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风起兮云飞扬--邓玉娇事件的政治经济学分析
大风起兮云飞扬
----邓玉娇事件的政治经济学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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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晓西
天上一朝日月,人间几度春秋。……这一握,握定了百世轮回,千年尘缘。方知道世间故事,原有根本;顺缘逆缘,皆是前缘。
----烟雨江南 《尘缘· 相约》
苏联的解体是改革年代兴起的亲资本主义联盟的核心在俄罗斯共和国活动所酿成的副产品,也是该联盟为确保掌权而要求瓦解苏联的人为结果。
---[美]大卫·科兹 弗雷德·威尔《来自上层的革命----苏联体制的终结》[1]
如果吴敬琏先生认为中国的前途之一是权贵资本主义的道路,则更有可能的是四分五裂的权贵资本主义道路。 ——题记
民意排山倒海,巴东山高水长。随着邓玉娇以有罪免刑方式重获自由,2009年震动全国并将载入青史的邓玉娇事件基本尘埃落定[2]。5月4日吴敬琏先生撰文指出:“现在,中国改革开放所面临的很多问题,都是政治经济学问题,都需要用现代政治经济学来加以回答”,“两种前途就严峻地摆在全体中国人的面前:一种是政治文明下法治市场经济的道路。另一种是权贵资本主义的道路”[3]。几点思索,仅供参考。
一、 基层执政能力[4]
第一,政治敏感性较低。正值五四运动90周年和建国60周年之际,接连曝光的猥亵、嫖宿、强奸幼女等案件屡屡触及传承千载中华文明的道德伦理底线,人神共愤之,可怜天下父母心,没有意识到“邓玉娇刺淫官”案件可能火上浇油。
第二,地方势大。其一,全国妇联相对于县市级政府,只刊发一纸软弱声明,“我们相信有关部门会依法公正处理”,严重损害了全国妇联的公众形象。其二,两名记者采访邓玉娇案遭围殴,并被强制写下“未经当地批准不得擅自到此采访”的书面材料。其三,不惧舆论监督,关键证据公开离奇被毁[5]。其四,后期全国舆论受到管控,导致地方舆论压力大幅减轻,但是损害中央威信。其五,邓玉娇在恩施州优抚医院手足被缚五日,被同病室的精神病人殴打侮辱,直至媒体、网友前往探视,才临时换到单独病房[6]。前苏联分崩离析和盛唐衰败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地方割据势力坐大。
第三,执法能力较低。其一,巴东警方先按涉嫌故意杀人罪刑事拘留邓玉娇,导致舆论瞬间被引爆,之后才强调防卫过当和自首。其二,律师要求封存案发当日邓玉娇所穿的内衣裤等证据被警方无理拒绝,律师被迫向巴东县检察院举报后才得以封存[7]。其三,以政府公告形式而不是以个人名义替邓母宣布解除北京律师委托关系,10个小时后邓母公开否认,虽然16小时后邓母又同意解除委托关系,但不与委托律师面谈。其四,邓玉娇事件后20日才对至少是严重违纪的黄德智、邓中佳作出处理[8],导致事态进一步恶化。执法能力较低一方面反映素质不高,但是一个根源是有所恃,地方势大。
第四,思想作风。毛泽东同志在《纪念白求恩》一文中提出,要做“一个高尚的人,一个纯粹的人,一个有道德的人,一个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一个有益于人民的人”。
二、 社会共识[9]
社会共识是社会发展变革的直接推动力量。十月革命一声炮响,给我们送来了马克思列宁主义。十月革命帮助了全世界的也帮助了中国的先进分子,用无产阶级的宇宙观作为观察国家命运的工具,重新考虑自己的问题。走俄国人的路——这就是结论。30年来,社会共识同样推动了改革开放。
邓玉娇事件形成难得一见的左中右共识。其一,几乎所有媒体都倾向认定邓玉娇无罪;其二,坊间闲谈也是如此;其三,网上舆论更是如此,无论是偏右的猫眼、天涯,还是偏左的强国论坛、新华网、乌有之乡。中央电视台的网上调查显示高达93%的人认为邓玉娇属于正当防卫不应该定罪,从调查选项设计也能看出民意如海[10]。
