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真的崛起了?
中国真的崛起了?
朱蓬蓬
改革开发过了30年,世界上的经济学家都在论说中国的崛起。中国今年就要在经济总量上超过日本,成为世界第二,所以在之前就有美国智库人士提出G2领跑世界的预期。尽管温家宝总理在否认这个论调,但中国人也很高兴,韬光养晦之后,终于是出头是的扬眉吐气了。现在,中国有近二万亿美元的外汇储备,美国人说话都要客气了许多,有钱的中国人在世界各地游荡,有钱的中央大企业在世界各地收购人家的公司……
但是,中国真的就崛起了?
美国时事专门杂志《外交政策》最近一期,将包括中国在内的这种亚洲崛起,界定为缺乏现实根据的“夸大宣传”。它分析说,亚洲经济在世界经济中只占 30%,亚洲的人均GDP5800美元,仅为美国4.8万美元的八分之一。所以,全球权力要从西欧社会转移到中国、印度是不可能的。《外交政策》还评论说:“因为政府过分介入市场,以及企业结构不合理等问题存在,说亚洲资本主义更具灵活性,亚洲将引领世界改革的各种观点都缺乏现实性。”
笔者并不完全同意《外交政策》的评论,但对中国已经崛起的议论也持某种程度怀疑态度,特别是读到了 6月27日 记者康劲在《工人日报》发的专稿。这篇专稿透露说:“法国威利雅水务是全球最大的水务集团之一,近年来,它已经先后收购了国内20多个城市的自来水公司。从深圳、遵义、呼和浩特到常州、昆明、柳州,威利雅水务进入后都引起当地水价的上升,最高达到55.6%。”
专稿特别提到,早在2007年,兰州是政府就以高溢价17.1亿元,让威利雅收购了兰州供水集团,政府超额获利近10亿元。于是,威利雅说企业亏本了,水价要提高到每吨1.87元。
兰州的水价还不到2元,但据媒体消息,全国有许多城市的水价早就涨价了。笔者所在的城市市中区,面朝东,右边是长江,左边是嘉陵江,看这两江水奔腾着汹涌向东流,应该说水源是够丰富的了,但水价早就超出每吨4元了。究竟是什么原因呢?原来是中国人吃水的命运是由外国人掌握着。而且,据杨芳洲先生的文章,不仅是我们大中城市的水务等公用事业正在被外资控制,让政府下令涨价,我国的其他许多产业也已大部分为外资控制。(例如植物油)
各地政府争相出让关系到百姓生活的企业,例如,争相出让城市的土地以后,政府是有钱了,富裕了,但好像是让人家卡住了我们的咽喉。从这个情况来看,能叫做崛起吗?这其中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最近,闹得沸沸扬扬的力拓公司与中国钢铁协会近期的谈判,格外引人注目,于是有媒体说:“这表明中国经济领域里,有众多的‘经济汉奸’。”
关于铁矿石的谈判为什么失败呢?就是因为“汉奸”泄露了商业秘密。已经被捕的四人当中,力拓驻上海办事处主任、澳籍华人胡士泰身兼力拓谈判组成员,到目前为止,监管中国官方还没有公布相关案情细节,但毫无疑问,该案应与近年来中国在铁矿石谈判中多次发生洩密事件,导致屡战屡败有关。
据查,力拓上海办事处负责人胡士泰,早年毕业于北京大学,后来移民澳州。他在国内从事铁矿石工作多年,与各大钢铁厂的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部委的官员极为熟悉,今次被捕的首钢国际矿业进出口公司总经理谭以新,便是胡士泰的挚友,两人可谓莫逆之交。
业内人士透露,类似的经济间谍案件在中国已经非常氾滥。前几年,一位浙江电力系统前官员为一家跨国公司担任驻华代表,他利用早前积累的人脉关係,将中国电力系统的重大设备採购底牌尽数洩露给外方,使外方佔尽便宜,使中方蒙受巨大损失,涉案金额高达上百亿元。更有甚者,一些官员已沦为跨国公司在中国政府内部的代理人,他们在制订政策、拟订法令时,处处为外方留足「后门」。去年被捕的商务部条法司的郭京毅便是一个典型,他在草拟外商购併中国企业的法令时,为外商对中国行业龙头进行斩首式的购併大开绿灯,使中国经济安全形同虚设。(据XX信息网)
由此可见,也许本来中国是可以崛起的,但由于有众多的“吃里扒外”的败类,不严肃处理,中国还能崛起吗?
亡羊补牢,尚未为晚,国内有良心的经济学家,应该幡然悔悟,把自己的行径,过去的,未来的,是对还是错,需要重新斟酌一番,以对有一天国人的追究。
2009年7月12日 星期日
相关文章
- 中国寓言故事有哪些 受人喜欢的寓言故事_中国古代受人喜欢的寓言故事,受人喜欢的寓言故事_中国古代受人喜欢的寓言故事
- 宪之:“卖政”猛于“虎” ——兰州“水务改革”的启示
- 公知不认为不受理市民起诉外资水务公司违反法治?
- 网络时政文摘(74)2009-07-21
- life steal什么意思 英语谚语:One man may steal a horse while another may not look over a hedge 中文翻译是什么?
- 威立雅涉嫌向自来水管道排污 外资搅浑中国水务
- 外资控制我国"生命之源"--中国人难道要喝外国水?
- 内地水价涨声四起 专家称低水价是资助高收入者
- 外资正在控制中国的自来水厂!
- 水务私有化的结局--浅析水务改革的“兰州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