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商社会及其弊端
重 商 社 会 及 其 弊 端
李文斌
作为一个学术名词,重商社会是指十九世纪欧洲特别是英国所经历的重商主义社会。此时正是这些国家由农业经济向工业经济转型时期,甚至可以说是封建社会向资本主义社会转型时期。当时的社会形态如同我国称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一样也可称之为资本主义初级阶段。
重商社会,顾名思义,是一个商业至上的社会。当时的社会状况是,1、农业仍然处于主导地位,广大农村包围城市;2、商品经济已经产生但处于乡村经济状态,不成熟,无章法,混乱;3、整个社会看重商人,整个社会对中产阶级让步;4、工业界虽然创造物质财富,但工业界的从业者地位不高;5、国家理念:金银愈多,国家愈强;6、核心思想:国家积极干预经济生活,以利于发展对外贸易,使货币尽可能多地流入国内而不流向国外,实现贸易顺差;7、促进农业由自给自足走向社会化,保护农民利益。这些理念和政策的贯彻实施,使得欧洲国家尤其是英国得以完成向资本主义的社会转型。
以上这些研究成果,不是出自本人,这里整理引用是为了说明下面的问题。
当代中国,按官方的话是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同时也强调我国也处于社会的转型期。我们的社会主义加上了很明确的限制词“中国特色”。这次党的十七大又再一次重申。对此,合乎逻辑的理解应该是:1、中国要走的道路是社会主义;2、中国的社会主义具有中国特色;3、中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4、这个转型期的任务是完成了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过渡后,再完成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由初级阶段向更高级阶段的转型、过渡。
然而,看了上面关于重商社会的描述后,你不认为当前中国的社会状况,与十九世纪的英国十分相似吗?你不认为中国正有意无意地进入并实行重商主义吗?
中国社会现在还是农业大国;广大农村包围城市;中国正卷入一个空前绝后的商业至上历史时期中,二十年前就有顺口溜:十亿人民九亿商,还有一亿正开张。整个社会唯商是举,商人地位扶摇直上,不可一世;工厂地位相形见拙,工业产品要仰仗商业才能卖出,国美、苏宁等商业巨头,已经成为电器生产者的衣食父母;商业老板身价倍增,进政府、入政协、投资国防、能源、房地产,无处不在,呼风唤雨;国家把金钱万能的理念已经深入灌输到每一个公民的骨髓。现在如有哪一个中国人说“我不喜欢钱”,多半被视为神经有病,正如毛泽东时代有人说“我喜欢钱”也是神经有病一样。国家大力促进对外贸易,满世界都是“中国制造”,连年的、巨额的贸易顺差弄得美国佬甚至全世界都头疼不已。同时中国也正大力促进农业社会化、集约化,出台政策措施保护农民利益……。
把这段话与上面重商主义的欧洲、英国相比较,其中的相似、雷同甚至如出一辙不是很令人惊讶吗?把眼前的中国现实与二百年前的资本主义初级阶段相比,你是不是感到历史在重演?
所不同的是,当代中国对商业的期待和纵容,比之资本主义更有过之而无不及。资本主义在一次次被嗜金钱如虎狼嗜血的资本家重创之后,制定了一系列限制措施,如反托拉斯法(反垄断法)等,在税收、法律、分配等重要领域也进行了规范。所以现在的西方社会,虽然是资本主义,但整个社会却颇具“均富”之状,绝大多数人的生活相差无几。中国就不同了,商人,尤其是不法商人,有恃无恐,摘星揽月,横征暴敛,却拿他没办法。他们可以投机股市,把小民的钱如大鳄一般吸入囊中;他们可以官商勾结,把成本只有几百元的房子,卖到上万元、几万元;他们可以联合操纵物价,令民不聊生而自己中饱私囊;他们可以私采国家的矿藏,且视工人如牛马,矿难不已,死伤无数……如此一个重商社会岂不是重过了头?
近来,中国又出了个新名词——新社会阶层。经过了一段时期的炮制、揉搓、小范围的试探,终于摆在了全中国人民的台面上。中央电视台2套的《对话》节目就请了该阶层的一些人亮相登场。它是理论研究的成果还是官方的一种政策,还不明朗。但它的出现向全国人民表明“中国有了一个新的阶层”。实际上,应该称之为“阶级”,但由于整个中国的全部阶级状况分析还不明确,贸然出来一个阶级似乎突然,于是先起名为“新阶层”。根据所看的资料,这个“新阶层”就是“中产阶级”,也就是当代中国的“有钱人”。只不过它的内涵太宽,从收入较多的白领打工者到几亿、十几亿、几十亿的大富豪。这样一个大杂烩才能形成一个大群体,在社会上才有数量优势;让那些打工者也列入其内是为大富豪当挡箭牌不至使他们太孤立,也不至使人们的“仇富心理”发泄得太集中。这样作,就从理论上为这个新阶级的粉墨登场造了舆论,打下基础。这既是自下而上的一种灌输,但也可看出这个“新阶层”很有能量,已经对决策者施加了压力和影响,为他们在政治上的崭露头角铺平道路。这样作同样是资本主义国家曾经经历的,但人家却是明目张胆地宣称走资本主义道路,而不是象中国这样,宣称走社会主义道路,用的是资本主义方法。理论的炮制者也许又把这称为“借鉴”,但毛泽东有“量变到质变”的理论:你到一定程度就走向反面了。
在重商社会,一定有剥削和压迫。商人的劣根性就是一个“奸”字。无奸不商,无商不奸,大抵如是。古今中外,概不例外。谁又想重商,又说没有剥削和压迫,那是骗人。那么,“新阶层”有了,其中的大富豪也功成名就,这些商人就是剥削者。谁是被剥削者呢?无疑是“工人阶级”,当代中国的“工人阶级”如何界定呢?不知道。因为现有的理论把知识分子都定为“工人阶级”,现在知识分子中有不少成了“新阶层”的人,他总不能是双重身份吧。更耐人寻味的是,中国共产党是工人阶级的先锋队,而中国共产党中有不少人也成了“新阶层”的人,那他们还是“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吗?他们当中的一些人直接间接地剥削工人阶级,而共产党是以消灭剥削为己任的。这在理论上岂不乱成一锅粥了吗?
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是一个大构想,也是一个难课题;“摸着石头过河”是一种探索,更是一种无奈。看来中国的路还漫长,且莫为一时的成功冲混了头脑。
2007年10月21日