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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派还是毛派?———回答王雪松同志  托派还是毛派?———回答王雪松网友

火烧 2009-08-14 00:00:00 网友杂谈 1025
文章讨论托派与毛派的区别,围绕社会主义定义与共产主义阶段展开,回应王雪松网友关于一国能否建成社会主义的质疑,强调马克思主义概念的清晰性与逻辑性。

 托派还是毛派?———回答王雪松网友

   最近小弟再乌有之乡发的一篇讨论科学社会主义原理的文章,介绍了一下我自己关于从资本主义到共产主义的历史分期问题的一些想法(文章地址http://www.wyzxsx.com/Article/Class17/200908/98033.html)。本文这篇文章也没多少人看,我想沉下去就算了,但是今天上网瞅了一眼,发现一位同志很认真的回了我几大段留言,其中指责我在贩卖托派理论。他的认真的指责激励我认真回答一下他对我的指责。

     问题很多,还是一个问题一个问题地来吧!

  

   

   

1关于“一国不能建成社会主义”  

   

   

   

首先,王雪松网友也同意列宁关于阶级的定义,这一点很好。但同时我要指出的是,我没有由列宁关于阶级的定义得出“一国不能建成社会主义”这一结论。“一国不能建成社会主义”这一点关系到两个问题:第一,社会主义的定义问题,也就是说,在马恩列的经典著作中的社会主义与斯大林之后的大部分社会主义者心目的社会主义是否指的同一个社会?另外,这也隐含了社会主义与共产主义的关系问题。第二,“一国不能建成社会主义”的说法到底是谁先提出来的?下面,我分别进行解释。  

第一,关于社会主义的定义问题。我在文中就已经指出社会主义社会和共产主义第一阶段的关系问题在马克思那里是没有的,因为在阐述从资本主义到共产主义高级阶段的各个历史时期时他并没有使用社会主义这一词(至少在《哥达纲领批判》中是这样的);而列宁在《国家与革命》一书的第五章讲共产主义第一阶段的那一节中批判拉萨尔的时候讲道:“但是,当拉萨尔把这样的社会制度(通常叫做社会主义,而马克思称之为共产主义第一阶段)说成是‘公平的分配’…… ”,“因此,在共产主义社会的第一阶段(通常称为社会主义),‘资产阶级’法权没有完全取消,而只是部分地取消,只是在已经实现的经济变革的范围内,也就是在对生产资料的关系上取消”。  

从列宁的论述中我们可以推断,社会主义是指共产主义第一阶段,而不是共产主义之前的一个社会形态,像我们通常所理解的那样。当然,有人会指责我教条主义,说我本本主义,但是我们必须明确一点:我要跟大家的讨论的首先是社会主义在马恩列指的到底是社会发展的哪一个阶段,社会主义社会与共产主义社会具有什么样的一种关系。我们学习的毛泽东思想告诉我们,马克思主义是一门科学,而科学是概念清晰的,严谨的。马恩列在他的著作里面对社会主义的解释明显是与我们通常的理解,或者更进一步说与斯大林的理解是不一样的,是有很大的差别的;那么,难道我们能用“教条主义”这个帽子去打压别人对这个问题的质疑吗?难道马克思主义者不应该概念清晰,逻辑严密吗?如果谁有关于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明确提出(像列宁在《国家与革命》中那样)社会主义并非共产主义的第一阶段,或者关于狭义共产主义没有阶级差别,而广义共产主义的某一阶段可以有阶级差别的相关论述,那么可以摆出文献,我肯定会修改我的论述。遗憾的是,我遇到过很多反对我(或者我们)的意见的人,但是没有一个人拿出过马恩列的著作中的论述来反驳,而只是在那里自说自话,或者背诵教材上的干条条,或者把自己的那些未经没有理论根据的想法胡说一通。  

接着谈,谈到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关系的时候。肯定有人会说,马克思所讲的共产主义其实是我们所说的共产主义高级阶段,是狭义的而不是广义的。那么我们不列举马克思的,毕竟马克思没有把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第一阶段联系起来。我们去《国家与革命》那里寻找明确的答案。按照上面这种意见,广义共产主义肯定是包括社会主义的,同时,列宁指出:社会主义社会就是马克思成为共产主义第一阶段那个社会。列宁在《国家与革命》第五章第三节《共产主义社会的第一阶段》中讲到:“国家正在消亡,因为资本家已经没有了,阶级已经没有了,因而也就没有什么阶级可以镇压了。”这句话表明什么呢?表明作为共产主义低级阶段或者第一阶段的社会主义社会是没有阶级的,没有阶级也就意味着没有没有剥削,阶级差别,没有阶级斗争。这个逻辑很简单,阶级斗争是阶级之间的斗争,连阶级的都没有了,哪来什么阶级斗争。当然,如果你要我解释苏联中国这样的被称作社会主义的国家为什么还有阶级斗争甚至发生了复辟,并以此来反驳我;那么,我想说的是,我们先进行理论分析,先弄清楚社会主义在马恩列哪里的意思是什么,然后再分析现实存在的社会主义制度的特点。  