值得重视的是左翼和右翼在众多观点针锋相对的情况下,对于具体的邓玉娇事件却形成高度共识。主要原因是对于公平正义的追求。网友唬唬唬则指出:“这是因为邓玉娇案牵涉到了一个中国千百年来始终维系不坠的道德铁律——不得恃强凌弱、逼良为娼。虽然中国历史悠久,道德规范也因时而变,但这一道德铁律却从未遭到质疑,被民众普遍奉为头上三尺之神明。究其原因,中国人有强烈的同情弱者、反对恃强凌弱之传统,同时又对女性的贞操非常之重视,逼良为娼则被视为是违背和侵犯民众这两种道德感情的最为恶劣的行径。在古代流传的民间传说和民间文学中,所有这样的行为无不遭到猛烈抨击和坚决的谴责,根本没有宽容和漠视的道理可言。虽然在当代中国,对女性贞操的道德要求比起传统社会有所弱化,甚至有笑贫不笑娼之说,但人们对逼良为娼的行为还是深恶痛绝的,无论其主使者是流氓、恶势力还是官僚、权贵”[11]。值得关注的是左翼和右翼对于腐败和两极分化看法也有相当程度的共识[12]。
三、 右翼主导
邓玉娇重获自由取决于以下几方面力量的加入。首先是凯迪论坛网友“屠夫”基于义愤专程赴巴东,说服医院解除邓玉娇被缚五日的手足,联系律师等。其次,北京市华一律师事务所夏霖、夏楠律师为邓玉娇获释发挥了决定性作用,特别是要求提取关键证据事件以及机智公开发表《对5.10案中涉嫌强奸犯罪的嫌疑人黄德智提出控告》[13],使案情基本大白于天下,一举定乾坤,虽然后来被迫离开,但已无碍大局。第三,一些著名人士成立邓玉娇后援会等类似组织,以及相当多的仁人志士做了相当多的幕后努力。第四,各界人士联名公开信,致全国妇联、公安部、最高法院等。第五,一些网友自发前去巴东旅游以及要求为邓玉娇立碑,也施加了相当多的外部压力。
客观地讲,右翼为邓玉娇重获自由发挥了主导性作用,左翼主要是坐而论道。这主要是由于30年来国际国内格局向右转,国内防左为主,也有国外支持,右翼和左翼的力量和组织性对比极为悬殊造成的,如左翼几乎没有一本公开出版物和较有影响力的非政府组织以及较少有影响力的社会公众人士。左右翼力量对比势必左右未来中国政经走势,中庸之道不中乎?此外,通过邓玉娇事件律师社会形象得到较大幅度提升。
四、 几点判断
(一) 民主大势所驱
胡锦涛同志在建党88周年前夕举行的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四次集体学习时强调高度重视积极推进党内民主建设,右翼一直强调民主自由,左翼则强调“大鸣,大放,大字报,大辩论” [14]的穷人民主。因此,民主是大势所趋。而且随着互联网技术全面普及,生产力水平的提高必然要求改革甚至打破滞后的生产关系的桎梏,民主化进程将大幅度加快。没有收音机,就没有伟大的罗斯福;没有电视机,就没有伟大的肯尼迪;没有互联网,就没有年轻的奥巴马;没有网络“群体性事件”,只有社会共识和民主洪流。
53年前毛泽东同志在八届二中全会讲话中指出“你们怕群众上街,我不怕,来他几十万也不怕。……如果脱离群众,不去解决群众的问题,农民就要打扁担,工人就要上街示威,学生就要闹事。凡是出了这类事,第一要说是好事,我就是这样看的。……要允许工人罢工,允许群众示威。游行示威在宪法上是有根据的。以后修改宪法,我主张加一个罢工自由,要允许工人罢工。这样,有利于解决国家、厂长同群众的矛盾。无非是矛盾。世界充满着矛盾。民主革命解决了同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官僚资本主义这一套矛盾。现在,在所有制方面同民族资本主义和小生产的矛盾也基本上解决了,别的方面的矛盾又突出出来了,新的矛盾又发生了”[15]。
目前看来,中国民主路径是从网上到网下,从农村到城市,从党内到党外齐头并进。民主化进程中,应不断提高中央政府的公信力方能从根本上维护社会基本稳定。小小巴东不能“赤化”中国。舆论乃国之利器,不可受制于地方。
(二) 中国分裂隐忧
叶落知秋,邓玉娇事件折射出地方势力坐大值得高度关注。 30年来不断地放权让利是地方势力坐大的根本原因,最近各地“先行先试”有助于地方势力进一步扩张。最近获批的深圳改革方案的具体实施计划,连有的市委常委都不知道[16]。过去是“政令出不了中南海”,现在是地方势力坐大。严格考证,中国历史上统一时间不足50%[17],分裂的时间远大于统一,统一和分裂始终是最根本的政经问题,开元盛世后有安史之乱[18]。
