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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外交应明确及加强维护世界公平正义

火烧 2007-07-13 00:00:00 国际纵横 1025
文章强调中国外交应明确维护世界公平正义,推动国际秩序公正,结合国内社会公平正义建设,提出需纠正片面追求经济利益导致的失衡问题,以实现内外和谐发展。
中国外交应明确及加强维护世界公平正义
  
   郭 王
  
  自建国以来,中华人民共和国作为一个社会主义国家,历来“坚持奉行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基础上发展与世界各国的友好合作关系”;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外交“坚持走和平发展道路,坚持互利共赢的对外开放战略”,“推动世界多极化,倡导国际关系民主化和发展模式多样化,促进经济全球化朝着有利于各国共同繁荣的方向发展。积极倡导多边主义和树立以互信、互利、平等、协作为主要内容的新安全观,反对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反对一切形式的恐怖主义,推动国际秩序向更加公正合理的方向发展”(以上引文转自外交部网站“中国外交政策”表述)。05年9月,中国国家主席胡锦涛在联合国成立60周年首脑会议上发表了题为《努力建设持久和平、共同繁荣的和谐世界》的重要讲话,在联合国这个最高规格的国际政治平台上,代表中国郑重地向国际社会首次提出了“建设和谐世界”此一具有中国特色的新型世界发展观。
  
  显而易见,新中国的外交政策始终贯穿着公平正义的内涵。“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前提和条件均体现为公平正义。如果缺失了公平正义,一个“持久和平、共同繁荣的和谐世界”既是不可想象的,也是无法实现的。因此,无论是“独立自主”、“和平共处”还是“和平发展”、“和谐世界”,都离不开维护世界公平正义的原则和基础。事实上,《联合国宪章》开宗明义宣布:“欲免后世再遭今代人类两度身历惨不堪言之战祸,重申基本人权,人格尊严与价值,以及男女与大小各国平等权利之信念, 创造适当环境,俾克维持正义,尊重由条约与国际法其他渊源而起之义务,久而弗懈,促成大自由中之社会进步及较善之民生”。而联合国宗旨之一即为:“维持国际和平及安全;并为此目的采取有效集体办法、以防止且消除对于和平之威胁,制止侵略行为或其他和平之破坏;并以和平方法且依正义及国际法之原则,调整或解决足以破坏和平之国际争端或情势”。作为联合国安理会常任理事国,中国必然负有无可推卸的政治责任及外交道义来切实维护《联合国宪章》所申明的世界公平正义原则。
  
  另一方面,中国政府在内政领域同样重视和提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05年2月,胡锦涛主席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力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的讲话中指出:“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和正义,涉及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是我们党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必然要求,也是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要求。只有切实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和正义,人们的心情才能舒畅,各方面的社会关系才能和谐,人们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才能充分发挥出来”。“在促进发展的同时,把维护社会公平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综合运用多种手段,依法逐步建立以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分配公平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平保障体系,使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使全体人民朝着共同富裕的方向稳步前进”。06年10月,中共十六大六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并指出,“社会公平正义是社会和谐的基本条件,制度是社会公平正义的根本保证”。07年3月,温家宝总理在《关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历史任务和我国对外政策的几个问题》一文里指出,“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必须认识和把握好两大任务:一是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极大地增加全社会的物质财富;一是逐步实现社会公平与正义,极大地激发全社会的创造活力和促进社会和谐。上述两大任务相互联系、相互促进,是统一的整体,并且贯穿于整个社会主义历史时期一系列不同发展阶段的长久进程中。没有生产力的持久大发展,就不可能最终实现社会主义本质所要求的社会公平与正义;不随着生产力的发展而相应地逐步推进社会公平与正义,就不可能愈益充分地调动全社会的积极性和创造活力,因而也就不可能持久地实现生产力的大发展”。
  
  由此可见,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既是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要求及根本任务,亦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本条件和重要保障,其重要性应该是不言而喻的。而“外交是内政的延伸”,中国要成为一个“负责任的世界大国”,这个“责任”绝非仅为满足霸权国家或世贸组织所提出的政治经济要求,而是指义不容辞、义无反顾地承担“维护世界公平正义”的国际政治责任。中国要在国际社会上提倡和推行“建设和谐世界”,更首须身体力行地坚决维护世界公平正义。
  
