伦理本位的小农社会——对当代中国乡村社会的重新认识
伦理本位的小农社会
——对当代中国乡村社会的重新认识
以中国为代表的东亚小农经济为特点的农村经济成为理论界的共识。在经济方面,特别是在中国,近代以来表现出原子化和无序化发展特点。在社会文化方面,传统的社会秩序已经解体,传统的乡村文化衰败,人们普遍感到道德和伦理的丧失。
在对中国传统社会的认识上,梁漱溟先生通过与西方社会比较之后认为中国社会以伦理本位为特点,这种伦理本位的社会讲究伦理情谊,人们的观念核心是以这些伦理情谊为基础建立起来的社会组织,这与西方社会近代以来产生的企业、合作社等社会组织是根本不同的。
综合上述现象和观点,以及当代中国乡村社会所表现出来的一些现象,我个人认为,中国当代乡村社会的特点是“伦理本位的小农社会”,这个特点与东亚其他国家和地区的乡村社会相比,已经有很多不同的特点。以下将详细说明这个问题。
一、经济特点
中国乡村社会一般意义被认为是属于东亚小农社会的类型,同日韩等其他东亚国家和地区的乡村社会一样,这种小农社会的特点是以小规模的土地经营为主。但是中国与与其他东亚国家农村相比不一样之处在于,日韩的小农通过各种农民合作组织实现了合作和联合,而中国大陆的农民则大多分散为各个独立的小农户,这种分散小农户在面临市场化推进的过程中,表现为异常无序的竞争。整个市场经济的规则也无法建立,传统农业依然在被动中发展。
如此中国的这种小农社会在分散的情况之下,表现出如下经济特点:
1、市场选择的盲目性:
在小农看来,市场非常玄妙,市场价格波动不可预料,大多数的小农只是根据当期的市场行情来确定未来一段时间的经营方向。这一点在产业化相对成熟的农业产区表现非常明显,比如去年夏季的西瓜市场行情比较好,那么第二年大部分的小农则会增加这方面的选择,而当年就会出现市场供大于求,大多数小农必然受到伤害,第三年大多数的小农便会减少对西瓜种植的选择,而市场在当年也会出现供小于求的局面,小农也会错过这个时机。近几年愈来愈多地出现的如西瓜、枣、蔬菜等农产品销售难的现象,就是这个原因;
2、经济行为的短期性:
近几年小农的经济行为呈现越来越短的趋势,一年甚至是几个月,很少从一个产业发展的长远角度来考虑自己的经营投资,加上无法把握市场的变化趋势,只能在短期内凭经验和感觉来决定,因此往往在市场出现波动(好或者坏)的年份,做出缺乏远见的行为,从而破坏产业的发展和市场秩序,这是很多地区产业不能长远顺利发展的关键原因;
3、经济行为的非投资性:
对于小农而言,拥有为数很少的土地,而在分散和市场不成熟的情况之下,农业被认为是最没有收益的行业,这样大多数小农仅仅会种植一些常见的农作物,并且这些农作物的主要目的是为了保证自己的日常的生活需要,并且这仅仅能够满足食物方面的需要,而对于其他的大部分开支,则需要通过务工来解决,总之这种农业不是一种经济行为。
对于有能力开展农业经济生产的小农而言,尽管他们能够从农业中获得比种植农作物高数倍的经济收入,但是这仅仅能够用于生活的日常开支,只不过是替代了其他小农的打工收入,小农依然没有过多的资金用于生产的扩大和再生产,经济规模被限制在很小的范围之内,不会有多大的扩展,也就是说这种社会形态之下的小农经济生产的目的还主要是为了生活,与经营投资有着根本的区别。经济行为目的的生活性,也限制了小农的市场判断和选择,这也决定了中国的大多数农业产业只能在比较低的水平徘徊,在发展到一定程度的时候,很难发生本质的突破,甚至该产业会迅速衰败消亡;
4、经济行为的无序竞争性:
伦理本位的小农,对于伦理关系有着天然的信任和倚赖,信任度以直系血缘关系为起点,向外呈波纹状扩散,而对于经济的信任则往往采取回避或者通过伦理化的方式来处理,例如中国社会普遍不太信任明确的契约关系,加上传统伦理秩序的破坏,家族解体后农户的原子化,这样导致的结果是小农的内卷化,对内倚赖和信任的范围越来越小,对外越来越不信任他人,导致无序的竞争。
二、社会文化特点
