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城乡关系的历史变动与当代三农问题
中国城乡关系的历史变动与当代三农问题[①]
林 刚 (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
“三农问题”引发了人们对中国经济发展特点的多重思考。有观点认为,存在着一种普遍规律,即现代工业是靠挤压剥夺农业获得原始积累才得以发展的。只有经济发展到一定水平,才可能进入“工业反哺农业”阶段,也才可能根本改进农业的落后状况。据说,这是“发达国家”现代化过程的一般规律,中国也同样如此。这种观点影响颇大。但这是一个违背历史常识的说法。本文企图以最基本的历史事实及对其变动特点的分析,表明:对中国而言,长期经济活动的一个基本特点就是,任何“非农”产业都不可能在损害农业农民农村经济的前提下得到真正发展。无论在数千年的古代农业文明时期,还是在国门被迫大开的一百余年的近代中国经济初步“转型”期,或是在当代中国的计划经济和市场化改革中,都是如此。[②]只有切实认识到这一点,才不致将在中国实行对三农的扶持,视为解决短期经济问题(如启动内需)的权宜之计,也才有助于人们去探索,什么是中国国情的基本特点,应如何把握中国现代化所必须注意的基本规律。
对任何国家而言,提供或保障该国人民的基本生存条件即解决好吃饭和就业(即谋生手段—饭碗)问题,应是最基本的、第一位的经济目标,这似乎已是众所公认的常识。其它任何经济目标,都只有建立在这个基础和前提条件下才有实行的可能。无论生产方式的“现代化”程度到达何种水平,都不能脱离这个基础。[③]
吃饭和就业问题,不仅仅是一国经济的基本问题,也是社会、政治的基本问题。仅就经济领域而言,它的状况、变化规律和特征,将直接和间接影响各项经济问题的状况和变化特点。换个角度说,一个国家的各项经济活动的状况和变化,最终要受吃饭和就业机会这个根本问题的制约。因此,一个国家的一切经济活动,第一位的是紧紧围绕着解决好吃饭和就业问题而展开的。
而 “协调”工业与农业、城市与乡村的相互关系,是能否解决好吃饭与就业问题的基础。
对具体国家说,由于各自国情和面临的国际环境不同,在不同的历史时期,上述问题的具体体现和解决方式、难度是大不一样的。就中国看,基本国情的特点是:人口众多;人均资源和生存资料相对紧张;同时“走向世界”、利用国际资源解决和发展经济的条件又相当不利。虽然人口、资源和国际环境在历史中的不同时期具体表现和状况不一,但这个基本国情在中国统一为一个国家整体后,历经两千数百余年至今,仍未发生根本变化。这使得中国经济的长期运行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至少直至目前,它只能主要依赖国内资源,立足于国内力量来解决“国民”的吃饭和工作(就业)问题,即中国不能依赖从国外进口粮食满足庞大人口的基本生存,也不能依靠向国外大规模出口劳动力来解决庞大人口问题的谋生手段即就业问题。
这更加突显出城乡——工农产业关系对中国经济长期发展的意义。既然中国只能依靠国内资源解决民众生计的问题,由于全部经济和就业都分布在农业、工业和商业(服务业)三大产业部门中,而此三大产业又不外位于农村和城市,因此,中国能否解决国民的吃饭和就业问题,须取决于国内城市和农村、工业和农业能否同时都得到合理运行和健康发展。但是,从历史看,这两者都同时健康发展即协调发展是很不容易的,经常出现的是一种损害另一种,且往往是城市—工商业损害农村农业,其后果,轻则全国经济滑坡,重则天下大乱。因此,二者能否形成良性互动,实为中国经济的关键问题之一。
所谓城乡关系和工农关系,有非常复杂和多方面的内涵,涉及政治、经济、社会,几乎包括了一个国家的各个领域。本文只简单论及城乡—工农业之间的产业关联及对城乡关系的相应影响问题,即使如此,也还难免“挂一漏万”。
中国工农业之间的产业关联及其对城乡关系的影响,与中国国情密切相关,在从古至今的历史变动过程中,可以清晰地辨认出其变化脉络。
一, 农本的基础地位及其脆弱性——中国古代农业社会城乡关系的主要特点及转折的出现
本文所谓的中国古代社会,系指自秦统一后至鸦片战争,长达二千余年的所谓“传统农业社会”阶段。之所以称其为农业社会,是因为该时期中国经济有三方面的基本状况和重要特点,使农业农民和农村经济在全社会经济中形成决定一切的重要地位。
其一,农业是社会经济的基础;农民占全国人口的绝大多数。这是“宏观结构”的基本面。
其二,以农业与副业、手工业的密切结合为内容的农民家庭经济是农村经济的微观构成,也是全部经济的微观基础。
其三,农民家庭是生产经营和生活消费的统一体。自给与商品经济相结合是农民家庭经济的基本“行为准则”。
以上三点似早已成为学术界的“共识”,也是众所周知的常识。[④]它表明了中国最基本国情的历史基础:农业是国民经济基础;农民占人口大多数;农户经济体作为生产和生活消费的统一体,将解决吃饭和就业问题统一起来。中国经济运作从古至今的基本“路径”,则全在此基础上导出。
这里需要高度注意的是,农业与家庭工副业相结合、自给与商品生产相结合的经营行为存在对农民家庭的重大意义。因为单凭粮食种植式单一农业常常很难维持小农家庭的正常生存。而有了一小块土地,盖上一座茅屋,在田中种些粮食,辅以其它作物并尽可能利用田边屋后的边角地种植可从事手工副业的原料之类,以生产衣被满足所需,或卖钱换取其它用品,这就同时解决了吃饭、生活基本需求和生存手段问题。这个细胞实体,形成了中国古代经济和社会生活的基础。它的兴衰存亡决定了全社会的命运。
因为如此,在农户经济确立初期,孟子就勾画出一幅实现小农经济“安居乐业”和君主“王天下”的标准图景:…养生送死无憾,王道之始也。五亩之宅,树之以桑,五十者可以衣帛矣。鸡豚狗彘之畜,无失其时,七十者可以食肉矣。百亩之田,勿夺其时,数口之家可以无饥矣。…黎民不饥不寒,然而不王者,未之有也。[⑤]
在古代中国,早已出现脱离农村的城市和城市工商业,以及独立的专业手工业生产部门,如矿冶、陶瓷等等,专业性商业如长途贩运和大商人阶层等等。由此形成与农村经济分离的城市工商业经济。[⑥]
在某些方面,古代城市经济会产生对农村经济有利的影响,如:由专业手工业生产的诸多产品如铁、盐之类对农村经济不可或缺;城市的某些手工业产品会流入农村;城市工商业的繁荣会在某些时期吸收一些农民进城谋生;居住在城市中的商人会对城乡物资交流起作用,等等。但在数千年传统社会的城乡关系中,就产业关联考察,城市经济对农村经济的拉动作用甚不明显。[⑦]
中国古代解决吃饭和饭碗问题,不是靠城市工商业的拉动。因为城市总体上是消费性而非生产性的,城市不可能容纳大量的农业以外的生产者。中国古代也不是靠发展专业性工商业和手工业的拉动来解决吃饭和饭碗问题,因为主要的工业是以与农业相结合的形式存在于农户家庭之中,主要工业品是农民家庭工副业的产物。
那么,中国古代靠什么来解决吃饭和饭碗两大问题?
就是靠保障和维护农民家庭经营体的基本生存条件。
通常是通过一些重大措施以行之,例如:
一条,是保障农民(以家庭生产为基本形式)的生产条件。这又有两方面具体内容,其一是保障或调整农民的最主要生存和生产资料——土地的所有权和经营权(所谓“权”并不同于现代产权意义,它不完整,受许多限制)。其二是从国家角度保证劳动者——农民的劳动时间和劳动所得,即不过分滥征民力,“轻徭薄赋”。
另一条,是国家从宏观上调节农民与非农民、乡村与城市的利益分配关系,使农民的微薄所得,不致被过多榨取。所谓“重农抑商”即是政策之一。
能做到这两条,农民有了最低限度的生存和生产条件,可以在小块土地上耕作,并从事工业和副业,绝大多数人的“就业”——饭碗[⑧]问题得以解决,全国人的吃饭问题也得以解决,则“天下大定”矣。
不过,在中国古代经济中,经常出现的是城乡—工商关系的不协调。这常常是城市利益“侵犯”农村利益所致。这又是基于土地所有制和相应的阶级利益所引发的。
中国古代的城市利益不能不服从于城市的统治阶级,中国古代城市是国家各级统治阶级和利益集团的集中地:政权机构和军队、官僚、士绅、大商人、不在乡地主之类。中国古代城市的总体性质基本上是政治中心、军事中心、消费中心,往往是商业中心,却非生产中心。这意味着,其一,政治中心即统治机器和阶级压迫集中地。统治阶级是凭借对主要生产资料——土地——的控制、占有、支配(田赋和地租),凭借对主要生产者——农民的一定控制(国家徭役和某些时期农民对地主的某种人身依附关系)来实现统治秩序的。当这种控制和占有局限在“合理”范围内,如轻徭薄赋,土地集中度较低、地租额较低时(常常在一个王朝初期),农民生产者的利益就有所保障,对包括统治阶级在内的全社会利益就会有利。但是,对基本生产资料的控制和占有,对社会各阶级之间利益分配和再分配的决定权,绝非属于农民生产者,而是掌握在统治阶级——地主士绅(常常表现为地主、商人和高利贷者“三位一体”)、官僚、皇室手中。每当统治阶级的多数为了增加自身利益而损及生产者阶级利益时,最高统治者即便想加以限制,也是做不到的。这就决定了中国古代地乡关系的一个本质属性:城市统治阶级对农民生产者阶级在政治上的控制权,及由此引发的经济利益、财富分配上的压迫、剥削和不平等。其二,在对总体上,城市的经济属性是消费性的而非生产性的。虽然许多城市有比较发展的工商业,但城市工商业和部分专业手工业的功能主要是为城市本身服务,包括宫廷、官府,及上层利益集团。而上层利益集团的消费,则是农民租赋的转化。这就决定了中国古代城乡关系的另一本质属性:城市上层集团以及为其服务的市民阶层主体,所消费的越多,意味着农民大众所付出的剩余产物以致生产生活的必需品越多。传统社会是农业社会,粮食和布匹是民生最基本生存资料,而这是农民家庭经济的产物。城市的人口、工商业的规模、数量,不能超出农民所能提供的粮布数量特别是粮食数量。[⑨]这是决定古代城乡关系良性还是恶性的底线。在农业生产水平未发生明显提高的前提下,城市消费大增,商业高度繁荣,往往预示着对农民剥削的加重,潜伏着巨大的社会危机。当农业荒歉,城市消费依然“奢糜”时,天下大乱亦可能为期不远了。正如东汉王符所说:“一夫不耕,天下必受其饥者。一妇不织,天下必受其寒者。今举世舍农桑,趋商贾,牛马车舆,填塞道路。游手为巧,充盁都邑。治本者少,浮食者众……是则一夫耕,百人食之。一妇桑,百人衣之…..本末何足相供,则民安得不饥寒。饥寒并至,则安能不为非。…则国危矣”。[⑩]