目前看来,中国分裂符合地方利益集团、贪腐利益集团、三独势力和西方势力的根本利益,而经济发展差距如同三个世界的东部、中部、西部导致的地方利益集团将成为中国分裂主要推动力。109年前八国联军入侵北京,地方实力派李鸿章、刘坤一、张之洞等却在清廷宣战后第6天便与列强签订《东南互保条约》,于是东南无战事[19]。如果吴敬琏先生认为中国的前途之一是权贵资本主义的道路,则更有可能的是四分五裂的权贵资本主义道路。如果地区差距、两极分化、贪腐和财政情况继续恶化,中国分裂将从隐忧变为现实可能性,还应该考虑21世纪的核武器----转基因武器(农产品)将会大规模应用的历史背景。
目前看来,为了有效维护国家统一,中央可能将大规模轮训县(市)委书记升级为大范围跨省轮岗县(市)委书记,并进一步回归历史传统,由中央直接任命县(市)委书记;军队和中央部门的政治地位也有望提高;深圳、苏州、青岛等战略要地有望成为直辖市。经济上,则有可能逐步提高30年来一直被有意压低的各种资源价格和劳动力价格,从而缩小地区差距和两极分化,各种奢侈性消费可能开征较重的消费税,弥补财政赤字。涉外贪腐和裸体做官等行为可能会受到严厉打击。
(三) 司法改革加快
人命关天,抢尸频发,刑事案件已经成为群体性事件主要诱因之一。预期实质性的司法改革有望加快,比如将人民陪审员制度升级为人民陪审团制度,负责定罪和量刑。日本在5月21日开始实施陪审团制度,为战后最大的司法改革;重大刑事案件的初审将由六名公民担任陪审员,配合三名法官,以过半数票决定被告有罪或无罪,以及决定被告需要承受的刑罚[20]。陪审团制度是社会主义民主的必然要求和可行路径,有助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社会秩序的正常运转,并将大幅减少群体性事件,促进社会和谐稳定。顺民心,恢复旧刑法规定“嫖宿幼女一律视同强奸幼女”。
(四) 加强思想教育
没有思想,一个人就如同行尸走肉。同样,没有思想,一个民族就如同一盘散沙,不管这个国家有多少人口,经济有多发达,也会一触即溃的。译著《来自上层的革命——苏联体制的终结》一书指出“到了80年代,意识形态对于大多数苏联精英来说已经很长时间不具有任何意义了。对于这个集团中的那些高层的、实用主义的成员来说,把宣传共产主义意识形态换成鼓吹私有制和自由市场,已经不是什么难事了。用不着放弃什么坚定的政治信仰,因为他们一开始就没有。虽然确实也有一些苏联精英真正信仰某种社会主义,但他们毕竟只占极少数”[21]。基于传统、基于未来、基于民族社稷大义的思想教育任重道远,中高层领导干部应温习《共产党宣言》,这样一些扶助弱势群体的政策才更容易出台,并得到贯彻实施。
总之,震动全国的邓玉娇事件是一面镜子,值得认真思考。但是我们也欣喜的看到南京周久耕、杭州70码等事件迅速有效地得到解决,及时纾缓了民意,体现了较高的执政能力。中国分裂隐忧既是危险,也是机遇。事在人为,天佑中华!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所属机构观点)
二〇〇九年七月六日
附:
邓玉娇[22]为什么值得表彰
北京语言大学教授 高旭东
写文章都有选取的材料和立场。我首先声明:本文全部材料来自官方,即巴东警方的三次通报。至于我本人的立场,既非左派,亦非右派,就是一个培养了30多个博士的教授。我任职的北京语言大学,是以传播汉语、弘扬中华文化为使命的,因而我就从弘扬中华文化说起。
孟子关于大丈夫的标准想必大家都知道的,就是“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其实说说容易,这三条哪一条都不是很容易做到。“贫贱不能移”很难做到,管仲所谓“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晁错所谓“饥寒至身,不顾廉耻”,从正反两个方面表明了“贫贱不能移”的艰难,所以孔子才表彰他那位身处陋巷仍能快乐的大弟子颜渊。至于“威武不能屈”恐怕就更难做到,中国人绝非做汉奸的材料,看看现在网上的爱国热情是多么高涨,但是我们也不会忘记一个日本人小队跟着一个汉奸大队的那段历史,尤其是近年屡屡发生的处女娼妓案——就是一些想捞钱的警察抓住良家女孩当妓女处理,而被抓的女孩几乎无一例外地招供自己是妓女,出了局子才觉得很窝囊而去做处女鉴定。试想,如果不是经受不了严刑的折磨,有哪个处女会将娼妓的污水泼到自己身上?
