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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越论“小姐”部长和“流氓”局长

火烧 2009-05-06 00:00:00 网友杂谈 1025
文章揭露荆门官员陈丽通过权色交易进入官场,王安武凭借权钱交易升迁,二人均涉及保护伞,引发对权力腐败的深刻反思。

论“小姐”部长和“流氓”局长  

 韦三玉

    陈丽,原名陈凤丽,湖北省荆门市沙洋县拾桥镇五八村人,1965年出生,上过高中(中途辍学)。1985年至1998年间,陈丽先后两次结婚、离婚,1996年,陈丽在金龙泉啤酒厂啤酒屋做临时工,当过领班小姐,以从事陪酒、陪唱、陪舞等活动为业;1998年9月,在离开金龙泉啤酒厂一年多后,陈丽竟然以正式党员、正科级干部身份和大学本科学历的条件,调入荆门市掇刀开发区工委宣传部,被任命为开发区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副局长,并准备出任宣传部副部长……。  

    王安武,陕西汉中市西乡县人。1983年,23岁的西乡县五金交电公司的职工王安武因涉嫌流氓罪被公安机关羁押。据西乡县法院一审判决书显示:王从1979年到案发被抓,先后单独或伙同他人强奸、猥亵未婚女青年4人。其作案手段包括给受害人水中下安眠药、给受害人强行拍摄淫秽照片等。法院认为,王安武犯罪情节恶劣,在社会上造成了极坏的影响,故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4年。在他被羁押期间被单位开除公职。他服刑两年出狱后成了一名小商贩。之后不久,王安武不仅又成了五金交电公司职工,从1992年开始,王安武一路攀升:五金交电公司业务股长、总经理、西乡县粮食局副局长、局长。  

    陈丽在金龙泉啤酒屋做坐台小姐时与市委书记焦俊贤结识,后来发展成为他的情人,并口口声声说焦俊贤是她的‘干爹’。据当地干部群众反映,陈丽能冠冕堂皇地走上党的领导岗位,与时任荆门市委书记焦俊贤和市委常委、宣传部长吴理国等人的纵容、策划、帮助是分不开的。  

    王安武重新回到原单位上班,是他有个副县级的舅舅的“功劳”。但除了他舅舅,王安武仕途成功的秘诀主要是“有贵人相助”。这其中的“贵人”,普遍被当地干群认为是王在不同时期“邂逅”的县上的领导。  

    一个仅有初中文化的“三陪”小姐摇身一变可以以正式党员、正科级干部身份和大学本科学历的条件,调入荆门市掇刀开发区工委宣传部,被任命为开发区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副局长,并准备出任宣传部副部长;一个“强奸犯”刑满释放后被“贵人”书记、县长提拔成了粮食局长,而且继续作奸犯科,胆敢将赈灾粮“短斤少两”,并以次充好,从中牟利,还涉嫌贪污受贿、挪用公款;-----“三陪”女陈丽混上官场,靠的是“色”,是典型的“权色”交易;“强奸犯”王安武当上副局长,靠的是“钱”,是典型的“权钱”交易。无论是陈丽还是王安武,他们不凡的“来历”都是源于他们在官场上有“保护伞”。  

    笔者实在不知道当地政府是怎么管理领导干部的?难道档案里没有记载?还是将那些影响前途的资料毁灭了?或者故意在那里装糊涂?一个“三陪”小姐,怎么可能有正式党员、正科级干部身份和大学本科学历呢?一个因强奸被判刑而刑满释放的人员,怎么还一直保留着党员的身份呢?按说提拔个领导,既要查看个人档案,还要广泛听取各个方面的意见,尤其是群众的意见,还有什么民主推荐,考察公示,廉政鉴定、票决制等等,这些不会是成了走走形式和跑跑过场吧?!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一章第二十四条规定,下列人员不得录用为公务员:(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二)曾被开除公职的;(三)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从纯洁官员队伍的角度出发,这两起事件足以引起政府有关方面的警示。然而问题是,我们的官员队伍中还有没有类似于陈丽、王安武之流的官员呢?如果这个问题处理不好,它就会污染我们的社会环境,就会挑战中央任用、提拔干部的原则,更会严重影响党和政府的声誉!  

    这些看起来象笑话一样的事件,在现实生活中,天天上演着,有着极大生命力地存活着,是群众不知情还是领导装糊涂。  

    今天路遇一位老领导,说起现在的人做事情不顾后果,他讲了一个飞蛾投火的故事。武则天时代一位大臣问:“为啥要杀那么多人呢?”武说:“我现在不回答你,你晚上到后花园来。”到了晚上这位大臣到了后花园,见武则天燃了一堆火,武则天说:“看到了吗,这些蛾子明知道火能烧死它们,可还是飞投过来,为啥?诱惑。”  

永远跟党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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