这也正是自秦汉以来“重农”成为历代王朝的“基本国策”的道理。
如果仅从全国积累财富的总量上考虑问题,中国古代城乡关系特点的产生,还与全社会经济活动的存量基本来源于农业、农村手工业和农村有关。这一有限的“蛋糕”,由于受自然条件、生产技术和人口数量各种因素影响,在数千年的发展中,仅靠传统因素已很难明显扩充。在中国既有资源禀赋下传统的资源利用方式,几乎不可能避免古代城乡关系“一兴一衰”的变动趋势。至鸦片战争前的清代,人口压力下的农户生产方式(即最大限度地利用人力进行自给性农业与商品性工副业相结合的家庭生产)可谓已达到极致。农民充其量只能维持生产和简单再生产(包括自身繁衍)。“国民所得”在城乡之间和阶级之间的脆弱平衡,使双方主要是统治阶级的任何“逾越利益”行为都可能造成社会动荡乃至王朝更替。这一状况的根本性改变,只能期待于新生产力和新生产关系的出现。
二,良性互动与恶性循环——近代工业和城市出现后城乡关系的变动趋势
(一),中国近代的整体状况与特征
19世纪中后期,随着西方列强侵略导入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在中国逐渐扩张,中国出现了“数千年未有之奇变”。重大变化起因于随鸦片战争失败而来的国际国内危机:中国受列强侵略,危在旦夕。要避免亡国灭种,必须富国强兵。依靠传统农业和手工业经济肯定不行,必须效法西方,建立强大新式工业。中国出现了近代工业及以近代工商业为主的近代城市。
新生产方式的出现,为中国走出传统的城乡关系规律,开辟新的生产和生活方式,从而改善和提高生存、就业水平和提高生活质量提供了某种可能。截至20世纪中期新中国成立前的百年中,中国的社会经济也确实发生了某些重大变化。体现在城乡关系方面,例如:
生产方面:
1,现代工业、科技的影响和成果,如作物和畜种的优良品种,化肥、农药、农业机械等等,对农业生产提供了帮助;对农民工副业的帮助,如机纱对手工织布业的促进作用。
2,国内经济环境的变化对农业生产和农产品商品化的促进,如城市扩张,增加了对商品粮、经济作物、“郊区农业”的需求,提高了农产品价值,从而提高了部分农民的收入。
3,国际贸易的展开,使部分农产品包括半成品作为原料输出,在一定时间内增加了此类产品的价值,从而提高了部分农民的收入。
农民的非农就业方面:
工业和城市的发展,吸收了部分农民永久性地脱离农村成为工人和市民。
农民自身利益的保障方面:
1,新思想新政党大为提高了农民的组织程度和“维权意识”,在减轻地租到争取土地所有权等方面有重要进展:农会组织、农业合作社的出现;地区性的“二五减租”到“三七五租额”,共产党领导的土地革命之类。
2,乡村建设运动的展开。
等等等等。
如果上述新变化能够持续扩大和深化,就有可能发展到新生产方式和新生活方式从弱到强,最终取代“传统农业文明”而进入“现代社会”。因为世界上现有的“发达”国家,确实经过不同道路,通过从传统到现代的转化,实现了“现代化”。[11]
不过,绝大多数“发展中国家”和“不发达国家”尽管受资本主义影响多年,但它们仍远离西方国家的“现代化”。就中国而言,从西方列强攻破国门迄今已有160余年,也依然是“转型尚未成功,同志仍须努力”。原因何在?如果在主观上竭力学习、推行资本主义体制却长期不能成功,则不能不令人思考成功“现代化”所需要的基本前提条件,思考“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在实行现代化过程中的历史基础与时代条件的差异。
中国的“现代化”是在特定的极为不利的生存环境下进行的:它面临的国际环境,使其不仅不能利用国外资源发展工业,本有可能成为启动工业化的资金却成了巨额赔款;原有的国内市场也被潮水般涌入的洋货大量占领,国内的一些对发展工业有重要意义的矿产和农产品资源在不平等条件下输出国外。中国传统经济的根本问题——吃饭和就业,仍然必须靠国内资源解决。
导致中国引入西方资本主义原因在于列强入侵。这迫使中国在建立新式工业之时,不能不将主要资金首先投入军事和工矿等重工业,而不能根据国情,选择对带动国民经济有整体效益(即对解决吃饭和就业有重要作用)的产业。自19世纪60年代,清政府从“求强”再至“求富”的洋务开始,至1894年甲午战争止,所推行的新式工业主要是军工、矿冶、交通、棉纺织。除棉纺织工业外,前者与推动解决吃饭和就业问题并无直接作用。相反,由于在这些部门的巨大投资而造成清政府财政危机,进而加大农村税赋征收,可能会造成农民经济负担并影响全部经济[12]。其投资约占该期新式工业的绝大部分。
这就产生了:在一个极为恶劣——在许多方面大大劣于清前期——的经济政治社会环境制约下,在经济发展所必需的生产要素和生产资源(资金、市场、原料、能源条件等等)更趋刚性约束条件下,如何处理“现代化建设”与国民“吃饭”“就业”的关系问题,如何处理现代化过程中“现代部门”与“传统部门”的关系问题。无疑,这是中华文明能否延续,能否复兴的一个关键性问题。近代中国的基本状况,是虽然出现新式工商业和生产型工业城市,但它们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仍然十分弱小,新型城市工业对全国经济的拉动作用十分有限,从整体上看,它们毫无疑问仍处于汪洋大海的农村经济包围之中。[13]它们难以凭借自己单一之力,使农民能够脱离农村进城就业,因此解决全国人口的吃饭和饭碗问题,仍只能依靠农业和农民家庭经济,依靠农业与工副业相结合。
尽管如此,新式工业的出现毕竟标志着新生产力和新生产方式的出现。对中国“现代化”有关键意义的问题是,在出现新生产力和新生产方式,但其本身又远远达不到形成强大的新式经济部门以拉动全部经济从“传统”转型的状况下,如何使新生产方式发挥作用,使其有利于解决旧生产方式即单一的农业与手工业相结合的生产方式下难以很好解决的、处于高度紧张状态中的吃饭和饭碗—就业问题。
回顾历史,从两方面分析便于看清楚问题所在。一是近代工业的发展;二是吃饭和就业问题的解决。
首先,近代工业方面:
中国的近代工业化一开始就处于十分不利的国内外条件下。体现在在工业化的必要条件——资金积累、市场、原料三方面。
1,初期不能不把有限资金投入军事工业。
2,资本积累因无国外市场,只能靠国内市场——农村,而这又只能建立在农民家庭经营、农业、农村手工业的繁荣之上。
3,工业原料基本靠国内,主要工业—轻工业原料要靠农业农村。
以上就决定了工业化只能建立在农村农业农民经济的发展和繁荣基础上。
再看吃饭与就业问题:
现代工业部门和新式经济的有限发展不可能吸收多少农民进城就业。维持庞大人口的吃饭和饭碗—就业,只能是依照传统的农业与家庭工副业相结合的方式。但传统生产方式已到极限,要提高收入只能依靠新生产力的帮助,依靠新生产力帮助农民发展农业和家庭副业手工业。如果得不到新式工业的帮助而是适得其反,则必动摇国家社会经济基础。这又决定了改善传统产业及根本的吃饭就业问题只能依靠工业的帮助。
于是,中国现代化一开始就在客观环境上决定了工农城乡关系的良性互动而绝不能互损。这应是十分简单明白的道理。
160年后,当我们重新审视这段历史时,可以发现中国的“早期现代化”正是依照这个逻辑在展开。当工农—城乡经济关系处于“良性互动”时,国民经济就得以较好运行,反之,就陷入恶性循环之中。
(二),近代的实际动向
实际发生了三种关系,两种趋势,一种后果。
三种关系
仅仅从产业关联角度审视,新型的近代城乡关系与工农业关系,大致有三种体现[14]:
(1)新式工业对传统农业和农村手工业未发生明显影响。如近代军事工业和某些采矿业(煤炭等)的兴起,与传统农业并无太多关联。在相当地区的农村,传统的消费和生产、生活也没有受到多少“欧风美雨”的侵袭。
(2)新式工业对传统农村经济主要是手工业产生单方面的冲击、破坏或替代作用。如钢铁工业产品对土钢土铁产品,机纱对土纱等。
(3)新式工业与传统农村产业的强烈互动关系:新式工业部门强烈依赖于传统部门:原料、市场、产业组织和技术关联;而传统产业也强烈依赖新式工业和新型经济关系。
两种趋势——良性互动与恶性循环
1,良性互动
良性互动关系是指:新型工业部门与传统产业部门—农业与农村手工业—之间,在原料、市场、生产组织和技术关联等方面,或在某些方面,或在各个方面,存在着相互依赖、相互促进、相互补充的经济关系,其后果是双方共同有利,共同发展。
良性互动的经济联系及产业部门主要有:机器棉纺业与农村织布业;为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服务、而传统手工业又空缺的工业,如轧花机、人力织布机(从手拉机、铁木机到人力全铁机)制造业,抽水机、小型马达和柴油机制造业等等;以农产品为原料又有国际市场的机器加工业如缫丝工业、油料精加工(如桐油);有利于农民利用剩余劳动力、发展家庭经济的某些工业如近代针织业,等等。
机器棉纺工业与农民家庭手工织布业的相互关系是良性互动的典型。主要体现为:棉纺业以生产农民发展家庭工业迫切需要的原料—棉纱,为自己的主要市场,农村纺织业越发展,所需原料越多,纱厂的市场越大。而对于农民,由于机纱解决了手纺纱无法解决的效率太低不能满足大量织布的瓶颈,由于机纱有手纺纱不具备的许多优点,就推动了手工织布业大大发展。[15]机制棉纺业成为中国近代主要支柱工业,其根本原因在此。
