马克斯•韦伯,后来为冯•米赛斯所借用),还没有什么逻辑证明能支持这一论点。如果认为唯一可能的计划形式,是通过极度膨胀的国家自上而下地进行,那么这种论点不过是同意反复。它包含着强烈的精英主义偏见,认为生产者——公民群众不能够自觉地、自下而上地对他们自己的偏好加以协调(即计划)。
如果了解一下历史事实,就知道实际上的因果关系恰恰相反。不是计划的内在本质导致了苏联官僚制度的极大膨胀,而是官僚集团的权力决定了苏联及其类似社会的计划的特殊形式。
另一种目前在苏联广为流传的观点认为,官僚专制主义是“兵营式共产主义”的产物。后者起源于战时共产主义时期,在新经济政策时期曾有所收缩,但是在1928年以后,随着斯大林以“左倾主观主义”的方式,企图不惜一切代价、用无情的手段来实现俄国的现代化,又一次占据了统治地位。然而,事实是,在战时共产主义时期还几乎没有什么官僚制度。只是在新经济政策时期,官僚集团才开始据有权力,1922年以后俄共全日制脱产干部的数目可以清楚地说明这一点。如果说,1928年以后计划的全面实行采取的是怪兽般的官僚主义的形式,这正是因为官僚集团企图通过推行计划来扩展它自己的权力和特权[26]。
尽管苏联的计划是片面的,但是它确实包含了真正计划的合理内核。如果像某些作者那样把苏联经济仅仅说成是一个“浪费经济”,那么便无法解释一个基本上是农业国的国家,如何能在不到两代人的时间里,成为世界第二工业强国?现在美国和日本有很多工厂都在应用苏联的专利。难道这些都是“浪费”的结果?[27]
在一个实行由群众自由民主决策、实行民主集中制的自治制度下,计划受到官僚主义扭曲的程度将大大减轻。但是,有些作者,从不同的角度出发,认为如果不让市场发挥主要作用,那么自治就是不可能的,唯一可能的“真正的”社会主义就是市场社会主义。南斯拉夫的历史经验已经驳斥了这种论点,1971年的激进市场改革不仅没有加强工人自治,反而导致工人自治解体。如果市场把大规模裁员强加给工人,甚至迫使他们关闭工厂(在大多数情况下,不是由工人自己的过错),那么,怎样理解工人是自由的或者是在实行自治呢?——除非把自由理解为能够自由地解雇他们自己的自由。
有必要再一次强调的是,这一结果并不是由“客观条件”和“力量对比关系”自动决定的,而是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一系列的决策,首先是苏联共产党领导集团的多数人的决策,然后是掌握苏联国家权力的斯大林及其集团的决策,在第三个阶段则是斯大林死后官僚集团专政的最高领导集团的决策。在下面一系列(基本上按年代顺序排列的)问题上所作的决策,其影响尤其重大:
——拒绝执行1923年关于党内民主的决议,压制辩论和批评,使既有的党的体制得到巩固。这一体制的统治基础是一个未经选举产生的、实际上不可变更的并且在1921年以后极大膨胀了的机构;
——扼杀工人的自我表现和苏维埃民主的残余力量;
——在1923年到1927年期间拖延逐步加快工业化,特别是没有建立一个拖拉机工业,从而未能为自愿组成的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发展奠定基础;
——使中国共产党服从于资产阶级的国民党,直至蒋介石发动政变——这一政策导致中国革命在1927年4月的失败;
——1928年以后强迫实行农业集体化并强行驱逐所谓的富农;
——1928年以后,在没有成本核算的情况下,突然加快工业化的步伐,导致实际工资急剧下降,并实行野蛮的反对工人阶级的法律和镇压措施;
——“社会法西斯主义”的理论和实践,帮助了希特勒在1933年—1934年夺取并巩固了权力;
——1936年—1937年扼杀了西班牙革命;
——1934年至1938年间对苏联共产党和红军的大清洗,以及恐怖的制度化;
——1939—1941年的希特勒——斯大林协定及其灾难性的政治后果和军事后果;
——企图扼杀1942年至1946年之间的印度和印度尼西亚民族解放运动的崛起,以及1943年—1948年资本主义欧洲大规模的工人运动的崛起;
——不顾东欧国家大多数劳动群众的反对,将东欧并入斯大林主义俄国的“缓冲区”;
——在国家关系上与铁托和毛泽东破裂;
——对1956年匈牙利的政治革命和1968年的布拉格之春实行军事干预。
所有这些决策都是可以避免的。如果占据相应位置的是另外一些人,那么他们或许不能够保证世界革命的胜利,但是他们至少可以使世界完全不同于1924年以来所发生的那个样子。
十月革命之后在工厂中曾经出现工人阶级自我组织的高潮,但是,经济系统的失调是无法通过这种方式自发地得到克服的。布尔什维克政府试图将工人自下而上的首创精神与自上而下的中央集权结合起来。内战和“战时共产主义”的压力也迫使人们这样做。1921年开始实行新经济政策以后,通过实行在经理、工会主席和党委书记之间分权的“三人团”制度而达到了一个稳定的均衡局面。工会成为工人利益的主要保障和传送带,决不允许管理者一方全面地侵犯工人利益。尽管在新经济政策时期,不平等和失业有所增长,但是工人的生活水平显著的提高了[29]。