所以,一国不能建成社会主义,也就相当于是说,一国不能建成共产主义第一阶段。共产主义第一阶段当然属于共产主义,所以我们可以把这一说法改为“一国不能建成共产主义”。另外,我指出一点,虽然王雪松同志所我在贩卖托派理论,但实际上托洛茨基的书我看的不多。我对马恩列的书熟一点,也只能就马恩列的书中的意思谈一谈。至于托洛茨基本人的“一国不能建成社会主义”的提法,并不新鲜,而他所指的社会主义是不是列宁的社会主义,也许他有他自己的理解,我不知道,也不急于去考证,毕竟我并不着急去护卫遥远的托洛茨基。  

第二,“一国不能建成社会主义”这一论断最早是谁提出来的?很多人会说是托洛茨基。但实际上,通过我们上面的分析,我们已经把“一国不能建成社会主义”这一结论置换为“一国不能建成共产主义”。实际上,马克思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指出:“交往的任何扩大都会消灭地域性的共产主义。共产主义只有作为占统治地位的各民族‘一下子’同时发生的行动,在经验上才是可能的。”所以马克思一直期待欧洲同时革命,列宁他们在革命胜利之后也期望把革命浪潮推向西欧,这些并不是一种错误的空想,而是建立在一定的理论基础之上的。虽然马克思首先提出了“一国不能建立共产主义”(由于社会主义是共产主义第一阶段,也就意味着一国不能建立社会主义),但是马克思并没有否认一国无产阶级有建立无产阶级专政国家的可能性,恰恰相反,马克思认为无产阶级必须在各资产阶级专政国家内夺取政权,建立无产阶级的革命专政。但一国无产阶级建立无产阶级的革命专政之后,对生产资料进行公有化并不能把社会推进到共产主义第一阶段,而只是为这种进入做准备,依旧属于过渡时期。关于这个问题,我们后面会提到。  

   

   

   

   

   

2 社会主义与“资产阶级法权”  

  王雪松在他的回帖中质问道:“按着本文作者的意思,社会主义社会是没有专政的社会,请问为什么还需要资产阶级法权?如此混乱。”“资产阶级法权本身就是一个阶级差别的标志,作者说到了高级的社会主义也还存在,请问在社会主义刚刚建成时期怎么就不能有没完全消灭的阶级差别呢?”

   

      资产阶级法权现在新版的《马恩选集》中翻译为资产阶级权利,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中讲到共产主义第一阶段(据列宁《国家与革命》,第一阶段即为社会主义)时提到,虽然按劳分配可以使得 “每一个生产者,在作了各项扣除之后,从社会方面正好领回他所给予社会的一切”,但这种“平等的权利按照原则仍然是资产阶级法权,虽然原则和实践在这里已不再互相矛盾,而在商品交换中,等价物的交换只存在于平均数中,并不是存在于每个个别场合”。“这种平等的权利,仍然被限制在一个资产阶级的框框里。”“对不同等的劳动来说是不平等的权利。它不承认任何阶级差别,因为每个人都像其他人那样只是劳动者。” (《马恩选集》第三卷,P11-P12,1972年版)列宁在《国家与革命》中讲到共产主义第一阶段时也说道:“因此,在共产主义社会的第一阶段(通常成为社会主义),‘资产阶级法权’没有完全取消,而只是部分地取消,只是在已经实现的经济变革的范围内,也就是在对生产资料的关系上取消。‘资产阶级法权’承认生产资料是个人的私有财产,而社会主义则把生产资料变为公有财产。在这个范围内,也只有在这个范围内,‘资产阶级法权’才不存在了”。很显然,资产阶级法权指的就是一种平等的权利,他只是资产阶级法权的不部分。这种平等的权利与资本主义社会中商品的平等交换从本质上讲是出于同样的原则。不过,生产资料已经社会化了,资产阶级法权所承认的私有制已经被公有制取代,资产阶级消灭了,剥削也已经不存在了。所以到这里我们可以给出社会主义的一些基本的描述:社会主义社会是资本主义之后的共产主义社会的第一阶段,共产主义是无阶级社会,所以社会主义也是没有阶级的。社会主义的生产资料的所有制是社会所有制,私有制已经被消灭。但是由于生产力不够发达,还必须实行“按劳分配”制度,每个劳动者“以一种形式给予社会的劳动量,又以另一种形式全部领回来。”从原则上讲,这种平等的权利实际上依旧是资产阶级法权,“所以就它的内容来讲,它象一切权利一样是一种不平等的权利。”由于劳动者的家庭状况,个人素质等等千差万别,这种平等的权利必然导致结果上的不平等,有能力的比没能力的得到的消费品多;但是如果搞平均主义,对于那些劳动能力强的人,就又算是一种不平等了。马克思说:“但是这些弊病,在共产主义社会的第一阶段,在它经过长久的阵痛刚刚从资本主义社会里产生出来的形态中,是不可避免的。权利永远不能超出社会的经济结构以及由经济结构所制约的社会的文化发展。”当生产力得到更大的发展的时候,人类就会从社会主义过渡到共产主义高级阶段,这时,资产阶级法权就彻底消亡了。  