在近代,华北地区的宝坁、高阳、潍县,江南地区的南通、江阴、常州、常熟、硖石,广西的郁林,等等,都是农村手织布较为发达地区,而它们都形成了与机器纺纱的良性互动。以下以长江三角洲情况简要述之:
长江三角洲的棉纺织工业自19世纪90年代初开始建立,至1899年,包括上海在内先后共建中外纱厂16家(包括建立后失败者)。这些纺织厂之所以称为纱厂,是因为所设织布机甚少,绝大部分只设纱机,只生产机纱。为何不生产直接消费品布匹而是织布原料机纱呢?原来中国棉纺织品的主要生产者和消费者都是农民,近代中国农民大多数生活水平贫困,他们总是将用于消费的现金支出压至最低水平,能够自己织布的农家一般不会或极少购买洋布;对于不织布的农民说,粗重结实的土布远较华丽轻薄的洋布受欢迎。因此机布远远不能取代原有土布市场份额,其市场是狭小的,尤其是在早期,机布的销路不好,一些纱、布兼营的纺织厂因此屡致亏损,这也正是大多数纺织工厂在建立的最初数十年中只设纱机不设织布机的原因。但机纱的命运迥然不同。农民织商品布是为了增加收入,只要有可能农民们总是尽力扩大生产。由于机纱的出现解决了手纺纱在数量和质量上均不能满足织布扩大生产的问题,因此极受农民欢迎。长江三角洲一带的无锡、南通、常州、江阴在19世纪未20世纪初建立的纱厂,无一例外都是适应当地发达的农民家庭纺织业对机纱的大量需求方才获得自身的发展。其中南通大生纱厂是典型。[16]
历史表明,我国现代工业的主要支柱之一—棉纺织工业在长江三角洲地域的创立和发展,在一定意义上可以说,是依靠为广大的农民织布业“提供服务”来立足并获得发展的。据笔者测算,至抗日战争前的30年代时期,国内机纱的主要市场仍在农村,在全部机纱产量中,约有53%是供手工织布业的原料,作为大工业纱厂自行织布用纱不足28%,约相当于手织布的一半。
传统部门则力图吸取现代因素,通过革新以维护和发展自己。利用现代技术和产品发展自己是最普遍现象。
最突出的现象是农民广泛使用机纱织布,发展壮大了家庭手工业。自19世纪80年代,长江三角洲的南通、无锡、江阴、常熟、常州等地农户开始使用机纱织布,直至抗日战争爆发,尽管在30年代受到重大冲击,手织业始终为江南地区最为普遍的农村工副业。农民使用机纱直接经济后果主要有二,其一,发展和扩大了家庭工业。其二,对农民家庭收入影响极大,是支撑农村经济的重要支柱。以南通为例,自1884年农村开始以机纱织布后,农村土布生产开始突飞猛进。土布的品种规格、产量和生产区域都大变化。自1884年至1931年的47年中,土布品种质量均在不断改进。[17]在产量上,使用机纱10年后的1904年,关庄布生产达到高峰,1905年大尺布[18]北销总数达150万件以上(每件40匹)。自使用机纱后,织布区域明显扩大,向西北延伸,至久隆镇、大洪镇,再延伸至南通近郊及正场、姜灶港等地,几遍南通全境。毫无疑问,织布区域的扩大意味着家庭织布业的数量和范围的扩大,意味着家庭织布业的发展。其二,织布业对农民家庭经济帮助很大。据1933年的一项调查,南通平均每一个织布家庭出售土布的年收入达145元以上[19],这对贫苦农民来说是很大一笔收入。而这时南通土布已处于衰落期,兴旺时期收入会更高。
南通农村家庭织布工业的发展及其对于农民经济的重要贡献说明,在接受了现代部门的原料等等先进因素后,加之其它有利条件,传统农村手工业完全可以改进和局部更新并使自己得到进一步发展,在这种发展中,提高了社会总供给,也使农村劳动力得到有效利用。传统部门可以利用现代部门的先进影响发展和提高自己,完全不必以消除自己的固有经济形式和产业为条件。
在农业部门与主要轻工业产业部门良性互动的基础上,中国近代出现了民用重工业部门—机械制造工业。[20]这无疑是中国走向现代化的重要一环。
中国近代工业与农村经济、城市与乡村的关系,给我们以深刻印象:凡是能够为农村经济和农民生产生活有所帮助的现代工业,就可能获得发展的空间。这种帮助是多方面的,但主要体现在有助于农民家庭经济—家庭工业副业的发展上。相反,无助于农民发展经济甚至损害之,则一般难以发展。个中道理很简单:农民只有首先发展经济提高收入,才有可能扩大消费。而在中国绝大多数人口是农民,在工业、现代经济和城市只能吸收极小部分劳动力的基本国情下,农民要提高收入除了依靠发展农业和家庭工副业外,别无它法。也正因为如此,现代工业部门在严重缺乏国外市场,国内城市消费品市场又饱受洋货挤压的状况下,若不能把发展方向建立在国内农民最迫切需要的发展需求上,却反其道而行之,自然南辕北辙!
但近代中国的内外主导因素,使得工农业——城乡间的良性互动难以成为中国现代化道路的主导趋势。
尽管在工农业的互动关系中,工业的发展壮大的基础有頼于农村经济和传统部门,尽管在某些时期、某些行业和企业、某些地区确实发生了两者良性互动关系,但是,在整体上,近代工业却不能做到推进农村经济发生对自己有利的革命性变革。这至少出于以下几方面原因:1,近代中国的市场机制,只能使某些企业、行业在一定时期和一定条件下,从自己的直接利益出发去帮助农村经济,如为了获取优质原料帮助农民改良作物品种等等,却不可能去帮助与己无关的全国地区的农村。2,即便能有这种帮助,但这里还有对农村经济和农民的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的关系问题,即:这种帮助是否符合农民和农村的长远利益?例如,种植烟草、棉花、发展蚕桑业,在市场行情大幅下降时,农民可能蒙受极大损失。3,在近代中国的整体宏观经济环境下,由于外国资本和产品在中国横行霸道,也由于国内市场的狭小,工业品市场常常处于供求关系失衡、供大于求的恶性竞争中,厂家为了降低成本,不能不千方百计压低原料价格,作为初级产品的农产品自然处于劣势地位。4,农村工业同类产品激烈竞争,发展到竞相压价,假冒伪劣,最后两败俱伤,这在土布生产中十分明显。5,由于中国近代已处于人口与可耕地相对紧张之中,农经比例、工农业比重、城乡经济关系需要形成全局性适宜比例关系,远远超出当时市场机制所能优化配置的限度。
2.恶性循环
恶性循环是指,新型工业部门与传统产业部门—农业与农村手工业—之间,在原料、市场、生产组织和技术关联等方面,或在某些方面,或在各个方面,存在着相互矛盾、相互损害的经济关系,其结果是双方共同不利乃至两败俱伤。如果从是否有利于中国现代化发展的长远眼光看,所谓良性、恶性,还不能局限于短时期的产业关联。机器工业品取代手工业品,资本家要赚钱,消费者要赶时髦,都无可避免无可阻挡。但从一国经济发展的长远利益看,短期赚钱行为不一定真正有利或有根本利益。对某个产业和个人言,抓住机遇赚钱可发财,但如果该产业没有扩大的消费者市场和充足原料,绝不能有发展前途。如果这种替代从长期看对该产业的消费市场和原料市场不利,甚至会更对全国经济问题解决不利,我们仍称之为恶性循环。从一个如中国这样国情的国家在近代历史条件下谋求现代化的角度看,绝不能从某个产业乃至整个行业是否赚钱的眼光去判断其发展的合理性,而一定要从是否对解决全国的根本问题有利,是否对现代化建设整体有利去评价。
近代与传统产业有严重制约关系者,主要有机制面粉业、机器火柴工业、机器织布业,等。对上述产业的制约主要体现在:在当时条件下,其产品—工业生产的生活消费品,不是广大农村农民所能消费,或消费市场很小,如机制面粉与火柴,在农村中,它们远远不能与传统同类产品—手工制造的土粉,乃至火石火绳相匹敌。正因为没有广阔的国内市场,这些工业都未能得到较好发展,在初期就不得不走上少数企业垄断的发展路向。[21]
由于现代工商业的影响愈趋扩充,随着时间的推移,全国经济中不受“现代因素”影响的部分越来越少。棉纺织工业的建立一开始就是为了“堵塞漏卮”,减轻因洋布进口所造成的外贸赤字。其宗旨不在纺纱而在仿制洋布。这就在很大程度上与农村的的传统手织土布发生了冲突。由于在某种程度上,机制布匹取代了农村土布的部分市场(主要是城市市民的消费市场),常常造成了农民家庭手工业的破败和农民经济的巨大损失,这又从根本上限制了机制布匹的农村市场,使近代中国的机器织布业发展的空间一直十分狭小。这也正是中国近代工业的发端——第一批中外资“织布局”纷纷改为纱厂的原因。进入20世纪后,这种双方互损的状况愈趋明显。
自1932年至1936年,全国纱厂棉布销售量中,外国纱厂生产的棉布从64.4%上升到69.8%,华厂份额不到三分之一。大机器产品尚如此,手工土布的受压之状可想而知。土布失利的更大原因是日本侵占东三省,长江三角洲区域土布丧失最重要市场。南通专销东北的关庄布1920年产量达157万件,1931年只不足4万件,此后更江河日下。
洋布泛滥的冲击造成农村土布生产的种种困难和失利,也对以土布纺织业为基本市场的民族机器纺纱工业产生了重大影响。某些工厂因土布失利而陷入困境;某些工厂改变了以土布业为市场基础的经营方针;更多的厂家则是在继续产纱的同时,加添和扩大了自行织布的份额。这一切都对大机器工业与乡村工业、现代部门与传统部门的协调发展的稳定造成巨大影响。由于纱厂生产的厂布多和农村土布属于同一类型时同一档次,又都以普通劳动人民为销售对象,这就致使工厂产纱、农户织布的分工协调关系关系变为在有限市场中(因洋货已占领很大部分)的相互排挤、无情竞争。在洋布和厂布的夹击下,农村土布生产受到重创。
土布业失利,促使棉纺织工业从困难发展到危机。20世纪30年代,中国棉纺织工业陷入了一场历时近5年的危机之中,危机的主要特征是机纱的滞销和严重过剩,而这正是农村手织业的失利所导致:“长江向为销纱最多之区,年来京沪路沿线各县之织业日趋衰落,织机大半停工,致使京沪一带购纱甚微”[22]。在这场重大危机中,一些最著名的纺织企业如上海申新、南通大生都损失惨重。