由于热月成为现实,由于官僚集团专政的巩固,所以这一均衡局面被残酷地破坏了。工会权利丧失殆尽,一长制成为工厂中的铁律。野蛮的“生产主义”,实际上就是不顾经济和社会成本盲目追求实物产量,成了工会和工厂的党组织必须为之贡献身心的目标。罢工和其他形式的工人阶级的反抗都被视为“破坏”而遭到禁止。
联合反对派自始便顽强地反对这一倾向。1926年9月21日,托洛茨基指出“战时共产主义和高压的做法”只能在有限时期内有效,而“在长期建设社会主义的条件下,工人的纪律必须建立在工人的自觉性和工人从他们的劳动成果中获得利益的基础上。”
官僚主义的管理制度建立在粗陋的泰勒制和使部分劳动力非熟练化的基础上。加快机器运转速度、计件工资制以及按照技术分工对工人阶级实行斯达汉诺夫式的分化,很快成为常规。尽管人们教育委员会卢那察尔斯基起初曾经反对,但是整个职业训练体制被改组,更高程度的专业化和狭窄的职业范围代替了通用的技术和文化培养。[30]
乍看起来,这个新的发展方向不过是彻头彻尾的模仿资本主义的工厂组织。这是“国家资本主义(或“国家社会主义”)理论家的主要论点之一。不应当认为这种观点不包含合理的内核:美国和苏联的泰勒制的相似程度式不可否认的,但是还有不相似的一面,而这恰恰证实了苏联生产关系的特殊性。
在官僚集团专政的体制下,工厂经理不受同样约束的制约。没有竞争的鞭笞;在工厂这个微观经济层次上没有不可逃避的减低生产成本的压力;也没有“利润”最大化的义务。唯一的强制是政治强制。在斯大林时代,表现不好的代价是失去自由甚至生命。[31]在斯大林死后,这种超经济的惩罚逐渐减少,经理的岗位一般来说有很大的保障。如果一个官僚在一处被罢免,几乎可以肯定他会在另一处被任用。
在这种情况下,普遍缺乏责任心和对工厂表现漠不关心就成了这一制度的典型特征,并使苏联走向停滞和衰落。[32]事实上,由于经济合理性的唯一重要标准就是完成实物指标,所以经理实际上会不顾效率积累过多的存货、降低产品质量、浪费能源和原材料及从事“黑市”交易等。
正是由于对苏联工人的剩余劳动的攫取不是与微观经济中的利润最大化相联系的,所以这种攫取与资本主义相比在程度上较差,工人也比在资本主义下少受压迫。与他们在北美和西欧的伙伴相比,苏联工人不得不在工厂中呆上更长的时间、拿更少的工资,但是他们的实际劳动时间少得多。
苏联的经理试图将一个典型的官僚的行为与一个未来的企业家的行为结合起来[34]。一方面,他严格遵守规则,不论这对“他的”工厂(正是由于不是他的工厂)和整个经济会造成怎样的结果;另一方面,他不惜牺牲工人的利益,不顾惜他们的福利,并通过违反各种规则,以努力“完成计划”。
就工人来说,他们既要保护自身作为消费者的利益(实际工资、实际消费、实际社会服务),又要保护自身作为生产者的利益,不管两者之间在表面上有什么矛盾。正如官僚主义的经理不受竞争的威胁一样,在工人头上也没有悬着失业的鞭子。[35]其结果便是一个与资本主义大不相同的工厂体制,即在“生产场所”中的实际生产关系,更不必说整个经济的生产关系,与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大不相同。尽管存在着那些控制劳动的等级制,但是由于在劳动场所力量对比关系的差异,加上“但求无事”的思想状态,所以意味着苏联经理在多数情况下会很快对工人的要求作出让步。
官僚制度的特点是照章办事,但是在资本主义的公共部门里,“照章办事”就等于使经济陷于混乱,等于进行一种特殊形式罢工——这与“为利润办事”根本不同。谁要是不懂得这一点,谁就不了解资本主义的特殊本质。
资本主义的和苏联官僚主义的管理制度的最基本的共同点是,二者都努力将技术创新与设法在生产中巩固和加强对劳动的控制结合起来。沃尔特•苏斯令人信服的说明了苏联,特别是在开始第一个五年计划之后,机械地、盲目地采用了泰勒制,正是为了使部分劳动非熟练化,对劳动时间有更大的控制,削弱对加快机器运转速度的抵抗。对于像加斯铁夫这样的“苏维埃泰勒主义”的极端鼓吹者来说,这表现了在社会主义条件下,无产阶级不仅要作为阶级才能生存,而且还必须成为(我们宁愿说退化为)“社会自动机”;另一方面,托洛茨基则追随马克思和恩格斯的传统,坚决反对这一观点。对托洛茨基来说,社会主义意味的不是无产阶级永久存在下去,而是无产阶级的消亡。
斯大林主义和后斯大林主义意识形态的演变鲜明地反映了苏联混和的和矛盾的社会现实。官僚集团没有它自己的意识形态。作为替代,它仍然依赖着一种经过系统扭曲的马克思主义。马克思主义的精髓在克里姆林宫无数次地迫使其不幸的理论家转变方向后已经被提炼掉了,只剩下犬儒主义的实用主义政治。
首先,是被推向极端的国家的拜物教化。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中,马克思指出国家拜物教是一切官僚集团的基本意识形态特征。他的精辟、深入的描述同样适用于苏联官僚集团的意识形态状况。