  遗憾的是,中国在大力发展经济、推进现代化建设的历史进程中,由于颠倒了“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发展生产力”的主从地位及主次关系,片面地通过追求经济利益驱动“改革开放”,忽视了人性中追逐利益的贪婪本性以及权贵资本的嗜血破坏性,使得“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在实际运作层面上蜕变为“效益优先、不顾公平”的恶果。自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以来,在国内建设方面,“经济挂帅”导致各种“权力+资本”逐利行为(即官僚资本主义或权贵资本主义)不同程度地遍布当今中国社会的各个公共领域,造成了如霸占农地、强行拆迁、民工欠薪、贪腐渎职、偷税漏税、假冒伪劣、国资流失、“三座大山”、生态危机等等负面现象,以及至为恶劣的山西“黑砖窑”奴工事件,极大地损害了公共利益和民众利益,极大地破坏了社会的公平与正义。在国际关系方面,“经济挂帅”导致中国在领土主权屡受侵犯的情况下委曲求全地与别国“共同开发”,在国际事务上屡屡受制于霸权国家,在科索沃战争和伊拉克战争中未能坚持国际正义原则反对美国侵略行径,在世界各国人民举行全球反战示威游行之时,唯有中国从政府到民间都是异乎寻常、与众不同的“一片寂静”。此外,不公平的国内经营环境迫使民营企业将各类产品以不可理喻的极低价格“抢占”海外市场,激起多国对华实施“反倾销”;在非洲、东南亚、南美洲,许多中国企业曾因雇用当地工人的工资待遇过低而引发抗议;今年以来,更连续发生中国出口食品和药品因质量问题引致中毒乃至死亡的不良事件,严重损害了中国的国际形象。追根溯源,产生上述各种国内国外问题的原因均可归结为缺失公平正义原则。
  
  英国人曾经说过,“没有永恒的敌人,也没有永恒的朋友,只有永恒的利益”,此语至今仍被西方国家奉为外交圭臬。确实,追求和维护国家利益自然是一国外交的天然责任和终极目标,但若一个国家忽略甚或抛弃公义原则而一味片面地奉行惟利是图、损人利己的外交功利原则,那么这个国家虽然可能得逞于一时,长远而言却反而从根本上侵蚀、瓦解了自己的国家利益而必将逐步走向失败(今天的美国就是一个现成的例子)。美国哈佛大学教授约翰•罗尔斯在其《正义论》一书里指出,“正义是社会体制的第一美德,就像真实是思想体系的第一美德一样。一种理论如果是不真实的,那么无论它多么高雅,多么简单扼要,也必然会遭到人们的拒绝或修正;同样,法律和体制如果是不正义的,那么无论它们多么有效,多么有条不紊,也必然会为人们所改革或废除”。“作为人类活动的第一美德,真实和正义都是不可调和的”(《正义论》第一章第一节“正义的作用”)。事实上,自有人类文明以来,人类社会的一切政治、经济、军事活动无不直接或间接地围绕着“义利之争”而展开。可见,“公平正义”是比“民主自由”更为根本、更为普世的人类核心价值观。公义为体,功利为用,无论何种社会形态及社会制度,此一“体”“用”关系一旦颠倒,必然导致社会失衡乃至崩解。
  
  在经济全球化的今天,内政与外交的联系日益紧密,界限日益模糊,“国内政治国际化”以及“国际政治国内化”已经成为世界各大国一个日益明显的政治现象,中国自然亦不例外。因此,在明确及加强维护人类公平正义的基础上,逐步统一对内“构建和谐社会”和对外“建设和谐世界”的政治原则及指导方针,已成为一个迫切的现实要求。况且,经过近三十年的改革开放,中国已经积累了比较雄厚的物质基础及综合国力,完全有能力在世界政治平台上明确及加强维护世界公平正义,以利于进一步切实保障中国的国家利益和民众利益,同时亦有利于进一步切实维护世界和平、促进共同发展,推动建立公正合理的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
  
  
   07、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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