土布业失利也使农村劳动力的充分利用大受影响。在南通,仅以关庄布言之,自“九一八”后,“平常通海两县,頼此以生者约六十余万人,但今年线机停织,工人失业约十万人,因之平民生计大受影响。”[23]
3,一种后果
中国要现代化,本身要求农业和农村经济发生重要变革,以适应发展工业和现代城市的要求。但是,传统农村经济完全凭借自己内部因素是难以实现这个变革的,这一定要借助于新型工商业的拉动。但问题恰恰在于,现代工商业的拉动力量远远不足。
于是中国近代工农、城乡关系出现如下“怪圈”:一方面,传统农业部门和农村经济需要现代工业和城市经济的拉动才能向现代转化,并引发全部经济进入“转型”程序,但现代经济部门却缺少实力,不能单凭自身资源发展壮大。另一方面,现代工业部门又必须依赖传统农业部门的发展和改良才可能形成自身发展的基础和条件,但传统农业部门又难以从内部“内生”出这种重大突变。
这个怪圈在近代历史中造成的后果是:近代中国的工农、城乡的互动关系始终未能“理顺”。尽管良性互动在实践中表现出诸多优越性,尽管在理论上可以说这对中国现代化十分重要乃至必不可少,但它却是局部的、间歇性的、自生自灭的;未能形成全国性主流。张謇在南通,以大生纱厂为母体推行地区性的工农一体、城乡一体化,取得伟大成绩但最终未果,可视为区域性实例。1930年代,在全国性农村经济危机中,大多数现代工业遭遇重重困难;而1936年农业丰收,农村经济好转,则对于该年工业产值达到旧中国历史最高水准有直接关系,可视为全国性实例。
(三),近代经验
近代中国经济发展历程,从正反两方面说明,符合国情的工农—城乡关系,对中国这样一个世界人口数量第一的大农业国实现现代化而言,是一个起根本作用的因素。没有现代工业和现代经济,所谓现代化无从谈起。而中国的现代工业能否发展甚至能否产生,又决定于农村经济与农民家庭经济是否繁荣,决定于现代经济与农村经济、传农业和手工业能否建立起某种良性互动关系。
良性互动关系的建立有一个客观存在的经济启动机制和启动过程。近代经济史的经验告诉我们,这首先取决于现代工业部门对传统部门的支持和拉动。这种支持和拉动,绝非单方面的施舍,而是基于双方的既得利益。此时十分弱小的工业部门要巩固生存基础,必须最大限度地建立和扩大产品市场,历史表明这个市场只能是最适应农民需要的国内农村市场,主要是农民发展家庭手工业的生产资料市场。现代工业部门要获得发展的基本条件,还必须获取丰富而廉价的原料,这类原料是农民种植业养殖业和手工业产物。正因为形成了这两类市场,工业部门方得以逐步发展起来。而农村传统产业也因为获得了先进工业的生产资料帮助,扩大了城市经济对农副产品的需求(在数量和价格两方面),得以增加收入并可能进而扩大再生产。
近代中国经济发展历程还表明,仅靠市场和企业利益机制,远远不足以实现工农城乡关系的全面良性互动。必须有国家正确的经济发展战略的指引和相关措施,必须有农民维护自身权益的各类组织与内部协调,必须有国家主权完整和对国内市场的有效调控,当然也必须有国家在政治体制方面对阶级关系的合理调配(应充分注意中国近代时期,全国范围的“封建土地关系”大体维持,固有的对农民生产者的地租赋税大体维持这两大特点对农民和农村的严重影响。在这些方面,近代中国的城乡关系是沿袭了古代特点的)。离开了这些,现代和传统、工业和农业的良性互动很难长期巩固和扩大并承担起经济现代化变革的重任。但这一切,近代诸政权都无从做到。
早在20世纪30年代后,中国就有一批学者高度注意了大工业在中国兴起对农村经济和农民家庭工副业的影响。费孝通是杰出代表之一。费用“人多地少,工农相辅”八个字来概括中国农村经济的特点。认为:中国人多地少,土地制度不合理,农民单靠土地所得不够生活;但当时,某些现代工业又对农村手工业形成强大冲击,加剧了农民困境。费主张用现代工业成果来改造提高传统手工业的办法,促进农村经济摆脱困境,并形成中国工业化的新途径。在周密论证的基础上,费提出利用电力和内燃机,一部分工业可以分散生产,从而避免蒸汽机时代工业过分集中都市的弊端。他还以他人的研究为证,提出机器大工业、乡村作坊工业、农民家庭手工业相互联系平衡发展在技术上是完全可行的。[24]
三,城市挤农村、工业挤农业——新中国成立至1980年代(改革开放前)的城乡关系特点
在1949年至1980年代初的约30年间(严格说应自1956年以后),现代中国在城乡——工农产业关系方面发生了两大变化。
一,经过统购统销、农业集体化等措施,中断了数千年来的农民家庭经营,以及农民家庭手工业与农业的结合。
二,城市规模和工业发展多次超过农业能够提供剩余产品的限度。[25]
其后果,在现象上看,是城乡分割,城市工业,农村农业。[26]在实质上是牺牲农村农业发展城市和工业。
这里不能全面评论其全面影响。就短期看,它确实为新中国的重工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有其暂时的必要性。但从长期看,是不可持续的:农业和工副业从来是中国农民頼以生存的两条腿,现在家庭工副业这一条腿没有了,农民收入大大减少。如果农民能够单纯从扩大粮食生产的收入换取工业品,倒也是社会分工扩大的体现,但农民却是以低价农产品换取高价工业品,实际上是农民以大大减少的收入去交换大为昂贵的工业品,其结果,即便在农业条件很好的江南地区,也形成“高产穷队”(例如费孝通《九访江村》)。而农村经济的穷困,也严重影响了农村市场的壮大,影响了轻工产品的发展和资本积累,造成民生基本工业品的长期匮乏。另一方面,也同时造成城市居民的主要副食品的长期匮乏。从长期看,这是一个工农、城乡两败俱伤的城乡关系。
在城乡协调发展对中国经济发展的重要性上,新中国某些领导人是有充分认识的,可惜未成为被执行的决策。
1950年11月陈云在第二次全国财政会议闭幕式上讲话指出:半年来的财经工作证明,城市的繁荣是农村经济转动的结果。农副产品卖出去了,可增加农民的购买力,促进城市工商业的发展,减少或消灭城市失业,提高城市购买力。因此,这是中国目前经济中的头等大事。
1951年4月陈云在阐述该年财经工作要点时提出,第一就是做好城乡交流,即将农产品收上来,将城市工业品销下去。陈云把城乡经济关系的良性互动对新中国建设的重要提到极高高度:“如果我们不管,就不算人民政府;如果没有这种交流,工农联盟就不能巩固。”在另一次报告中,陈云又指出:农业发展不起来,工业很难发展。
但是,由于当时以美国为首的帝国主义对中国的极大威胁,1951年2月在中央政治局关于从1953年开始的五年计划编制工作会议上,毛泽东提出:中国建设要以重工业为中心。这对一个十分落后,百年来受尽列强凌辱的中国,在当时完全必要。但长此以往则有问题[27]。陈云后来针对因此而出现的问题时指出,中国土地少,人口多,交通不便,资金不足。因此,农业生产赶不上工业建设的需要,将是一个长期趋势,不要把它看短了。这是在革命胜利后,用突击办法发展工业必然要发生的现象。我国工业化与资本主义工业化不同,资本主义工业化是长期过程,我们是突击;资本主义可以去掠夺殖民地,我们要靠自己;资本主义开始是搞轻工业,我们一开始就搞重工业;资本主义在盲目中依靠自然调节,能够相当地按比例发展,而我们说要按比例发展,是从长时间计算的,在短时间内,只是力求建设与消费、重工业与轻工业之间不要脱节太远,实质上并不是按比例发展。吃穿的供不应求,实质上是工农业矛盾的反映。[28]
陈云于1961年,曾极其中肯地总结了新中国建国后工农业比例失调的四次情况和对国民经济的巨大冲击。他说:建国以来,出现过四次粮食供应比较严重的紧张状况。这四次当中有三次是由于城市人口增加过多产生的,也就是说,城市人口的增加超过了当时粮食负担的可能。陈云将这四次情况,上升到中国进行社会主义建设必须遵循符合国情的基本经济规律——工农业协调发展——的理论高度加以总结:“农村能有多少剩余产品拿到城市,工业建设及城市规模才能搞多大。其中关键是粮食。这已经有了几次教训。”“国民经济的基础是农业。农业好转了,工业和其他方面才会好转。所以,工业不能挤农业,城市不能挤农村,而要让农业,让农村。”[29]
四,“三农问题”及城市化道路——当前工农业、城乡关系的一个特点
1980年代改革开放以来,中央政府采取了三方面措施,使中国城乡关系又发生重大变化。
一,恢复农民的经营自主权和家庭经营体制。二,通过调整工农产业间接利益分配,促使农业和农民得利。三,大力促进农村工业发展。
这明显提高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在很大程度上弥补了因失去家庭工副业导致的农民收入减少,直接促进了农业生产的提高、农民收入的增加和农村经济的繁荣,并引发了城乡关系工农关系的良性互动。至80年代末,农村经济大发展,农民收入明显提高,这就一下子解决了农副产品长期供给不足的困难,又同时为工业的发展提供了前所未有的市场空间。在短短几年中,中国从粮食、肉类副食品到布匹、衣服和生活日用品的严重匮乏、凭票供应到形成相当程度的产品过剩和买方市场。这一时期是建国以来工农城乡关系发展最好的时期,也是全国人民生活和全国经济改善最快的时期。其实质正在于从改善三农与工业、城市的关系入手,抓住了城乡协调发展的关键。
但“三农问题”很快出现:“重视农业”渐成一纸具文,轻农、伤农,倒成为“利润最大化主宰下市场经济”的必然后果,形成有目共睹的农村基本资源土地、人才、资金流失。
三农问题的表现多种多样,形成原因错综复杂,本文不可能一一申论。但至少有几方面问题突出:
1,工业部门包括大型农村工业过度发展,损害了农业农村,特别是对农地的侵占和工业污染的扩散。
2,各利益集团以各种名目向农民摊派,农民负担极重。
3,片面的城市化战略使农业农民农村利益严重受损。
4,工农业利益再分配失调,特别表现在农用物资和工业品价格的实际上涨与农产品价格的停滞或下降。