所以,王雪松网友认为,倘若社会主义社会存在“资产阶级法权”,就必须存在阶级专政,也就是说存在着阶级差别。但是通过以上摘录的马克思列宁的论述我们发现,社会主义并不存在阶级差别,自然也就不存在无产阶级专政,但是“资产阶级法权”依然是存在的,因为按劳分配从本质上讲就是一种在权利上平等的分配方式,而所谓平等权利,就是资产阶级法权。社会主义存在资产阶级法权,但是并不是说历史上一切属于资产阶级权利的东西在这里都存在着,实际上私有财产已经消灭,剥削已经消灭,这里的资产阶级法权只是一些就社会的残余。但这种残余非无足轻重,它的存在与否是划分共产主义第一阶段即社会主义与共产主义高级阶段的根本依据,社会主义存在这种残余,而共产主义高级阶段则消灭了这种残余,实行按需分配了。  

   

   

   

   

3 过渡时期、国家的消亡与现实社会主义  

   

  关于过渡时期和国家问题,王雪松网友说道:“那么,即使在过渡时期存在的情况下,是不是就不可以进行资本主义了呢?答案显然是否定的。既然是过渡,搞资本主义也是理所当然的,不是吗?今天的委拉瑞拉的所谓21世纪社会主义就是一个资产阶级的左派社会主义,名为社会主义,实为资本主义,尤其是指导思想的混乱更是如此,又是马克思列宁主义,又是上帝思想,纯粹是一怪物。这才是真正的过渡时期。但是这个过渡是不可能成功过渡到社会主义的。“要使国家完全消亡,就必须有完全的共产主义。””另外作者也要搞清楚,这是完全共产主义,不是马克思的第一个阶段!如果作者弄不明白,就不要在这里贩卖托派的理论。”  

 我是不是在贩卖托派理论,这里先不说,后面会有一些解释。我们先说说过渡时期。过渡时期最早是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中提出来的,马克思指出:“在资本主义社会和共产主义社会之间,由一个从前者变为后者的革命转变时期。同这个时期相适应的也有一个政治上的过渡时期,这个时期的国家只能是无产阶级的革命专政。”马克思死后,第二国际修正主义者对无产阶级专政理论进行歪曲,鼓吹“和平长入社会主义”,针对这种情况,列宁在《国家与革命》中把马克思由于批判拉萨尔主义而未能得到全面论述的正面理论进行了详细的梳理。《国家与革命》第五章《国家消亡的经济基础》分为四节,其中第二节、第三节、第四节分别是:“从资本主义向共产主义的过渡”、“共产主义的第一阶段”、  

“共产主义的高级阶段”。在讲“过渡”的第二节中,列宁指出:“向前发展,即向共产主义发展,必须经过无产阶级专政,决不能走别的道路,因为再没有其他人也没有其他道路能够粉碎剥削者资本家的反抗。”那么这个时候的镇压机器国家是怎样的呢?列宁接着说:“在资本主义向共产主义过渡的时期镇压还是必要的,但这是被剥削者多数对剥削者少数的镇压。实行镇压的特殊机构,特殊机器,即‘国家’,还是必要的,但这已经是过度性质的国家,已经不是原来意义上的国家,因为由昨天还是雇佣奴隶的多数人去镇压剥削者少数人是一件比较容易、比较简单和比较自然的事情,所流的血会比从前镇压奴隶、农奴和雇佣工人起义时流的少得多,人类为此付出的代价要小得多。而且实行镇压的同时,还把民主扩展到绝大多数居民身上,以致对实行镇压的特殊机器的需要就开始消失。”  

