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谈义与利
谈谈义与利
简单地讲,利他就是义,利己就是利。“他”是指除自己以外的集体、社会、国家以及与自己利益无关系的或利益关系不密切的人和事;“己”是指自己以及与自己利益关系密切或有利益关系的人、小家庭、小集体、小集团小单位等等,总而言之就是关系到自己切身利益的一切人和事。
先来说义。最先要讲明白的是:义是纯洁的、崇高的,是不可以也不允许被玷污和庸俗化的。有些人偶尔做一两件利他的事情,想为自己博得一个“重义”的名声,进而为自己谋取更多的东西——名声产生之后自觉或不自觉产生的附属物:金钱、地位、美色等等。所以尽管有的人骨子里就鄙视“义”、瞧不起“义”,但还是不得不在关键的时候向“义”低头,违心地做一两件有关“义”的事儿,暂时搞好与“义”的关系。所以在这个时候,利他的事本身也就成了利己的事了,“义”被玷污和庸俗化了。这样做的人在历史上并不少见。可是奇怪的是,历史的某些方面在他们手里竟然取得了进步!当然这些进步也仅仅是某些方面,是客观的,是意料之外的。
那什么是真正的“义”呢?真正的“义”就是放手去做好事,尽管知道“利他”会为自己带来名声,但却不被名声及其附属物奴役而专心利他。这里也须要讲明,那就是:(一)这种行义,可以是瞬间,也可以是一辈子。一时冲动或是受到某种积极的感染和激发,瞬间行义,只要不是另有所图都应该被肯定。(二)在利他的时候,并不总是排斥利己、并不总是妨碍取利,而很多时候两者是可以统一起来的,但“利他”始终是第一位的,是主流。能够这样想并且这样做的人在历史上并不多见,因为他们通常不喜欢让自己出名;所以历史本身记住了他们而历史书没有记住他们。这些人是真正的思想者,是真正想得通的人,他们是把历史当做自己的事的人。他们是主动推动历史进步的人。想一想,“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社会又怎能不进步呢?
如果大家都能想到并且做到“我为人人,人人为我”,国家再对其中的某些不足之处加以引导,那么这个国家将是无比和谐的,是无往而不胜的。
趋利和利己是人的自然属性,是不需要别人去教也会掌握的,如果有人还要去强调利己,那将是一件极其搞笑的事情,无异于雨中浇花,只会把花儿弄得更糟,而且浪费水资源。趋义和利他才是人的社会属性,是必须要有人去教的。
爱学记

微信收款码
支付宝收款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