三农问题的实质是以牺牲三农发展城市和工业,最终造成以牺牲环境和可持续为代价换取暂时经济高增长速度。而城市、工业也不可能健康发展下去。
(一),以牺牲三农利益发展工业和城市
1, 耕地面积锐减
2005年3月国土资源部发布的2004年度全国土地利用变更调查结果显示,全国耕地面积由1996年10月底的19.51亿亩,减少为2004年10月底的18.37亿亩,耕地净减少1.14亿亩,人均耕地由1.59亩降为1.41亩。[30]最近国土资源部又有数据显示:1997—2005年9年间,耕地总量由1996年的19.51亿亩,减少到2005年的18.31亿亩,人均耕地仅有1.40亩。[31]
2005年10月24日人民日报报导: “由于一些地方保护力度不够和违法占地现象较为突出,我国基本农田目前已不足16亿亩。今天在石家庄召开的全国基本农田保护工作会议透露:近年来全国基本农田减少5810.56万亩,同期补划1886.55万亩,减补相抵,净减少3924.01万亩。全国在册的基本农田15.89亿亩,其中耕地只有15.36亿亩。有27个省(市区)的基本农田出现减少,16个省(市区)的在册基本农田面积低于《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确定的指标。”
耕地面积锐减的重要原因之一是工业和城市开发用地。以致在2006年举行的一次国际会议上,国土资源部耕地保护司司长潘明才强调指出,要在工业化、城市化进程中,坚持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32]调查显示,经济发展较快的地区建设占地数量仍然较多,全国新增建设用地和建设占用耕地有一半以上集中在经济发展较快的9个省份——上海市、北京市、天津市、浙江省、广东省、江苏省、福建省、辽宁省、山东省。从人均水平来看,上述地区人均耕地为0.87亩,仅相当于全国平均水平的61%。[33]
据国土资源部对用地情况分析,表明独立工矿用地是新增建设用地的主要因素。2004年当年全国新增建设用地401.7万亩中,新增独立工矿(包括各类开发区、园区)建设用地187.6万亩,新增城镇村庄建设用地123.0万亩,新增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用地91.1万亩。近年来,独立工矿用地占新增建设用地的比例,已从1997年的24%上升为2004年的47%。[34]较近统计资料显示,在各地城市化的进程中,仅开发区一项,规划面积不仅超过了现有城镇建设用地总量,甚至超过台湾岛和海南省的面积。但目前国内现有的6015个开发区中,只有259个和1559个是由国务院、省政府及有关部门分别批准的。而这直接影响到耕地的锐减。[35]
2,耕地面积锐减直接造成了“失地农民”问题。
在2003年3月全国政协十届二次会议上,第0001号提案的标题是《尽快解决失地农民生活保障问题》
提案说:近几年,由于全国各地城市老城区的拓展,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兴建,绿化及交通等基础设施和乡镇企业占地,大片的良田被征占。据不完全统计,全国有近亿亩的耕地被征用,“务农无地、上班无岗、低保无份”的“三无农民”多达几千万人。自去年以来,农民因征地引发的群体上访事件呈激增之势,已占农民上访件数的70%左右,而且此类上访具有明显的群体性、组织性、对抗性和持久性,引起了社会的极大关注。部分失地农民的不满情绪和逆反心理呈上升趋势,不仅不断引发新的社会矛盾,也直接影响了社会稳定的大局
该提案指出:由于失去土地,大量农民的就业及社会保障无着落,切身利益被严重侵犯。据调查,失地农民中,经济收入丰厚,生活水平较失地前提高的不足10%;有稳定经济收入,没有因失地影响基本生活的占30%;而占60%的失地农民因经济收入无来源,生活处于十分困难的境地。困难农民大多年龄在四、五十岁以上,其子女生活也不富裕,所在的集体经济实力又相对薄弱,使他们成为工作无职业,经济无来源,生活无保障的“三无人员”。失地农民问题之所以成为日趋严峻的社会问题,关键在于在推进城市化进程中,农民失去了集就业、养老、最低生活保障为一体的土地后,不能与城里人一样获得就业机会和社会保障。[36]
据不完全统计,自1997年至2003年,7年来全国有近亿亩耕地被征用,其直接后果是造成了4000多万徘徊在城市边缘的“失地大军”。国土资源部提供的数字表明,2002年上半年群众反映征地纠纷、违法占地等问题的,占信访接待部门受理总量的73%,其中40%的上访人诉说的是征地纠纷问题,在这之中又有87%反映的是征地补偿安置问题。国家信访局去年受理土地征用的初信初访4116件,大部分聚焦在失地失业问题上。从地区分布看,浙、苏、闽、鲁、粤五省占了41%。这意味着城市化和工业化速度愈快,失地农民难题就愈突出。[37]
有学者认为,按照《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0年至2030年的30年间占用耕地将超过5450万亩。如果按现行的征地补偿原则计算,在未来十几年内,农民因土地的低价征用将损失3万亿元以上。据有关方面统计,一般每征用一亩地,就伴随着1.5个农民失业。那么,未来30年占用耕地5450万亩,至少将暂时性地造成8000万农民失业。[38]
3,城市和工业污染扩散对农村的巨大危害。
据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披露,近年来,由于受工业“三废”、酸雨、污灌及农用化学品等的影响,土壤污染日趋严重。在2002年的武汉地区土壤抽样调查中,DDT含量超标的土壤占22%……珠江三角洲地区镉污染在整个冲击平原区构成中度污染的范围达4 549平方公里,重度污染面积达301平方公里,并使区内蔬菜、大米中含镉量超标率达49%和21%;武汉地区表层土壤有92.4%的面积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全区受镉和汞污染的面积分别达到90.5%和78%.土壤重金属污染引发的食品安全问题不容忽视。[39]
水资源需求量大,供需矛盾日趋突出。由于人口增加,经济发展,地下水需求量大,我国地下水超采现象普遍。目前,全国地下水超采区在工作中164片,90%以上的深层地下水超采区都集中在城市。北京近郊区、天津、冀县、沧州、德州等地的地下水漏斗已经连成一片,华北地区已形成世界上最大的区域性漏斗。华东地区地下水漏斗以苏州、无锡、常州为中心,沿沪宁线向外扩展,目前已形成一片“巨大地下水位下降漏斗”。
地下水超采引发地面沉降、地裂缝、海水倒灌、泉水干沽、水质恶化、植被死亡、沙化加快等生态灾难,并由此带来较大经济损失。
水污染严重。对全国118座大城市浅层地下水调查结果表明,97.5%城市地下水受到不同程度污染。地下水污染呈现由点状向面状演化、由东部向西部蔓延、由城市向农村扩展、由局部向区域扩大趋势。[40]
当然,工业污染和环境恶化不仅仅是城市工商业“发展”所致,也与农村为了尽快“致富”不加选择和限制地发展工业有关。
4,农民工转移问题
倡导城市化是中国唯一出路者,最拿手的根据是城市和工业的发展已经吸收了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认为这是解决三农问题的唯一出路。
我们完全承认,若干年来城市和工业的高速发展,吸收了大量农民进城,他们对城市建设和工业发展做出了绝大的贡献。也大大提高了自己收入,并相应缓解了许多农村经济的贫困。
但在这个耀眼光辉的背后却隐藏着重大问题甚致危机。只有既看到光辉又看到黑暗才更接近真实。
(1)农民工所受到的恶劣工资待遇和极差劳动条件,说明城市化是建立在对农民工使用的“超低成本”基础上的,工厂主和房地产商的巨额利润,源于对农民工的严酷剥削。2006年发表的《中国农民工调研报告》指出:当前,农民工面临的突出问题主要表现在5 个方面[41]:
1.农民工工资待遇和劳动环境存在问题严重。一是工资水平普遍低下,欠薪现象依然存在。说已成为我国分配领域中一个最突出的问题。
2.农民工的社会保障待遇普遍缺失。
3.农民工基本享受不到城市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务。
4.农民工维权工作困难重重。
5.农民工身分转换难。
(2)农民外出打工对三农的负面影响
据调查,农村外出打工者以年轻人为主体,“2002年外出就业的农村劳动力的平均年龄为33.4岁……2004年,外出劳动力的平均年龄为30.1岁,比全部农村劳动力平均年龄低6.8岁,其中在省外就业的劳动力平均年龄为28.7岁,比在省内就业的劳动力的平均年龄低2.4岁”。 “外出劳动力多是当地素质较高的人员。调查表明,2002年,外出劳动力中具有初中学历和高中学历的分别占59.5%和12.6%,比全部农村劳动力中相应比例分别高出16个百分点和4.3个百分点。2004年,在外出劳动力中,初中文化程度和高中文化程度的比例达63.3%和12.1%,分别比全部劳动力中相应文化程度的比例高17.6个百分点和1.0个百分点”[42]。显然,具有农村较高文化水平的青年为主的劳动力离村,造成了农村生产要素中最宝贵的人才流失。[43]
农民大量外出打工所造成的社会问题可能远远超过经济学家们用交换价值估价的“绩效”。有社会学家批评国内学术界的主流倾向:似乎大都具有城市中心和经济中心的倾向,而很少从农村社会的角度进行考察。即便90代后期农村劳动力输出(“打工经济”)开始被当作解决“三农问题”的战略举措而由地方政府大力推进,学术界依然缺少反向的思考:农民的大量外出究竟在何种程度上解决了抑或恶化了“三农问题”?