mandel 权力与货币 摘录二

国家——商品拜物教:官僚制意识形态的核心

斯大林主义和后斯大林主义意识形态的演变鲜明地反映了苏联混和的和矛盾的社会现实。官僚集团没有它自己的意识形态。作为替代,它仍然依赖着一种经过系统扭曲的马克思主义。马克思主义的精髓在克里姆林宫无数次地迫使其不幸的理论家转变方向后已经被提炼掉了,只剩下犬儒主义的实用主义政治。

首先,是被推向极端的国家的拜物教化。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中,马克思指出国家拜物教是一切官僚集团的基本意识形态特征。他的精辟、深入的描述同样适用于苏联官僚集团的意识形态状况:

“官僚精神纯粹是一种耶稣会的精神、神学的精神。官僚是国家的耶稣会教徒和神学家。官僚机构是国家祭司。……官僚机构认为它自己是国家的最终目的。既然官僚机构把自己的‘形式的’目的变成了自己的内容,所以它就处处同‘实在的’的目的相冲突。因此,它不得不把形式的东西充作内容,而把内容充作形式的东西。国家的任务成了例行公事,或者例行公事成了国家的任务。官僚政治是一个谁也跳不出的圈子。它的等级制是知识的等级制。上层在各种细小问题的知识方面依靠下层,下层则在有关普遍物的理解方面依赖上层,结果彼此都使对方陷入迷途。……

