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历史时期,为什么党不应该再以经济建设为中心?
新的历史时期,为什么党不应该再以经济建设为中心?
首先本文想要说明的是,提出这个课题,目的是想说明,30年的改革开放,不说总体上成就很大,而且就是局部发展上,可能成绩也还是不算小。但是不管怎样说,在面临新的历史选择,历史抉择时,我以为,其实我们的党也还是应该有所慎重的考虑。具体就是党的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为什么要为中心?而为了中心以后,又是不是具体全都给党的发展,社会主义的存在,人民的幸福生活,全都带来了更多有益的启示?具体的就是经济建设为中心,是不是就是指经济发展了就可以证明是为中心了?而如果没发展,或者发展不顺利,那这个中心就不算是为中心了?为中心到底是都为了什么等等。所以就党的基本路线方针的指导而言,我以为,其实有必要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应该予以重新确认。
简单讲,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有什么好处呢?我以为,起码有改变自文革以来以阶级斗争为纲,而给整个国家和社会带来极大混乱的好处。其次是能使我国的经济发展,有在一个极短的时期之内,迅速的跃上一个新的台阶的好处。最后,就是有使我国人民能够不但在物质享受方面,而且在精神视野开阔方面,也能迅速有个提高。所以我说,30年来,我们搞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并非全都是不妥。但是就目前的国际、国内的社会经济政治文化等等的发展状况而言,我以为,再提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事实却可能有诸多不当。具体原因可以说有以下几点。
一,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虽然对经济发展可能起到了不小的促进作用,但总的来讲,它在改善党群、干群,党与更多的社会其他人员的基本关系上,却未能有效的起到多少积极有益的作用。具体的就是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实际是指党要以搞经济发展,经济建设为主要目的。而就这一目的而言,它与人民的基本需要有哪些必然的联系?这一点却极其的不好说。因为我们不能说,经济只要发展了,全体人民的生活也就肯定全能改善、提高,也就肯定全能符合人民的意愿。因为任何一种经济发展,其实无不是在一定程度上,容易有损害一部分人民的某种利益的基础之上才能产生。所以就经济发展而言,总体上不能说对全体人民的长远利益没有好处,但就具体局部而言,它却不能不承认,也极容易损害一部分人的某种利益和健康需求。
二,就党的立党宗旨而言,党从一开始成立,抱定的目的就是为天下劳苦人民翻身得解放而奋斗。也即共产党并不是一个简单的党,并不是一个可以只要代表人民一点什么就可以的党。恰相反,她必须得是与人民能同甘苦,共患难的党。而这样也就是说,就党的立党宗旨而言,也许她并非真的就得是处处要表现自己怎么先进。但是就其基本与人民群众能紧密的联系到一起而言,却可能是世上任何一个非共产党所能比拟得了的。所以就党的立党宗旨而言,我们不应该以为只要自己处处是以所谓先进、模范、精英、超群,而就是能体现党的立党宗旨的存在。
可在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指导下,这些年我们却不得不承认,虽然作为党的各级领导干部而言,在经济的发展建设中,确实起到了许多骨干的作用。但同时却不能不看到,也许正是由于他们可能起到了一定程度的骨干作用,因而也才今天越来越有想骑在普通人民头上作威作福的企图的产生可能。所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实际是助长了一些贪腐的另一种形成和产生的存在。是一种有可能从根本上败坏了党的立党宗旨的不完全准确的认识。是有可能把一个为人民,为劳苦大众谋幸福的党变成一个可以相互尔虞我诈,可以相互敲诈勒索,可以相互埋怨、推诿的经济党、社会党。而这样,是不是要有所从根本性质上要改变我们的党了呢?