该学者认为,进入21世纪,中国农民的大规模流动开始在乡村引发一系列严峻的社会问题:离婚率急剧增加,2000多万“留守”少年儿童,以及难以计数的空巢老人。这场史无前例的家庭危机从根底上加速了农村社会的解体。[44]
(3)流动就业与劳动力转移的区别。虚高的城市化率与掩藏的问题。
劳动力流动与劳动力转移,对社会经济的影响有重大差别,应严格区分。
仅从“地理位置的移动”这个单一定义看,劳动力转移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既包括改变定居点的永久性移动,也包括移向临时居住地的暂时移动。”而狭义转移仅指永久性移动。[45]按照“发达国家现代化”含义,劳动力转移应该不仅只表明居住地点的移动,更大的经济社会意义在于这种移动的原因和后果,它既表明劳动者工作性质的根本变化——由农民变为工人或市民,更说明社会经济的性质发生了本质性变化,从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转变。
西方发展经济学所论述的传统部门向现代部门转变中所发生的劳动力转移,城市化论者所论述的劳动力转移及相关指标的内含,都应无疑问的指农民从农村向城市的“永久性移动”。
但中国目前所发生的劳动力转移,只有少量属于此,大多数所谓转移,是“候鸟式流动,即平时在外务工,农忙时则回到农村”[46],在“城乡之间流动就业为主”[47]。以致有学者将中国目前的农民转移称之为“半工半农型”[48]。
以下几种不同标准的农民工数量统计都说明了当前农民转移与城市化转移指标性质上的区别。
国家统计局的数据是“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数量”,外出劳动力是指农村劳动力在本乡以外,外出时间在1个月以上,包括调查期间外出就业与未就业者。
农业部数据是指农村劳动力外出就业,外出时期在3个月以上者。
劳动保障部2005年调查统计,在城镇的农民工总数为8907万人,不包括仍在农村的从事非农产业者。
毫无疑问,现有各种“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数据,都只能说明农民工们的不稳定流动性质,而不能说明这是一种永久性转移。[49]
由于自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起,国家在统计城乡人口分布时,是依据调查时该人口的实际居住地来确定,即将在调查时居住在城镇半年以上的流动人口都作为城市人口计算。如此,随着农民工不断增加,城市人口也就不断增加,城市化率就不断提高。而正是这种虚高的城市化,被不断用来证明农民已经成功转移为城市市民。
农民工的兼业行为以至相当部分人重返农村务农,明显说明农民是不愿完全放弃农业和农村家园的,但这与其表明农民的乡土情结,不如说是他们难以在城市完全就业,成为地道的“城里人”。或者说,尽管当前的城市化工业化以前所未有的速度扩张,但仍远远不足以将农民工的主体变为永久性城市居民。
(二),三农问题对工业发展的严重制约和全国性问题
1,对国内市场的严重制约
三农问题对国内市场的制约和不利影响,已经由国家政府部门和学术界论述三农问题的严重性和危害时充分显示。有学者认为:像中国这样的大国,经济增长的动力主要是靠国内市场的需求,启动内需最大的问题则在农村,而农村消费不旺、消费市场难以启动的根本原因是农民收入水平太低,而且收入提高缓慢。以前袭用的把占人口近70%的群体排斥在现代化进程之外的增长模式缺乏深厚的底蕴,难以长期持续下去。只有占中国人口大多数的农村人口的生活得到改善,购买力得到提高,国内消费市场才能启动,经济的增长才有坚实的基础。走新的发展道路,促进公平分配基础上的可持续增长,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使全体国民分享现代化、经济全球化所带来的收益,这不仅是解决公平问题,也是解决长远的效率问题。[50]有人指出:“农业占GDP的比重已经下降到15%以下,常年大概维持在14.5%左右;乡村两级的消费占全社会商品零售总额的比重也下降到30%以下,常年大概维持在27%-28%左右。”“无论上级怎么强调要扩大内需,占人口60-70%的农村地区如此低的消费水平,怎么能够扩大内需呢?”“只有4-5亿的城里人有现金支付的购买能力,可以是一个现代消费群体,而8亿左右的农村人现在仍然属于现金支付购买能力很低的庞大的半自给群体。中国要想扩大内需,就严重地受制于当前的所谓“三农”问题。因此,“三农”问题不解决,中国维持高速增长就非常困难。到2004年,连续几年了,中国经济增长主要靠进出口,靠外需拉动增长,或者叫做中国经济的对外依存度在不断增加。1994年超过40%,2004年超过70%。听说过世界上任何一个人口大国,要靠外需拉动经济吗?但国内市场开拓极其困难,企业开工不足”。“国内已经没有需求大于供给的商品。当60-70%的企业开工不足、设备闲置,连年生产过剩,在这种情况之下,怎么改制也不会有正效应。” [51]
当然,三农问题对全国的影响不仅仅是国内市场,特别应引起注意的是对我国的粮食及粮食安全的影响。
有“中国杂交水稻之父”之称的袁隆平作为全国政协委员,在政协十届二次会议上的一个题为《高度重视我国粮食安全问题》的发言引发了人们对于新危机的认识。他首先举出了一串儿惊人的数字:在1998年中国粮食总产量达到了5.12亿吨的历史最高水平之后,中国粮食总产量连续5年下降,2003年已跌至4.31亿吨;粮食年人均占有量从1996年的414公斤下降到2003年的333公斤。而由于生产锐减,每年形成0.25亿吨至0.35亿吨的缺口,去年的缺口更高达0.5亿吨。这几年,全靠挖库存维持粮食供求平衡。对于这一状况,有专家估计,2005年前后,中国粮食市场的“拐点”就可能出现。也有专家推算,2030年,中国将有16亿人口,如按人均消费400公斤计算,届时全国需粮食6.4亿吨,按现在的粮食产量,缺口将多达2亿吨。
袁隆平分析,粮食产量锐减的一个最重要、最直接的原因,就是粮食播种面积持续下降。而这与一些地方热衷于各种形式的形象工程,盲目建设“开发区”、“工业园”,大量占用、征用良田密切相关。[52]
(三),单一城市化理论的误区[53]
从1990年代开始愈演愈烈的三农问题的产生是多方因素造成的,既有改革经验的不足,也有市场经济不完善、政府职能不健全,还有利益集团的肆虐,等等。这里关注它的思想理论根源,即在中国步入现代化历程后以不同形式出现的、始终有强大影响的观念——传统农业和农民是现代化的对立面,只有消灭它才可能发展现代化。而当前盛行的城市化理论只不过是它的翻版。
长期以来,中国理论界盛行一种“现代化理论”,其核心是按照已经“现代化”的发达国家的标准,规划中国现代化蓝图并作为国家实现现代化实际工作的理论指导方针。《中国现代化报告》[54]以不容质疑的权威口吻称“第一次现代化是世界性的,第一次现代化进展评价当然要采取国际统一标准和方法”。“城市化”指标是关键性指标之一。该报告称:工业化是第一次现代化的主要动力和基本特点。工业化的统计特征是工业经济占国民经济的比例和工业劳动力比重上升,农业经济占国民经济比例和农业劳动力比重下降。根据美国学者英克尔斯教授提出的发展指标和世界银行《1983年世界发展报告》公布的1960年19个市场经济工业化国家的平均值,工业化的标准大约为:工业增加值占GDP比例和工业劳动力占全国劳动力比例都高于40%,农业增加值占GDP比例低于15%,农业劳动力占全国劳动力比例低于30%。[55]
但中国城市化发展明显落后于工业化和现代化水平。[56]
于是,中国要实现现代化,首先要完成第一次现代化,即“用较短时间完成以工业化、城市化和民主化为主要特点的第一次现代化。”[57]
为什么中国的现代化必须完全按照发达国家以城市化为中心的“现代化指标”实行,《报告》给出的唯一回答就是“第一次现代化是世界性的,第一次现代化进展评价当然要采取国际统一标准和方法”。这当然不是一个严谨的、能令人信服的理由。[58]
历史上的中国与西方国家历史上的“传统农业社会”是完全一样的吗?为什么城市化对中国而言必须是现代化的主要指标?该“原理”成立的前提条件是什么?对目前中国所处的历史阶段和国情来说,和发达国家实行城市化阶段是否有所不同?在中国工业化过程中如何处理农业与其他部门经济的关系?如何解决好世界上最多人口国家的吃饭、就业机会与现代化发展的关系?城市化的代价是什么?这些对中国向现代化转轨必须回答的重大问题,在《报告》中不但统统找不到,连思考和提出问题的迹象都丝毫没有。
最易出问题处,是将发达国家现实中的某些既成事实,当作向经济高级阶段发展所必须实现的目标,却并不清楚,这些事实和现象,究竟是如何出现形成的,这和发达国家的内部条件、外部环境有何关系?
这种对国外理论一知半解,不了解其形成的历史和成立的条件,却当作现代化必须遵循的客观规律照搬到中国的作法,势必造成:
第一,在必须保持农业的发展速度和规模总量,以保障中国13亿人口的吃饭问题的长历史时期内,因盲目效法发达国家而减轻了对农业和粮食问题的重视,犯下重大战略性错误。
第二,在城市——工业难以吸收过多人口就业的相当长的历史时期中,本应积极谋求农村经济的发展,就地消化剩余劳动力的经济政策,却反其道而行之,大力推行“向城市转移人口的城市化政策”,又犯下重大战略性错误。
第三,在农业已为工业化作出重大牺牲,农业、农民和农村经济的发展已遇到重大问题,需要以工业“反哺”农业时,却再一次反其道而行之,认为“在现代化过程中,在农业生产中所使用的劳动力和资本占国民经济全部劳动力和资本的比重必须下降”,从而再一次犯下重大战略性错误。
第四,现代化建设的战略错误
因袭发达国家的老路,将其经验视为的必然规律,从而忽视农业而片面发展工业,已使不少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和社会遭遇到灾难性问题。而诺贝尔奖得主刘易斯在发表二元理论后的30年间,就曾数次对如何妥善处理农业传统部门与工业现代部门的关系对自己的观点作出重大修正和补充。令人匪夷所思的是,在21世纪的今天,居然有人凭据50多年前的某人观点,并仅仅根据1960年19个发达国家的数据,就形成现代化的“世界性”指标并成为中国现代化的权威性理论。不客气地说,中国当前出现的三农问题,是与完全不顾国情的、一知半解地照搬国外“现代化理论”的错误理论导向有直接的关系!
主要问题在于,中国的庞大人口和剩余劳动力是城市化工业化难以吸尽的。作者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整理的结果是:在1978年至2004年的27年中,乡村总人口从79014万人减至75705万人,减少3309万人;乡村总劳动力从30638万人增加至49695.3万人,增加1905.73万人;从事农业劳动力从28455.6万人增至30596万人。也就是说,经过27年我国经济前所未有的高速扩张时期(这种高速扩张以环境—资源的恶性破坏为代价取得,没有理由认为可以持续),尽管城市和工业大发展吸收了大量农民进城务工,即便将这些农民工都视为已经城市化了,农村总劳动力和农业总劳力还是以极大的数额在增加。而如果按“半工半农”标准,这些农民工还远远算不上已经实现了转移,则真正“永久”脱离农村的劳动力(尽管他们中的大多数距离“市民待遇”仍十分遥远)充其量只有5000万人左右。[59]
这里我们不能不提到 D.盖尔.约翰逊教授。约翰逊教授对中国经济高度关注,并曾十分确切地对中国农村经济的发展特点作出过中肯评价。他说,从1978年开始,中国经济增长的发动机是农村而非城镇。这在世界历史上是很独特的。我们尚未看到另一个国家在从低收入向中等收入过渡的经济发展过程中,是农村而且非城镇对经济增长和创造就业起了主导作用。[60]这不愧为对中国经济发展规律的真知酌见。
可惜的是,在对中国经济成长的研究中,约翰逊教授没有将这个思路贯彻到底,最终还是回到以西方发达国家的经验作为全世界各国必须遵循的普遍规律的思维定式中来。
他认为,参照发达国家的经验,要解决中国农村经济问题即要提高农民收入、要满足全社会对食品需求的增加,唯一出路是“中国农业必须实现资本对劳动力的大量替代”,这就要求大量转移农业劳动力,实现土地所有权的个人所有和市场化,当然,这同时必须实行城市化:“随着经济的发展,农产品所需要做出的主要调整是改变它所使用的资源数量和结构。假如农业所使用资源的回报率与国民经济其他部门相近,那么如果要使农业产出在国民生产中所占的比重下降,农业生产中所使用的劳动力和资本占国民经济全部劳动力和资本的比重也必须下降。”
他给出三点理由是:
由于恩格尔定律,随着人们真实收入的增加,在食物上所花费的收入比重会下降,因此,对农产品的需求会持续下降。
随着食花费在总收入中比重的下降,农业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重也必然下降。
随着经济的发展,农业劳动生产率将高速增长。来自OECD(经合组织)国家的证据表明,在过去几十年中,这些国家农业部门的生产率高于非农业部门生产率的增长。[61]
如果完全按照OECD发达国家的实况,此话并不错。但若将它作为一个普遍规律,认为所有“不发达国家”都必然一定遵循此道,特别是对该“规律”成立的基本条件予以忽视,则会产生极大问题。
恩格尔系数的某一比例值,农业在国民经济中地位的大幅下降及农业人口大量减少,都是高度发达资本主义经济的具体体现和后果,而绝非前因。如果在思维逻辑上,不分国情、历史条件和具体情况,将已经工业化了的国家的农业状况,作为仍未实现工业化国家必须完成的指标,将三农地位的下降、农村人口转移作为发展经济必须采取的步骤和先行目标,认为在一个不发达国家只有实现了这些指标才算达到了现代化标准,将这些指标当作现代化的必要条件,轻则很难避免这种理论成为空中楼阁,重则会对该国的政治经济发展造成重大问题。
那么,究竟要达到何种程度才能在中国实现“农业所使用资源的回报率与国民经济其他部门相近”呢?