“官僚机构掌握了国家,掌握了社会的唯灵论实质:这是它的私有财产。官僚机构的普遍精神是秘密,是奥秘。保守这种秘密在官僚界内部是靠等级制组织,对于外界则靠它那种闭关自守的公会性质。因此,公开的国家精神及国家的意图,对官僚机构来说就等于出卖它的秘密。因此,权威是它的知识原则,而崇拜权威则是它的思想方式。但在官僚界内部,唯灵论变成了粗劣的唯物主义,变成了盲目服从的唯物主义,变成了对权威的信赖的唯物主义,变成了例行公事、成规、成见和传统的机械论的唯物主义。就单个官僚来说,国家的目的变成了他的个人目的,变成了他升官发财、飞黄腾达的手段。……

“如果说,官僚机构一方面是粗劣的唯物主义的体现,那么,另一方面它也暴露了它那同样粗劣的唯灵论:它想创造一切,就是说,它把意志推崇为始因,因为它的存在只表现在活动中,而它活动的内容又是从外面取得的。所以,只有形成和限定这种内容,官僚机构才能证明自己的存在。对官僚来说,世界不过是他活动的对象而已。”

让我们看看在苏联官僚集团思想家的著作中,这是怎样表现出来的。我们首先发现,是否认国家的寄生性、历史有限性和过渡性的学说。例如,L.S.马穆特写道:

“如果回顾一下国家的历史,就可以看到,在世界历史的范围内,国家的发展伴随着社会及其主体的政治自由水平的不断提高……根据马克思的观点,只有在(国家)制度的帮助下,才能实现自由。为了这个目的,国家经历了根本的变化,更重要的是,国家必须置于新社会的工人的有效控制下……在革命无产阶级战胜资产阶级之后,社会的自由就包含了每个工人的自由。没有每一个联合起来的个人的自由作前提的集体的自由,在马克思和恩格斯看来,根本就是荒谬的。如果不使每一个人自由,社会就不能够自由。”

除了最后两句话是马克思和恩格斯写过的以外,这一段论述在理论上和经验上都是十分荒谬的。“革命无产阶级战胜资产阶级”在苏联是73年前的事了。在斯大林、赫鲁晓夫、勃列日涅夫和安德罗波夫的统治下,每一个工人都有不经国家机关许可组织工会、政治组织或出版月刊的自由吗?难道工人今天就有这样的自由了?工人阶级有效地控制着克格勃吗?这个机智的犬儒主义者写下了这么多废话,怎么竟不害羞呢?哪里有什么对国家中央机关的“苏联工人的控制”,据说只有有了这样的控制才能保障“社会及其主体的政治自由水平的不断提高”。

即使工人有效控制着国家政权,这也不能够使国家成为什么“不断提高的自由”的保障。要知道这种说法相对于马克思和恩格斯的观点偏离到了什么程度,只需读一读恩格斯下面的一段话,这段话精辟地概括了马克思和恩格斯关于官僚制的理论:

“官吏既然掌握着公共权力和征税权,他们就作为社会机关而凌驾于社会之上。从前人们对于氏族制度的机关的那种自由的、自愿的尊敬,即使他们能够获得,也不能使他们满足了;他们作为日益同社会脱离的权力的代表,一定要用特别的法律来取得尊敬,由于这种法律,他们就享有特殊神圣和不可侵犯的地位了。文明国家的一个最微不足道的警察,都拥有比氏族社会的全部机关加在一起还要大的“权威”,但是文明时代最有势力的王公和最伟大的国家要人或统帅,也可能要羡慕最平凡的氏族首长所享有的,不是用强迫手段获得的,无可争辩的尊敬。”

事实上,恩格斯在致倍倍尔的信中所说的与马穆特的所谓的国家是自由的保障者的说法恰恰相反:“当无产阶级还需要国家的时候,他之所以需要国家,并不是为了自由,而是为了镇压自己的敌人,一到有可能谈自由的时候,国家本身也就不存在了。”