   

过渡时期就是从资本主义到共产主义的转变期,也就是无产阶级专政时期。很显然,与列宁预料的不一样,俄国工人阶级夺权过后没有流更少的血,反而流得更多,因为虽然本国的剥削阶级的统治被推翻了,外国的反动势力也会采取武装干涉,甚至颠覆新生的革命政权。中国也是这样,革命胜利以前死的人不少,胜利之后面对美国的入侵,又流了很多的血。而且,面对这样情况,各无产阶级专政国家对实行镇压的特殊机器的需要不是开始消失,而是变得更强烈了。  

接下来谈谈社会主义社会的国家问题。社会主义社会作为共产主义第一阶段,阶级差别已经消灭,资产阶级已经不存在,无产阶级专政也已经消灭,因为已经没有什么特殊利益集团需要人民去镇压了。这是如果还是“国家”,那也是取消了专政职能,仅仅是维护“按劳分配”制度种资产阶级法权残余的一种据有某种强制力的公共管理机构。关于这一点,我在那篇文章里面已经说得很清楚了。不知道王雪松同志到底是没有认真看,还是没有看懂。不管怎样,我再一次引用列宁的话吧!  

“马克思说:这是一个‘缺点’,但在共产主义第一阶段是不可能避免的,如果不愿陷入空想主义,那就不能认为,在推翻资本主义之后,人们立即就能学会不需要任何法权规范而为社会劳动,况且资本主义的废除不能立即为这种变更创造经济前提。  

可是,除了‘资产阶级法权’以外,没有其他规范。所以在这个范围内,还需要有国家来保卫生产资料公有制,来保卫劳动的平等和产品分配的平等。  

国家正在消亡,因为资本家已经没有了,阶级已经没有了,因而也就没有什么阶级可以镇压了。  

但是,国家还没有完全消亡,因为还要保卫容许在事实上存在不平等的‘资产阶级法权’。要使国家完全消亡,就必须有完全的共产主义。”(《列宁选集》第三卷252页,1972年版)  

可见,社会主义社会的国家即使还能被成为国家的话,也只是一种半国家,由于没有什么阶级可以镇压了,所以无产阶级专政自然也消灭了。而中国和苏联的国家制度跟列宁在《国家与革命》中描绘的社会主义时期的国家制度显然是不一样的。  

