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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法律•道德       & 市场•法律•道德

火烧 2008-06-03 00:00:00 思潮碰撞 1025
文章探讨市场、法律与道德三者关系,指出市场双刃剑效应,法律局限性,强调道德建设对廉政和社会稳定的重要性,呼吁三者结合以应对社会问题。

      & 市场•法律•道德

蒋澜鹏  

   

   市场是水,水能灌溉,亦能洪灾;  

   市场是火,火能取暖,亦能烧身。  

   

    有目共睹,在以市场为原动力的驱使下,农产品丰阜殷足,工业品琳琅满目,交通发达,服务方便……  

    然而,不知众人深思了没有?在以市场为原动力的驱使下,社会自发而曲折地前进着。其方向正确,但其足迹无不血迹斑斑。  

    任何事都是双重性的,有其正反两面;又是互为根由,物极必反。       

    当今社会太急功近利了,钱几乎主宰了世界——然而,世界并不因钱而诞生,钱却因世界而存在——于是便产生了许多副作用。  

    (一)人心浮躁涣散。因脑体倒挂,学生无心于学习;因劳而无获,农夫无心于稼穑;因收入微薄,工人无心于工作;因地位低微,知识分子无心于研究……因此,在人才、文化和产品上便出现许多美观但不耐用的次品。  

    (二)社会鄙吝复萌。卖淫吸毒,又死灰复燃;盗劫诈骗,已司空见惯;堕落腐败,更是难解症结。  

怎么办?法律!政府似乎找到了良方。于是乎,条文林立,法人密布。而结果呢?却收效甚微。  

    确实,法律是一把犀利的手术刀;然而,我们可以想象,这把手术在庸医或恶医手里,能发挥作用吗?  

    怎么办?廉政!人民不约而同地回答。  

    确实,政府是社会的心脏。心血活动了,脏腑才得以濡润滋养。心血淤滞,机体紊乱。  

    那么,又如何才致廉政?瞻前顾后,探赜索隐,我们最后把目光落在“道德”二字上。  

    其实,古人早有如此见解:  

    “法者,治之端也;君子者,法之原也。故有君子,则法虽省,足以遍矣;无君子,则法虽具,失先后之施,不能应事之变,足以乱矣。”  

                                                 ———《荀子·君道》  

    “故仁义者,治之本也。今不知事修其本,而务治其未,是释其根而灌其枝也。且法之生也,以辅仁义。今重法而弃义,是贵其冠履而忘其头足也”  

                                               ———《淮南子。泰族训》  

    再明白不过了,法律固然重要,但它是人由人来制订并由人来执行的。若想法律发挥作用,就应提高人民的思想素质和加强执政者的道德修养。  

    我们不妨再设想一下:民政部,甲乙二官面对一批救济款。甲官想:这批救济款一定要及时运往灾区,任何人都不能挪用,这是人民的血汗,这是人民的真情和爱心。乙官想:近来股价看好,如果能把这批钱用来买股票多好啊,无奈法律严酷。  

    由此可见,甲以道德自律,乙是束于法律。甲是主动的积极的,因而远离罪恶;乙是被动的消极的,因而接近罪恶。可以推断,一旦有隙可乘,乙肯定会有不轨之举。  

    由此可见,道德才是根本,法律只是手段。本正源清,万事理顺;本歪源浊,防不胜防。  

    当今,我们的社会是一个本末倒置的社会,多少罪孽象癌细胞一样不但没有得到控制,反而越来越扩展滋生,原因就在于重法轻德,在于治标没治本。  

    世风日下,人心惟危。众人皆如此感喟,然而,出路何在?世人便茫无所知,或者仅寄希望于一个能一呼百应的伟人出来拯救。  

    伟人固然重要,但最重要的还是我们自己。  

    我们抛弃了多少优良传统不说,“做四有新人”早就提倡了,可是有多少人躬亲过?  

    我们需要的是行动,而不仅仅是口号和空想。  

    让我们从现在开始从自身做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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