在马克思主义关于资产阶级国家(及一切较早的统治阶级的国家)与无产阶级国家的区别的理论中,列宁的立场更为激进。在《国家与革命》一书中,列宁在总结了巴黎公社的经验以后指出:

“镇压资产阶级及其反抗,仍然是必要的……但是实行镇压的机关在这里已经是居民的多数,而不是像过去奴隶制、农奴制、雇用奴隶制时代那样总是居民的少数。既然是人民这个大多数自己镇压他们的压迫者,实行镇压的‘特殊力量’也就不需要了!国家就在这个意义上开始消亡。大多数人可以代替享有特权的少数人(享有特权的官吏、常备军长官)的特殊机构,自己来直接行使这些职能,而国家政权的职能的行使愈是全民化,这个国家政权就愈不需要……这里恰巧最明显地表现出一种转变:从资产阶级民主转变为无产阶级民主,从压迫者的民主转变为被压迫阶级的民主,从国家这个对一定阶级实行镇压的‘特殊力量’转变为由大多数人——工人和农民用共同的力量来镇压压迫者。”

列宁以后用类似的语言来说明苏维埃国家的特点:“苏维埃政权是一种新型的国家,没有官僚,没有警察,没有常备军。”让人哭笑不得的是,从1928年至1986年,要是任何人在苏联发表和传播这一段列宁语录的话,他一定会因为“反苏宣传”和“诽谤苏维埃政权”而被判处在劳改营中强制劳动5至10年。更可怕的是,他可能会被送进精神病院并接受洗脑。是啊,如果谁要是像列宁那样,竟然想象苏联国家是没有官僚、没有警察和没有常备军,那他一定是要疯了。

斯大林则毫不犹豫地公开为官僚的必要性和职能作辩护。1923年4月,在党的第十二次代表大会上,斯大林在作组织报告时作了如下直率的声明:

“……只要提出好的政治路线就够了,就万事大吉了。不,这只是事情的一半。在提出正确的政治路线以后,还必须挑选工作人员,把善于执行指示、能够理解指示、能够把这些指示当作自己的东西并且善于贯彻这些指示的人安置在各种工作岗位上……因此,登记分配局即中央委员会的那个负责登记我们下层和上层主要工作人员并分配他们工作的机关具有重大意义。”[36]

国家拜物教有时是荒诞不经的。官僚制的理论家,最终表明自己是警察的理论家,平静地设想着在没有国家的“充分发展的”共产主义社会里克格勃还会继续存在。“国家消亡了,但是它的机关还存在。”是啊,除了自我否定以外,还如何能想象一个特定的社会特权集团的自我消亡呢?

不过,这只是问题的一部分。在官僚制的意识形态中,国家拜物教是与经典的商品拜物教结合在一起的——后者是任何显著存在商品生产的社会的特点,不管这种存在是局部的还是普遍的。据说,由于“客观的必要性”,所以价值规律在苏联继续起作用。有时,还引用恩格斯的公式:“自由只是被认识了的必然性。”但是却没有说明恩格斯在这里明确地指的是自然规律。对斯大林主义和后斯大林主义的思想家来说,价值规律就像自然规律一样起作用,而对马克思和恩格斯来说,价值规律恰恰既非自然规律更不永恒。它是严格地与特定的、在一定时期内存在的社会条件相联系的,在这样的社会条件占统治地位的社会里,生产者由于私有制彼此独立地劳动,因而主要是通过交换他们私人劳动的产品而发生相互关系。

合乎逻辑的结果是,国家拜物教和商品拜物教的混合体采取了一种特殊形式对官僚制的作用和职能作辩护。官僚集团据说应当利用(也就是青年马克思所说的“使之结晶化”)“客观规律”来指导经济。专制主义国家操纵着“价值规律”,也就是说,它每一步都违反着价值规律。但是与此同时,官僚主义计划必须尊重生产者的(实际上是官僚的)“物质欲望”,而不可能将这种计划建立在以民主方式确定的、体现为“使用价值”的工人阶级需要的基础上,因为这样做“价值规律不允许”,所以尽管是在国家专制主义下,价值规律仍然“起作用”。

