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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折防盗笼:居民不高兴 小偷很高兴

火烧 2009-12-18 00:00:00 网友杂谈 1028
昆明市政府强制拆除防盗笼引发居民不满,居民担忧安全问题,认为防盗笼拆除后小偷会更猖獗,同时对政策执行和补偿问题表示质疑。

强折防盗笼:居民不高兴 小偷很高兴  

   

春城昆明有一大著名景观,家家户户的窗门外几乎无一例外地装着防盗笼,仿佛在用铁的事实表明昆明小偷猖獗的现象。这是我十数年前到昆明一游后,留下的深刻印象。  

最近,有消息说昆明要革防盗笼命了,我心里就在猜测,是不是非常强势的仇和主政昆明后,小偷都闻风而逃了。看了看报道又不像,昆明市副市长称,防盗笼不仅影响市容市貌,挤占公共空间,还造成雨污混流和安全隐患。  

哦,原来是为了市容市貌!那么小偷问题是否解决了呢?从市民的反响中发现,好像依然如故。  

11月底开始,云南省昆明市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的负责人相继接到一个指令:从即日起,各单位的职工要在12月20日前自觉拆除自家的防盗笼,公职人员没有任何补助,且必须百分之百拆除,如不执行将严厉问责。看来,昆明政府拆除防盗笼是铁了心了,要不也不会首先拿公职人员开刀。  

据说,昆明市出现外挑式防盗笼是在上世纪80年代,防盗笼的出现,拓展了人们的家庭生活空间,让有限的住房变得相对大些;最重要的当然是基于安全考虑,可在一定程度上挡住盗贼入室偷盗,维护自身的生命财产安全。  

据说,昆明出现防盗笼至上世纪90年代末,弊端日益显现,发生火灾、煤气泄露等突发事件时,外挑式防盗笼给救援人员带来困难,让他们难以进入现场进行施救,造成了人民生命财产损失。  

张医生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我住在这个小区已经有十多年了,房子只有50多平方米,当时花了3000元钱,把厨房改造在了阳台上,这样室内空间就会大些。小区没有物业管,经常有住户被偷,后来大家安装了防盗笼,偷盗现象才有所减少。现在要强制拆除防盗笼,防盗笼拆除后,家里要是被偷了谁来负责?而且还没有任何补偿。”  

某中学校长直言:“学校大部分教职工住在市内的老小区,人员比较复杂,有的小区只有一个保安,有些甚至没有任何保卫措施,偷盗行为时有发生,要是没有了防盗笼的保护,那住户的生命财产安全受到侵害谁来负责。现在政府搞一刀切,命令强制拆除,还要求职工签署‘自愿拆除协议’,甚至擅自剥夺了教职工获得补偿的机会,这种做法让大家心里十分懊恼”。  

“肯定不愿意拆嘛!”居住在滇池路正和小区的刘大妈家住一楼,自从3年前家里失窃后,便一直担心自家防盗笼的质量,“我这儿有防盗笼,还担心不坚固,防不了贼呢,今后如果这防盗笼一拆,那小偷不就更猖獗了嘛!”
  “这眼看就快到年底了,大伙都担心被偷被抢,政府突然间又冒出个要拆除防盗笼的说法,居民的安全感何来?”听说自家的防盗笼将要被拆,家住集成花园的张大妈有些不理解。  

“如果社会治安好,哪家愿意在好好的建筑上安装个鸟笼,像在牢房一样。我认为,政府应该先把治安搞好。”还有市民问,此事事关昆明老百姓的切身利益,为什么政府没有召开听证会。  

是呀,家里要是被偷了谁来负责?  

看来,政府与市民对防盗笼的认识是同一个目标,只是出发点有不同。政府要防大灾,市民要防小偷,同样是为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如果政府能向居民保证,不会有小偷再光顾了,或保证确因小偷光顾造成的损失,政府可以给予适当的补偿。这样的话,防盗笼拆除赔偿给多给少甚至不给都可能无所谓。  

问题是,昆明市政府没有给予市民不用担心小偷的承诺。政府治不了小偷,居民只得小心自防,因此防盗笼不仅是家家户户窗口上防盗屏障,也是家家户户居民心理上一道防盗屏障。这样一个事关家家户户的事情,政府一纸强拆令强势推进,说拆就拆,有点草率,有点武断,也有点专制。  

政府是干什么的,是为人民服务的。就算拆除防盗笼也是为人民服务的,但你要为人民服务总不能不顾人民的感受,不管人民愿不愿意,动用人民赋予的权力,去强制为人民服务吧。此言,寄语昆明市政府,要拆除防盗笼,先拆除居民的心理防盗笼,从防范、杜绝小偷做起,多提供一些人民想让你提供的服务。否则的话,只顾城市脸面,强行拆除防盗笼,居民不高兴,小偷却很高兴。  

   

2009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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