邓玉娇,一个21岁的弱女子,居然做到了孟子大丈夫三条标准中的两条:“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另外一条她也未必做不到,只是她很贫寒,根本不会有高官富贵的条件。但从她“出污泥而不染”的情操来看,她是根本蔑视那些高官富贵之人的。邓贵大就没有想到,还有用钱摆不平的女孩,所以他拿出4000元钱抽打邓玉娇:“怕我们没钱?”而这个价码也正是前些日子媒体上公布的嫖处女的价码。4000元,对于穷乡僻壤里靠给人洗脚或者管KTV的女孩来说,着实是个不小的数字,至少将来邓玉娇开店的资金解决了。而开成一个小店,邓玉娇也就奔上小康生活了。然而邓玉娇不为所动,回答甚至没有半点犹豫:“给钱也不干”!邓玉娇的言行,正是孟子所倡导的“贫贱不能移”的精髓,也践行了孔子的“不义而富且贵,富贵于我如浮云”的理论。
事实上,三个大男人逼迫一个小女子,邓玉娇肯定感受到了他们的“威武”与猖狂。现在有些人居然替邓大贵们辩护说,他们没说要奸淫邓玉娇啊。我真是搞不明白这些人的智商,黄德智一开始看见邓玉娇的时候,就提出了要“奸”她的诉求(用词是“特殊服务”或“异性洗浴服务”),如果邓玉娇答应,整个案情就变了:邓大贵们并不违背邓玉娇的意志,不过整个案件就变成了卖淫嫖娼案,而且是集体嫖娼。当邓玉娇告诉他们自己不从事“特殊服务”而仅仅是KTV员工的时候,黄德智的反应居然是整个雄风宾馆的女性都是预备让他们“奸”的。他们确实是喝醉了,醉到了天下女子都该被他们轮奸的程度!当邓玉娇既拒绝了黄德智的“奸淫”诉求,又拒绝了邓贵大出高价“奸淫”的要求,剩下的搏斗——邓玉娇两次试图离开都被“摁倒”、“推坐”,不正是一种 “威武不能屈”精神的体现吗?
一个弱女子,面对金钱不动心,面对邓贵大们的“威武”而不屈,为了维护自己的尊严和人格而自卫反抗,这不正是我中华民族虽经几千年而屹立不衰的最宝贵的精神吗?在金钱万能、淫欲横流的当代社会,不正是应该弘扬的传统文化的精华吗?我想,这正是邓玉娇在网络上获得全国人民的爱戴、甚至有那么多民间文人为她树碑立传、作诗作文的原因。因此,无论最后法院怎么判,邓玉娇都会因为她的“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而在中华民族的道德史上树起一座丰碑!