在社会文化方面,中国社会与日韩等东亚国家的小农社会是不同的,最关键的特点是中国的伦理秩序处于混乱、无序和瓦解趋势,加上家族力量的逐步瓦解,乡村组织原子化方面,形成了无数的小农户,小农户基础之上的伦理关系已经与以往的家族基础之上的伦理关系大大不同了。伦理秩序的破败,导致的直接结果是乡村共同信仰的丧失和乡村文化的衰败,乡村社会呈现冷清萧条的迹象。
1、伦理秩序的混乱、无序和瓦解:
尽管从总体上来看,中国的乡村社会仍然是“伦理本位”的社会,但是近代以来随着西方文化的入侵和冲击,中国的伦理标准已然被作为封建糟粕所抛弃,而近百年以来并没有任何力量和学术建构符合中国社会的标准和体系,传统的伦理秩序有没有完全被摧毁,并且萎缩于原子化的小农户之中,随着西方等外来文化的进一步介入,传统的秩序处于混乱、无序和瓦解状态;
2、乡村社会伦理结构发生根本变化:
与历史上和东亚其他国家的乡村社会相比,中国当代的乡村的伦理基础发生根本性的变化,传统的家族组织逐步解体,结义等传统的乡村组织也基本消亡,取而代之的是原子化的小农家庭,这些小农家庭之间虽然还存在一些如血缘等伦理上的关系,但是这种关系却是呈减弱的趋势,尽管在一些局部的地区,家族力量和其他伦理关系的社会组织正在复兴,但是中国乡村社会依然不同于传统的乡村伦理社会了;
3、乡村伦理社会丧失制度和法律保障:
在传统的伦理社会里,伦理的秩序是有政府法律保障的,或者说中国的法律已经伦理化了,人们遵照几千来形成的伦理纲常处理事物,国法之下是家规,所谓“国有国法,家有家规”,两者是相通的,家规是国法的具体化,这些家规与国家的法律形成了传统社会的司法体系。而近代以来,传统的乡村社会遭受摧残,家族力量被削弱,“国法”被西方法律思想和体系所取代,“家规”丧失基本的保障和指导,小农家庭丧失规范教育后代的伦理和道德标准,从而导致整个乡村社会的法律和道德真空,乡村处于无序发展的状态。
在历史上,一般国家的法律没有延伸到县以下,县以下的法律由传统的家族内部所执行,而近代以来的中国有没有能力完全在乡村建立起一套有效的法律执行体系,现在的中国也没有能力完全将法律延伸到乡村,另一方面,基于西方司法所建立起的现代司法体系从根本上与传统的中国乡村社会存在冲突,比如现代司法偏重于刑事,即事后的惩罚,而传统的法律偏重于劝导,即事前的防范。在现代的中国乡村社会,反而是事后的惩罚和事前的劝导都做的不够,所以导致乡村社会的无序化。从另一个层面讲,现代西方司法体系的高成本性也决定了其在短期内不能够在中国的乡村建立完全有效地起来,导致当代中国的乡村事实上处于法律和道德的真空地带,传统的道德理论的约束力正在减弱并迅速消失;
4、内卷化的小农伦理关系:
在传统的中国社会,伦理关系是呈向外扩散的,比如地方官被称为父母官,皇帝和皇后是天下父母的表率,同姓之间的攀亲,将门生关系推到天子和读书人,四海之内皆兄弟也,总之,各种的伦理关系如:血缘、朋友、同学、同事、同乡等都可以向外扩展,并且形成各种性质的伦理组织,实现社会的互助和发展。而在当代中国的乡村,这些伦理关系却呈现一种内卷化的趋势,这一点在血缘家族关系上表现得非常明显,目前的这种关系越来越萎缩到一个基本的家庭,其他的伦理关系也呈不断减弱的趋势,这样整个乡村的人际关系就看起来越来越冷淡,互助合作越来越少,小农们关注更多的是自身的利益,并不会把各种利益关系“推己及人”,即使是存在的一些薄弱的朋友、同学、同事、同乡等关系,人们也很难在关注到社会的利益。这一点在乡村表现得优为突出;
5、生活化的不和谐社会:
以往的乡村社会,阶层俨然分明,广大小农基本上没有什么改变自身地位和阶层的希望。即使在上世纪的大集体时代,因大家都是同等贫富,也没有什么长远的非分想法。但是在土地承包到户的二十余年之内,小农的希望被充分刺激,打破了传统小农社会的欲望格局。在当代的乡村社会里,“不患均,而患穷”、“先富带动后富”、让农民致富成为政府的口号,富裕者在乡村便意味着地位的提高,贫穷者意味着抬不起头。在这些形势的刺激下,小农们纷纷使尽浑身解数,拼命赚钱,田地里多上化肥、多打农药,勾心斗角,坑蒙拐骗,盗赌抢劫,什么现象都大范围地出现了,乡村在伦理道德秩序失控的情况之下,变得危机四伏!
