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临时工(疑似)为何强暴4岁女童?
网易新闻转引荆楚网消息,公安县章庄铺人王昌平,因涉嫌强奸幼女,被该县警方刑拘。公安县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称,王昌平并不是他们的公职人员,而南平镇中心法庭负责人称,王昌平曾是这里的临时工(链接:http://news.163.com/09/0601/06/5AN13P0F000120GR.html)。据该消息,案发地点在法庭办公室通往隔壁的一个套间。因此,南平镇中心法庭负责人所称的“曾是这里的临时工”中的“曾”意思应为“案发前”。
官员嫖娼案热了几年之后,公众不感兴趣了。于是又有官员嫖幼案,也热闹了一阵子。官员嫖娼、嫖幼案之所以在网络上人气很旺,是因为沾了个“官”气。公众情绪对这类案件中的“官”是很过敏的。很过敏的官嫖案已经发现了这么多,那么背后的私嫖案有多少,就不敢想像了。除了嫖案之外,还有强奸、通奸,婚外性行为等偏离道德方向的性行为方式,是更加繁荣昌盛的,而所谓嫖幼则是色情行业快速实现产业结构的升级换代引起的,这项工作填补了我国色情行业长期以来无幼女的空白,使得该行业的产业结构布局更加合理化,为该行业的长期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包二奶算啥?一般应算是重婚,虽然数量多多,但很少听说有因此而被判刑的,那就权且算在前面几种行为里面吧。
连孔夫子都说,食、色,性也。没有老婆的,急着想讨个老婆。有了老婆的,还想再讨一个,或明或暗。明的叫二奶,暗的叫情人。这得是具备相应条件的,如足够多的钱,或足够大的权。无钱无权,又找到情人或二奶的,放到文学家的笔下,多半就搞成西厢记或凤求凰了。大凡男人,吃饱穿暖之后,往往就琢磨那个事。不仅官员或富人为然,农村里色情影碟的传播,通奸之事屡有发生,显示了许多普通人士生活趣味的低俗。文学、影视作品则多半都有对婚外情的歌颂或默认,似乎每个男人都爱着别人的老婆,每个女人都爱着别人的丈夫才是懂得爱情,才是符合潮流,才是有品位,否则就是冥顽不化,是老古董,是清教徒,不值一哂的。对性行为重要性的淡化,已经不仅是成年人的认识,而且已经渗透到了中小学生。十年前,我还在一所农村的乡镇初中做政治老师,就经常听说有我们的学生去夫妻用品店买安全套,并且有学校周围的村民说,曾经发现貌似我校学生的人在庄稼地里野合。这是谁教的?反正我课堂上既未传播这些知识,也未为了种事情推波助澜或敲边鼓。
毛泽东是个伟人,其伟大之处还不仅在于缔造了新中国,而且在于他对意识形态领域加强领导的政治敏锐性。以前农村在农闲时节经常组织由广大村民参与的文娱表演、体育活动之类,这不仅有利于增加农村集体的凝聚力,而且可以对人的过剩的精力加以引导,引导人树立一种积极向上的生活情趣。改革开放以后,我们的经济改革应当说是比较成功的,党和政府对经济的领导是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的。虽说也有一些负面作用,如资源浪费、环境污染严重,分配体制没有理顺等,但总体看来成绩是显著的。然而在意识形态的引导领域却放松了。人心齐,泰山移,这方面是不应放松的。自然科学方面进步明显,社会科学方面进步非常有限。琳琅满目的所谓著作不少,但真正有份量的很少出现。人们在精神上缺少应有的追求,把目标从衣、食、住、行转到肉欲的发泄上,也是水到渠成。一个社会的精神支柱如果垮了,其他方面也是难以长久的。党和政府对这个问题不能不给予充分的关注。
人们追求性福是无可厚非的,但应当受到法律、纪律与道德的约束。抛开这些约束,一个人两个人的性解放观念及行为,也许对社会影响不大。但一旦形成一个人数众多的群体,则会严重危害社会的发展。富人的事就不说了,本身就没有什么实际的限制。犯了事也就罚点钱而已。官员们之所以如此嚣张,无非有两点原因,一是监督困难,二是犯事以后处罚或处分太轻。扭转官场的这股歪风,不仅要加强监督力度,扩大监督范围,加重处罚或处分的强度,而且还要从长远着眼,通过扭转整个社会的低俗的心理意识着手,否则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结果只能是穷于应付,难以收到良好的效果。
中国有句俗话,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这句话说得并不全对。在意识形态及生活作风上,如果引导不力,低俗的东西对人的吸引力比高尚的东西还是大得多的。对于这一点,我们的党和政府也应当认识到。
历史上,明代的社会大多数时候是比较安定的。饱暖思淫欲。明代小说一般也有许多比较赤裸裸的性情节描写,看来当时也有很多人愿意看。人们在不断地追求刺激的过程中,性福并堕落着,社会风气逐渐腐化,一个王朝也因此丧失了生气,至于灭亡,则是必然的了。我们不能忘记这个教训。
一个四十岁的法庭临时工(疑似)竟然把魔爪伸向了一个四岁的孩子,这虽然是个案,但社会风气的堕落应当也是个重要原因。这个人究竟是法庭正式工还是临时工,我认为倒不是问题的关键。因为无论他是什么身份,做出这种事,都足以让我们对目前堕落的社会风气保持足够的警惕了。
爱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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