清朝名吏判词和邓玉娇之判决比对
作者:黄晏铭 来源:东方法眼
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古已有之,毛泽东同志说:“在中华民族的开化史上,……有丰富的文化典籍”(详见《中国革命和中国共产党》)。而《清朝名吏判牍》所载张船山《拒奸杀人之判》就是其中的一部分,这是一篇关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的珍贵历史文献。现将案情和判词分别介绍如下:
有陶文凤者,涎其弟妇丁氏美貌,屡调戏之未得间。一日,其弟文麟因事赴亲串家,夜不能返。文凤以时不可失,机不可逸,一手执刀,一手执银锭两只,从窗中跳入丁氏房中,要求非礼。丁氏初不允,继见执刀在手,因佯许也。双双解衣,丁氏并先登榻以诱之。文凤喜不自禁,以刀置床下,而亦登榻也。不料丁氏眼疾手快,见彼置刀登榻,即急趋床下,拔刀而起,文凤猝不及意,竟被斩死。次日鸣于官,县不能决,呈控至府。
张船山(1764-1814),四川遂宁人,清乾隆进士。本案是张出任莱州知府期间办理的一件拒奸杀人案件。对此案,张船山悉心研判,便得其实,随后下笔判丁氏无罪。判词曰:
(一)审得陶丁氏戳死陶文凤一案,确系因抗拒强奸,情急自救,遂至出此。又验得陶文凤赤身露体,死在丁氏床上。衣服乱堆床侧,袜未脱,双鞋又并不齐整,搁在床前脚踏板上,身中三刃:一刃在左肩部,一刃在右臂上,一刃在胸,委系伤重毙命。本县细加检验,左肩上一刃最为猛烈。当系丁氏情急自卫时,第一刃砍下者,故刀痕深而斜。右臂一刃,当系陶文凤被刃后,思夺刀还砍,不料刀未夺下,又被一刃,故刀痕斜而浅。胸部一刃,想系文凤臂上被刃后,无力撑持,即行倒下。丁氏恐彼复起,索性一不做二不休,再猛力在胸部横戳一下,故刀痕深而正。
(二)又相验凶器,为一劈柴作刀。正与刀痕相符。而此作刀,为死者文凤之物。床前台下,又有银锭两只,各方推勘,委系陶文凤乘其弟文麟外出时,思奸占其媳丁氏,又恐丁氏不从,故一手握银锭两只,以为利诱,一手执凶刀一把,以为威胁。其持刀入房之际,志在奸不在杀也。丁氏见持凶器,知难幸免,因设计以诱之。待其刀已离手,安然登榻,遂出其不意,急忙下床,夺刀即砍,此证者诸死者伤情及生者供词,均不谬者也”。
(三)按律因奸杀死门载:妇女遭强暴而杀死人者,杖五十,准听钱赎。如凶器为男子者免杖。本案凶器,既为死者陶文凤持之入内,为助威强奸之用,则丁氏于此千钧一发之际,夺刀将文凤杀死,正合律文所载,应免予杖责。且也强暴横来,智全贞操,夺刀还杀,勇气佳人,不为利诱,不为威胁。苟非毅力坚强,何能出此!方敬之不暇,何有于杖?此则又敢布诸彤管载在方册者也,此判。”(为了判词条理清晰,上列括弧及分段均为笔者所加。)
封建制度的法条律例固然是封建统治者贯彻自己的意志,维护自己的统治的工具,但它也必须具有一定的社会现实基础,否则它就不能有效地发挥其社会职能作用。而《清朝名吏判牍》所载张船山的判词有“缜密的逻辑、透彻的说理”恰好体现出对“拒奸杀人”之判的符合情理、适于法条,这的确是一份不可多的,有理有据,堪称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的典范判例。
让我们再回头看一看,比一比就不难发现,清朝丁氏和邓玉娇两者之间杀人的共同特点都是妇女戳死了男子,可最大的不同点就是一个无罪,一个有罪:
前者判词“夺刀还杀,勇气佳人,不为利诱,不为威胁”!
后者判决“故意伤害致人死亡,其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
前者面临“从窗跳入丁氏房中,要求非礼”!
后者面对“两次拦住,强迫要求陪其洗浴”!(原始通报为:特殊服务)
前者面临“一手执刀,一手执银锭两只”。
后者面对“拿一搭儿钞票朝其面部搧击”。
前者定为“强暴横来,智全贞操”!
后者定为“心境障碍,防卫过当”!