另一方面,小农和伦理本身的特点有决定了这种不和谐所带来的财富聚集的不可持续性,伦理小农的本性决定了小农致富的根本目的是为了生活和延续家族,聚集的财富不是用于发展,而是用于伦理的维系。
从这个特点来看,当代的乡村社会,传统小农社会的低消耗被利益化所刺激,正在疯狂地破坏传统的社会和经济资源,而伦理的本性,又决定了这种破坏的发展所不可预见的延续性。
三、观点的进一步表述
综上所述,从这个角度来审视当代的乡村社会,其实可以用一句话来表述:原子化和被功利化的小农,失去了约束农村社会的伦理道德秩序的缰绳。因此得出我个人对传统乡村社会伦理本位特性的理解。
我认为:
伦理本位其实质上就是祖先崇拜和传宗接代,对上是对祖先的负责,对现在是对父母、亲友负责,对下是为子孙后代负责。这是根本,其余的任何活动都是围绕这条主线而开展的。
如此一来,就可以解释很多问题了:
小农的一生为了这个而存在奔波,长大是为了能够多为家庭增加劳力,劳动是为了挣钱养活孝敬父母,结婚生子是为了能够延续家族,延续家族是为了自己死后还有人烧香(惦记),读书是为了做官,做官是为了光宗耀祖,使家族更好地存在。
同样在当代社会,这种思想表现如下:
生儿子是为了自己将来年纪大了有人养活;有病不去看、拼命挣钱攒钱、砸锅卖铁供儿子上大学,是因为把全家族的希望都放在子女的身上,为了将来能够当官或者有一份好职业;肯为子女的职业和前途花大钱,也是为了后代有更好的生存和发展的空间;
内卷化之后的乡村社会,伦理关系萎缩于小农家庭很小的范围之内,自然没有大于家之上的国家的关系,所以当代的小农思想里是没有社会和国家这一概念的,即社会和国家的优先权会放于家之后。
四、优点、弊端和改造
伦理本位的社会秩序,维系了文化的延续,使中国社会保持了几千年的发展而不断,这是伦理本位的功劳。但是理论本位本身也有很多缺点,比如对外的不关注(非自私)、惰性等,正因为存在这些弱点,人们都力图来改造它。以下简述历史上试图改造伦理本位的乡村社会的两种观点和道路:
1、儒家:包括制订系统的伦理行为的规范,比如对忠、孝、仁、义、礼等的规定和标准树立,巩固和延续伦理社会中好的因素,也有对伦理小农思想的革新,如舍生取义、大义灭亲等;
大致的路线是:汉代以前是奠基阶段,形成了系统的理论表述和规范,汉代之后与政治结合,开始通过法律来规范人的行为,魏晋之后开始渗透到形成的宗族势力之中,形成各种的家规,隋唐之后开始完全与国家的政治生活相结合,开科举取士,最终在乡村形成了政(法律)、教(私塾)、家(家规)三位一体的乡土社会统治格局,明清以后开始固化,对小农的发展形成禁锢;
2、社会主义:主要是力图将小农的转化到集体的经济之中,即梁漱溟先生所认为的“伦理本位向社会本位的过渡”。土地改革之后便是推动互助合作,直到后来的人民公社运动,乃至文化大革命,都可以看出这条试图改造小农的主线。其核心是对传统伦理秩序的破坏和社会新秩序的重建。
从这一段历史来看,最初的推动小农互助合作还是比较顺利的,效果也比较明显,这是因为传统小农伦理本位的社会中也有互助合作的成分,但是这更多的是生活本身的需要,加上客观生产合作的需要,小农还容易组织合作起来。但是到后来集体化,两种社会形态的矛盾就非常突出地体现出来了,传统社会的集体经济(宗族经济)与大社会化的集体经济在本质上是不同的,所以在很大程度上受到了小农的普遍“抵制”,比如消极怠工。这种消极抵制被认为是小农的“劣根性”来对待,并且通过一系列的社会运动来达到改造的目的。
1978年之后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是对这种伦理本位小农社会特点的部分承认,小农实现了“耕者有其田”,此后在短短的几年之内,就解决了中国的温饱问题。但是此后提出的“农业现代化”的目标,已经远远超出了任何传统乡村社会的理想追求,分散的小农在大市场面前显得非常弱小,而传统伦理社会秩序的解体,又造成了农村精神文化的无序和混乱,这些问题终于在世纪之交突显出来,形成了所谓的三农问题。