由此可见,苏联和中国这样的现实社会主义社会既不符合马克思列宁对社会主义社会(即共产主义第一阶段)的描述,又不符合马恩列对“过渡时期“的论述。那么我们该如何看待曾经存在过的现实社会主义制度呢?根据马克思列宁对社会主义和过渡时期的论述,我们已经可以断定,现实存在的社会主义制度实际上还没有达到马克思列宁谈到的“过渡时期”。这是由于马克思列宁在他们写下著作的时候都认为革命会在资本主义发达的国家差不多同时爆发,夺取各国政权,然后按照列宁在《国家与革命》中谈到的那种方式向社会主义过渡。但是二十世纪的历史向这种理论提出了巨大的质疑:社会主义革命没有在资本主义发达的国家爆发并取得政权,恰恰相反,取得革命胜利的国家都是资本主义世界的外围或者半外围的国家,即所谓的薄弱环节。列宁起初认为薄弱环节爆发的革命可以迅速蔓延至资本主义世界体系的中心,以另一种方式实现马克思的多个国家同时革命的设想。但是,资本主义在那次革命高潮中撑过来了,不仅如此,他们还撑过了资本主义最困难的大危机,撑过了第二次世界大战,一直撑到了现在,这对于俄国革命刚刚胜利之后的列宁他们来说是很难想像的。这就意味着,在马克思列宁所描绘的过渡时期之前,由于各资产阶级国家的革命没能同时成功,但也没有完全失败,那些无产阶级掌握了政权的国家就必须与资产阶级专政国家长期并存。在这个时期,整个资本主义世界依旧属于世界革命阶段,还未到达过渡时期。虽然从世界范围看还未到达过渡时期,但各无产阶级专政国家可以在本国内进行国有化,对小农经济进行合作化改造等阶段性措施,完成某些在马克思列宁的设计之中是世界革命胜利之后的过渡时期再做的事情,用辩证唯物主义的话说就是部分质变中的阶段性质变。在这个阶段,无产阶级仍旧必须和资产阶级进行你死我活的斗争,仍旧必须以资产阶级为纲,因为无产阶级还未在全球取得优势。另一方面,大部分无产阶级专政国家都是不发达国家,生产力发展水平低,农民人口较多,而列宁说“小生产者无时无刻不在自发的产生着资本主义”,这种资本主义必然会反映到党内中来。也就是说,无产阶级国家,不仅外部有帝国主义威胁,内部也有走资产阶级道路的修正主义的威胁。所以王雪松网友是在是误解了过渡时期,当然,许多人都误解了过渡时期,那个时期实际上还没有人到达过啊!现实社会主义如中国实行的社会主义改造的那个“过渡时期”实际上不是马克思列宁说的过渡时期,而只是无产阶级专政国家的国有化或集体化过渡阶段,只能算部分质变中的阶段性质变。整个现实社会主义虽然不符合列宁对过渡时期的定义,但是根据马克思说的“在资本主义社会和共产主义社会之间,由一个从前者变为后者的革命转变时期”,我们也应该现实社会主义看做是过渡时期,只是由于革命不是在多个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同时胜利,所以才会出现跟列宁在《国家与革命》中的经典论述不一样的情况。可以这么说,斯大林毛泽东执行的政策大部分都是正确的,像托派那样搞民主是不正确的,会削弱无产阶级国家机器丧失战斗力,这在一个帝国主义无时无刻不想颠覆无产阶级专政政权的时代是不合适的。但是,斯大林为了把公有化改革之后的社会叫做社会主义,这样的行为是不正确的,因为他为以后的人,诸如邓等,为了自己的政治利益而修改力量或者叫发展理论提供了一个恶劣的先例。同时,由于把现实的制度叫做社会主义,使得一些人在谋划社会蓝图去马列那里引经据典的时候,往往把对马列的社会主义的论述来照搬到现实中,实际上就跨越了历史阶段,造成巨大的危害。而且,赫鲁晓夫等人搞全民党的时候,可以直接拿列宁的《国家与革命》来证明:共产主义第一阶段即社会主义社会“国家正在消亡,因为资本家已经没有了,阶级已经没有了,因而也就没有什么阶级可以镇压了。”(《列宁选集》第三卷252页,1972年版)没有阶级当然可以搞全民党了。所以,王雪松同志才会说:“今天的中国与昨天的苏联都是如此,都是打着回到列宁主义的正确道路上来实行复辟的。因为列宁的所谓新经济政策才是他们的复辟救命草,而不是所谓的斯大林的社会主义在一国建成论。”  

可见,阶级斗争熄灭论并不是由于否认社会主义有阶级造成的,而是把那个本来不是社会主义的社会叫做社会主义造成的。马恩列的理论没错,是后来的革命者为了暂时的政治利益(并非私利)牺牲马克思主义理论的科学性造成的。  

查韦斯的社会主义就更别提了,连无产阶级专政都没有实现,谈什么社会主义,说查韦斯在搞社会主义运动还是差不多。  

   

4 托派还是毛派?  

   

首先我声明,我不是托派,我也不愿意归入某一派。如果应要选择一个派的话,我只能选择马列毛派。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马克思主义的普遍真理必须与各国的具体实践具体国情相结合,对于中国革命者来说,毛泽东思想就是这种结合的思想产物。但是,毛泽东同志是把马克思主义跟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中国国情和具体革命实践相结合,而没有高瞻远瞩到把马克思主义跟当今的中国国情相结合,并没有为现在的革命者提供现成的革命路线和具体的思想方法。中国现在的国情跟解放前的中国是完全不一样了,由于土地改革的完成,中国资本主义的长足发展,要在中国重新走一条农村包围城市的道路是完全不可行了。我们的工作中心已经转移到城市,而且必须转移到城市,因为这里有几亿工人阶级,而解放前只有200多万。所以,我认为,单纯提毛主义不如直接提马列毛主义,因为毛泽东思想已经融化为马克思主义的一部分了,而且已经不是直接为我们提供策略的与当代具体革命实践相结合的理论。新的时代呼唤新的英雄,随着阶级斗争的深入发展和革命力量的成长,中国必然会出现自己的革命领袖,带领新的革命政党把马列毛主义的客观真理与现今中国的实际情况相结合,创造出当代的马克思主义。  

所以,我不是托派,也不是毛派。我只能算是一个马克思主义者,而且是一个人微言轻的马克思主义者。希望能与大家深入探讨。当然,我希望能够在对马列原著的认真研读的基础上进行探讨,而不是用自己的一些没有经过验证的想法进行探讨,那样只会陷入无休止的争吵。对此,我深有体会。

                                      黑夜里的牛

                                          09年8月13日

永远跟党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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