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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劫人质筹钱救母”给60岁的新中国蒙羞

火烧 2009-09-30 00:00:00 网友杂谈 1025
文章围绕2009年重庆开县兄弟劫持人质筹钱救母案展开,批评社会福利缺失与法律执行不力,呼吁国家加强社会保障,体现孝道与法律冲突下的现实困境。
“2009年9月27日上午9时50分,广州市白云区法院对备受社会关注的重庆开县兄弟“劫持人质筹钱救母”案作出一审判决:以绑架罪分别判处哥哥张方述有期徒刑五年半,并处罚金2000元,判处弟弟张方均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1000元。”
  “感谢党!感谢人民政府!感谢人民法院!感谢青天大老爷!共产党万岁!祖国万岁!”
  这些可不是我说的,我只是做下比喻,为那些潜伏的五毛们找找面子。60年了,日本、德国好像也是建立新政权不久,人家的经济状况、社会福利咱们不能比,谁让人家靠山硬、底子厚呢。咱还是比比非洲那些军阀混战的小国吧,那样,才能体现出咱们的强大。(省略约200字)
  为啥要救母,因为孝。为啥要绑架,也是因为孝。如果孔子活在世上能看到这一幕,我相信孔老二肯定会哭的一塌糊涂。如果蒋委员长得知这个消息,肯定也会气的真骂“娘西皮”。如果毛主席看到这则新闻,应该也会紧锁眉头,抽上几根烟。
  人行孝有错吗?为了孝道,明知不可为而为之,算不算英雄?其实这起“惨案”本可以不发生,假设具备以下条件:
  一、 两兄弟有正常的收入,且收入与物价成正比;
  二、 医疗机构免费治疗;
  三、 福利与社会保障机构及早介入;
  四、 被绑架者慷慨解囊;
  五、 公安故意不作为,放走兄弟俩;
  六、 法院申请特赦;
  七、 国家进行特赦;
  以上七种条件,只要出现一种,两们兄弟就不会进入监狱,从而去浪费几年青春。要知道,一个身患绝症的老人,还能有几年的光景来等待。可怜啊,这可怜的一家。错不在你们,如果你们真的有错,就错在你们生在
  这个消瘦的母亲,当初可能为国家建设奉献了青春,现在呢?
  这俩苦难的兄弟,起初想要用学到的技能去回报社会,现在呢?
  这3000元的罚金,本来可以当做医药费的,现在呢?
  发生这种事情,媒体总会报道“社会各界热心帮助”“好心人捐款”“工作人员爱心捐助”之类的消息。难道帮助弱势群体,解决百姓生老病死问题只能靠道德做准绳、以民间力量为主体吗?我们的国家呢,我们的政府呢?
  祖国啊,请你节约投入在生日宴会中的资金和精力,少做一些表面宣传,多在这些真正需要实力展现、真正需要资金投入的地方去做文章。如果诸多社会问题都能迅速、妥善的解决,那一天,我相信才叫国富民强。
  新中国成立60周年了,希望真正能够做到“大家好,才是真的好!”
永远跟党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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