所以当代中国乡村社会的基本问题,仍然是对小农如何改造和约束的问题。或者也可以将这个问题扩大到整个中国社会,如何针对中国的基本单位——“家”构造一套新的秩序和规范。
五、无法忽略的问题:一种思想陷阱——小农与现代社会的矛盾和冲突
在当代社会,社会本位是其基本的特点,人们从社会上获取资源和利益,倚赖于社会的组织,而非伦理的组织,社会本位要求人必须最大程度上尽可能地摆脱固定的某种关系,比如和土地的关系,伦理关系,将人的注意力转移到社会层面,而非伦理的层面。两种社会的冲突可以罗列如下:
现代社会 |
伦理本位的小农社会 | |
经济 |
从社会上获取资源 |
从土地上固定地获取资源/临时打工取得收入 |
组织依赖 |
企业等社会单位 |
家庭、亲友等伦理组织 |
劳动目的 |
生存、发展、享受 |
生存、延续后代 |
信仰 |
对于物质、精神和行为的信仰 |
实用的祈求 |
计划 |
擅长于经济发展的长远计划 |
擅长于生活的长期计划 |
社会公益性 |
存在于社会的一切领域,已经超越了国家和民族。 |
存在于公共信仰方面和伦理关系内部 |
看到上述几个方面的比较,现在主流和非主流的观点基本上是倾向于现代社会,进一步是依据现代社会的标准,形成对小农的一些认识:自私、落后、保守、迷信等等。而解决的基本思路就是依照这些现代标准来改造小农,打破传统的旧有的,重新构件一个全新的,让小农去适应这个新的社会。
但是,如果我们看看同属于东亚小农社会的日韩台,在现代化的同时,并没有将这种矛盾对立起来,没有刻意地摧毁传统的一面,而同时又迅速地实现了现代化,韩国的新村运动即是典型,日本也是如此。
我们再反过来看看近百年中国的现代化之路,对传统的否定和摧毁以及对西方社会的搬用较多,而结果却是传统未曾完全摧毁,坏的东西全部都留下来了,而西方好的东西也没有成功搬过来。对立地看待矛盾似乎成为中国人近百年的思想惯性。并且让中国社会走了很多的弯路。我们不要忘了,和谐地对待矛盾这是典型的儒家和道家的思路,而对立地看待矛盾是典型的西方人思路。无怪呼有人形容说中国百年来的思想界来是“思想脑震荡”。我们很容易就陷入某种思想的陷阱之中。
六、回归儒家传统:驾驽小农社会的理想方式
对于当代中国的乡村社会而言,这种伦理本位的小农仍然是社会的主体,并且为数众多(2.3户),那么在短期内减少、转化或者改造这么多小农就是不可能的,所以必须承认小农社会的客观存在。承认小农在短期内无法迅速减少,那么就不能很快速地像西方社会那样推进城市化和现代化,承认小农的伦理性在短期也无法迅速改造,那么就不能迅速推动社会结构的变革。而同时小农在面临市场化过程中,有存在很多不适应性,所以小农只能温和地去改造、适应社会的变化。
这种温和地改造小农的办法,只能求助于中国本土的学说,而不能完全采用西方的学说。
目前西方对中国有影响的几种主流学说而言,大多偏向于刚的一面,讲究激进与对抗,对于中国这样一个人口庞大的社会而言,只会激化矛盾,导致不可持续的发展,因此这些学说都不能简单地照办到中国的社会。
传统中国社会的三大主流学说释、道、儒,佛家长于治心、道家长于修身养性,惟有儒家长于治世,加上儒家本来就是对伦理社会的发扬和总结,又对中国社会影响影响数前年,中国人实在已经儒化了。因此儒家的方式是驾驽(非改造)小农最理想的方式,也只有儒家才能真正意义上影响小农的行为(非经济)。
当代儒家所承担的历史使命,是基于小农(中国家庭)的社会文化经济特征,重新构建符合时代要求的生活准则和道德秩序,指导小农如何去适应这个社会的发展变化。
常竹青
2007年4月8日于商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