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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进步了?

火烧 2009-05-30 00:00:00 网友杂谈 1025
文章质疑‘我们进步了’的表述,认为银行卡被伪造及银行被判赔偿并非真正进步,而是技术手段提升与法律制度完善,强调储户权益与银行责任之间的关系,引发对社会进步的反思。

我们进步了?  
宋公明 

 
  看到强国论坛今日关注的醒目标题:“银行卡被伪造 银行被判赔偿储户损失,我们进步了!”不由得关注了足足三分十八秒之久。开头倒是一头欢喜,可是细想了一下却如凉水浇头。闲来无事,就随便说说吧。  
  这句“我们进步了”,欣喜之情溢于言表,自豪之意表露无遗。不过且慢,到底是什么方面进步了?是银行卡被伪造了?当然不是。银行卡被伪造,只能说明犯罪的手段进步了,银行的防范手段落后了,无论怎么说,也是件很丢人的事,喜从何来?那么是银行被判赔偿储户的损失说明我们进步了?如果法律本来就是这么规定的,法院过去没有这么判,那是枉法裁判。现在依法判处了,顶多是改正了错误,又有何值得夸耀的?如果以前法律没有规定,是无法可依;现在有了新的规定,不过是依法办事,理当如此,似乎也谈不上什么进步。如果这也叫进步,那实在有点小儿科,王婆卖瓜,自卖自夸,打肿脸充胖子。  
  其实银行被判赔偿储户损失,说明银行是被动的,无奈的。如果法院不判,银行是不会主动赔偿的。众所周知,打官司是很难的,既要费钱,又要费功夫花精力,最后也未必能赢。特别是和银行打官司,人家那可是武林高手,轻易是不会输给一个储户的。所以即使现在银行卡被伪造能打官司了,也不要高兴过早,等你拿到赔偿再算算是不是划得来吧。即使你官司打赢了,也获得了赔偿,那么,这个赔偿金是哪里来的?不会是个人掏腰包吧?还不是银行的钱吗?银行的钱还不是储户的吗?羊毛出在羊身上,有什么值得高兴的?  
  说到底,我们进步了,这个“我们”是谁?银行没有进步,法院没有进步,储户没有进步,唯有伪造银行卡的技术进步了。这种空心汤团,哗众取宠,嘲笑国人智商的花样,还是少玩为好。  
  2009-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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