按约翰逊教授在2000年的计算,中国8.8亿农村人口每年以略大于1%的速度增长,这就意味着如果不从农村向城镇迁移,农村每年要净增900万人。由于农村地区80年代初的出生率比现在还稍微高些,农村劳动力在未来若干年内会比总人口增长得更快,也许每年要新增600万人。如果要使农业就业人数每年下降3%,在未来几年内,每年就要有大约700万劳动力离开农业。如果农村就业人数大约为5亿,农业人口每年要下降3%,那么转移到城市或是新进入农村非农工作的人数就必须大致达到1500万。假定在农村的非农工作能够创造一半的工作岗位,那么每年还有大约750万劳动力需要转移到城镇。如果许多工人带家属孩子的话,由农村进入城镇的人口总数还将大得多,也许每年总共会有1500万。约翰逊教授约翰逊教授预测:要达到农业就业每年 3%的下降速度,那么非农业平均年增长率就要达到2.4%.这就是说从1997年到2030年这33年间,平均每年要增加1480万个非农工作岗位。
按照上述数据,约翰逊教授的结论是:从1997年到2030年如果农业就业人数每年下降3%,那么就业人数就会从2.835亿降到1.04亿,下降63%。这样中国农业就业机会人口将要占到那时预计的全国总就业人口(10.06亿)的10%。农业就业人数每年减少3%将会缩小城乡的收入差距,尽管无法全部消除它。农业就业人数如果能够按照这种方式下降,农民就能够分享到经济增长的成果。
既便不考虑本文的计算,按照国家统计局27年的数据,约翰逊教授的理论也显然是行不通的。
因此,中国的现代化,只能在“城市化和工业化难以吸收完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前提条件下进行。也正是在这个前提下,解决中国三农问题才具有真正的战略意义。
五,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与城乡关系、工农关系的调整
在今天回顾中国近代以来的工农城乡之间的“两部门”关系,似可归纳出发生过三种具有全局影响的动态,或有三条向现代化努力的道路。
第一种:走西方老牌资本主义国家道路,以单纯发展城市工业和商业带动传统农业歩入工业化现代化轨迹。
第二种:剥夺农业农民来发展现代化。
第三种:工农业互动,首先是工业支持农业,共同发展,利益互补。在解决好农业、吃饭、农村经济发展的基础上,也就为工业发展、城市发展和全面就业创造了条件。
回顾历史我们发现,以上三条道路中,第一、第二条道路都走不通,只有第三条道路是正确的。其原因并不复杂。中国从传统向现代“转型”一开始就受到两个基本条件的制约,或一开始就是建立在两个基本条件上的:一,中国是一个农民占绝大多数的、有数千年农业文明的农业大国。农业农民农村是中国的经济社会基础。至少在明清以后特别是在清中期时起,在当时特定生产力水平下,中国的人口和土地比例关系已无多少松动余地。人口多耕地少是基本国情。二,中国的新式工业发展是在外国列强垄断国际市场并横行中国国内市场的条件下产生的。它自身缺乏独立发展壮大的条件,在经济上不能产生拉动传统部门向现代化变革的强大力量,相反,它必须依赖于为农村农业农民服务才能为自己的发展建立条件。经历了一个半世纪后,尽管生产力有极大提高,中国的现代化仍然要受制于上述两个基本条件:三农仍然是经济和社会基础,是大多数中国人生存的根基所在,削弱不得。而人口基数的庞大,城市和工业无论如何也难以解决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化问题。城市和工业仍然无足够力量取代传统部门完成现代化。这种状况使得中国要走上现代化变革,必须走一条符合国情的中国式道路:它不可能像西方国家那样,主要靠现代工商业和城市单一力量的拉动,而要靠传统部门和现代部门双方的共同努力和相互帮助:传统农业部门要吸收现代工业的成果才可能发展;现代工业和城市的发展在很大程度上要依赖三农的繁荣和富裕。
这样,中国的现代发展,在发展的指导思想和发展战略上就要处理好一个根本性问题:从根本上扭转以西方国家经验为背景形成的经济发展理论,即:1,传统部门与现代化绝不相容。传统农业特别是如同中国的以家庭经营为基础的小农经济,是落后、停滞和无效率的,是现代化的阻力和障碍。传统与现代部门是对立排斥关系。2,经济发展的过程是现代产业部门不断壮大和传统产业部门不断缩小和被消灭的过程。同时,经济发展的过程必然是现代部门大量吸收传统部门的剩余劳动力过程,当现代工业的发展吸收完传统农业和农村中的多余劳动力时,整体经济就最终从“二元”变为现代化的一元,经济的现代化得以实现。以上理论最需反思之处是:问题恰恰在于,中国的国情使它不可能像西方国家那样,主要靠现代工商业和城市单一力量的拉动走向现代化。中国不具备西方国家开展现代化的国内条件和国际背景。
由此形成的理论逻辑是:必须考虑走一条符合国情的中国式道路:即要靠传统部门和现代部门双方的共同努力和相互帮助实行现代化。具体到工农、城乡关系上,要形成如下的发展观:在工业为传统部门服务的基础上,工农业互动,传统与现代部门互动,在发展传统和改进传统的过程中,实现工业自身发展,在工农一体现代化中实现全国的现代化。
毫无疑问,形成中国现代化建设中的工农城乡良性互动关系,仅仅注意农民家庭经营与现代工业的关系问题是远远不够的。解决问题需要多方面入手,其中包括农村农民现代化中应该高度注意或必须解决的一些根本性问题,如:农民组织建设的必要;国家经济发展战略的调整,等等。这些问题,绝不仅仅涉及经济问题,也涉及到政治问题,社会问题,文化教育问题,涉及中国现代化的根本目标和具体道路问题。历史经验,只能为正确思路的形成提供一点参考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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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原标题《良性互动与恶性循环——关于中国城乡关系历史变动的一点思考》 见黄宗智主编《中国乡村研究》第五辑,福建教育出版社200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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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温铁军在2005年11月30日“人民网”转载的《怎样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一文中提出了当前中国的城乡之间良性互动问题:“城乡差别越大,农民就越会为了短期的收入增加而过量使用农药化肥,既难以形成城市的食品安全供给,也破坏农村生态环境。因此,推进新农村建设,就要改变以往简单化地加快城市化的倾向,全社会都来更加关注并致力于农村的综合发展。”当然,对城乡、工农业相互关系,特别是关注两者之间良性互动问题不自今日起,也不单纯由于目前“三农问题”所引发。
[②] 恰恰相反,中国早期工业的主要部门发展不但是建立在与农村经济良性互动的基础上,而且在很大程度上是大工业品首先对农村经济的发展给予了帮助的结果。本文所说的良性互动和工业帮助农村,是指工农—城乡间的产业关联,它并不否定近代以来长期存在着的“工农业产品剪刀差”现象。不过可以确定,良好的工农产业关联显然有助于减轻剪刀差对弱势产业的损害。对于剪刀差问题的产生根源尚需深入研究。对中国近代工农业产品比价及其对工农关系的影响问题,较好的研究可参见陈其广《百年工农产品比价与农村经济》,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3年。
[③]例如当前美国,就业问题和失业率(如非农就业人数)数据,是影响宏观经济和国家宏观决策的一个基础性指标。
[④] 这三个特点并非从开始就形成和固定,而是有所变化,但总体看,这三点可以在中国古代社会中普遍得到反映。
[⑤]《孟子》,梁惠王章句上。
[⑥] 本文的城市概念是指作为一级政府机构所在地的具有行政功能的城市,大体为县治以上,不包括大量的特别是明清后发展的江南“市镇”。中国古代城市从先秦到明清,城市规模和功能都发生过许多变化。本文所述的古代城市特点只是极粗略的抽象概括,并不能反映出不同时期的变化特征。稍详细的宏观性论述可参考赵冈、陈钟毅:《中国经济制度史论》。
[⑦] 在中国秦汉至清代经济方面,近期的史论结合性研究,可参考林甘泉、高敏、宁可、漆侠、陈高华、史卫民、王毓銓、刘重日、张显清、方行、魏金玉、经君健等主编的《中国经济通史》各代卷。
[⑧] 农业社会中农民的就业,完全不同于工业社会“市场经济”的就业概念。农民的就业就是能拥有可以谋生的土地。解决农民就业问题就是保障农民不失去土地。
[⑨]在“农业社会”中城市规模受农业与粮食产量的制约是各国的普遍现象,但形成在大一统国家之下,土地可以买卖、自给与商品经济结合——农工副业结合、以家庭经营为组织的经济并延续数千年,却是西欧所未见。正因为如此,常被提出的一些概念如“传统农业社会”,在中国与“西欧”之间有重大不同。正是这种不同,深刻地影响了两者的“现代化”路径。
[⑩] 王符《潜夫论》,引自赵迺搏《披沙录》,北京大学出版社1986年版,第456页。关于中国古代城乡经济中城市商业过度“繁荣”对农村经济的影响问题,胡如雷较早就提出了有说服力的见解,参见胡著:《中国封建社会形态研究》,三联书店1979年版。
[11] 粗略观察,这些国家实现现代化的道路有以下途径:
其一,海外贸易带动城市工商业的发展,促使技术变革和工业革命,促使资本积累,促使农民大量进入城市而永久脱离农村,最终使国民经济中工商业取代了农业的基础地位。农业和粮食生产的重要性愈益降低,甚至可以用进口满足全部或大部分需求。其二, 某些国家拥有优厚的农业资源和生产条件,不存在明显的人口压力。它们“顺理成章”地发展起机械化大型农场(包括规模化家庭农场),以很少劳动力和极高的劳动生产率生产商品化农产品,大量出口,由此确立了以资本主义大农业为特点的国民经济体系。其三,某些国家既有良好的农业生产条件,又有优越的工业和商业贸易资源,形成了工业农业共同现代化的经济发展模式。
尽管现代化的具体途径不同,但它们却有共同点:都千方百计(包括运用军事手段)特别是许多国家通过国际贸易(包括海盗和殖民地),形成一种或数种能够充分利用国情(资源禀赋)特长、充分避免国情特短的主导产业,通过主导产业,将传统经济要素纳入新生产方式之中,在谋求国际控制地位(或可称之为霸权)或有利条件的同时解决国内难以解决的诸多难题,经济起飞与解决国计民生问题同时成功。
