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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海淀区长周良洛涉嫌违规批地被查

火烧 2007-04-14 00:00:00 时代观察 1025
北京海淀区长周良洛因涉嫌违规批地被中央纪委调查,涉及海淀区北部地区开发及泰跃系关联土地问题,引发高层关注。

 

北京海淀区长周良洛涉嫌违规批地被查

罗昌平/文《财经》网络版   [2007-04-11]

  成为继上海市房管局原副局长殷国元之后,中央纪委、监察部查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专项行动中又一典型个案

  【网络版专稿/《财经》杂志记者 罗昌平】4月6日,北京市海淀区区长周良洛被中央纪委带走接受调查。至4月9日,北京市政府已在市、区两级小范围通报了此事。

  据海淀区政府办公室一位人士介绍,4月6日是星期五,随后是周末。因此直到本周,周良洛被调查一事才被外界确证。

  “周良洛是市管干部,我们没有参与案件查办,是由中央纪委直接办理的。”4月10日,北京市纪委新闻处一位人士告诉《财经》记者。

  周良洛最后一次公开露面是4月1日。作为海淀区“四套班子”领导成员之一,周与北京奥组委、志愿者等上千人在昆玉河畔参加植树活动。4月11日,记者登陆海淀区官方网站,周良洛的照片、履历仍保留在海淀区委、区政府领导名单之列。

  现年49岁的周良洛是江西省铅山人,1978年到1983年就读于清华大学电机系,毕业后留校工作。

  除了1993年至2002年任职于北京市朝阳区,周良洛的绝大部分时间在海淀区度过。1983年至1989年间,他曾任职于清华大学团委、学生处;1993年,调任北京朝阳区任区委常委,1994年任区委宣传部长;至2000年1月,周良洛担任朝阳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2002年3月,周调任海淀区区委副书记,同年11月成为海淀区区长,同时兼任中关村科技园区管委会主任、区北部地区开发建设委员会主任。

  据知情者介绍,有关周良洛涉及海淀区北部地区的违规批地问题,此前已引起高层关注。海淀区西山、百望山以北的地区所涉范围占到海淀区总面积的51%以上。在周良洛任内的2004年,海淀区提出开发“区北部地区”的战略规划,周本人担任开发委主任。

  亦有说法将周良洛与北京“泰跃系”掌门人刘军案关联在一起。去年7月20日,茂化实华(深圳交易所代码:000637)、G金环(深圳交易所代码:000615)两家上市公司同时发布公告,证实了北京泰跃房地产公司董事长刘军正在接受有关部门调查的消息。

  41岁的刘军及其控制的公司一直扎根于海淀区,曾开发“怡秀园”公寓及“太月园”、“太阳园”等楼盘。2002年周良洛主政海淀区后,刘军的“泰跃系”亦进入飞跃式发展期,相继染指湖北金环、景谷林业、茂化实华、三峡水利、凯马B等五家上市公司。更令业界侧目的是,“泰跃系”在土地审批趋紧之时,仍在海淀区拥有超过90万平方米的土地储备,其取得的时间段正对应于周良洛主政并大力推进的“区北部地区”大开发。

  《财经》记者获知,海淀区北部地区的大规模征地引发了当地民众的强烈抵制。其中安宁庄村村民因不满村干部、区政府领导的征地、批地举措,遂诉诸法庭。在海淀区博雅德园的业主论坛里,有人于今年1月19日发贴称,安宁庄村村民起诉海淀区政府非法批地案,已转到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审理。周良洛作为海淀区政府法人代表,其名字在起诉状中亦位于被告之列。此案事涉农用土地审批等敏感问题,已引起广泛关注。

  今年3月20日,中央纪委、监察部下发了本年度执法监察和效能监察工作的安排,其中查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专项行动列于首位。据中央纪委有关人士介绍,此举旨在重点查处“非法批地、未批先用、批少用多、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擅自变更规划获取利益”等方面的案件。

  就在周良洛案发前三天,4月3日,上海当地媒体证实了该市房管局原副局长殷国元因“巨额财产来源不明”被查的消息。■

江西公安副厅长许晓刚的“黑白人生”

杨海鹏/文《财经》网络版   [2007-04-13]

  日前,许被法庭一审判处无期徒刑。身为江西警方高层,许晓刚既“打黑”又“护黑”——前者让他屡获嘉奖,后者令他养寇自肥,终至身陷囹圄

  【网络版专稿/《财经》杂志记者 杨海鹏】4月9日,浙江衢州中级人民法院。曾长期担任江西省公安厅副厅长的许晓刚因犯受贿罪和非法持有枪支罪,被法庭一审判处无期徒刑。他是近年国内因“涉黑”而落马的级别最高的警界官员。在八十七天前的江西九江,他的“异姓兄弟”,被媒体称为“江西第一黑帮”的抚州熊氏犯罪集团头目熊新兴被执行死刑。

  根据检方指控并经法庭判决书认定,1994年至2005年5月期间,许晓刚利用担任江西省公安厅副厅长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多次索取、非法收受财物共折合人民币近500万元。至案发时,这些钱已被许氏挥霍殆尽。

  这些财物中的大部,均来自于一些“涉黑”人物,被许晓刚用于包养情妇。其中“献金”最多的是“黑老大”熊新兴,现金和实物价值逾百万元。

  许熊“黑白配”