斯大林把这些方面结合起来,以他自己的无与伦比的方式说明了这些矛盾:

“只要商品和商品生产仍然存在,价值规律就继续存在。在我们国家,价值规律起作用的范围,首先是商品流通领域,即通过买卖交换商品,主要是个人消费品的买卖。在这个领域中,价值规律继续起着调节作用,当然是在一定限制范围内。

“但是,价值规律的作用,并不限于商品流通范围内,同时也扩展到生产方面。诚然,价值规律在我国社会主义生产中,并没有调节的意义,可是它总还影响生产,这在领导生产时是不能不考虑到的。”

问题说明白了吗,还是没有?价值规律“影响”生产,但是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却不“调节”生产?不,完全没有说明白。斯大林也说:

“有人说,在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下发生作用的若干经济规律,包括价值规律在内,是在计划经济的基础上‘改造过的’或者甚至是‘根本改造过的’规律。这也是不对的。规律不能‘改造’,尤其不能‘根本改造’。如果能改造规律,那也就能消灭规律,而代之以另外的规律。‘改造’规律的论点,就是‘消灭’和‘制定’规律这种不正确公式的残余。”

而这是不可能的。因为价值规律,无论在社会主义条件下还是在资本主义条件下,都是‘自然规律’。而自然规律是不能被取消的,它们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这里我们看到的是最纯粹的商品拜物教。

价值规律是“自然”规律,是不能被改造的,所以它在苏联继续存在。但是与此同时,价值规律却不调节苏联的生产,所以它还是被“改造”了,因为价值规律在资本主义条件下显然是调节生产的。结论?商品拜物教+国家拜物教=思想上的完全混乱,在实践上表现为经济领域的严重失调。

伟大领袖的渺小信徒,比如马利奇教授,15年后以同样的方式来表达他们自己的观点,虽然稍稍多了些清晰性:

“人们不应当陷入另一种极端:如果商品生产存在,那么由于商品生产规律的调节作用,市场的无政府状态,价值规律的自发作用,以及为未知的自由市场而生产就都是不可避免的。社会主义国家防止商品生产的自发性,它能够抑制商品货币关系的消极方面,并使其服从于……自觉的计划目标。由于有马克思列宁主义理论和建设社会主义与共产主义的实践经验,社会主义国家作为经济体制的主体和组织力量的伟大经济潜力已经被发现和显示了。但是,如果认为,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劳动和消费的[尺度?]数量的决定完全取决于国家,那就是错误的。在相当程度上,这是由价值规律决定的。”

在马克思看来,价值规律在市场经济中以客观的方式起作用,独立于人的意志之外。它在中期——而不是每天——决定着商品的价格,因而也决定着劳动力商品的价格,就劳动力是商品而言。那么,在社会主义社会中是怎样呢?生产者的消费基金是通过自觉的决策(比如说,将35%而不是65%的生产用于生产消费品)来决定的吗?不,我们的教授回答说。社会主义国家(当然,不是自己地联合起来的生产者)自己不能自由地决定这一基金的规模:“在相当程度上!”,这是由价值规律决定的。

这就是说,劳动力还是商品!不让的话,它怎么能由一个由价值规律决定的价格呢?但是如果劳动力与生产资料一样是商品,那么“社会主义国家”又怎么能防止价值规律——其作用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决定一切商品的价格,因而决定投资和经济增长的结构呢?不,马利奇教授说,社会主义国家能够“抑制”这个规律的作用。

如果所有这一套逻辑还有任何意义的话,那就是显示了官僚集团“理论”上的混乱与它在实际经济管理中面临的混乱不相上下。这一混乱的极点,是认为国家不仅在社会主义条件下,而且在共产主义条件下——尽管阶级社会已经完全不存在了,还要继续存在。那么,这个奇怪的国家为了什么而存在呢?“国家的消亡首先取决于资本主义残余在人们头脑中消失的程度。”也就是说,镇压机器,即“武装的组织”有必要继续存在,完全是为了维持(铁板一块的)意识形态纪律。警察只是负责督察人们的头脑,因为它没有别的事情可做,但是它还是要存在下去,担负这一至关重要的职能。