前者杀人后“次日鸣于官”。
后者伤人后“即报于警方”。
前者“因佯许也”。
后者“至死不从”。
由此我们便可得出这样的结论:前者是无罪不罚,后者却是有罪而免罚!这又是两案显著的不同之处。再一个不同之处就是前者无病,而后者“有病”!除此而外,还有什么不同?就是这样一个“精神不正常”的人,有“网站月薪3000聘邓玉娇做网编,免费培训包食宿”(6月19日人民网海南视窗),就是这样一个“有病”之人偏偏有网站给看上了,我们的社会究竟是哪儿出了毛病?
试想:2009年5月10日晚,面对酒足饭饱者们在雄风宾馆“梦幻城”特殊环境下的次次进逼,没有实行正当防卫,那天晚上的结果又会是怎样的结局?
邓玉娇之所以“防卫过当”,就是把“妇女对本人的性权利视为比生命还重要”有无限防卫权利和“一般的不约束自己的防卫强度”混为了一谈,当面对次次进逼时,邓玉娇只能听从他们的强迫,不得把他们给制止住,因为这样做,邓玉娇便变成一个“故意伤害”者了!如此“防卫过当”,明显缺乏辩证法啊。
把一大姑娘家“拉”来“扯”去则是本案不同于其他“防卫过当”案件的性质所在!同时,这也是邓玉娇能够“冲出国门”,成为世界关注的新闻焦点所在。对邓玉娇“故意伤害”的认定到目前为止仅是一审认定,依据相关法律,邓和其亲属可请求二审法院依法撤销一审判决,径直改判无罪。
丁妇人面临“强暴横来,智全贞操,夺刀还杀,勇气佳人,不为利诱,不为威胁”能载入史册,而邓玉娇“一不被金钱所诱惑,二不畏强横,三能依法行使自己的正当防卫权利”照样能在民间广为流传。因为有着五千年文化传统的中华民族,人们用“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的格言持之以恒地自勉自励,国人向来是挺起腰杆来做人,而这些恰恰是脊梁里边的骨髓
[1]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年5月第1版,第159页
[2] 《邓玉娇案尘埃落定》,《财经》杂志 2009年第13期,2009年06月22日
[3] 吴敬琏:《我认同“我们仍然处在政治经济学时代”这个重要提醒》,《北京日报》2009年5月4日
摘要:
改革意味着利益结构的大调整,就不能不从政治经济学的角度来进行分析。三年以前,国防大学的卢周来教授提出,“我们仍然处在政治经济学时代”。这无疑是一个很重要的提醒。现在,中国改革开放所面临的很多问题,都是政治经济学问题,都需要用现代政治经济学来加以回答。
总之,整个改革过程可以说是一个政治、经济、文化等社会因素互动的过程。自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初步框架建立起来以后,两种前途就严峻地摆在全体中国人的面前:一种是政治文明下法治市场经济的道路。另一种是权贵资本主义的道路。如果我们不能通过政治和经济改革扼制后者的势头,来自另一极端的势力就有可能利用大众对权贵腐败的不满,推销极“左”路线,把中国引向另一条歧路。我国和世界的历史告诉我们,极“左”和极“右”都会带来民族的灾难。因此,政治经济学面临的任务伟大而艰巨。让我们继续为“建设一个新世界”,为中华腾飞而努力探索!
[4] 党的执政能力,就是党提出和运用正确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策略,领导制定和实施宪法和法律,采取科学的领导制度和领导方式,动员和组织人民依法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经济和文化事业,有效治党治国治军,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本领。
[5]《邓玉娇案关键证据离奇被毁》,《广州日报》2009年5月23日
[6] 夏霖 夏楠:《暂别巴东的律师声明》,2009年5月28日
[7]《“女服务员刺死官员案”出现关键证据》,《财经网》2009年5月22日
[8] 《中共巴东县纪委等严肃处理"邓玉娇案"中涉案人员》,新华社2009年5月31日
[9] 也称社会合意,即社会成员对社会事物及其相互关系的大体一致或接近的看法.社会要作为一个统一的整体存在下去,需要该社会成员对社会有一种"共识",即对存在的事物,重要的事物,正确与错误,真善美与假恶丑的事物等等要有一致或接近的认识,只有在这个基础上,人们的判断和行动才会有共通的基础,社会生活才能实现协调.