[12] 尚需进一步研究。
[13] 据吴承明(1994)《论二元经济》的研究,1933年,全国人口约5.108亿,,非农就业人数约0.3912亿(主要在城镇),占总人口7.7%;而在非农就业人数中,85%是在传统部门如手工业、人力搬运、建筑等行业中,现代化部门仅占15%,又主要由第三产业吸收,现代化工业只吸收100余万人。
[14]个人不完整的研究可参见拙文《传统、变革与国情—对鸦片战争后至抗战前中国手工业的一个分析》,《中国经济史研究》2005年4期。
[15] 个人初步研究可参见拙著《长江三角洲近代大工业与小农经济》,安徽教育出版社2000年。
[16] 关于近代长江三角洲地区棉纺织业与农村织布业的关系及其市场问题的祥细论证可参考拙文:《试论大生纱厂的市场基础》,《历史研究》1985年4期;《再论中国现代化道路的民族性特征》,《近代中国》第七辑。
[17] 林举百:《近代南通土布史》页34。
[18] 南通土布的著名品种。
[19] 蔡正雅《手工业试查报告》,转自彭泽益《中国近代手工业史资料》(三),第761页。
[20] 参见拙作《简析大隆机器厂的“棉铁联营”》,见刘兰兮主编《中国现代化过程中的企业发展》,福建人民出版社2006年。
[21] 个人关于中国近代面粉和火柴工业的相关问题的不完整研究,可见拙文《对1927—1937年间中国机器面粉工业的若干考察》,《中国经济史研究》2004年4期。《1927—1937年间中国火柴工业发展研究》,《西北师范大学学报》2005年6期。
[22] 《社会经济月报》1卷1期,1934年1 月。
[23] 《工商半月刊》4卷11期,1932年6月。
[24]费孝通的有关论述,可参考张之毅著《易村手工业》“序”,见《云南三村》社会科学出版社2006年版。《我看到的中国农村工业化和城市化道路》,《浙江社会科学》1998年4期。在当代中国经济学界,吴承明明确提出,应该高度重视中国小农经济的积极因素,小农经济可以和大工业优势互补,相互促进,走一条土洋结合,工农业协调发展的中国工业近代化之路。从他的一系列论文中,可以看到对本文极具启发的思想,如:现代化过程中释放出来的多余劳动力主要由传统经济中的非农业部门吸收。在地区辽阔、人口众多、传统经济十分发达的中国,二元经济将持续相当长的时期。这期间,经济上是现代的与传统的对立统一体。可以认为,吴承明的观点,在传统经济与现代经济的相互关系上,在“后进”国家走向现代经济的规律的认识上,对自亚当.斯密以来的古典经济学直至当代发展经济学,都是一个重要突破。
[25] 许多人认为:工农业产品间的“剪刀差”是以损害农业来发展工业的主要体现。
[26]实际上,农村中的工业生产并未完全消灭,在人民公社制度下还一度提倡社队办工业。但这种农村工业是建立在对农民家庭工业和手工业的完全否定基础上的(自1956年以后),且受到多种限制。
[27] 1956年4月25日,毛泽东在在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上发表了《论十大关系》著名讲话,提出“我们现在发展重工业可以有两种办法,一种是少发展一些农业轻工业,一种是多发展一些农业轻工业。从长远观点来看,前一种办法会使重工业发展得少些和慢些,至少基础不那么稳固,几十年来后算总账是划不来的”。这表明毛对农业—工业的良性互动有一定认识,但在其后并未真正落实到实际工作中。在1959年庐山会议前期,毛泽东在讲话中指出,过去安排国民经济计划是重、轻、农,现在是否提农、轻、重。重工业要为轻工业、农业服务。(《陈云文选》1956-1985,注释112,第361页)。从毛两次讲话的不同中,似可发现他对工农业的相互关系有了更深入的认识,更加符合中国的实际。但在以后的实际工作中,重工业为轻工业、农业服务似并未见到明显成效。
[28] 《陈云年谱》(中),第210页。
[29] “动员城市人口下乡”,1961年5月31日。《陈云文选》(1956-1985年),第156-160页。
[30]据新华网2005年3月29日电。
[31] 2006年5月18日《经济日报》
[32] 2006年5月18日《经济日报》
[33] 同注27
[34]据新华网2005年3月29日电。
[35] 《中国经济时报》2004年4月9日
[36] 人民网“中国政协新闻”
[37] 新华社南京2003年7月9日电
[38]张晓山:有关“三农”问题的几点理论思考。人民网,2006年5月22日。
[39]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全国生态现状调查与评估》,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2005年,第13页。
[40] 同上,第27—30页。
[41] 国务院研究室课题组:《中国农民工调查报告》,言实出版社2006年,第11-15页。
[42]同上,第87页。调查者:农业部调研组。
[43]温铁军认为三农问题不产生于19世纪80年代,而在90年代愈演愈烈,根本问题在于宏观制度和环境,在于农业三要素——土地、劳动力、资金不能继续留在农村内部。80年代农村发展的实质是把农业的三要素在农村内部转化,农村工业化因此得到迅速发展,史无前例地出现了农民收入增长速度大幅度超过城市居民收入,城乡收入差别迅速降低的局面。然而到90年代,农业三要素不再留在农村内部:城市扩张,大规模占用农村土地;劳动力大量流出农村;企业得以雇佣最廉价的劳动力,不上养老保险,也没有医疗保险;农村资金同样大量外流。如果现行制度不设法把农业三要素留在农村内部,资源紧约束下的三农问题就会更加严峻。《中国经济时报》2005-11-10。
[44] 张玉林:“离土”时代的农村家庭——“民工潮”如何解构乡土中国 。转自“社会学人类学中国网”。
[45] 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现代经济学词典》第631页,凤凰出版社、江苏人民出版社2004年。
[46]国务院研究室课题组:《中国农民工调查报告》,言实出版社2006年,第77页。这种“候鸟式”的流动有两种形式,一是“钟摆式”,以年为周期在城乡和地区之间流动。二是“兼业式”,以农业生产为周期律,利用农闲时间外出打工。(《中国农民工调查报告》,言实出版社2006年,第7页。)
[47]国务院研究室课题组:《中国农民工调查报告》,言实出版社2006年,第10页。
[48] 黄宗智:《制度化了的“半工半耕”过密型农业》,《读书》2006年第2、3期。
[49]据国家统计局农调总队对全国30个省(区、市)6万多农户、18万多农村劳动力进行的抽样调查, 2001年我国农村外出劳动力占农村劳动力总量的比重为18.6%;当年农村转移劳动力占劳动力总量的比重为4.54%,当年返回到农业的劳动力占农村劳动力总数的1.4%,增减相抵,2001年净转移劳动力占农村劳动力总数的比重为3.14%,比2000年下降4.6个百分点。 农调总队报告说:2001年农村劳动力转移比重下降的主要原因:一是2000年一些大的国债项目及其他工程较多,使得农村劳动力转移比重高于常年,转移比例由1999年的6.4%增加到8.3%。二是2001年打工者返乡比例大幅度提高,由2000年的0.55%增加到1.4%,增加了0.85个百分点。据安徽省反映,由于工作难找,再加上收入不稳定,拖欠工资情况严重,去年转移的部分农村劳动力只得返乡务农。另外,陕西、广西等一些大省反映,去年有些铁路、水利等大工程竣工,村村通路、茅草房改造、地头水柜建设等各种基础设施大会战基本告一段落,使得打工返回人数明显增多。 农调总队认为:我国农村劳动力的转移具有明显的兼业性。这些转移的劳动力绝大多数还保留着对土地的承包权,每年除在外务工外,农忙季节都要回家从事农业生产,属亦工亦农性转移。兼业长短因家庭劳动力的多寡与从事劳务收入的高低而不同。一般而言,家庭劳动力较多,从事劳务收入又较高的,在外工作时间就长,反之则短。兼业性还体现在劳动力转移存在一定的间隔性,今年外出,明年可能不外出。农村劳动力兼业转移人员在外工作时间1-5个月比率为3.4% ,而在本乡从事非农行业1-5月的比率为18.3%。
[50]张晓山:有关“三农”问题的几点理论思考。人民网,2006年5月22日
[51]温铁军:“三农”问题与和谐社会(人民网2005-5-8)
[52] 人民网:全国政协十届二次会议报导。
[53] 温铁军对片面强调通过城市化解决三农问题的思路多次批评。可参见温铁军:“五中全会新提法凸显发展战略重大转变” (中国经济网,2005-12-11);“三农问题到了非解决不可的地步”;温铁军解读“新农村建设” 应放弃单纯追求GDP,《新京报》(2005-10-26)等。
[54] 见中国现代化战略研究课题组(2002年)。该报告是国家科技部“十五”科技攻关课题,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中国科学院知识创新工程资助项目。
[55] 见上书,第46页。
[56]见上书,第47页。
[57]见上书,第65页。
[58] 报告中提及的“第一次现代化的世界性”, 将其作为一种人类社会发展的普适世界性规律,完全缺乏客观依据。1,发达国家在全球只是少数。2,许多发达国家对已经走过的现代化道路所带来的诸多弊病已在深刻反思并有所纠正。3,地球资源和环境已不允许人类再重蹈发达国家工业化的老路。4,它完全忽视了已有的对不同环境、不同种族、不同文化的世界各国各民族的历史变化规律的研究成果。以所谓“现代化”为标签,试图对中国这样的大国的未来命运作出战略规划,是极其轻率也是极其危险的。
[59] 《中国农民工调研报告》认为,“当前我国约有1.2亿农民工外出打工”。又认为其中大部分是“候鸟式”即流动于城市和农村之间。这个大部分如以60%计算,剩下的40%约为4800万人。如果按照劳动保障部2005年调查统计,“在城镇的农民工总数为8907万人,不包括仍在农村的从事非农产业者”计算,其40%约为3563万人。
[60] 《中国农村与农业改革的成效和问题》(1998年),转见《经济发展中的农业农村农民问题》,商务印书馆2006年,第82页。
[61] D.盖尔.约翰逊《中国农业调整:问题和前景》(2000年),转见《经济发展中的农业农村农民问题》,商务印书馆2006年,第101—11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