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泽东管理创新的一大手笔:“两参一改三结合” 李克勤(jixuie)
“两参一改三结合”:毛泽东管理创新的一大手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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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举《鞍钢宪法》的光辉旗帜,夺取钢铁工业的更大胜利(人民网) |
毛泽东的创业文化 产生于战争年代,发展于建设时期。被外国学者和企业人士称为“后福特主义”的“鞍钢宪法”,即“两参一改三结合”,就是毛泽东以他的创业精神,带领中国人民独立自主创造的一套新的工业企业管理方式,包括管理理论和管理实践,无疑,这是具有世界意义的壮举。对于新中国历史上具有创新意义的人和事,有必要认真加以深入认识和总结,以便我们更好地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
(一)
新中国成立后,在工业生产的组织管理上,基本上是模仿苏联的办法。这个做法对快速恢复生产,医治战争创伤起了很大作用,但是也有不适合中国国情的情况。毛泽东理所当然要坚持他一贯做法,领导全国人民自主探索中国式的工业企业管理之道,走我们自己的工业化发展之路,并不断实践,不断总结。
作为共和国钢铁工业的长子,鞍山钢铁公司受到了党中央和毛泽东的特殊关注。 1952年11月12日和1953年12月21日,鞍钢职工两次给毛主席写信汇报工作上取得的重大进展,毛泽东两次都亲自给他们回信,表示很高兴地读了工人们的来信,并认为“这不仅是你们的光荣,而且是我国工业化道路的一件大事”。毛泽东认为鞍钢无缝钢管厂、大型轧钢厂、第七号炼铁炉三大工程的胜利完成,“是1953年我国重工业发展中的巨大事件”,是对我国社会主义工业化的“重大贡献”。
鞍钢人也没有辜负毛泽东的期望。他们不但承担起了共和国钢铁工业生产的半壁江山,而且还建立了在当时的国营企业中最为健全的管理规章制度。从1953年起,鞍钢有步骤地加强了计划管理、技术管理、经济核算和责任制。仅就技术管理而言,1953年到1955年间,鞍钢共制定和修改技术标准243种,技术规程417种,建立与健全了各项技术规程和质量监督工作。
可以想象,那时生产形势极其紧张,做这方面探索,做不好,费时费力不说,还会影响参与者的情绪。如果没有当家作主的姿态,没有一股拼命工作的激情,没有一股大无畏的英雄气慨,是很难完成这样的工作的。实际上,这样的探索,就是和平年代创业的应有之意。
(二)
上个世纪50年代中期毛泽东提出“以苏联的经验为鉴戒”,我们党就开始探索一条有别于苏联模式、适合中国国情的社会主义建设道路。毛泽东所写的《论十大关系》、《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这两篇光辉著作,是这个时期最重要的理论成果。毛泽东关于社会主义社会矛盾的理论,把人们对社会主义的认识提高到一个新的境界。他还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规划了中国社会主义建设道路,如坚持以农业为基础和以工业为主导,发展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文化领域实行“双百”方针,以自力更生为主、争取外援为辅等。这些都是毛泽东进行新的创业的理论与实践的探索和总结。这些开拓型的工作,为后来的“鞍钢宪法”的提出来奠定了坚实基础。
如果说这些属于是毛泽东对于中国工业化道路的基础研究的话,那么,对于具体管理方式方法的探索,就是应用研究了。
1959年12月至1960年2月,毛泽东在读苏联《政治经济学(教科书)》时,较深入地探讨了社会主义公有制建立后的管理问题。他认为,“私有制问题基本解决以后,最重要的问题是管理问题”;“对企业的管理,采取集中领导和群众运动相结合,干部参加劳动,工人参加管理,不断改革不合理的规章制度,工人群众、领导干部和技术人员三结合。”
这样毛泽东就比较明确地形成了“两参一改三结合”的企业管理思想。这个思想就是后来被称为“鞍钢宪法”的主要内容。
1960年3月11日,经过调查研究,中共鞍山市委经辽宁省委向党中央递交了一份《鞍山市委关于工业战线上的技术革新和技术革命运动开展情况的报告》。3月22号这一天,毛泽东代表中央为该报告写了近700字批语,将这份报告批转全国。
毛泽东在批语里说,鞍山市委这个报告很好,使人越看越高兴。不觉得文字长,再长一点也愿意看,因为这个报告所提出来的问题有事实,有道理,很吸引人。毛泽东指出,鞍钢过去也迷信苏联的权威,但是现在他们创造了一个“鞍钢宪法”。
用“宪法”这样一个词来形容鞍山钢铁公司创造的这套企业管理办法,表现了毛泽东对它的高度欣赏和充分肯定,也表达了毛泽东对探索一条适合中国实际的,且又有实效的工业管理方式的迫切心情。
“鞍钢宪法”是我国对工业企业实行民主管理和科学管理的一条极具特色的重要经验。在上世纪五、六十年代,它对于调整企业内部的各类人员的相互关系,充分调动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发挥了重大作用。
