遮天之手
不要怕争论,真理越辩越明。不搞争论,一争论就复杂了。观此二论,尔正我反,彼左此右。既不可作一分为二,更不可作合二而一。费解作难之间,索性撕开来看。一撕一看终于明白,原来于这拥护和反对之事,实在是存在着敌我相对。伟大导师之大论,勿庸细究,因为马列主义本就光明正大,坦荡磊落,理直气壮,无私无畏。总设计师之高谈,探其就里,说来就要麻烦一些。
一曰不许争。垂帘听政专权,老子天下第一,横行霸道,我说了算。以前“两个凡是”虽然不过是思想认识,却一定是要非争不可的,而且不惜亲自发动,挑起争论,以达兵临城下;以后“姓资姓社”尽管至关前途命运,却又是绝对不能争的,而且是亲自弹压,消弭争论,至使万马齐喑。分明是出尔反尔、自食其言,翻手为云、覆手为雨,然而单对了总设计师,又是完全可以而又必须执行“两个凡是”的。党内民主玩于手掌,大众民主踏在脚下,更何谈话语权利和言论自由。“有位老人”公然是厚着脸皮连资产阶级的虚伪民主也都不讲了,尔等又将如之奈何?
二曰不能争。真理自然是“越辩越明”,伪真理“一争论就复杂了”,那些个挂羊头卖狗肉的东西,那些个打左灯向右转的东西,那些个举着红旗反红旗的东西,都是见不得阳光的,所以万万不能争。一争就会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就会露了尾巴,现了原形。人民就会因此而明白:联产承包责任制就是农民单干,下岗买断就是工人失业,特殊服务就是娼妓卖淫,提供就业就是雇佣剥削,民营企业家就是私营资本家,中外合资就是买办资本,现代工业制度就是资本主义工业制度,市场经济就是资本主义经济,特色就是修正。这些丑恶卑污的真相,必须朦胧着、掩盖着、忽悠着、欺骗着,君言胡可为争!
三曰不敢争。离经叛道、欺师灭祖,理不直气不壮;弄虚作假,欺骗诡诈,胸难挺腰难硬。本来就是人性灭绝,天良丧尽,拿什么理由来争?有什么勇气来争?不争则已,争则必败。马列主义里,人民国家中,哪有黑帮盗匪横行的社会主义?哪有嫖娼吸毒泛滥的社会主义?哪有贪官腐吏满朝的社会主义?哪有巨富极贫人吃人的社会主义?论民心有背无向,讲事实铁证如山。如若是争,任你多大本事,怎么也争不出个姓“社”来。一争就成了众矢之的,成了过街老鼠。既然没有丝毫胜算,那就不如不争,总设计师自然是十分精明之人,一点不傻。反正可以一手遮天,那就瞒天过海、偷天换日。待到尘埃落定,木已成舟,积重难返,回天无术,凭谁看谓我非胜?!
呜呼,真乃卑污苟且阴毒权霸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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