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资本家欠全世界人民多少“知识产权费”?!
这些年来,美国一直在抱怨中国侵犯了它的所谓知识产权。并经常借此敲打和讹诈中国政府。而面对这样的诘问,我们的领导人也显得似乎非常心虚。不仅不敢公开地加以任何反驳,而且每次都忙不迭地解释、赔不是并保证一定会严厉打击“盗版”以使“友邦”满意。据说背地里还通过各种渠道、透过各种方式赔了大量银子以令对方“消气”。对此,几乎所有的主流媒体、几乎所有的专家学者以及很多老实巴交的国人都认为自己国家理亏。认为这是我们“落后”和“不文明”的表现。这也成为相当多的中国人在美国面前自卑甚至抬不起头来的重要原因。
那么,我们究竟应不应该向美国人的“发明”支付“知识产权费”呢?!我认为完全应该。怎么能白用别人的东西呢?!别人辛辛苦苦发明的东西,你一分钱不给、甚至连招呼都不打一个就拿去用,这和明偷明抢有什么分别?!不能白使别人的东西——这是连愚夫愚妇都明白的粗浅道理。何况一个以文明和法制著称的泱泱大国乎?!因此,我认为所有中国企业和个人在使用美国人的“发明创造”时都必须及时、足额、无条件地付清“专利使用费”。
话说回来。既然中国人民在使用“美国发明”时必须缴纳“专利使用费”,那么美国在使用“中国乃至他国发明”的时候是否也应该支付相应的“知识产权费”呢?!我想回答一定是肯定的。因为众所周知,美国是全世界最讲平等的国家。来而不往非礼也。所以,这一点毋庸置疑。当然,别的国家收不收、怎么收我们管不着。我们现在只算一算美国应该付给中国多少“知识产权费”:
由于美国建国时间尚短(只有二百余年),而中国的历史极长(有数千年之久),为了显示我泱泱大国的气度,更为了有利于中美友好亲善、共存共荣,当然也为了公平起见,那些在美国独立之前、即现在美国人的祖宗们使用“中国发明”时应缴纳的“知识产权费”就可以免掉了(个人建议而已)。考虑到毕竟很多美国人都不知道自己的祖宗是谁。不仅如此,那些在美国独立之后使用“中国发明”的“正宗”美国人——如果已经过世了的——他们的“使用费”也一概免除。这完全是本着既往不咎和死者为大的人道主义精神。因此,我们只计算现在活着的美国人使用“中国发明”时应该收取的费用。
另一方面,由于中国人的发明实在是太多,以至于无法一一收取“知识产权费”,那么我们仅仅选择其中几样有代表性的“发明”来收取(就算是便宜了美国人吧)。而中国最著名的莫过于“四大发明”了。下面一一分析:
首先是火药。
无论美国的武器有多么先进,它从根本上都离不开中国人发明的火药。因此,美国每生产一颗子弹、一枚导弹或一个核弹都应该向中国支付“知识产权费”。收取的比例就参照美国出售同类武器时收取的相应费用比率。我想,仅此一项就足以使美国所有的军火制造商破产。
其次是造纸术。
虽然现在的网络非常发达和普及,但纸媒在美国的传媒界仍然占据龙头老大的地位。还是那句话:无论美国的造纸工艺如何了得,它的基本原理——即核心技术——均来自中国人蔡伦发明的造纸术。因此,美国每印刷一张报纸、每出版一本杂志都必须向蔡伦的后代支付“专利使用费”。我想,仅此一样也能令所有的美国报社或杂志社倒闭。
再谈谈印刷术和指南针。
毛主席说过:世界上最怕的就是认真二字。以前我们不和美国人一般见识,不和他们计较这方面的东西。但今天稍微一较真,简直就不得了、了不得。真是不较不知道、一较吓一跳。原来美国人的《独立宣言》和几乎人手一本的《圣经》全是用中国发明的印刷术印刷的。不仅如此,美国人二百年来的几乎所有书籍乃至教育基础,完全是靠我们中国人的发明维系的。这一状况直至电脑技术有了相当的完善、提高和普及之后才开始改观。换而言之,美国健在的中老年人都是在中国发明的余荫下才变成“文明人”的。才有了后来所谓的美国发明。这些人应该向中国支付多少“知识产权费”根本是难以估量的。恐怕把整个美国卖了都远远不够付这笔钱的。
至于指南针就更甭提了。没有这项发明,哥伦布就找不到美洲。连美洲都发现不了,当然也就没有所谓美国乃至美国人了。所以说:没有中国的指南针,连美国这个国家都不会产生和存在。可以毫不客气地讲,中国人才是美国人的真正祖宗。世界上哪有孙子朝自己祖宗伸手要钱的道理?!他们应该好好孝敬自己祖宗才对啊!毕竟没有中国祖宗,就没有美国孙子啊。所以美国人无论对我们怎么孝敬都不过分。不过话又说回来,他们孝敬得起吗?!
上面仅仅是列举了中国“四大发明”,其“知识产权费”就足以让美国破产并永世不得翻身。更何况还有其他文明古国的无数发明创造?!更不用说所有历史比美国久远的国家的发明创造!哪一样不是美国今日立国之基础啊?!可这些国家什么时候管美国要过什么“知识产权费”?!美国人也好意思张嘴向别人要这个费那个费,世界上还有这么不要脸的吗?!我们凭什么给你这个钱?!要让我们给钱可以,先把你们欠全世界人民的“知识产权费”付清再说。美国人懂个屁啊!
从独立后不久,美国就开始恬不知耻地为它所谓自己发明的东西申请专利,并藉此向世界各国人民索取高额“知识产权保护费”。这些年来从未放弃。而且其手法花样翻新,程度变本加厉。这种厚颜无耻的强盗行径不仅令美帝国主义获得了大大超过商品本身价值的利润,更极大地阻碍和延缓了别国尤其是广大发展中国家发展前进的步伐。我们应该怎么办?是任人宰割、坐以待毙吗?!
当然不是。
毛主席说过: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犯人。别的讲道理的国家和我们友好往来、互通有无,我们就不要去收什么“知识产权费”了。毕竟人家也没有向我们要。但美国人要和我们较真,我们就奉陪到底。既然美国人蛮不讲理,那还跟它废什么话啊?!要玩狠的、玩阴的,我们中国人怕过谁啊?!这都是我们祖宗当年玩剩下的。美国人敢在鲁班面前弄大斧、关公面前耍大刀,就让它吃不了兜着走!
爱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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