提供这种共识是社会传播的一项重要功能,在传统社会,这一功能是由教育和宗教来承担的,而在现代社会则成了大众传播的一项主要任务.大众传播通过"象征性事物"选择,记录和传播向社会成员提供关于外部世界的信息,以作为人们的认识,判断和行动的基础.传统社会中的教育和宗教传播活动是在有限的规模和范围内进行的,而现代大众传播则把同样的信息内容和价值信念传达到社会的任何阶层和任何角落.因此,大众传播形成的社会共识更具有普遍性.
[10] 巴东女服务员刺死官员,http://news.cctv.com/special/badong/shouye/index.shtml
[11] 唬唬唬:《[原创]逼良为娼者理遭横死:千古不易的道德铁律!》,2009-5-25
http://club.cat898.com/newbbs/dispbbs.asp?BoardID=1&ID=2826035
[12] “由此导致官场腐败,法治难立,人权不彰,道德沦丧,社会两极分化,经济畸形发展,自然环境和人文环境遭到双重破坏,公民的自由、财产和追求幸福的权利得不到制度化的保障,各种社会矛盾不断积累,不满情绪持续高涨,特别是官民对立激化和群体事件激增,正在显示着灾难性的失控趋势,现行体制的落伍已经到了非改不可的地步”(2008年12月10日)
“既然以出现资产阶级和两极分化作为检验“改革开放”的标准,那么,官僚腐败的前腐后继以及黑砖窑、黑煤矿等现象,难道还不是资产阶级吗!在中国出现少数亿万富翁与成千上万的低保收入者及数以几亿计的贫苦工农,这难道还不算两极分化吗!” (2008年12月26日)
[13] http://xialinblog.blog.sohu.com/117156484.html
[14] "大鸣、大放、大字报、大辩论"兴起于1957年的整风和反右派运动中,在文化大革命中被写入宪法."文革"结束后一段时间,还继续享有合法地位,直至1980年被废除.
[15] 毛泽东:《在中国共产党第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一九五六年十一月十五日
[16] 《深圳改革方案获批 内容机密部分市委常委都不知》,《中国青年报》2009年6月3日
[17] 从公元前221年至1998年这2219年间,952年的统一的 阶段占43%。如果算起清朝结束的1911年,统一阶段占 45%。无论如何,统一的时间都比分裂的时间短。(葛剑雄:《分久必合,合久必分——统一分裂与中国历史余论》,2003)
[18] 安史之乱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是各种社会矛盾的集中反映,主要包括统治阶级和人民的矛盾,统治者内部的矛盾,民族矛盾以及中央和地方割据势力的矛盾等等。唐玄宗开元时期,社会经济虽然达到空前繁荣,出现了盛世的局面,但同时由于封建经济的发展,也加速了土地兼并,“王公百官及豪富之家,比置庄田,恣行兼并,莫惧章程”,以至“黎甿失业,户口凋零,忍弃枌榆,转徙他土”。均田制破坏,均田农民失去土地成为流民。
[19] 张建伟:《流放紫禁城----庚子国变》,新世界出版社1997年第1版,第355页
[20] 《日本在争议声中实施陪审团制度》,星岛环球网2009年5月22日
[21]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年5月第1版,第5页
[22] 烈女邓玉娇传(网友撰)
邓玉娇者,荆州巴东人也,美而烈,于野三关镇充杂役,或以修脚小技苟活焉。
乙丑年,逢母亲节戍时二刻,浣纱于室,野三关镇吏黄德智、邓贵大、邓某相携寻欢不遇,见玉娇,遂破门而入,欲强狎焉。玉娇严词斥之,贵大怒,鞭面以币,曰:吾辈多金,岂惧汝不从哉。玉娇不顾,贵大愈怒,乃按其于卧榻,强起,复按之,并相视狂笑曰:不从亦从,贱婢岂奈吾何。玉娇羞愤,遂操细刃刺之,三创而毙,德智复犯,又刺之,重创,邓某大惧,不敢前。玉娇乃投刃自首于官。
赞曰:乐羊子之妻自缢于贼,以死守洁,千古流芳;烈女玉娇遇奸而不惧,奋然抗暴,连伤者三,忠贞壮烈无双,天下咸誉之。然一生一死,事同命殊,何哉,唯性异而已。故吾怜乐羊之妻,而独壮玉娇之行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