三,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并不一定符合马克思主义。因为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实际宣扬的仍然是属于马克思主义所批判过的唯物质论。即经济建设为中心指的是什么?是经济的发展要重于一切的发展。可这样一来,马克思主义所具体强调的要以改变不合理的社会生产关系,为推动历史发展的前进动力就一点不存在了。经济建设为中心并不是只宣扬经济发展搞好了,其它一切自然能搞好。但问题是从某种程度上讲,自从提出要搞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来,我们却很少再见到有关认为通过改善人民群众的不同社会关系存在,也同样可以推进社会的发展和进步的主张。也即自从搞开了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来,实际所有的一切改革都是为围绕能否有利于经济发展的存在,而不是有利于人民、社会关系的不断改善和进步。所以总的来讲,就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本质而言,其实它与人们常讲的马克思主义,可能也并非是完全相符合。
那么,在新的历史时期,如不再搞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应该搞什么呢?我以为,起码应该搞以经济建设为纽带,同时不断提高和增强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使党与人民能尽量在一个新的历史舞台上,不断的能更发挥出各自应有的历史责任。
举例讲,今天的党还要不要领导人民呢?我以为还是要的。但要领导,也得具体有一个正确的领导方法。比如党领导,其实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不必非得统一领导,而是也可以适当分别领导。因为分别领导的具体含义就是要有区别的领导。具体像对工商企业界,对工商企业界其实就没必要统一一律单一的领导。因为企业界所属的社会界定就是它不是只为社会服务的,而是也得为自己服务的。这样,党对工商企业界的领导,我以为,主要应以领导其能尽量遵法、守法就可以了。因为工商企业界你如要求其能更多为社会服务,做贡献,那不说是缘木求鱼,起码可能也不太切合实际。
对工商企业界可以是要求其能遵法守法就行,但对整个社会服务界,比如医疗、教育,就业、养老等等,我以为,光要求其守法,其实可能就显得有些条件太低了。因为就社会服务界来讲,它不是单一只服务一部分人,而是要面对整个社会,服务全体人民。具体像谁也不可能保证自己不得病,谁也不能保证自己及子女不需要教育培养。还有,就业、养老,那实际是关系每一个民众生存的基本条件。所以无论就就业还是养老来讲,作为党领导下的政府,必须优先保障什么样人在医疗、教育、就业、养老时能基本无虞,能基本无后顾之忧。而什么样人即使有一定困难,但也并不是一点解决的条件没有。所以就整个社会的医疗、教育、就业、养老来讲,搞双轨制肯定不好,但单一强调全都一律,可能也不一定可能做到。那么比较妥善的解决方法应该是什么呢?我以为,起码应该能做到,以前有的差别应该尽量不再扩大。以前没有的差别,则尽量不再增加。所以就整个社会服务界的党的领导而言,不应再一律强调什么要以新的观念来重新梳理。恰相反,就是即使要有所新的历史变动,也应该具体征求更多,更广泛人民群众的认可。因为改善对服务界的领导,不应以把党的领导地位提得多高、多正确为好。相反,应该尽量使党的领导能尽量深植于人民群众的需求之中。
对服务界的领导不是要要求其能怎样守法、遵法就可以了,而是要要求其能尽量符合更多人的基本需要。具体的就是更多人能有怎样的需要,我们就尽量要求其去能怎样做到。而这样说来,单一的所谓靠依法治理,其实可能就既不得力,可能也不切合实际。因为服务界的许多服务界定范围不像企业界那样比较清晰、明朗。相反,它多数呈现的只是一种半明半暗的状态。因此对这一部分的领导,党必须强调其既不能不依法领导,但更不能不以党和政府对人民群众的高度负责来领导。
最后,对党的各级组织,各级政府管理部门,各种社会团体,党应该实行怎样的领导呢?我以为,起码应该实行一定的有限定的领导。具体就是限定是指限定领导人,限定领导事,限定领导具体手段。比如党对中央一级组织的领导就只能采取民主集中,集中民主的领导。而党对地方各级组织的领导则就应该可以分别采取既领导,也不全领导的方式来领导。因为党同各级地方党和政府组织的关系,首先应是各负其责的关系。具体的就是党不能把党的一切工作重心全都放到每一个地方一级组织的基本健全和建设上。这样,党的各级地方组织怎样完成党的中心或重心任务,这就全靠地方组织能积极发挥自己的不同能力。所以党领导地方,主要可能还得要采取领导同不领导分别实行。
而对各种社会团体,社会组织,党的领导主要应体现一个真字。具体的就是党对各种社会团体的领导肯定是要认真,且能负责。但这并不等于处处全都领导得到。“真”是指态度要认真,而态度认真并非等于党就肯定能把一切领导工作全都做得特别完好。所以对各种社会团体,主要的可能还得靠他们自己领导自己。
以经济建设为纽带,同时提高和增强党与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是指当前党要(应该)重点解决党群关系,干群关系中的种种不正确倾向。使党真正能成为既能领导人民,同时又能不辜负人民群众对党的殷切希望的党。因为人民群众对党的殷切希望不是单纯表现在希望党能领导人民致富,而是希望即使暂时富不了,也不至于困难重重。所以以经济建设为纽带,重点强调的是不能再单一只图经济发展的快速增长。相反则是强调,党和人民群众对社会主义的正确理解和重新重视,才应该是至关重要的。
爱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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