这里我们面对的,是为官僚制的客观存在作自我辩护的意识形态,这难道还不清楚吗?必须不惜一切代价继续存在下去的是这样一个机关,它僭取了本来由社会自己不须通过任何特殊机关就可以行使的职能——这些职能,明天社会就可以以同样的方式来行使,却没有被“授权”这样做。

这一商品货币关系的拜物教在官僚集团最有智慧的理论家的分析中同样有所表现。列昂尼德·阿巴尔金,苏联科学院前院长、副总理和戈尔巴乔夫的主要顾问之一,曾经写道:“经验表明,生产关系的社会主义本质本身并不能保证社会避免消极现象。”它接下来引用戈尔巴乔夫在苏共二十七大上的讲话:“目前实行的生产关系的形式是在粗放式经济发展的条件下形成的,已经不适合集约式经济发展的需要了。”阿巴尔金据此强调指出,目前的财政自主权的制度以及经济激励、价格、金融和信贷机制,“在科学技术进步的条件下,不再适应快速增长的要求。那些生产常规的和通常是过时的产品的企业处境要比那些创新的企业好。”

然而,如果企业的财政自主权——目前的改革意在使企业由更多的财政自主权——使企业能够部分地决定生产的规模和内容,这恰恰说明它们对生产资料有部分的控制权,也就是说生产资料还没有完全社会化。事实是,在企业中以及在整个社会的范围内,是官僚集团(即国家)而不是自由地联合起来的生产者作出和批准决策,这只不过证实了在苏联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就其性质来说还不是社会主义的。

只有认识到苏联官僚制所起的客观作用和社会主义民主的客观职能,我们才能够同时认识到反官僚制政治革命的历史地位和客观必然性。这不是采用“唯心主义标准”。问题在于社会——经济的必然性,这一必然性是从苏联社会的内在矛盾中产生出来的。

只要国家掌握了大规模的生产资料,占有了社会剩余产品,并且采用集中的方式加以分配,那么对于这一过程不同阶段的管理,包括起关键作用的在主要部门之间分配资源的过程,对于社会发展方向就有了决定性的意义。如果不存在使生产者和消费者大众的需要和偏好以民主方式表达并得到明确认识的有效机制,那么社会专制主义(即压迫)和经济混乱就是不可避免的。因此,苏联中央配置经济的主观臆断和专制主义性质绝不是集体主义所有制的本质的反映,更不是经济计划的本质的反映。官僚集团可以实行一些改革,以修正其一些主观臆断的方面,它也可以采用更多的市场经济的药方,但是官僚集权制注定使专制主义的和浪费性的。

以非资本主义方式替代官僚主义主观臆断的抉择只有一个:那就是一个工人群众自己集中分配资源并以民主的方式决定资源配置优先权的管理和计划制度。这样一种制度要求群众作为生产者、消费者和公民表达自身的需要——也就是说,他们控制他们自己的生活条件和劳动条件,从而从官僚制和市场(金钱暴政)的专制主义中同时解放出来。

但是,这种解放只能是逐步进行的。在整个过渡时期,自觉的,民主的计划与对市场机制的利用将同时存在。托洛茨基非常正确地说明道:

“在经济中的无数的参与者,不管是国家还是私人,集体还是个人,不仅必须通过计划委员会的统计数据,而且还有通过供求的直接压力,来表达他们的需要。计划通过市场得到验证,并且在很大程度上是通过市场来实现的……部门设计的蓝图必须在商品流通中显示出其经济效果。”

只有这样,才能在实践中克服官僚集团的不负责任与无能。对生产和需要之间的关系的合理解决办法是以民主的集中制为前提的——对经济的自我集中管理,是由工人来计划和执行的。而这只有在商品生产不起调节作用并且在长期内逐步消亡的情况下才有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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