  今年39岁熊新兴,抚州市人,小学文化。自1996年以来,熊新兴先后成立了抚州联达经济贸易有限公司等多家公司,并以公司作掩护,从事开设赌场、骗取金融机构贷款、暴力拆迁等违法犯罪活动,在抚州市逐步形成了以其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2000年时,许晓刚已在省公安厅副厅长位置上坐了六年,同时担任“严打办”主任,全面负责江西一省的“打黑除恶”工作。

  相关人士称,按当时熊新兴犯罪团伙的状况来看,以许晓刚之经验和精明,应该对熊氏起家的秘密有所风闻或预判。但正是在这一年,许与熊结识。

  其时,熊新兴已经“洗白”,有了政治身份——抚州市临川区政协委员,且饶有资财。但他需要更大的靠山。

  江西公安厅人士引述省纪委报告称:2001年春节前后,熊新兴到许晓刚家拜年,送礼1万美元。后相伴出差北京,送2万元。又到许晓刚的办公室,奉上3万元。次年春,许晓刚向一起唱歌的熊谈及其情妇邓容参加全国青年歌手电视大奖赛,歌曲制作费没有着落,熊当即拿出身边的5万现金。

  2002年夏天,邓容要到北京发展,许晓刚又以专辑制作费名义,向熊索要了30万元。其时,因接到群众举报,江西省“打黑除恶专项领导小组”责成抚州公安局成立了以副局长尹光为组长的专案组,调查熊新兴。熊新兴则通过许晓刚和尹光,获知警方的调查方向是他开设的“地下赌场”,于是提前安排,致使调查无法进行。

  2003年夏天,有关“地下赌场”的调查搁浅,熊氏团伙躲过一场全国性的“打黑”风暴。许晓刚又以情妇李雅的服装店需要进货为名,向熊索要了45万元。期间,许晓刚多次以视察工作为名,莅临抚州,夜宿有“抚州红楼”之称的熊的“私人会所”。

  起诉书称:每次到抚州时,许晓刚把熊新兴作为自己的哥们儿介绍给抚州市公安局领导及抚州市主要党政领导,其中就包括抚州市公安局副局长尹光。

  因为这种暗示效果,抚州警察竞相与熊结交。从熊新兴集团的判决书可以看出,此间,有多位警员参与熊的赌博“千局”,甚至为其操纵作弊的遥控器。

  而在2001-2002年度,许晓刚还因工作出色受到过公安部高层的褒奖,认为“江西的打黑除恶工作走在全国前列”。

  为熊氏通风报信

  2004年9月,有关方面收到关于熊新兴团伙联手骗贷抚州城市信用社和进行票据诈骗的举报,江西省委高层非常重视,有关部门初查后认为情况属实,要求省公安厅派人抓捕。

  可是熊新兴早已闻风远遁。现在事实已经清楚,正是许晓刚把消息透露给与熊相善的江西博泰集团董事长章新明和情妇李雅,通过他们把消息传给在抚州的熊新兴。

  2005年1月27日,熊新兴在南昌被警方抓获;3月1日,被刑事拘留。 

  有关法律文书显示:熊新兴外逃期间,许晓刚与他一直保持着密切联系。在熊被刑拘后,以抚州公安局分管副局长尹光为首的一些涉黑警察,即与专案组开始周旋:专案组组长到南昌附近的星子县提审熊新兴,受到黑社会分子电话威胁,所有有关证人都被尹光等人反复威吓。据《江西公安》杂志根据纪委材料写成的报道称:“但专案组要查找的每一个证人,几乎都回避。即使找到了证人,他们都不敢如实陈述受害事实。有的证人刚向专案组提供证词,就遭到不明身份的人上门威胁、殴打。”

  直到2005年2月28日熊新兴被捕后,专案组才在熊的家乡起获熊氏集团藏匿的账本和枪支弹药,再加上四散逃逸的团伙成员相继被抓捕归案,熊的犯罪事实才一点点被揭开。

  2005年6月,被认为有重大嫌疑,但尚无证据证明与此案有直接关系的许晓刚,迁任江西省新闻出版局副局长、党委成员,保留正厅级别。7月中旬,半年来一直咬死不松口的熊新兴终于开口。8月,许晓刚被“双规”,2006年4月30日被刑事拘留,5月11日被逮捕。

  2006年12月28日,熊新兴在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被终审判决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除熊新兴,另有数位涉黑分子和私人企业主成为许晓刚案的行贿者。

  许晓刚案中,第一笔贿赂款来自江西博来集团有限公司和金鑫阁大酒店的董事长张龙龙,行贿时间是1997年春节,数目是8万元。是时,张龙龙在南昌也是名动一时,是引发大规模挤兑风潮的“涂金兰特大金融诈骗案”的当事人。正是他为犯罪团伙提供收购信用社提供资金360万元,使得骗局得以进行。当时,身为副厅长的许晓刚正是处理这一案件的警方高层首脑。

  许晓刚的第二项罪名是“非法持有枪支罪”。从1989年开始,爱好打猎的许晓刚先后获得六把民用制式枪支,存放在家中和办公室,案发前藏匿在朋友处,后被有关方面起获收缴。江西司法界人士对记者称,江西一度私枪泛滥,黑社会和民间持有大量枪械。由此亦可见江西黑社会的严重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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