在这个过程中,我们可以看到,毛泽东运用的指导思想是马克思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理论;他的立场毫不含糊的是中国民族工业的大发展,而且是长远进步;毛泽东的具体做法,则是他的拿手好戏,也就是走群众路线,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
(三)
“鞍钢宪法”在发达国家也引起了企业管理人士的关注。先是日本,随后是欧洲和美国,许多企业管理学家认识到,“鞍钢宪法”的精神实质是“后福特主义”(Post-Fordism),即对福特式的僵化的、以垂直命令为核心的企业内分工理论的挑战。美国麻省理工学院管理学教授罗伯特·托马斯(Robert Thomas)明确指出,“毛主义”是“全面质量”和“团队合作”理论的精髓,即充分发扬“经济民主”,“两参一改三结合”,这正是提高企业运营效率的关键之一。
“两参一改三结合”,用今天的话来说,就是管理要更加人性化,就是讲究“团队合作也叫团队精神”(Team work),这种团队合作,正是“扁平化组织”的动态要求。
是的,“鞍钢宪法”生动描述了一种有效途径,它实现了企业领域的群众路线,从而极大地促进技术革新和技术革命的进程。
“两参”包含了工人监督干部的职能,这是预防官僚主义的机制,体现了“制度”面前人人平等的思想,将以人为本落在实处。
“三结合”的团队既能促进信息共享,又可以弥补任何一方的不足,并且不同知识背景的人,在一起心平气和研讨大家都熟悉的对象,极易碰撞出新思想火花,经验证明这就是我们现在常说的“头脑风暴”。显然,这样的管理在技术革新与革命中贡献了一条提高效率的新路子。
“不断改革不合理的规章制度”,就是不断改革包括基本停留在西方企业管理的放任制、泰勒制、福特制阶段的一些不太合理的制度,它们片面强调一种机械的压迫性的纪律和低层次的竞争,来获得对劳动者的管理,正如美国学者库利所说“这就压缩了个人发展的空间,并使大多数人变得墨守成规、充满奴性”。“不断改革不合理的规章制度”,和西方研究企业家精神有卓越成就,并对马克思有极深研究的著名学者熊彼特提出的“创造性的破坏”理论,具有异曲同工之妙。
由此可见,48年前,毛泽东就已经想到了,并且已经带领大家做到了这么先进的管理,你看,这难道不是毛泽东创业文化,在新中国工业企业管理史上的一大手笔!这难道不是具有世界意义的壮举!
和每一次管理学上的创新一样,“鞍钢宪法”不是一下子就那么完美的,它有一个逐步趋于完善的过程,但它勿庸置疑是世界企业管理学史上的一个创新,其原创者当然是毛泽东,以及他领导的包括鞍钢工人、干部、技术人员在内的新中国工业创业者。
“两参一改三结合”,既是崭新的管理思想,又是具有可操作性的管理方法,并且得到国内企业的实践检验,还得到国外企业的借鉴。“鞍钢宪法”再一次证明毛泽东的创业文化的威力。和平年代搞建设,依然离不开艰苦创业,要想走工业化道路,首先还是要自主,还是要靠内因,外因不是决定性的依据,只有自主,才能自立,才能自强,从而获得自尊、自信,因而也才能获得思想上的自由。
判断一个国家的发展是否成功,很重要的一条标准就是看它是否经过长期探索,找到了一条与本国国情和时代特征相适应、行之有效的发展道路,这已是当今国际社会的共识。如果不是走独立自主的工业化道路,而是依靠甚至依赖外国的帮助,那么,经济指标可能一时会增长很快,但那是很脆弱的,一旦有点风吹草动,就会因受制于人,要么不得不被别人牵着鼻子走,要么就得忍受被制裁之苦,根本谈不上自立,哪里还有自强!所以,我们必须立足于艰苦创业,永远保持创业者的情怀。
1993年12月26日,江泽民代表党中央在毛泽东诞辰100周年纪念大会上的讲话中指出:
“坚持独立自主地发展中国,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立足点。邓小平同志说:‘归根到底,我们的建设方针还是毛主席过去制定的自力更生为主、争取外援为辅的方针。’他强调,独立自主,自力更生,无论过去、现在和将来,都是我们的立足点。中国人民珍惜同其他国家和人民的友谊和合作,更加珍惜自己经过长期奋斗而得来的独立自主权利。任何外国不要指望中国做他们的附庸,不要指望中国会吞下损害我国利益的苦果。”
现在重读这段意味深长的话,极有必要啊!
我们人人都是创业者,我们有责任,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发扬自主、自立、自强精神,破除对外来现存理论的迷信,解放我们自己的思想,让我们的思想获得自由,就像当年毛泽东带领全国人民进行新中国工业创业那样,从新的视角,从新的历史高度,对包括“鞍钢宪法”在内的我们自己的管理创新,作出新的反思和总结,从而进一步探索中国特色的企业管理之道,进而大力推进我们民族工业的科学发展,包括我们自己企业管理理论的和谐进步。
参考文献:1、毛泽东的创业文化:基业常青的内因
2、 人人都是创业者:撑起属于你的那份天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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